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人都被眼前的一幕震惊得说不出话来。
已经是四级战士的光头汉子,一身开山诀威猛刚烈,力大无穷。再加上多年的战斗经验,就算是同级的四级战士在拳脚上和他放对也要吃亏。可就是这样一个壮硕汉子,却没能抵挡住龙宇那如同魔兽一般凶狠的攻击。
两记耳光,已经把光头汉子强大的外表给撕了个干干净净,而最后的一膝盖,更是干净利落,直接干翻了光头汉子。这还是个15。6岁的少年吗?
跟迪亚斯一起的几个家伙在震惊过后,马上冲了过来。邦妮和罗恩脸色发白,心中害怕,却是上前和龙宇站到了一起。
“这都是在干什么?”声音不大,却充满了上位者的威严。一个大概四十来岁,圆脸,一双眼睛小而有神,胖胖的中年男子走到他们中间。
在场的佣兵都认识这个胖胖的中年男子,风笛城佣兵分部6级主管莫林。据说很快就会调到公国都城的佣兵分部任7级主管。
莫林对着迪亚斯冷笑道:“五级佣兵团很了不起吗?就敢无视佣兵分部的规定,在这里闹事?”
在佣兵们的眼中,莫林就是高高在上的大人物。别说普通平民见了面要脱下帽子来恭恭敬敬地行礼,就算是和风笛城的贵族们,骑士们乃至领主在一起,他的身份也足够成为人人笑脸相迎的贵宾。
在莫林森冷的眼光注视下,迪亚斯唯唯诺诺的说不话来。别说是他,就是他父亲德鲁也不敢得罪莫林。
“你们既然已经挨了揍,这事就这么算了。下次再敢在这里闹事,哼”莫林重重的哼了一声,一挥手“你们走吧。”
迪亚斯让人扶起光头汉子,恨恨的看了龙宇一眼,出门走了。
“你以后要小心点了。”莫林拍了拍龙宇的肩膀。“他老子狂狮德鲁已经是7级骑士了。德鲁可是个有仇必抱的人,你打伤了他儿子和他手下,他不会就这么算了。不过我会派人去警告下他们的,他们仗着自己是风笛城唯一的五级佣兵团,做事越来越没规矩了,总之你自己还是小心点好,我和你父亲是朋友,又看着你长大,不希望看到你出事,如果你父亲还在。唉~。”
龙宇对莫林鞠了一躬。“谢谢你,莫林先生,我会注意的。”说完对着罗恩说道:“我们走吧。”
三个人走出门,邦妮看了眼龙宇:“我们还是回去吧。”
龙宇想了想:“莫林先生出面了,他们不敢怎么样,我们去书店看看,再去把熊皮给卖了。”三人走进一家书店对老板说:“先生,你这里最高有几级的斗气功法卖?”
“有二级的,一百金币。”
“只有二级的么?”邦妮拉了拉龙宇,“一级和二级的差别不大,还是以后在说啦。”罗恩也说道:“就是,还一百金币,不要买。”
一级和二级的确实差别不大,龙宇也没坚持。只是说了句:“去卖熊皮吧。”率先走了出去,来到一家叫火鸟的衣坊前,这可是风笛城最大的衣坊,刚一进门,一个性感动人的女人就迎了上来。
“你们要买什么吗?我们这里什么样的衣服都有。”
弯弯的眉毛,红润的嘴唇,高挑丰满的身段,走动之间荡漾着一股成熟的迷人风韵。女人对自己的魅力极有自信,进来的虽然是三个少年,她也拿出了自己最好的手段。
“我们卖熊皮。”女人微微一笑,“你们稍等,我去叫鉴定师。”说话间一个小孩就跑进里间去了。不一会就出来个六七十岁,头发花白的老头。他穿着一身普通的棉布衣服,显得有点寒酸。
拿过龙宇手中的熊皮,老头在柜台上把熊皮打开,用手仔细的摸了一遍,又翻看了一会,说道:“这是****魔兽白熊的皮,完全成年,没有破损,我的鉴定是上等。”女人斜睨了老头一眼:“既然是上等,那我出6个金币收。”比龙宇预想的要高一点。
龙宇点点头,把邦妮拉到身前:“再给我妹妹拿2身丝绸衣服。”
邦妮红着脸:“还是不要拉,好贵的。”
“没事,今天你过生。”邦妮口中说不要,心里却是想要的,何况是龙宇买来送给自己的,感觉又不一样。也就不再多说,拿着衣服比比划划了半天,才挑了2身衣服交给了边上的女人。
女人微微一笑;“2身衣裙算你们2金币,你们还要什么吗?“龙宇摇摇头,“那我还要给你们4金币。”说着递给了龙宇4个金币。邦妮收好衣裙,三人出门向城门走去。
“邦妮,你这下可是花了家里整整半年生活费。我都想做女人了。啊,龙宇你别踢我。”罗恩说着闪过了龙宇的一脚。
邦妮也不理会他们,双手把衣服抱在胸前,低头看路,眼睛却闪着异样的光彩。
回到村子,就见汤姆和一群人正忙碌着。见他们回来,汤姆回到铁匠铺拿出一把剑递给龙宇。
抽出剑,就着夕阳的阳光,就看见一团光芒随着长剑的倾斜,从剑柄缓缓移动到剑尖,流畅而完整,没有丝毫发散或者扭曲的情况出现。
“这是珍稀级的长剑。”龙宇叫道。
大陆的武器和盔甲分为普通级,珍稀级,传说级,史诗级和传奇级。
“这是给你父亲打造的一把剑。”
龙宇的父母也是佣兵,父亲龙成是7级骑士,母亲梅冰则是5级的魔法学徒。
在苍青大陆,能够感知魔法元素,并对魔法元素进行本能控制的人,被称为魔法学徒。这种人的数量极少,万中无一。
魔法学徒是魔法师的最低等级。
魔法师的等级1--5级为魔法学徒。向上依次为6--10级的魔法士,魔导士,魔导师,大魔导师。
魔法师的稀缺以及战争中魔法师不可忽视的作用,都注定了魔法师远比骑士更加受人欢迎。
他们不但享受远比骑士更高的待遇,拥有更尊崇的地位,而且生活和工作也舒适得多。
当骑士们穿着沉重的盔甲,骑着马,拿着沉重的骑枪在外面大汗淋漓的巡逻的时候。领主们供养的魔法师,却拿着比他们高得多的薪水,穿着柔顺舒适的法袍在花园树荫下冥想。
当骑士们成群结队地策马向敌人发动冲锋,在高速奔驰中碰撞,在刀光剑影中血战,残肢横飞,鲜血淋漓的时候,珍贵的魔法师却在骑士们的重重保护下,举起手中的魔杖,优雅地念着咒语。
骑士永远都冲在最前面,魔发师则永远都躲在后面。胜利的时候,他们享有远比骑士更大的功劳。而失利的时候,他们不但可以优先撤退,甚至在遭遇敌人攻击的时候,身边的护卫骑士还需要用生命去保护他们。
这一切都是因为魔法师魔法的强大。单论攻击能力的话,十个骑士加起来也比不上一个魔法士!
龙宇的父母三年前接了个任务,护送一个商队去西大陆,而雇佣他们的人就是邦妮的父亲。商队在横断山脉遭到盗匪袭击,无一人生还。
邦妮的母亲在看到丈夫的尸体时就晕到了,埋葬了丈夫后就一病不起,三个月后就去世了。汤姆在处理完了妹妹的后事,就把邦妮带到了自己家。
龙宇提着长剑和邦妮默默相望。汤姆拍了拍了手:“好了,高兴点,今天可是邦妮的生日。”
村里的人都搬出了自家的桌子,并在一起,排成了两张长达十米的长桌,并排而放,桌上摆满了各种各样的食物。
人们坐在桌子两侧,帮忙的女人们端着盘子,笑盈盈地在人群中穿行往来。
男人们一边往嘴里塞着各种食物,一边大声地交谈着,不时爆发出一阵哄堂大笑。女人们低声说着话,偶尔嗔怪地瞪一眼喝了点酒就得意忘形的自家男人。孩子们则在一旁跑着,打闹着。
热闹和欢乐,总是让时间很快的溜走。
当第二天太阳升上来的时候,龙宇又站在了山顶上。突到五阶战士后,这样的磨练已经没有了往日的效果,这是他没有想到的。
琢磨着以后该怎么练,龙宇跑向山腰。他要去杀只四级魔兽去交任务,今天没有背着猎弓,而是带着那把珍稀级的长剑,他想试试珍稀级长剑的威力。
来到山腰,他四处转悠着,也没看见一只四级魔兽。
走下一个山坡,龙宇眼睛忽然睁大了,看着丛林不远处一只露出身形的魔兽,骇然叫道:“剑虎。”
剑虎是五级魔兽,五级魔兽体内形成的就不是魔石,而是魔核了。四级魔兽和五级魔兽的差距就如同五级战士和六级骑士之间的差距。它动作极敏捷且力量极大,一对虎爪可以轻易将一块岩石击碎。加之其浑身上下都覆盖着铠甲一般的厚皮,只有腹部才有弱点,猎杀的难度极高。一般的佣兵和骑士,都不会去招惹这暴躁易怒的家伙。
现在跑是跑不了了,龙宇抽出长剑,紧紧的盯着剑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