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克莱还用他的上述观点,去解释空间知觉。他问道,我们视网膜上的印象只有两个维度,即平面的。但是我们能经验到第三度,即深度,这是什么原因呢?他解释说,这是过去经验的作用,是因为过去在看物时,视觉印象和触觉以及眼睛看物时的运动觉之间的经验是结合在一起的。例如,当我看一个较近的物体时,我的两眼瞳孔彼此向内移动或作辐合运动;物体较远则辐合消失。因而深度知觉是一种经验,是几种感觉的集合。在这里,应该指出,心理学和认识论存在着微妙的差异。当贝克莱用眼球运动来解释深度知觉时,他说明了深度知觉的生理机制,这是科学的,从心理学来说,是正确的。只是,贝克莱的用心不在此。他是用深度知觉的正确经验去为他的宗教辩护。因为他就是用深度知觉是几种感觉的集合,来论证“存在就是被感知”这个主观唯心论命题的。由此可见,在研究心理学时必须注意到它和认识论的界限,否则就会被别有用心的人所利用。贝克莱这样,休谟也是如此。心理学小辞典
17至19世纪英法两国心理学思想的主要特点:(1)心理学仍旧属于哲学的一个组成部分;( 2)心理学思想的理论来源主要以笛卡儿和洛克两派的哲学思想为基础;(3)心理学思想以经验主义为主要理论特征,并以联想主义和感觉主义为两种表现形式;(4)心理学思想以机械决定论为理论模式。心理现象学休谟(1711~1776)
休谟是欧洲近代史上心理现象论的祖师爷,是近代英国经验主义和联想主义心理学的重要代表。他出生在苏格兰爱丁堡的一个贵族家庭,年轻时,曾在爱丁堡大学学习法律和哲学,1747年成为军法官。从1765年开始任英国驻巴黎大使馆秘书,以后为代理公使和英国副国务大臣等重要职务。1769年他回到爱丁堡,1776年逝世于爱丁堡。
我们已知道,贝克莱鼓吹“存在就是被感知”,还是承认“存在”的。休谟则说:“我只知道我的感知,至于世界上是否有物体存在,我表示怀疑,那是无法知道的。”休谟的心理学思想虽然是在只承认感知的观点上来解释心理现象,却为心理现象的研究提出了一些有用的事实。
首先,休谟从感知出发,对观念和感觉印象进行了区分。过去,洛克讨论观念的联合或联想时,常常将观念和感觉印象混淆起来。休谟认为观念和感觉印象是两种心理现象,他说:
所谓“印象”,我指的是一切比较生动的知觉,就是指我们听见、看见、触到、爱好、厌恶或欲求时的知觉而言。印象和观念不同,观念是比较不生动的知觉,我们是在回想或反省上述各种感觉或运动的时候才觉察到这种观念的。
这是说,在休谟看来,印象是有力、生动的感知觉;观念则是微弱、不生动的感知觉。当然,他说的是心理事实,无可非议。只是他仅仅从心理现象上进行分析,却未涉及这些心理现象的生理机制以及它们对客观事物的关系。
休谟对观念和印象的关系进行解释后,接着即以它来说明他提出的联想心理规律是如何形成的。他先指出,简单观念是印象的摹本,它们两者是类似的,但复杂的观念必须经过加工改造,它和任何印象就都不相似了。不过,任何复杂观念也可以还原分析为和简单观念相似的印象摹本。他论证说:“当我们分析思想或观念的时候,不管它多么复杂或崇高,我们总是发现这些观念可以分解为简单的观念,而这些简单的观念就是以前曾经有过的感觉或感情的摹本。即使有些观念乍看起来似乎与这个来源相去甚远。但是经过比较详细的考察之后,我们仍然发现是从那个来源引申出来的……我们不论把这种研究进行到什么地步,都会见到所考察的每个观念,都是与它相类似的印象的摹本。”
在进一步解释了观念和印象的复杂关系之后,休谟就对众多的观念进行分类。我们已知道,洛克根据他的感觉经验论,将观念分为来自外部的感觉观念,和来自内部的反省观念。休谟否认客观存在,把观念分为记忆观念和想象观念。他指出,前者的观念活跃、明确;后者的观念微弱、模糊,但比较自由,可以上下古今想入非非。接着,他就按洛克提出的联想概念加以研究。他认为,联想作用可从两种含义来理解:一是由若干简单观念联合成复杂的观念。侧如,橘子是红色、甜味、圆形等简单观念联合成的。二是由各个观念之间的吸力引起的动作联合。他说,联想就是这种吸力的作用。由于各个观念之间有这种吸力才能将诸多的观念联合成复杂观念。但这种吸力是柔和的,它不是必然的联合,即联想,因为联想有自己的规律。于是他对传统的联想规律阐明了自己的观点。自亚里士多德以来,传统上有三种联想规律,即:相近律、相似律和对比律。休谟则提出相似律、时空上的接近律和因果律。可是,他把因果律说成是习惯。在他看来,原因和结果在时间和空间上总是常常相接近的。原因总是习惯地在结果之前出现,原因与结果有一种必然联系。心灵则为习惯所影响,在某一事件发生之后,就期待继它之后所发生的事件,并且相信后一事件是会存在的。因此,我们心中所感觉到的这种联系,我们的想象从一个对象进而到经常伴随的对象,就是这种习惯性的推移。他说,这也就是我们据以形成的“能力”观念或“必然联系”观念的那种感觉印象,事情就只能是如此,没有别的什么了。贝克莱和休谟都是哲学家,下面提到的哈特莱则是一名医生和唯物论者。联想,神经波动哈特莱(1705~1757)
哈特莱是世界心理学史上第一个生理心理学家和联想主义者。他生于牧师家庭,少年时准备继承父亲的牧师职务。只由于受了当时进步思想的影响,他不愿在教会规定的“36条条款”上签字,放弃当牧师的念头改学医学,并以终身行医为生。
哈特莱是休谟的同时代人,但他从小爱好自然科学,在牛津大学学习时就读过洛克和牛顿的著作,并在课余时间研究心理学。他的心理学思想主要来自医学的实践经验和自然科学。由于时代的限制,他还是信教的,具有自然神论的二元论思想。例如,他认为,大脑中的波动和观念活动是两两平行的,不过,他用生理学知识对观念的联想做出了正确的解释。他以牛顿的物质振动学说为依据,以为神经是充满物质粒子的中实线体,每条神经的物质微粒受外界物质的作用时,便在神经内部发生振动或波动,并沿着神经传导到大脑乃至肌肉。但是,外界引起神经和大脑的波动是不同的:大脑内的波动比神经波动微弱,他叫做微振。由于大脑中的这种波动,在心理上便相应地出现观念,而神经上的波动则出现感觉和运动。这就是哈特莱的身心平行论。接着,他指出,当外界作用停止后,大脑内的微振会保留下来,只是留下的后象将越来越微弱。微振也可以转化为较大的振动,例如,梦中的观念强烈、鲜明,就是原来的微振变成较大的振动时出现的。记忆是过去感觉留下的影响,现在又引起的微振。他以为,一切心理经验都来自感觉,不同意有来自反省的简单观念。
在联想的形成上这一问题洛克曾经说过,有些观念的联想是人为地结合起来的。例如,黑暗和魔鬼的联想是大人用来吓唬儿童造成的,以致影响很深不易去掉。休谟认为,联想是一种不可知的自然力量的作用,它是一种习惯。哈特莱则从生理学方面做出解释,把联想看作是过去的外界客体相继作用在经验中的重现。如果感觉A,在同一时间内和不同的感觉B、C、D,一次又一次地结合,那么,感觉A,最后就能引起和它结合在一起过的感觉B、C、D的观念b、c、d。同样,一个身体的运动可引起先前和它联合过的观念或者一个感觉或观念也可唤起和它们重复过的运动。运动和运动的联合形成技能习惯;运动和观念的联合形成意志行动等等。这样就形成了比较系统的联想心理学,而且是用生理学的神经波动学说来解释的。因而,历史上将哈特莱说成是第一位生理心理学家和联想主义心理学家。
由上可知,自洛克开始,接着是贝克莱、休谟和哈特莱等形成英国的感觉经验心理学,到了18世纪末已成为近代欧洲心理学思想的主流。至于其他国家如法国、德国的心理学思想怎样,下面从德国先验论者康德的故事讲起。心灵不可知康德(1724~1804)
康德是德国古典哲学的创始人。他生活在新兴资产阶级尚处在动摇保守时期的德国。当时的德国资产阶级,一方面为英法工商业与自然科学的发达进步所吸引;另一方面,由于法国大革命时期执政党的过激行动也使他们后退保守了。康德就是这种调和折中思想的典型代表。康德一生从未出过远门,过着单身汉的生活。为了保护他那脆弱的身体健康,他的生活习惯十分有规律。每天从早到晚的生活起居都安排得井井有条,一丝不苟。据说,每天下午3点半,他准时在一条街上散步一个小时,不管天气如何。有一天,他没有准时去散步,街道两旁的住户都耽误了做晚饭。因为这些住户平时总是等他来散步后才开始准备做饭的。
康德一生可以1770年为界,此前的康德主要研究自然科学,提出了天体形成的星云说和潮汐成因的理论。1770年以后,受休谟怀疑论的影响,提出了批判哲学,先后出版《纯粹理性批判》(1781)、《实践理性批判》(1788)、《判断力批判》(1790)。这三本哲学著作对心理学的思想影响很大:第一本书讲认识论,涉及认知心理;第二本讲伦理学,相当于道德、意志;第三本讲美术,与情感有关。它们的内容恰好相当于心理学的知、情、意过程,而且是彼此孤立的。在历史上又和柏拉图的知、情、意三分法一致,因而影响极大。以后,冯特的心理学就是按这种三分法划分心理过程类别的。
康德认为,人的认识包括两种成分,一种是感性的,另一种是悟性的。感性材料通过人的感官所获得的只是一些混乱零碎的现象,只有通过悟性加工、整理才能系统化为有条理的理论知识。而悟性认识则是一种先验形式,是先天固有地存在于人心中的。它们和外物的经验内容无关,却是认识外物的必然形式。他还认为,无论感性认识,还是理性认识都不能认识“物自体”。物自体客观地存在于世界上,是不依人的意志存在着;人的认识能力达不到,只能从理性上信仰它的存在。这就是康德的“物自体”不可知的理论。从这理论出发,他断定:人心也是物自体,是人类不能认识的,只能认识一些心的现象。心灵既不能用数量表示,也不能进行实验。由此可见,在心理学上康德留下的是一些消极的影响。不过,物极必反,他的这些消极言论,反而激起后人的研究。以后的历史表明康德设下的这两个禁区先后都被攻破了。意识阈与统觉团海尔巴特(1776~1841)
后起的德国经过18世纪的缓慢发展,到了19世纪20年代中期开始加快发展步伐,从此德国的资产阶级力量日益强大,加快了社会变革和统一德国的要求。50年代德国各大学竞相建立实验室,出现了科学实验蔚然成风的局面。海尔巴特就是其中的杰出人物之一。他在研究教育心理和创办实验学校上获得巨大成就,从而推动了心理学的发展。
海尔巴特出生在封建官僚家庭,后来在瑞士当家庭教师时结识了当时著名的教育家裴斯太洛齐,引起了研究教育的兴趣。1809年他在接受康德的大学教授讲座时,创办了一所师范专科学校,以此作为教育实验的场所。
在哲学上,他受莱布尼茨的思想影响,把单子叫做“实子”。他认为实子是精神的,是一种“力的中心”。它单一不变,也不会消灭,它们经常在相互作用和相互斗争中活动着。灵魂也是一种实子,当它受到别的实子干扰时,因发出反作用而产生表象和观念。他认为,人的精神生活就是这些表象或观念的活动。
以上述理论为根据,在心理学上,他认为,意识内容是由各种不同的观念组成的,它们是灵魂实子活动的现象,即观念。灵魂本身是不可知的,因为意识中的观念随时进行着互相吸引、联结、排斥或抑制的活动,因而发生引力和斥力。意识中的观念如果彼此互相和谐,则互相聚拢或联结、结合;不和谐则互相排斥。人的意识不能同时注意两个观念,除非这两个观念因和谐而形成了一个复杂观念。当一个观念占据意识中心时,同它不和谐的观念就受到排斥,被迫退居到意识阈之下或进入无意识。不过,被压抑的观念仍在意识阈下继续活动着,一旦遇到意识中心的观念同它和谐便被吸收进入意识阈。所以,观念一旦形成是永远不会完全遗忘和消灭的。他还提出,许多和谐的观念能形成一个强而有力的“统觉团”。它吸收和谐的材料,拒绝不和谐的材料。统觉团越丰富、越系统,就越能吸收新的观念,使新观念越加明白地被理解。通过以上这些解释,海尔巴特就把德国莱布尼茨传统的心理动力思想和英国的联想主义思想融合为一体,形成的意识经验心理学。1816年他著有《心理学教科书》,1824~1825年又著《作为根据经验、形而上学和数学的科学之心理学》。这两本书表明他已将历史上发展起来的心理学思想加以整合和系统化,并试图创建科学的心理学,只是由于他的研究方法有问题而失败了。但是他的思想为以后的冯特和弗洛伊德从不同的方面所继承和发展。
海尔巴特将上述的思想应用于教育实验,提出儿童必须具有规律性的系统知识,否则,儿童的心智活动会陷入紊乱。他以为,知觉、再现和统觉是主要的心理过程,教育工作要使学生有清晰的知觉、正确的再现和完满的统觉。这是教师必须懂得的心理过程的规律。他把教学过程分为四个步骤:清楚、比较、系统和哲学的方法与应用。他认为,教育的目的在于发展个人的道德。要保证达到这一目的,必须经过训练、锻炼和教导。训练有两个任务:消极方面,要抑制儿童的任性和野性;积极方面,要注意儿童在智慧、道德和精神方面的发展。他指出,锻炼的作用要求指导儿童注意他的对象和巩固所学的结果。在教导的作用上,他不仅要求儿童获得技能技巧,而且要求他们学会观察事物及其关系,并能获得认识事物原理的能力和鉴别美术上及道德上好坏的能力。心理学家小传
海尔巴特,德国近代哲学家、心理学家,被誉为“科学教育学之父”。其心理学思想主要有:(1)最早宣称心理学是一门科学;(2)把观念及相互联合与斗争视为心理学的基本内容;(3)提出意识阈的概念;(4)提出统觉团的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