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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岛上来客(6)

我一见那个家伙朝我藏身的方向跑来,尤其是猛地一看,全部野人都在他身后紧紧追赶,说句实话,我当时真的吓坏了。我看出我的那天做的梦有一部分就要实现了,我料定这个野人为了躲避追杀一定会藏到我的小树林里来。可是,梦境中的其余部分却让我无法相信,就是那些野人不会来追捕他,也不会发现他躲藏在树林里。我还是站在原地没有动。后来,我发现来追他的仅仅只有三个人,所以胆子稍微大了一点。特别是我发现那个野人跑得非常快,比追他的那三个人要快得多,而且逐渐把他们越甩越远。只要他能再坚持跑上半小时,就可完全摆脱那些追捕者了。这个情况使我勇气倍增。

在这些家伙与我的城堡之间,隔着一条小河。关于这条小河,我在本书的开头部分就已经向大家提过了;我把遇难船上的东西搬下来的时候,就是进入了这条小河,然后顺着河流来到我的城堡,最后才把东西搬上岸的。根据现在的情况来看,那个逃跑的野人必须要做的事很明确,他必须要游过这条河,否则,这个可怜虫一定会在河边被抓住。当那个逃跑的野人来到河边的时候,已经开始涨潮了,但是他根本不当一回事,毫不犹豫地纵身入水,大概划了三十来下水就游到了对岸,上了岸之后依然是健步如飞;而那三个追他的人来到河边之后,我发现只有其中两个人会游泳,剩下的那个人是个旱鸭子,只好老老实实地站在岸边,看着同伴游过河,至于自己也只好到此为止了;没过多久,他就灰溜溜地离开了,按原路返回;根据以后发生的情况来看,对于这个走掉的野人来说,他不会游泳其实是一件大好事呢。

根据我的观察与推测,后面那两人游泳的速度比前面逃跑那人要慢许多,他们过河所花的时间比前面那人多了整整一倍还不止。这真叫我激动不已,心想,机会终于来了,现在我又可以弄到个仆人了,或许他还可以做我的伙伴或帮手呢。而我像是得到了上天的召唤,要救这个可怜虫的命。我飞速下了梯子,带上了那两支长枪,我刚才说过,我事先把它们放在梯子下面,然后,又以同样的速度爬了上去,越过了山顶,朝海边奔去。由于我抄了一条很近的路,一路上又都是下坡路,所以,我一下子便插到了追捕者和逃亡者之间。我大声向那个逃跑的野人发出了呼喊。他朝后看了看,起先,他见到我跟见到他们一样害怕。但我向他招招手,示意他回来。与此同时,我又朝那两个前来追捕的野人慢慢走去。忽然,我向前面那个猛地扑了过去,用枪托将他击倒了但我不愿放枪,怕被其余的野人听见。其实距离很远,而且又看不到硝烟,即使听到声音,他们也不容易知道这是在干什么。把第一个野人击倒后,另一个来追赶的野人停住了脚步,好像害怕了。我飞快地向他迎去。但当我走近他时,我立刻发觉他拿了弓和箭,而且正准备向我射箭。这时我必须得先向他开枪了。我向他开两枪,第一枪就把他打死了。那可怜的正在逃跑的野人这时也停下了脚步,虽然看到他的两个敌人已经倒下或是死了,却又被我的枪声和火光吓坏了,只是呆呆地站在那里,既不敢前进又不敢后退,但看起来他的意思还是倾向于逃跑。我又向他大声呼喊,打着手势叫他过来。他立刻明白了我的意思,开始挪动脚步向我这边走来,可是他走走停停,停停走走。他停下的时候,我看到他浑身颤抖,大概以为自己现在又成了我的俘虏,我也会像杀他两个敌人那样把他杀死的。我一边示意他靠近我,一边做出各种手势叫他不要害怕,他这才一步不停地慢慢向我走了过来。他每走十几步便趴在地上跪拜一下,似乎是在感谢我的搭救之恩。我面带微笑地看着他,用一副和蔼可亲的样子打手势招呼他,让他再靠近一点。最后,他终于走到我跟前,冲着我跪了下来,先是亲吻地面,然后把头贴在地上,把我的一只脚放在他的头上,像是在行跪拜礼,以此宣誓愿做我的终身奴隶。我把他搀扶起来,对他百般抚慰,并尽我所能做出各种手势叫他不要害怕。就在这时,又出现了新的情况;因为我看见我用枪杆打倒的那个野人并没有死,只是给我打昏了,现在他又开始苏醒过来。于是我把那野人指给他看,表示他没有死。他看见之后,就叽哩咕哝地向我说了几句话。我虽然不明白他的话,可是听起来却非常悦耳,因为除了我自己的声音以外,这是二十五年以来我第一次听见人的声音。可是现在已经没有时间来想这些事情了。那被打倒的野人现在已经完全清醒过来,居然坐了起来。我看见我那野人这时又有点害怕起来,便举起我另外一杆枪,对准那个人,准备开枪。这时候,我那野人(我现在这样叫他了)向我做了一个动作,要求我把腰间挂的那把没有鞘的刀借给他。于是我就把刀借给他。他一拿到刀,就冲向他的敌人,动作干净利落,手起刀落,一下子就把那个野人的头砍下来了,那个动作完全胜过了德国刽子手。这让我大为惊讶,因为,我完全相信,这个野人在这之前,除了他们自己制作的木刀外,应该还从来没见过一把真正的刀。但就现在的情况来看,他们的木头刀应该也是又快又锋利的,砍头杀人照样可以一刀就人头落地。后来我从这个野人那里了解到,事实就是我想的那样。他们制作木刀所用的原料是一种很硬的木头,这种原料能让木刀又沉重又锋利。这个时候那个野人砍下了敌人的脑袋,然后带着胜利的微笑回到我面前,他把刀还给了我,然后又做了许多很复杂的手势,最后把他砍下来的那颗人头放在我的脚下。

但是,最让他感到惊奇的是,我是用什么方法在那么远的距离就能把另一个野人打死。他用手指了一下那个野人的尸体,希望我能让他过去看一下。我也向他打着手势,努力让他明白我的意思:我同意他去看那具尸体。他走到那个死人的旁边,整个人都惊呆了。他把死者翻来覆去地检查,仔细看子弹留下的伤口;那伤口位于胸前,肉眼看上去就像一个小孔,留出来的血不是很多,因为这个人死得很彻底,这个时候,血已经不再往外流了。他拿走了死者的弓箭,然后走了回来,于是我也就离开了这里,走之前向他招了招手,让他跟着我走,一边还向他打着手势,意思是可能还会有更多的人来追杀他。

看到我的手势之后,他也就给我打手势来回答我,他表示要把那两具尸体都掩埋起来,这样做的话,后面追来的人就什么都看不到了;于是我又对他打手势,表示我同意他的做法。于是,他干开了,转眼之间就用手刨了一个坑,大小足以埋下第一个。接着,他便把那个死鬼拖进坑,盖上了土,然后,他又以同样的方式把另一个也埋掉了。我想,他埋那两个家伙前后只不过花了不到一刻钟。完了之后,我便叫他跟我走,但我没有带他去我的城堡,而是把他带到了远在岛的另一部分的我的地洞。我不想完全按照梦里的情形去做,就是说,在梦里,他是跑进我的树林里去藏身的。

到了我的新洞里,我拿了一些面包和一串葡萄干给他吃,又弄了点水给他喝。我发现,由于奔跑,他已饥渴万分。让他吃喝完毕后,我示意叫他躺下睡觉。我指着一块地方,那地方放着一大堆稻草,还有一条毛毯,以前我自己有时睡在那里。这个可怜虫躺到那儿后,便酣然睡去了。

他是个标致、帅气的小伙子,生得完美无瑕,四肢修长而强壮,但并不粗大,个子很高而身段匀称。据我估计年龄在二十六岁左右,他有一副好面孔,看上去非但没有狰狞可怖的样子,反而具有一种男人的阳刚气,但又有点欧洲人的和蔼可亲,尤其是他微笑的时候。他的头发又黑又长,但像羊毛似的鬈曲着,他的前额又高又大,一双大眼睛活泼有神。他的皮肤并不很黑,带点黄褐色,但又不是巴西、弗吉尼亚等其他美洲土着人那种丑陋的黄,而是一种很耀眼的橄榄色,难以形容的赏心悦目。他的脸庞圆润而又饱满,鼻子也是小巧玲珑,与黑人那种塌鼻子完全不一样,天生一张漂亮的嘴,薄薄的嘴唇,牙齿也非常整齐,象牙那样洁白。他只是打了一个盹儿,还没到半小时就醒了过来,跑出地洞来找我。我正在附近的圈地里给羊挤奶。他一眼瞥见我,跑过来,又匍匐在地,打出各种虔诚、感激的手势,做了各种古怪、滑稽的动作来表达自己的心情。最后,他又像上次那样把头贴在靠近我脚边的地上,把我的另一只脚放到他的头上;接着他又做出各种姿势,好像在向我表示他对我的屈从、降服和归顺,表示他愿意终身为我之奴,为我效命。我大致了解他的这些意思后,便告诉他,我对他非常满意。过了一会儿,我开始和他说话,并叫他跟我学着说。我首先告诉他,我给他取名叫“星期五”,因为他是在这一天被我救出了性命,因此取这个名字来纪念这一天。我接着教他说“主人”一词,并叫他以后就这样称呼我。我还教他说“是”和“不是”,也同样告诉了他这两个词的意思。最后我在一个瓦罐里倒了点羊奶,递给他,让他先看着我如何在喝羊奶的时候用面包蘸着奶一块儿吃;然后,我给了他一块面包,让他照我的样子做;他照样子吃下去以后,兴奋地向我做出手势,表示味道好极了。

那天晚上我就陪他在那个地洞里过了一夜,天亮的时候,我向他招手,让他跟着我走,同时也让他明白,我要送他一些衣服。他很快就明白我的意思,好像还很高兴,因为这个时候的他光着身子,浑身上下一丝不挂。我们走到昨天他掩埋尸体的地方的时候,他马上就把那个地方指了出来,并且指给我看他作的记号,他向我打手势,表示我们可以把那两具尸体挖出来吃掉!明白了他的提议,我就装出了发怒的样子,表示我对吃人这种勾当是深恶痛绝的,并且做了几个样子给他看,表示我一想到食人这种勾当就忍不住想呕吐,然后我向他招手,让他离开这块地方。他马上很听话地走开了。然后我又将他带到我常去的那个小山顶上面,观察一下想杀他的人走了没有。我打开我的望远镜朝他们登陆的方向望了过去,马上就找到了他们昨天集会的地方,可是那些野人以及他们的独木舟都已经不见了。很明显,他们已经开船离开了,顺便也把他们的两个伙伴丢在这个岛上,根本就没有去寻找失踪的他们。

我并没有满足这一发现。现在,我的勇气倍增,好奇心也开始增大。所以,我带着我的仆人星期五,准备到那个地方看个究竟。我给他一把刀,让他好好拿在手里,他自己还把弓箭背在背上;我已经知道,星期五是一个优秀的弓箭手。另外,我还让他帮我背一支枪,而我自己则背了两支。武装完毕之后,我们就向昨天那些野人聚集过的地方前进,因为我很想获得更多的更充分的有关野人方面的情报。但是一到那里,我的面前出现了一幅惨绝人寰的画面,我血管里的血在一瞬间就冰冷了,心脏也差点停止了跳动。呈现在我面前的真是一幅可怕的景象,至少对我而言真的是惨不忍睹,不过对星期五来说,这根本算不了什么。那里遍地都是死人的骨头和碎烂的人肉,鲜血染红那里的土地;那些人肉,有的已经吃了一半,有的则被砍烂了,还有的被烧焦了,弄得东一块西一块的,整块地上一片狼藉。总之,所有迹象都表明,他们在战胜敌人之后,在海边大开人肉宴,欢庆他们的胜利。我还看到了三个头颅、五只手、三到四根腿骨以及脚骨,除此之外还有许多身体的其他部位;根据星期五的手势我得知,他们总共带来了四个可以供他们大吃一顿的俘虏,其中的三个已经被吃掉,而他,星期五指了指他自己,则是第四个。他还让我了解,这些家伙同刚继位的部落首领大战了一场,而星期五看来是拥戴这个部落首领的;结果,对方在战斗中抓获了大量的俘虏,就把这些俘虏分别带到了几个地点去大吃一顿;他们到这里吃俘虏的事,与其他几处的这类事是一样的。

我吩咐星期五把这些骷髅、人骨、人肉,以及所有被野人吃剩的东西,通通收集起来,堆成了一堆,然后放一把火把它们全都烧成了灰烬。我看得出,星期五仍然垂涎于这些人肉,在本性上他仍然是个食人者。但因为我对这种行为表现出深恶痛绝的样子,甚至想都不愿意想,看到这种行为就恶心,所以他才不敢有所表示。同时,我又想办法让他明白,只要他胆敢吃人肉,我就把他杀掉。

办完这件事后,我们回到城堡。一回到家,我就为星期五忙碌起来。首先,我给了他一条亚麻短裤,这是我从那条失事船上死去的炮手箱子中找来的。我把短裤稍微修改一下后,他穿起来非常合适。然后,我又尽己所能用羊皮给他做了件背心。说句不算吹牛的话,我现在的缝纫手艺已经练得相当不错了。此外,我还给他做了一顶兔皮帽子,戴起来不仅合适,而且相当时髦。就这样,我给他拾掇出一身看上去颇为不错的穿戴。星期五看到自己和主人穿得差不多一样好,心中十分高兴。不过,他起初刚穿上这些衣服的时候,行动起来的确很不习惯,不仅裤子穿起来感到别扭,而且背心的袖口边也磨痛了他的肩膀和夹肢窝。后来我把磨痛他的部位重新加工放宽,加上他也逐渐地习惯了穿着,终于对穿衣戴帽这件事完全适应了。

我带他回到家里后,第二天,我便开始考虑找个地方安顿他。我不仅要使他住着舒服,还要使我自己安全。于是,我在两道围墙之间的空地上给他搭起了一个小帐篷,正处于第一道围墙外边,第二道围墙里边。因为我的山洞原先就有一个小门作为入口,我又做了一个正式的门和一个木板门,然后放入洞口里边。我使它朝里开着,每天晚上就上了门,并把梯子也收起来,这样,星期五要想通过我里边的围墙来到我的身边,就必须先弄出一些声音,这样就会把我吵醒。因为第一道围墙我已经用柱子搭起了一层严实的屋顶,和岩壁相接,把我的帐篷全盖了起来。屋顶上又横搭了一些小木棍子代替椽子,木棍上又盖了一层厚厚的结实如芦苇的稻草。在搭梯子进出的缺口那里,我做了一个单面的假门,这个门从外面根本打不开,如果有人想要强行开门,它就会轰的一声全部坍塌,发出巨大的声响来警告我。每天晚上,我就把所有的武器都回收到自己身边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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