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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发迹(1)

明珠是个很阴的人,玄烨也是个很精的人,玄烨之所以看上他,是玄烨能控制他。

实诚人虽然难能可贵,但是,太实诚的人往往难以成事,读了十几年的史书,我渐渐明白,真正主宰历史的,不是实诚人,不是一根筋,更不是两头堵,而是一个个阴险狡猾的人。

当别人在气冲冲的时候,他在阴阴一笑,躲在后面深思熟虑;当别人磨刀霍霍的时候,他面色和蔼,躲在后面摩拳擦掌;在别人光明磊落,大义凛然的时候,他在背后曲折圆转。

最后,那个气冲冲的人,那个磨刀霍霍的人,那个光明磊落、大义凛然的人,撞得头破血流,粉身碎骨,然而,那个阴笑的人,那个背后擦抢的人,那个圆滑的人,笑到了最后。

笑得美很重要,笑到最后更为重要。

明珠之所以能被玄烨待见,除了明珠善于溜须拍马之外,还在于明珠这人确实有两把刷子。明珠办事历练,为人机巧,登高能一呼,卑微能下士,很多事,很多人,都被他搞定。

明珠具备这些使用价值,在玄烨眼中,他具有了价值。

康熙八年(1669),玄烨露出了笑脸,显得意气风发。

在这一年,玄烨凭借几个小喽啰就一举搞定了鳌拜,他有理由相信,给他几十万八旗兵士,他便可以统一中国。这种自大与信心,导致了后来的三藩叛乱,然而此时,他还没有考虑南面的那三位大爷,那三位爷还在自己王府里喝酒,暂时没有反的迹象,玄烨暂时不考虑。

玄烨首先考虑的,是台湾问题。

关于台湾问题的由来,实在太过复杂,反正一句话,台湾自古以来就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混到明朝末期,荷兰殖民者占领了台湾,你抢我们地盘,我们就要揍死你!

哪里有侵略,哪里就有反抗,荷兰人也防备了明朝廷过来揍他们,但是事实让他们失望,他们空等一场,明朝廷自己的祖坟都给农民兄弟们刨了,还哪有闲工夫管台湾那档子小事。

正当荷兰人得意忘形的时候,突然有两万明朝兄弟渡海揍他们。

荷兰在当时的世界上,就堪称是牛人,在欧洲都曾当过老大,直到英吉利搞定了他们的无敌舰队,荷兰海上霸主地位,才成为了昨日黄花,一去不返,但他们对中国还是战战兢兢。

这个被《马可波罗游记》描绘得天堂一般,又不容侵犯的民族,会这样好对付吗?不过大敌当前,不容荷兰人犹豫了,明朝廷的部队有两万余人,荷兰人没有顶住,败了,然后跑。

领导这次渡海作战的人,名叫郑成功。

郑成功成了中国的民族英雄,他的名字将载入史册,永垂不朽。

郑成功是英雄,但是他命不好,收复台湾才一年,他就去了。

前面讲过,他是被儿子气死的。后来几次折腾,郑经回了台湾,当上了延平王,也就成了台湾的头头,郑经虽然品德不高尚,但是,他是一个有抱负的人,做了很多正确的事。

郑经在台湾开垦耕地,发展生产,台湾渐渐由荒芜走向繁荣;与此同时,郑经还与海外做生意,买来了台湾并不产的诸多物品,顺道往大陆抢点钱,四十万部队,日子过得还凑合。

玄烨是个认真的人,他早就听老师讲过,有个叫台湾的地方,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领土,现在被明朝后裔占着。玄烨一听台湾被明朝人占着,很火,那还不给我打下来,等着干嘛。

其实,并不仅仅是玄烨想打,玄烨他老子福临都想打,可是福临他命不好,在位十八年,几乎天天都在打仗,收复台湾,有心无力,当八旗军队面对茫茫大海的时候,只能望海兴叹。

八旗骑兵能在陆地上纵马驰骋,然而,面对大海的滚滚波涛,他们只能一阵叹息。以顺治朝廷的实力,还组建不起一支高战斗力的水师,福临心里急不可耐,但是急也得等着。

福临急,比福临更急的,是施琅。

施琅,字琢公,福建晋江人。

关于这位同志小时候的履历问题,没什么介绍的,一句话,他是个很猛很猛的人;关于这人的特点,也没有什么好介绍的,还是那一句话,他的特点就是他一直是个很猛很猛的人。

施琅从小家庭环境不好,只能参军打仗,跟着郑成功他老子郑芝龙混饭吃,渐渐混到了郑芝龙手下的左前锋。他的成功,跟明珠不一样,明珠是刻苦学习熬着,他是风风火火打着。

清军入关了,郑芝龙投降了,施琅也跟着投降了。然而,因为施琅同志的确太猛,在部队中名声太响,他又被郑成功从清军中挖了墙角,施琅至此跟了郑成功,郑成功如虎添翼。

但是,施琅同志名声太大,大到清军与郑军都想害他。

不多久后,施琅与郑成功因为一个人,闹下矛盾,施琅在哥们的帮助下,逃到了清朝的地盘上,因为施琅同志反水,郑成功相当愤怒,当即命令,施琅跑了,那就把没有跑得杀了吧!

就这样,施琅全家上下,统统被郑成功剁了;也就是这样,施琅与郑成功结下了不可能解开的仇恨;同样因为这个,在施琅的心中,立下一个目标,此生必须收复台湾,搞定仇人!

施琅来到清军地面上,投降了清朝,清朝廷对他也不错,让他当上了总兵,当别的总兵在嬉戏享受的时候,施琅在练兵;当别的总兵在呼噜大睡的时候,施琅却始终无法入睡。

多少个月圆之夜,在万家团圆之时,望着一轮明月,施琅流下了泪,他想起了离去的亲人,同时更想起了心中的那个目标,可惜啊,天不我与,何时才能劈开波浪,奔向台湾报仇?

施琅擦干眼泪,继续练兵,他要练就一支伟大的水军,杀向福建的对岸。

终于,施琅的水兵练得有些成就了。他带着自己练成的水军,渡海杀向了台湾,然而天不佑他,半途遇上飓风,差点全军覆没;不弃不馁,施琅打了第二次,结果却依然如故。

无情的结局没有让施琅有丝毫的退却,他始终不相信,这一切会是命中注定。他收拾好了家当,向玄烨去了一封信,信的内容其实并不复杂,只是说台湾很重要,并且我能搞定它。

信发出去很久,施琅也等了很久,终于有一天,上面来信了。

来的信没有怎么说,只是说让施琅来北京商量,施琅丢下了手头的事,兴致勃勃地往北京赶,数年的政治经验告诉他,皇帝召唤,代表着皇帝已经开始重视,爹,可以为你报仇了!

来到北京的施琅依然很兴奋,他焦急地等待着玄烨的召见。

终于,他等到了那一天,玄烨召见了,天颜近在咫尺,十年了,施琅投降清朝十多年了,第一次近距离地感觉到了皇帝的温暖,他把他的想法,他把他的打算,毫无保留地说了出来。

玄烨聚精会神地听着,听完后,问了几句同志辛苦之类的客套话,让施琅回去等消息。

玄烨所说的等消息,是指玄烨把施琅的谈话让内阁去讨论,内阁讨论出一个结果,玄烨再做出决断,情况仅仅如此。施琅依然焦急地等待,他等了很久,没了答案,犹如石沉大海。

死一样的寂静告诉施琅,没有结果,就一定是坏结果。

圣旨下,免去施琅福建水师提督的重任,改任内阁大臣,水师提督是个实职,内阁大臣很多时候只是闲职,施琅已经懂了,轻轻叹了一口气,开始了他在京城十三年的养闲的生活。

施琅把一腔抱负深深地埋在了心中,施琅把一腔的苦恼深深地埋在了心中,杀父之仇,何时才能报,丧子之痛,何时才能结,施琅不知道前面的道路上会出现什么,他只能默然。

谁怪自己是个降人呢。大臣们不会信他,皇帝不敢信他,周围的人,都把他当做一个忘恩负义的人,当作一个两面三刀的人,当作一个朝三暮四、反反复复的人,都不愿去搭理他。

人生最大的痛楚,不是一无所有,不是命途多舛,也不是身体残疾,而是生活于世,居然没有人能够读懂他。孤独的人是最痛苦的,因为他的朋友,除了他自己,还是他自己。

天下很大,何人能够理解我施琅?

在施琅最需要人鼓励,最需要人理解的时候,一个和善的面孔出现在了他的面前,他去过福建,处理过台湾问题,也听到了福建军民对施琅的赞扬,他认可施琅,他相信施琅。

问题的关键还不仅仅是这些,更重要的,他看好施琅。

明珠用温暖而又厚实的手掌,去交了施琅这个朋友;施琅怀着感激的心情,与明珠交上了朋友。一边是精明能干的殿阁大学士,一边是彪悍勇敢的将军,两只手紧紧握在了一起。

明珠相信,必有一天,施琅会前往福建劈波斩浪。

明珠想起了康熙八年(1669),他第一次到福建处理台湾问题,他知道郑经是个狡猾的人,对付这样的人,招降是没有用的,温言软语劝告也是没有用的,有用的只有拳头与棍棒。

要揍郑经,要的是水军,尽管在三藩平定后,玄烨向福建增派了水军,由万正色领导的洞庭水师开赴了福建前线,然而,这些习惯于在平静湖面上划船的人,面对大海只能哆嗦。

茫茫大海,无风都有浪三尺。洞庭湖面的船只,在大海里就如同一叶扁舟,起起伏伏,顷刻间便会葬身鱼腹;洞庭湖上的最大风浪,也不如大海上的微波细浪,一下便可掀翻大船。

最为棘手的,还不是家伙问题,人也很成问题。万正色是满人,不懂水战,面对长江、洞庭湖之类的小沟小水潭倒还凑合,而他的那一套水战大法,面对海战,就犹如盲人摸象。

所以,明珠与施琅交往了,明珠不仅知道施琅是个很猛的将领,明珠也知道施琅是个忠臣而又朴实的人,他没有野心,没有利欲心,他想做的只是为爹妈报仇,完成心中目标。

有这些,明珠认为就足够了,一个有使用价值并且憨厚的人,能成为明珠最信任的朋友。兄弟,你等着吧,总有一天,在恰当的时候,我明珠会拉你一把,希望你永远不要忘记我。

在京城的十三年,施琅过得很郁闷,但有了明珠,他不再孤单。

以施琅的朴实,他应该看不出明珠的真正为人。当然施琅也不想看,如果还需要琢磨,那就不再是最为亲密的兄弟了,施琅更没有心思看,他的心中,日夜记挂着两个字——报仇!

福祸相依,施琅离开福建六七年后,他以前的老板靖南王在福建反水了,很多人,赶上了这场变乱,有的人当时就死了,有的人投降了靖南王,但后来玄烨秋后算账,也都死了。

然而,施琅却依然在北京郁闷地活着。老天让他离开福建,是为了更好地保护他;老天让他郁闷,是为了更好地磨砺他;老天让他结识了明珠,是为了某天,他能被人拉一把。

施琅在北京待得值了,施琅,你也就知足吧,尽管大仇还未能报,但总会有你报仇的时候,君子报仇,一辈子都不会晚,何况是区区十三年,更何况是你在报仇后走进了历史。

哪一次报仇经历,会像施琅报仇一样,受到历史的大书特书;哪一次报仇经历,会像施琅一样,曲曲折折,牵动着整个中国历史的进程。熬点时间,吃的苦,受点罪,也是必须的。

历史很公平,它让你失去的越多,它就会让你得到的越多。

好了,就让施琅兄在北京安兴养闲吧,离他再次出场还有些时日,而在福建,另外一位古惑仔式样的人物正在那里干得热火朝天,施琅走了,收复台湾的行动,没有走,还在继续。

姚启圣兄,请隆重登场吧!

姚启圣,字熙止,浙江会稽人。

整个康熙朝,怪人实在不多,但是姚启圣应该能算一个,他年轻时候不读书,不写字,更没有作诗画画之类的高雅兴趣爱好,就连圣叹兄爱看的那种少儿不宜读物,他也不看。

不读书并不是因为姚启圣不认识字,据他后来的表现,他应该是受过启蒙教育的。不过这孩子后来不知跟着什么人学坏了,整日无所事事在街上晃悠,成了康熙朝的第一古惑仔。

现在您明白了吧,姚大哥是有些来头的,在道上混过。

当然,混黑道有高级混法,也有低级混法。高级点的像上海青红帮,像黄金荣、杜月笙、张啸林,称霸一方,但是很讲辈分与规矩;低级点的比如街头小混混,也就打架斗殴啥的。

据可靠史料,姚大哥不是杜月笙之类的大混混,而是香港黑帮片中古惑仔一类的小人物,扛把大刀满街跑,没事儿只在嘴上发飙,从来没见他砍人,这种虚张声势,却没有唬住人。

要知道,姚大哥生活的时代,是明末清初,那时候,土匪山贼成群结队上街跑,人们已经司空见惯,像姚大哥这种小混混,是没人怕的,走出去不仅没人躲,而且还有人欺负他。

有一次,姚大哥摇摇晃晃地来到通州,被土豪一顿海扁(游通州,为土豪所侮),姚大哥发怒了,他想揍人,看看别人人多,虽然握紧了拳头,犹豫了很长时间,终究没敢动手。

土豪得意洋洋地走了,姚大哥怀着愤怒的心情,也走了。

走了好远,姚大哥回过头,向那个得意洋洋的土豪投去了愤怒的目光,今天你赢了,咱们来日方长,你打过我,总有一天,我会让你连本带利地还回来,君子报仇,一辈子都不晚。

土豪得意洋洋地回到了家中,日子一天天过去,土豪恢复了往日平静的生活,在土豪看来,海扁一个古惑仔式样的小混混,算不了什么,一天扁几个,自己都不知道海扁过多少。

过了很久很久,土豪接到知州下达的文书,让他到知府衙门走一趟,土豪兴高采烈地来到了知府衙门,抬头看了看上面坐着的知州,啊,这个人不就是我海扁过的那个人么。

是的,就是我,我胡汉三又回来了。

自从那次被扁,姚大哥就幡然醒悟了。姚大哥凭借他多年在道上混的经验,成功谋得了个通州知州官职。

这还有什么好说的呢,土豪,你认命吧,拉出去剁掉。土豪也许海扁过很多人,忘记了多少人被他海扁过,他在他临死的时候,他知道了,有一个被他海扁过的人,名叫姚启圣。

剁掉了土豪,姚大哥拍拍屁股走了人(弃官归),继续他混黑道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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