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使用语言进行交际,首先要求表达确切,一是一,二是二。写作科技论文,要有精确的术语和各项数据,商店里标出的价格要确切,不然会引起买卖纠纷案。气象台站预报的风力要确切,而不宜用“清风徐来”或“狂风怒吼”等文学语言,否则就会引来麻烦。在许多场合,人们都要求用精确的语言表达思想,传递信息。但是,客观世界中的事物现象又大多没有一个精确的界限,反映在词语的外延上是模糊的,如“早上”,从几点几分始至几点几分止,很难划定界限。“上午,下午,现在,过去,深,浅”等词也是如此。有时在特定语境中也有表示不确定或不明确的词语,如“大概、也许、基本上”等等。说话写文章时,人们常常利用语言的模糊性来表情达意。像人们常说:“有点儿那个!”这个“那个”,就是模糊的表达方式,它有时候的确比“这太不像话了!”之类的说法效果更好一些。
语言的精确与模糊是一对矛盾,精确反映了语言表达的确定性,模糊反映了语言表达的不确定性。但在语言实际中,这两者又是统一的,即在共同的目的——更真实地反映主客观世界,提高语言表达效果下统一起来。
精确的语言与模糊的语言在语言交际中有着不同的修辞效果。精确的语言可使表达更准确、清晰、明白,干净利落,可以确切地反映出事物的量的特征和细微的复杂的变化。例如说明文《朝鲜族辣白菜》就大量使用了精确的语言,恰当地介绍了整个辣白菜的制作过程。模糊的语言则可以使表达委婉含蓄,或幽默活泼,或形象生动。如诗歌“危楼高百尺,手可摘星辰。不敢高声语,恐惊天上人。”(李白《夜宿山寺》)中的“危楼”、“百尺”都是模糊语言,并非确指,只是利用它们的模糊语义,进行艺术夸张,极言山寺之高,很富于形象色彩。
各种不同的语体对语言的精确与模糊有一定的选择性。公文事务语体(如文件、法令、条约、合同、协议书等)、科学语体、政论语体一般要求使用精确的语言,因为这些语体要求具有准确性、严密性,不能有丝毫的歧义、含糊或虚妄。文艺语体(包括小说、诗歌、散文等)则常用模糊语言。此外,有些外交辞令或一些日常用语也常利用语言的模糊性以取得特殊的表达效果。
语言的精确与模糊在表达中都有一个适度的问题。采用精确的还是模糊的说法,精确到什么程度,模糊到什么程度,都必须以适合语境为原则,以明白、切意为前提。精确的语言固然可以直接地、准确地传达信息,但如果用得不好,就会影响表达效果,如在文艺作品中过多使用精确的语言,反而显得呆板、单调,格格不入。模糊的语言固然可以反映生活中模糊概念,或产生某种特定的修辞效果,然而使用不当,就会变得含混不清,模棱两可,令人费解。因此,可以明确又必须明确的地方,千万不要模糊;而有时为了表达某种不便直说的思想感情,或为了取得某种特定的修辞效果,或出于礼貌,考虑到实际场合、目的、内容、对象等因素,则又必须采取模糊的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