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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简单爱情

当时只道是寻常

那天吃过饭,和几个共同喜爱足球的朋友侃过大山出来,意犹未尽。一同前去的同事一脸疑惑的问我说,真看不出来你是个球迷,并且还是资深的,说起足球来头头是道,兴奋起来像一个傻丫头,真是颠覆了你平常给我的温婉优雅的形象。

“以前只是知道你喜欢读读书写写字,真还没看出来,说说看,你是怎么喜欢上足球的”。同事不依不饶,女人喜欢足球,让她的小脑袋思维有点混乱,迷惑不解,一定非我给她说出个子丑寅卯来不可。

我看了看认了真的同事,不禁想逗逗她,故意放慢了语速,“说来话长,想要知道其中的奥妙,那你可要耐心的听我慢慢道来。”同事看出我在故意卖关子,悻然道,“谁要听你慢慢的到来,就一句话,直奔主题,别绕弯子,没时间跟你兜!”

见同事真的是有点急了,我也不好再故意的绕下去了,况且要是朋友真的生气走掉了,我那意犹未尽的倾诉欲,一下子没有了听众,要生生的给咽回去,那岂不是太让人苦煞。

于是我就赶紧的说,这个原因呢说起来很简单,简单的还真一句话就能说明白。但要真说的清清楚楚有血有肉,那还真的往长了说不可。时间关系,就往简单了说吧。于是一段尘封的往事破土而来。

在读大学的时候,我们班里那群意气风发精力充沛的小伙子,自发组成了一个足球队。他们的球技真的是高啊,几乎是打遍全校无敌手,可谓是在当年那个不大的校园里,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知道他们为什么能打遍全校无敌手吗?这一方面是由于他们确实技高一筹,另一方面也有我们这些女生每场必到的呐喊助威。“知道了吧,因为身边有个球队,因为身边就有人在踢球,更因为你还要经常的去看他们踢球,你想,能不慢慢喜欢点足球,能不慢慢的懂得点足球吗?”我不无得意的向同事炫耀着。

“不仅仅是喜欢足球,更是因为喜欢踢足球的人吧?”同事也是在大学里混过的,那里能不知道校园的一些端倪,斜着一双小迷糊眼坏笑道。

“那当然,不喜欢踢球的人,一个光溜溜的死球摆在那儿,你喜欢哪,傻子啊?”,我回敬道。朋友听了这好像是话里有话,不禁来了精神嬉笑着说,“快说说看,你是不是看上了球队里的哪个帅小伙了?”

我哈哈一笑,说我倒是想看上哪个帅小伙,可我们足球队的小伙都不帅啊,个个难入我的法眼。同事知道我是在搪塞,变本的起起哄来,“你就如实的招了吧,别打哈哈。不说出个水落石出,今天你是逃不掉的。这个话题可是你挑起的,怪谁!”同事一脸的得意。

“怪谁?谁都不怪。这有啥不好坦白的,那时正十几岁风华正茂的年纪,没读过歌德的《少年维特之烦恼》啊,白瞎了!”我学着赵本山的口吻。

说实的,在那拉拉队的女同学里,还真是有动了心思主动过来的,当然也有被动了心思的男生硬拉着过来的,当然也有首鼠两端心思徘徊的,总之是不一而足吧。不过那个小小的队伍里有这些心思的可没有我。那不是因为我有多么的纤尘不染,我也有自己的心思,只是我的他在另外一个城市读书,巧的是他也喜欢踢足球。

按那时的心里,虽然不能经常的看他踢球,但是能看到自己班里的同学踢足球,想象一下他的身影,那对我的思念也是个安慰。况且,我又是个集体荣誉感强的人,只要有我们班的活动,我是一定要参加的,哪怕就是在一旁呐喊让嗓子喊哑,鼓掌让手掌拍麻。

朋友把我的话听的直点头。来到办公室,我拿出当年的毕业照片,从上面一一的给她找出当年球队里的那几个人,并且还指出了当年暗恋着的几对小情人,更是指出了最终修成了正果的两对。“真是让人羡慕啊!”,同事看来比我的感慨还多。

面对着那张有些微微泛黄的照片,不禁慨从中来,二十年的岁月一晃而过,时间飞逝真的如白驹过隙啊。不知道我的那些爱踢足球的男同学们现在都怎么样了,还继续的热爱着足球吗?还记得当年绿茵场上那个重逢陷阵的自己吗?也不知道那些一起在赛场边摇旗呐喊的女同学们现在也都怎么样了?还会在有球赛的时候,想起当年吗?这些年,为人妻为人母的日子越来越厚重,已渐渐的阻断了相互之间的联系。

今天坐在银屏前,坐在南非世界杯如火如荼赛场的万里之外,看到球场上那些矫健的身影,看到赛场外那些呐喊着的球迷,我又一下子想起了很多,思绪再一次把我拉回到了二十年前。真愿时光能倒流一回啊,回到当年那个简易的足球场,让我重温一回那段男儿踢球女儿鼓掌的好时光!

化开你的阴影,还你的明眸

宇炫和岚是在一个傍晚认识的,算是巧遇吧。当时她一个人听着MP3,坐在校园里湖边的草坪上,看着远处校园外小山上的夕阳,绚丽但不刺眼。她曲着腿,把包包放在上面,看上去似乎挺会享受的,然后仔细观察,不难发现她看夕阳时的眼神偶尔不经意出现意思迷离。那个小小的镜头竟然给他捕捉到了!当时他恰巧绕着湖边散步,也是一个人,当那一怵光从他眼前闪过时,他停住了脚步,只是静静地站在她的身旁。霞光像新娘的婚纱淡淡地披在她的身上,使得他突然有股想拥有她的冲动。当她感觉到有人在身旁时MP3刚好播完一首歌,她突然感到旁边似乎有股热气,于是她转过头,就这样,他们的目光碰到了一块。

“也许我们可以成为朋友!”他对她说,她面无表情地看着他,什么也没说。他有点尴尬,便沉默了下来。可能她带着耳机没听清楚吧,这是他给自己的解释。

日子并不像波澜那样一波三折,她依旧习惯每天傍晚到湖边的草坪上听歌看夕阳。而他,只是静静地站在不远处的柳树下看着她,偶尔会带上一本动漫去翻翻。感觉就是这么奇妙,让他很想靠近她,可是又提醒他不要打破那份安谧。她是安静的。他这么想,然而他又觉得她思想似乎不那么安静,她应该有心事。于是她有心事成了他的心事

南方的二月下起了雨,丝丝缕缕,像她的愁絮。,人们都说时间是治疗伤口的最好解药,可是一年了,她依旧无法忘掉两年前他残酷地甩开她的手狠狠转身后的那个背影。心一下子揪紧,泪流两行。贾宝玉说女人是水做的,是泪水吧,她自嘲自己都成林黛玉了,可她就是控制不了不去想他。她想他,然而,想又有什么用呢?

她爱听歌,爱听那首任贤齐的《水晶》,那是他以前常唱给她听的,他还特别反复唱那一句“我和你的爱情,好像水晶,没有秘密彼此很透明。”当时她笑靥如花,也跟着唱起来,沉浸在爱情的蜜池里。她知道他喜欢任贤齐的歌,于是她也喜欢上了,可以这么说,爱屋及乌吧,于是有人笑称她是他的影子。她突然想起琼瑶的一部小说《形和影》,但是最后人影俱无了。她笑自己怎么会想到这些不吉利的,但是她的心也终究是出现了疙瘩。而事实上,她的幻想也有一半是真的了。只不过现在还不至于形影俱灭罢了。

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伊人尚在,心已非。她是在看夕阳吗?下雨了还会有夕阳吗?宇炫在纳闷,可是她的的确确是来到了湖边,撑着伞,看着以往遥望的那个方向。

雨淅沥淅沥地滴在伞上,滴疼了他的心。她是有心事的,然而他什么都不能做,只是站在那里,暗自怜惜。

也许是老天的故意安排,一阵笑声打破了沉静,他回过头去看,是一对男女在抢吃一根冰淇琳,很甜蜜很幸福的场景。他有点羡慕他们,然而当他回头去看她的时候,始发现她也看向了那边,并且是泪流满面。这时那个男的也停止了嬉闹,脸上的表情也一下子僵住了。

雨依旧是淅沥淅沥地下着,只不过,她走开了,走的那一瞬间,两滴泪滑到了草地上。

她不再去那湖边了,换一种说法是,他再也见不着她了。大学的校园说大不大说小不小,他们还会有见面的机会吗?他不知道。一直以来都是他在一厢情愿,他们甚至连对白都没有。现在他已明白她的心事所在,他不觉得谁对谁错,感情的事本来就很难说得清谁是谁非,但是他是妒忌那个男生的。他清楚自己是喜欢上她了,喜欢上那个迷离的忧郁的女孩,可笑的是他连她叫什么名字都不知道!

他已经养成了到湖边看夕阳的习惯了。此时四月已到,天气早已转晴,而他开始换上了夏装。此时的他看上去是个十足的阳光男孩,但是到了离去之时,他的眼角总会露出一丝难以发现的失望。

他在等她。

还有两个月左右就要考英语四级了,很多同学都买了王长喜的四级真题训练起来了,他没有买,为的是省着钱买辆自行车去哪里都方便。于是图书馆成了他每天的必去之地。一般他是下了课吃了晚饭去一番湖边,待得夕阳下山了,他就转去图书馆学英语,偶尔也会把书从图书馆借了出来带到湖边去读。慢慢的,他发现他的英语的确是在进步了。

再次遇到她是在图书馆里,那天他一下课先不去吃饭而是转到图书馆借书去了,他们就是在服务台遇到的。他当时意外到心跳加速,耳根都红了。待借好了书,他终于鼓起了勇气对她提出吃完饭湖边见。她没有拒绝,只是淡淡地点了点头。当她转身离去时,他又看到了她那熟悉的迷离。

在湖边,他们知道了双方的名字,“岚”,他在心里默念着,“我要给你幸福!”

她成了宇炫的女友,她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这么做,难道单纯是为了想驱散心中那份阴霾吗?她觉得自己思维很乱,很矛盾,她不让他拉她的手,总是和他保持一定的距离,这样做似乎有点对不起他,可是她就是无法完完全接受他,尽管她已经是他的女友。

相信我,我会给你幸福的!他这么对她说。

她沉默,记得以前也有一个男生这么说过。她苦笑。你没必要想我许下诺言。她说。

他是认真的。有人说付出了总会有收获的,他当然希望自己能有收获,而更多的是,他希望她能快乐——跟着他快乐。他每天都会陪在她的身边,帮她打不同菜式的饭,然后大家一起吃,吃饭的时候他也会讲笑话给她听,她很少笑,偶尔,微微斜斜嘴角。她的冷淡让他有时觉得他们不是情侣,每当夜晚独自靠着枕的时候,他想着她,一阵失落。他觉得自己很失败,也许真的是一厢情愿吧。不,我能化开她的阴影,还她的明眸!

六月一过,他的四级也考完了,她没却去考,因为状态不好不一定能考好。他鼓励她一定得做好准备十二月份好好上战,她说她不急,过了四级就不打算考六级了还有的是时间。

他去找了一份兼职,在市区内的,每天来回都要坐一个小时的公车,基本上没什么时间陪她了。他想反正有没有他在对她来说影响都不是很大,于是他没和他说他做兼职的事。

她又成了一个人,她想该来的总是会来的,该走的也总是会走的,他终究是厌倦了。男生不都是这样吗?许下的承诺只能当一时的戏语,又何必当真呢?不过她却有了一种不舍得心痛,可能是习惯了他的存在、习惯了他的笑语了吧。她现在极少去饭堂吃饭了,一般都是买了泡面回宿舍,随便吃几口就看书去。他每天会像往常一样打电话关心她,她说她很好,也没问他去哪里了。直到有一次通话时她对他说,今天傍晚咱们一起去湖边吧,我有话对你说。

于是他请了假去到了湖边,于是他听到了他不想听的“我们分手吧”。沉默。他看向天边,夕阳刺疼了他的眼,他差点就要落泪了。

第一次,他落寞地抱住了她,她没有推开。“相信我,好吗?”他近似乞求,“你又何苦呢?”她无奈的叹了口气,“我已不再相信男生。”

他们分了,伤心总是难免的。他想就算写文章也不会整篇都是句号吧,中间总会穿插些逗号分号什么的,对,现在他们就是用到分号了,分号后面会有一番不同的结局!于是他把大部分的精力都放在学习和工作上,尽量去忘掉那些不愉快的。他不再打电话给她了,他觉得她需要一点思考的空间,就让她好好清静清静吧。

快要期考了,突然间她觉得上大学那么久她似乎什么都没学到,真的很对不起自己。她去图书馆借了一本《读大学,到底是读什么》回去看,是系里的一位师姐介绍的,看后感悟颇深。她决定把期考要考的内容好好翻看几遍,怎么说不拿优秀但也不要挂红灯才行,于是她渐渐地劳碌于书本之中。

她会想起宇炫,那个在湖边远远看她的那个男生。他已经离开她了,原本不属于她的东西失去之后她没有太多的伤感,只是有些微的失落。网上最近总有类似的帖子说大学生拍拖是因为空虚,她觉得有一定的道理,不全对,她和当初那个在一起之前她也不空虚,只是因为我迷恋上了他的洒脱不羁。自从宇炫走后,她想了好多好多,有关她和以前那个男生的,也有她和宇炫之间的,也想到了不再上学的以前的那些同学,还有爸爸妈妈。人生的方向盘得靠自己把握好,在爱林里迷失方向的人数不胜数,万一自己也迷糊了,也许这辈子吃亏的还是自己。记得之前在博客上看过一篇文章,是说一个失恋女生的超级猛的再恋事迹,事实上她没那个女生那么勇敢,但是她可以善待自己。

他终于给她打电话了,相约在老地方。

当她去到那里的时候,她看到他旁边多了一辆崭新的自行车。他笑着向她迎过来,把钥匙放在了她的手上。“以后你就是它的主人了。”他指着自行车对她说,但是出门的时候你得约上我载你哦!”

“你哪来的钱买的?”

“做兼职,就是你还在我身边时开始做兼职赚来的。呵呵,你老公我厉害吧!”他调侃道。

“暑假我就用它从广东载你到福建武夷山去,我们一起去品尝那里正宗的绿茶!”他深情地把她揽入怀里,低下头,看到了他一直期待的她眼角处的幸福的光芒。

他说过,他要化去她的阴影,还她的明眸。他做到了!

霞光依旧灿烂,照在那行自行车上,闪闪发亮。

兰儿花开

哄笑声,夹杂着阵阵怪叫,轰然炸开,十分刺耳——

教室的中央,一只肥硕的屁股扭来转去,课桌被撞得东倒西歪,崭新的书本撒落了一地。这是隔壁班上那个长得像黑熊的豁嘴,又乘着午休老师不在,纠集了本地一班臭气相投的混混们来闹事。桌上坐的,凳上站的,一个个满脸的坏笑,满嘴的流而言,张牙舞爪的,在逗弄一位新来的大辫子女生。那位女生气不过,低着头跑了出去。又是一阵哄笑。

早就听说当地人邪门!外村来的走读生们,一个个像被黄鼠狼惊住的小鸡,两腿发软,呆在一边,吱声不得。

升入这所初级中学还不到十天的时间,班上大多数人的名字还没有叫得出来。班主任闻讯赶来时,豁嘴等一伙人早散了,只逮住其中本班的一个“小喽罗”,命他鼻子靠墙站着。老师让春正去找回那个被气跑的女生,春正有点为难,迟疑了一下,但还是去了。

只有两个初中年级、各两个班的学校并不大。绕了一小圈,春正发现操场前小河边的树阴下,有个大辫子在晃动。跑上去喊了一声:“大辫子!上课了!老师叫我喊你!”

转过来的脸,秀气,好看,白净,羞涩地散布着朝霞一样的红云。嘴微微地撅着。春正佯装不知情,问道:“要上课了,还抓紧时间盯着河面,数鱼数虾啦?!”

“数你!”

先是一个抢白。继而又“噗哧”一笑,扑闪着一双黑汪汪的大眼睛,露出两排齐整整的牙齿。矫健的身影,风一般从春正身边掠过,留下一股很好闻的气息。让春正好呆了呆……

阳光灿烂的午后,教室外的露天广场上坐满了师生,学校举行期中总结表彰大会。

“第二名,庞春正,上台领奖!”

如潮的掌声,光着双脚,卷着裤管,快步走向领奖台的春正,两条腿似乎有些不稳。从校领导手中接过半尺见方的一张小奖状,一只小小的铁皮文具盒,在手中高高举起。这是生平第一次获奖,第一次拥有这样精致的文具盒,春正的心“怦怦”地跳着,激动的脸涨得通红。会场那堆起哄的人群里,分明有两条大辫子在起劲地挥动,充满笑意的脸上,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柔柔的,怯怯地注视着……

不知何故,从此以后,不论是放松的课余时间,还是疲惫的考试过后,或操场一角,或窗口一隅,春正总能够有意无意地找寻到那双黑漆漆的大眼睛。得到回应,便偷偷地对视一刻,说不出的无限快意就会从心底荡漾开来,很快传遍全身,整天便会有使不完的劲头。于无人静寂处,再回味一番的话,春正的脸上即刻就会淌满笑意,嘴里也总会有咽不完的甜液……

清澈的一条大河,静静东去。河堤上的林荫道是放学回家的必经之路。春天里,头顶上飘落着数不完的片片榆钱。夏日里,胸口前挤满了挥不去的朵朵葵花。秋风中,水边的芦花,漫天飞洒,如诗如画,令人出神。冬雪中,白色的田野,万里冰封,银装素裹,倍感凄清。河的那边,永远看不够的是那飘扬的大辫子,一直到天的尽头,消失。河的这边,总是迷恋的视线,磨磨蹭蹭的脚步。朝朝暮暮,寒来暑往,这条狭长的河堤上,仿佛就处处都浸染了一个青春年少暗藏心底的一个苦涩的秘密,一个忧伤的困扰,一份甜美的期待,一份清丽的孤独。

同村的伙伴们,看出点苗头。光亮的土路上清晰地留下“庞春正喜欢王家村的王××!”“庞春正与王××好上了!”的粉笔字,随处可见。春正没有反映。直接就写:“庞春正喜欢王兰花!”还是没有动静。变换形式,干脆改用口号,边走边喊——

一人高呼:“庞春正!”

众人应答:“王兰花!”

……

声音高亢,一路上不知惊扰了多少栖息的鸟儿。听得人心烦。忍无可忍了,春正疯一般地跑回家,抽出了一根扁担,隐藏在村口的草堆后。气愤难平。进村时如果这帮狗蛋胆敢再喊一声,老子就不活了,跟他们拼了……

临快毕业前夕,儿的心思,娘不知从哪儿知道了。饭桌上告诉春正,他有个表姐就嫁在王家。

拿完录取通知。大辫子笑容如花,含情脉脉——

“你跟我走吗?”

“我去王家。”

“干吗?”

“到我……我表姐家去!”

头晕目眩,口干舌燥,春正第一次如此接近地和王兰花讲话。鼻子跟前,盈满了袭来的那种香气,令人沉醉。

阳光下,河水泛着粼粼波光。对岸兰花发出的清脆的“咯咯”笑声,很远还能传来。在他们的身后,伴着那笑声的,有两条长长的黑色的影子,在轻歌曼舞……

薰衣草的等待

薰衣草的花语是等待爱情……

——题记

第一次看到这种蓝紫色的小花是在肖言的桌子上。它清新、淡雅、不染尘世,瘦小的身子被装在一只粉色透明的小瓶里。不知为何,我的眼球就这样被它吸引。

“喜欢吧!”

我点头,看向肖言。

于是,顺理成章地我得到了它,从肖言手中接过的那一瞬间,我听到了自己的心跳声,看到了肖言眼角的笑容。

(一)

认识肖言,是从小的事情了。听妈妈说,我还在咿咿呀呀学习说话的时候就已经开过口叫他哥哥了,那时的肖言已经上四年级了。也是因为从小就叫他哥哥,所以一直都是肖言在照顾着我,尽心尽力地做着一个哥哥该有的责任。

记得我们的小时候,总是让人回味无穷。那时的我还刚上幼儿园,肖言总是在放学后把书包放回家,然后跑到我家逗我开心。他总是在我面前神神秘秘地掏着衣服口袋,总让好奇的我踮起脚尖一个劲的探头却怎么也看不到他口袋里的东西。然后在我嘟起小嘴即将哇哇大哭时,拿出玩具亦或是糖果逗我开心。

那年我五岁,他十五岁。

(二)

上了小学后,他总是载着我去上学,哪怕我的学校离他所在的高中那么的远。坐在肖言自行车后座的时候是我一天最开心的时候,我喜欢微风拂过脸庞时的柔和,喜欢靠在肖言后背时的温暖,喜欢伸出双手捕捉路边树叶时肖言紧张的言行,喜欢下车后肖言为我理清被风吹散的短发。

也是因为这样的喜欢,于是我学会了和肖言开起了玩笑。那天在上学的路上下起了蒙蒙细雨,肖言叮嘱我抱紧他的腰,他要加速了。那时我的还只是个孩子,顽皮是我的天性,于是我非但没有听他的话反而猛的跳下了车。跳下车的时候,脚上传来的疼痛让我意识到自己的玩笑开大了。听着肖言数落的言语,我哇哇大哭,引来行人侧目。

肖言轻轻将我抱到自行车后座,然后骑着车向学校医务室冲去。擦伤的地方上了药已无大碍,可因为我一时的好玩,那天肖言第一次迟到了。

那年我八岁,他十八岁。

(三)

时间总是这样一眨眼地过去,很快肖言高三毕业,选择了北京的一所高校,而我也开始慢慢学着肖言不在身边时,独自骑车上学。每年的生日,肖言总会从远方给我寄来生日礼物,有可爱的小熊,有可口的巧克力,他总是鼓励我好好学习争取也能靠上好的大学。于是,我朝着他的方向不断努力。

那年暑假,肖言回家,给我带回了那瓶蓝紫色的小花,他说那叫薰衣草。于是我将小瓶用红绳系好,挂在背包上,一遍一遍地抚摸,一遍一遍地开心着,因为心里一直都知道,那是肖言送的。

那年我十二岁,他二十二岁。

(四)

那瓶薰衣草在一年后的一天无意中丢失了,得知后肖言又送给了我一瓶,再后来每一年暑假他都会送我一瓶,慢慢地我将他送我的薰衣草系在风铃上,每晚都会看着它们入睡。

日子就这样过着,在没有肖言天天陪伴的日子里,我度过了我的初中三年生活并进入了高中,而肖言读完研究生后选择了继续读博。

或许,我算是个早恋的孩子。高一时我喜欢上了某个男生,在朋友的鼓励下我向那男生告白,很顺利地,他也喜欢我,于是我就这样甜蜜的开始了第一段感情。

那年,我在电话里告诉了肖言这个消息,他说他为我感到开心,叫我别因此荒废了学业,不然就回家打我小屁股,我听后满口答应。并问他什么时候交女朋友,他说他现在没时间。那年暑假,肖言第一次没有回家。

那年我十六岁,他二十六岁。

(五)

高三毕业顺利考上大学,但我没有选择去北京的学校,我选择了南方的一所高校和那男生一起。告诉肖言的时候,他说他替我开心,他说让我好好照顾自己,他告诉我要我记得带上他送的薰衣草。

大学的生活是多彩的,大学的爱情也是发生频率最大的,于是,那男生有了新的目标,于是,大一第二个学期我们就分手了。分手那天,我哭了,然后发了条短信给肖言,他立刻给我回来电话,电话这头我哭着,电话那头他一直没有开口。直到我止住了哭泣声,他才跟我说了第一句话:好好睡觉,一切都会好起来。

那年,我十九岁,他二十九岁。

(六)

大四,我遇到了谦,他很优秀,就如肖言一样。而让我们彼此认识的却是挂在他脖子上的薰衣草。那瘦小的花在他的脖颈处摇荡,让我平静的心又一次起伏。

谦说他喜欢薰衣草是因为它清新淡雅,谦说他喜欢薰衣草是因为它像极了女孩的温婉,谦说他喜欢薰衣草是因为他一直在等待他生命里的薰衣草女孩。那天的天气很好,天很蓝很高,风很柔和,谦的脸在阳光下像极了曾经载我上学的肖言。

那天,谦说,做我女朋友吧。

那夜回到寝室我打电话给肖言。

“肖言,我遇到了那个和你、我一样喜欢薰衣草的人。”

“小夏,今年你已经有22岁了吧。想想,那时你还那么的小,既然冲我叫了声哥哥。”

那夜,肖言仿佛对我说了很多的话,而我在他的言语里感觉到了一种名叫伤感的东西;那夜,肖言仿佛变了个人,在他欲言又止的言语中,他终还是对我说出来祝福的话语,然后挂掉了电话,那是第一次他先挂我的电话,也是第一次没有听到他说,小夏,晚安。那年我22岁,他32岁。

(七)

大学毕业的那个暑假回到家时,听妈妈说肖言谈了个女朋友,并将她带回了家。晚饭后,出门散步的时候碰到了肖言,身边没有见到妈妈嘴里说的女孩。

肖言仿佛是看见了我,于是驻足在原地望向了我这边。此刻的他站在夕阳下,夕阳把它的影子拉得很长很长,我看不清他的脸,所以我也看不到他眼里的自己。

我不知道肖言是怎么来到我的身边的,当我反应过来的时候,他已经走到我的身边,他微笑的将手伸进衣服口袋掏着什么,一如小时候的我们,只是现在的我已经不再是曾经那个踮起脚尖探头的小孩子了。

“小夏,给,薰衣草。”

蓝紫色的花儿静静地躺在粉色透明小瓶里,在夕阳的反射下,第一次灼伤了我的眼睛。

看着肖言远去的背景消失在地平线上,我蹲坐在柏油马路上失声痛哭。肖言的话一直在我的耳边回荡:“小夏,薰衣草的花语是等待爱情,你知道吗?”

那年,我二十三,他三十三。

(八)

半月后,谦回到他的老家工作,于是我和他分手独自踏上了去北京的火车。到达北京后,我没有联系肖言,尽管妈妈已经和肖言说要他好好照顾我。

来北京工作已有一个多月,也差不多习惯了北京的生活。今天周末,没有出门。整理好一切便静静地倚靠在窗前,看窗外不一样的风景。一阵微风吹来,那挂满薰衣草的风铃发出悦耳的声音。于是,我用手指轻轻地在窗台上写着:Waitingforlove。

身边的手机响起,按下键的同时,我笑了。我听到那边传来他温柔的声音:小夏,我看到了你窗前盛开的薰衣草了,如你一样。

在他的爱中,我已成旧颜

这是我不愿承认的,可是,它是事实。

不能否认,爱情的杀伤力于我是万劫不复的,当我发现他的秘密,心瞬间破碎。那样温存的话他从来都没有对我说过,那些关心体贴的语言向我暗示着一件事,已经有别的女人来分割他的爱,让我感到悲哀的是,我竟然一直无比相信我们会永远走下去,像我曾经无数次幻想过的那样当我们双鬓斑白时相扶相携在美丽的夕阳下,可是,今天我终于明白,我还是逃不掉,爱情,终究要结束了。

心,无比疼痛。

他推开门进来的时候我正坐在书房里抱着一本书发愣,我没有转身,怕他看到我满脸泪水的样子,在趁他换衣服时我调整了一下心态,擦去泪水。女人真是奇怪的动物,明明刚刚还陷在痛苦的深渊,却可以在下一秒面似桃花。当他从背后抱住我侧着脸来亲我的时候,我露出了最迷人的笑容。

“饿了吧?想吃什么?我给你做饭去?”

“随便”,他伸手拿起我手里的书,皮皮的《爱情句号》,封面上写着一句话:往事经不起回首,爱情经不起推敲。记录从渴望开始到句号结束的情感轨迹。

切菜的时候我想起书里的一句话:认真的人在一场爱情中输的所剩无几。

我的腿在冬天的最后一场雪中摔倒在冰上骨折了,做了手术,一直到已入盛夏的今天还没有恢复如初,膝盖还不能弯曲,可以勉强的走,但是每走一步都很辛苦,有时会疼的满身是汗。可是即使是这样,我还是很开心的忙碌在这个家中,这是我和他的家,是我们同甘共苦攒下每一分钱后拥有的小窝,这里的每一个角落都在诠释着我们曾经的爱,现在我们有了宽敞明亮的大房子,也没有舍得搬离。

炒菜的时候我的胳膊被溅起的油烫了,油温很高,迅速起了泡,很痛,我高举着胳膊艰难的走到男人的背后,可是我没有说话,又转身离开,男人在打游戏。我想起以前要是我被烫了,哪怕并没有起泡并不痛,我也会扑到他的怀里撒娇让他吹被烫的位置,他会轻轻地拍我的背说“乖,吹吹就不痛了。”今天,我没有那样做。

做了他爱吃的菜,去喊他吃饭的时候我又看到了他和那个女人的对话框,时尚的女人照片让我的心狠狠的揪了一下,在我走到书房门口的瞬间又被切换成了游戏画面。

男人大口大口的吃,我没有动,只是坐一旁安静地看着,在确定我不想吃饭后,他将饭菜端进了书房。我开始看电视,搜寻娱乐频道,希望在别处找到些许欢笑,最后停留在一个单身男女相亲的节目上,一边绣十字绣一边看电视是我很久以来的习惯,可是今天我的注意力没有办法再集中到任何一件事情上了,看到可笑的地方我还是会忍不住笑出声来,但是我的头总是会偏着望一眼书房,我坐的位置只要稍稍侧身就可以看见书房的电脑,果然如我猜测的那样,他面前的屏幕还是不断的在他们的对话框和游戏之间变化。

我们的爱,在婚后不到三年的光阴,变了模样。

晚上我做了个梦,在一片荒芜的野地里我没命地奔跑,跑啊跑啊,似乎永远都没有尽头,好累!

醒来,再也无法入眠。

清晨临出门前,男人走过来依旧在我的唇上狠狠吻了一下,门咚的一声关上的瞬间我睁开了双眼,安静的早晨,我听到他发动车的声音,我一咕噜爬起来,忘记了腿痛,站到窗前看着他开着车一点点远离视线。

拿出婚纱照一张张仔细的看,轻轻地抚摸他的眉脸,泪一滴一滴落下。

关门之前我没有忘记把钥匙放在桌上,我没有带走任何东西。

走在阳光下,我深深地呼了口气,感觉,真好。

我不愿成为旧颜。

那是简单的爱情

下雨了,我在图书馆门口站着,准备等雨小一点就冲回去宿舍,我手上抱着一大推书,突然旁边传来一声,同学你没有带伞吗?

我转过头就说,很明显没有。

呵呵,那你在哪栋宿舍我送你回去。

谢谢,68栋。

同学,有电话号码吗?

当然有。

可以给我吗?

拿来。

他拿着手机给我。我没有接过手机。

把你的手给我。

说完,伸了左手出来。

我用笔在他手上写下我的号码。

没事不要乱打,我不接陌生号码的。

呵呵,收到。

我转身走上楼,那个人被我遗忘在雨里。

我甚至没有记得他的样子,也许下次见面,我已经认不出了。

大学的前辈说,图书馆是缘分的交叉口,很多缘分在这里开始和结束。我很不以为然。那些古老的传说现在应该不合适宜了。我从来没有想过在这个千万人相遇的门口遇见了你,就算很多年后回忆,我依然想不起,当年的我们是那么骄傲,那么自尊。

后来,我都忘记我们是怎么开始的。

你第一次打电话给我,我当时刚好心情不好,就没有接你的电话。应该说当时并不知道那是你的号码。因为我说过,我不接陌生电话,当时我心情很差,不想和任何一个人说话,你的电话响了好多次,后来一看13个未接来电。我看了一下就关机了。我依旧不以为然。

第二天,我又去图书馆自习,我没有把昨天关于你的回忆记在心里。那13个未接来电,我也随着一键删除而消失。真的,我没有将你放进我的生命里。

今天的我依旧没有带伞。出门的时候天气很好,我不相信那些乱七八糟的天气预报说会有阵雨。5点半,又到了晚饭时间,我走出来。天真的又下雨了,我很无奈。还是抱着一大堆书,准备冲回宿舍。我走出门口,耳边传来一个声音,你今天也没有带伞吗?

我回过头一看,似乎是昨天那个人,怎么他在等我吗?

我不相信天气预报,我出门的时候天气很好。

呵呵,他笑了笑。没有回答。

你写给我的号码是不是有错啊,我昨天打了很多次,都没有人接。

我才想起那13个未接来电。有点不好意思。但是我也没有必要解释。

那我重新写给你吧。拿来。

这次。他很聪明的伸了手过来。

我微笑的在他手心重新写下我的号码。突然心里有一股暖暖的感觉。

好了。没事不要随便打给我,我不接陌生号码电话的。

知道。再见、。

我依旧转身没有回头的走上楼。

晚上,手机响起了,我看了一下号码。不认识的,按照以往我不会接的,但是今天,我突然想起是不是那个帮我撑伞的男生打来的,第一次响完了。我没有接,第二次响起,我按下接听的键。

喂。

呵呵,你好,是我。

嗯,你好。

我自我介绍一下,我叫叶枫。财经学院的。

我叫秦怡,中文系的。

呵呵,我看天气预报说明天还是有雨,你出去记得带伞。

嗯,我记得就带。

那你早点休息,晚安。

晚安。拜拜。

这个男生有点傻。呵呵。挂电话之后,我却觉得很开心。

第三天,我中午出去的时候,又看了看天,晴空万里,怎么可能下雨。我还是没有带伞。

到了图书馆,我在我熟悉的自修室和固定的位置坐了下来,继续看我的书。看书的时候,时间总是过得很快,看了一下手机的时间,又到了晚饭时间。我走出来,天空真的有雨,怎么天气预报说的都是真的。不过还好不是很大,我还是准备冲回去,在我离开的那一刻,有把雨伞出现在我头上,我没有被淋湿。

我就知道你不会带伞。

我转过头,看着他脸上认真的表情,有些疼惜,有些满足。那一刻,我觉得这个人,我爱了。

谁会在雨中等我3次,除了他,没有了。

我想,我们就是这样开始的。

爱情,其实很简单。

爱情如胡同

爱情如胡同,带着梦幻进去,怀着失望出来,或许永远也走不出来。

春天就是春天,无论何处都充满朝气,充满自然的气息,也就是闻着这来自泥土中的芳香,方奇迎着明媚的阳光,来到了许久没来的后山。那天,他是独自一人去的,以前去后山时,都有好多朋友相伴,而这次没有,而且是方奇自己婉言提出拒绝的。不知为何,那天的方奇异常特别,就连方奇自己也似乎没有察觉到。上午的阳光并不如夏天般强烈,只是稍微驱散了夜晚及清晨的寒气与雾水。他穿着一件白色衬衫,外套一款新式的黑色夹克,在阳光的照射下,他的全身都闪烁着耀眼的光辉,不知是上帝赠与给他的,还是他有感而发内心冲动所得的,但在方奇的眼神中,身上的光辉并没有让他异常的得意与欢欣,他只是觉得自然就是自然,美就是美,不容得有半点遮掩与装饰。或许他身上就是一种自然的美,难以说明它从哪里来?后山的花草在春天的衬托下,显得格外艳丽,不带有丝毫的虚浮与飘渺,正如他自己一样,那么真实,那么含蓄,也如他手中的诗一样,朦胧却让人陶醉。他从小喜欢文学,特别是诗,并也由此爱上了席慕容,爱上了《抉择》:

假如我来世上一遭

只为与你相聚一次

只为了亿万光年里的那一刹那

一刹那里所有的甜蜜与悲凄

那麽就让一切该发生的

都在瞬间出现吧

我俯首感谢所有星球的相助

让我与你相遇

与你别离

完成了上帝所作的一首诗

然后再缓缓地老去

他也希望自己作着诗慢慢老去,希望慢慢地低吟着。但他的手指在微风中不时的抖动,仿若一位技巧娴熟的舞者,在春风中轻轻飘扬,没有丝丝紧张与顾虑,只有全部的坦然藏于心底,集于眼中。他时不时回眸已走过的山路,心中怅然万分,恨不得每天栖息于后山之上,听夜时花开的声响,看足行者浅浅的脚印,他要的就是这样:陶潜诗中的那种恬淡、自然。然而他摸摸自己冰冷的掌心,才知道自己仍是活于现实当中,此时的焕然醒来,才没有了此前幻想的梦境。他随即打开诗本,轻轻地朗诵着,带着一种磁性的声调,或高或低,或轻或重,抑扬顿挫。或许此时的他认为自己不是诗人,而是一位满怀抱负的政治家,他挥舞着手臂,白色的衬衫也随之飘动,口中发出指点江山的豪迈叹语与呐喊,他口中流出的诗音打破了后山的宁静与淡雅,却也让他归于自然之中,获得了心灵的慰藉与清灵。而与他一同清灵的是站在不远处的女孩,其实她是倚靠在山石上的,但从远处看,她却像一尊神塑,从容地屹立在他的前方,他容不得再望去,却又不得不望去,因为眼前的这位是他邂逅的第一个有缘之人啊!尽管如此,他仍茫然,尴尬,却依然心怀美意的朝那边走去,没有先前的迟疑与等待。一阵微风穿过了他的心胸,随即又飘向不远处的她。而她依旧站在那里,穿着一件白色纱衣,秀美的头发披在肩头,眼睛似水,清泉般灵灵欲动。阳光洒在她妖艳的脸庞,如出水芙蓉般高雅与娇羞,这样风华绝代的女子不得不令方奇回眸一笑啊!或许在他的心中已是多笑了!以前他不曾见过,并且相信未来也不可能再有。刚来学校时,听朋友说他们学校的校花很好看,但他从没有看到过,为此,他还几次要求朋友带他去见一面,而往往造化弄人,时间也不允许他去寻她,可眼前的这位真不知该如何是好啊!他尽力的装作在吟诗,没有看到她,然而他们的眼神已发出了亮光的火花啊!沉静的后山被他那诗一般的语音打破了,但仿佛沉静又随他而来,其中还略带有一点羞涩,一种初见心上人的无措。他想着,看着,思忖着,低头走去,恍不知已到了她先前的那个位置,但此时那里没有人,只留下已个浅浅的脚印,没有倚坐而躺的女子,只有清凉的石板在阳光的亲吻下闪闪地发出紫光,不久也随风飘去。若问缘由,不知是被他吓退,还是它依然跟随在美丽女子的身旁,他也不得而知。此刻他的眼睛惚惚的环绕四方,带着焦急,也带着渴望。因此,他陷入了茫然,不知刚才是梦,还是真?就此,他的耳边依然回荡着他曾经的吟声:

远方的那位天使,你是否出现过

在寻找你的日子里,我已忘却了自己

因为只有我找到你

方可找回纯真的自己

每一天,每一刻

我都随着你的芳香而去,却依然只有你影子的足迹

不曾遇到过你,那纯真的你

倘若你再现一次

我愿怀着我的心,去梦中寻你

他的嘴唇没有闭下,也不想闭下,他依然想在吟诗的旋律中寻找韵味,。但随着一阵微风袭来,韵味也就不见踪影了!但吹起了他略微低垂的衣襟,四周的芳草,灵树也在风中摇曳,仿若一片仙境,难以让他忘怀,直至忘却。仙境中必然会呼出貌若天仙的少女,她拨开摇晃的枝叶,徐徐地走上他的跟前,眼睛坠坠有神,嘴唇光泽圆润,丝毫没有经受风的叨扰,她就这样驻足于他的侧旁,眼睛轻飘飘地注视着他,说道:

“你吟的诗真美,我都差点迷醉其中了!”

“谢谢!但你的美已经难以用言语来形容与表达了,而我不过是你的一点陪衬而已!”

“谢谢”,她的口中似乎含有甜玉,笑的竟如此甜美,但从她的笑容中也看出其中的羞涩。两个陌生人,或许是过路人,也同时是有缘人,就这样匆匆而过了。她踏着轻盈的步伐往山下走去,雪白的玉手不时地柔着被微风吹散的头发,直至消失在朦胧的阳光里,如浪花,扑向岸石时如此秀美,却始终要融入大海,一切又归于往时的平静。而方奇的心并没有,也不曾平静,并且始终难以平静。平静是他再没有见到过她,这就是平静。

自从他与她相遇后,方奇每天都会去后山上,表面上是去吟诗,而内心,他知道,他是在等待久别重逢的有缘者,或许是过路人,也或许是陌生人。然而爱情的神奇就在于此,它会让你在不经意间相遇,却又让你在刹那间消逝,擦肩而过,连方奇认为的回眸一笑也似乎化作泡影,化作浪花,随着大海消失在海流之中,没有留下任何痕迹,哪怕是残迹,也不曾看到。只能在适当的时候,适当的地点偶尔回忆两下。方奇现在剩下的只有他手中的那诗,那首曾经让她听懂的诗,也就是那次,他的心中拥有了她,也爱上了她。人们常说:“人一旦拥有,就难以舍得放弃。”何况是爱情,是萌生已久的爱情。它在他的心底已扎下了根,也因此不会这么快离去。从此,他的心中多了忧伤,少了欢乐,多了难以言明的愁思,少了昔日的美好。除了吟诗,他别无选择,他的心中已藏不下任何东西,除了她,他与她的相遇,因此他忘记了一切,也忘记了自己许多美好的回忆。而今在他心中,一切看似美好的记忆都是虚幻,都是难以捉摸的流星,给他带来瞬间的快乐,却如过眼云烟般飘散,散向了远方。而他的初恋却是最真实的,最值得让他回味,甚至可以说是沉迷的。为此,他在诗中写道:

远方的爱人,你为何不出现

难道我的心意,你没有看明白吗

远方的爱人,你为何不出现

难道我的情思,你没有感觉到吗

远方的爱人,你为何不出现

难道我的诗神,没有飘到你那里吗

远方的爱人,你为何不出现

难道你来到我梦中,我没有发现吗

是啊!她或许真的已漫游到了他的梦中,仔细聆听他的心声,而他却带着忧郁的眼神,没有回音。于是,他迈着失望的步伐飘然而去了!当他醒来的时候,只剩一片茫然,无处寻去。只有后山的那一片净土,肯收留他,但只是短暂的停留,不管怎样,他终于有了停歇的地方,停歇的片刻。在那里,他拼命地想,拼命地回忆,尽管每次只有一点点,却依然让他眉开眼笑,只不过笑中带泪,泪中带情,情中带酸,酸中带苦,苦味也就连连不断了。他是悲哀的!因为他不懂得忘记,他是幸福的,因为他只记得那些美好的回忆。但回忆不可能变成现实,后山依旧,花草仍在,失去的是他坚强诗意般的性灵,留下的只会是淡淡的忧伤,难以释放的悲情!

爱情如胡同,让人带着梦幻进去,却又使人怀着失望归来,也许永远也不可能归来,只能看见自己的影子在孤独的角落徘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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