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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9章 富家小姐与传教士(2)

“我来看看你是怎么度过假日的,”他说,“但愿你没有在苦想什么吧?没有,那很好。你在画画,这样你就不会感到寂寞了。你看,我还是有点信不过你,尽管这一段时间你都很好地坚持下来了。我给你带来了一本书,让你晚上作为消遣。”他拿出一本新出版的书放到桌上,这是一部长诗,当年——近代文学的黄金时代——幸运的读者经常有幸读到的真正的佳作之一。唉!我们这个时代的读者就没有这样幸运了。不过,要鼓起勇气来!我绝不会停下来,一味地去指责或者抱怨。我知道,诗歌并没有死亡,天才也没有绝迹,金钱没能控制住这两者,把它们捆绑起来,或者把它们扼杀。总有一天,它们会双双再次宣布它们还活着,它们存在着,它们是自由的,它们是有力量的。它们是强大的天使,安居在天堂里!当卑鄙的灵魂在庆贺胜利,而弱者为自己的毁灭哭泣之时,它们在微笑。诗歌被摧毁了吗?天才被放逐了吗?没有!平庸得势了吗?没有!别让嫉恨引得你这么想。不,诗歌和天才不仅活着,而且统治着世界,拯救着世界。没有它们那神圣的影响遍及各处,你就会陷身在地狱里——你自己的卑鄙猥琐造成的地狱里。

正当我急切地浏览着《玛米昂》英国小说家、诗人司各特(1771—1832)在1808年出版的长诗。的光辉篇章时,圣约翰俯下身子仔细看起了我的画来。可他那高高的身躯吃了一惊似的蓦地又伸直了,一句话也没有说。我抬头朝他看看,他避开了我的目光。我很了解他的想法,能清清楚楚地猜透他的心思。这会儿,我觉得我比他镇定,比他冷静,我暂时占了上风。我打算,要是可能的话,我想为他做点好事。

“尽管他意志坚定,能克制自己,”我想,“但未免太苦了自己了。他把自己的一切感情和痛苦全都锁在心里,什么也不说,既不承认,也不吐露出来。我深信,如果让他说一说他认为不该娶的这位可爱的罗莎蒙德,一定会对他有好处。我要想办法让他开口。”

我先说了一句:“请坐,里弗斯先生。”可他像往常一样回答说,他不能久留。“好吧,”我心里想,“你爱站就站着吧。但是你现在还不能走,因为我已经下定决心了。孤独对你而言,和对我一样,至少是一件坏事。我要试试,看看能不能发现你吐露心事的秘密源头,然后在那大理石胸脯上找到一个小孔,好让我往里面滴一滴同情的止痛剂。”

“这张画画得像吗?”我直截了当地问道。

“像!像谁?我没仔细看。”

“你仔细看了,里弗斯先生。”

对于我这种突然而奇怪的鲁莽回答,他几乎被吓了一跳,惊讶地直看着我。“哦,这还算不了什么呢,”我心里嘀咕,“我可不想被你那点儿生硬态度吓得我往回缩,我还准备在这件事情上好好尽尽力哩。”我继续说:“你刚才已经仔仔细细、清清楚楚地看过了,不过我并不反对你再仔细看看。”说着我站起来把画放到他手里。

“一张画得很好的画,”他说,“色彩鲜明柔和,线条优美准确。”

“对,对,这我都知道。可是像不像呢?这像谁?”

他克服了一下犹豫,回答说:“我想,是奥利弗小姐吧。”

“当然是她。现在,先生,为了奖励你猜对了,我答应精心而仔细的再照这张画再画一张送给你,不过你得答应接受这件礼物。我可不希望在一件让你认为毫无价值的礼物上白白浪费时间和精力。”

他还在凝视着那张画。他越看就把它抓得越紧,越看越显得爱不释手。“很像!”他低声说,“眼睛处理得很好,色彩、光线、表情,全都很完美。它在微笑!”

“有跟这一样的一张画,会使你得到安慰呢,还是让你引起痛苦?请老实告诉我。等你到了马达加斯加,或者好望角,或者印度时,有这样一件纪念品,对你来说,是一个安慰呢,还是一看到它就勾起你种种颓丧和痛苦的回忆?”

这时,他偷偷地抬起眼睛,迟疑困惑、忐忑不安地看了我一眼,接着重又仔细地看起了那张画。

“我希望有一张这样的画,那是肯定的。至于这样做是不是明智或者聪明,那是另一回事了。”

因为我已经肯定,罗莎蒙德确实喜欢他,而且她的父亲也不会反对这门亲事,所以我心里很想要促成他们的结合。尽管我的这个想法可没有圣约翰那么崇高,但是我觉得,要是他能成为奥利弗先生巨大财富的所有者,他用这笔财富所能做的好事,绝不亚于在热带的太阳下让自己的才智枯萎,让自己的精力耗尽。现在我就是用这样的论据来说服他的。

“依我看来,要是你能立刻把画中的人得到,那就更加聪明,更加明智了。”

这时候他已坐了下来,把画放在他面前的桌子上,用双手支着额头,深情地盯着它。看得出来,他现在对我的大胆进言,既不生气,也不吃惊。我甚至看出,听到我这样坦率地和他谈论一个他认为不能触及的话题,听到它这样无拘无束地被人谈论,他已经开始感到是一种新的乐趣,一种出乎意外的宽慰。跟开朗健谈的人相比,沉默寡言的人往往更需要坦率地讨论他们的感情和不幸。外表看来最为严肃的禁欲主义者毕竟是个人,大胆而善意地“闯入”他们心灵中“沉默的海洋”,往往是给予他们的最好的恩惠。

“我敢肯定,她喜欢你,”我站在他椅子后面说,“她的父亲也很看重你。再说,她是个可爱的姑娘,只是有点不太爱思考。不过,有你为自己、为她思考,这就足够了。你应当娶她。”

“她真的喜欢我?”他问。

“没错。胜过喜欢任何人。她老爱谈起你,再没有别的话题比这更让她喜欢,更经常谈论的了。”

“听到这话真是太高兴了,”他说,“太高兴了。我们再谈一刻钟吧。”他真的掏出表来放到桌上,计算着时间。

“说不定你正在准备什么铁器,要狠狠对我来个反击,或者正在打一条新的锁链,准备把自己的心束缚起来,”我说,“如果这样的话,我们再谈下去又有什么用呢?”

“别把事情想得这么严重,你应该想象我已经让步和软化了,就像我现在这样。人类的爱情就像新开的甘泉正在我心头喷涌上来,那甜蜜的洪水淹没了我整个心田。在那儿,我曾那么苦苦地精心耕耘——那么孜孜不倦地播下善意和忘我的计划的种子,可现在琼浆玉液似的洪水正在那儿泛滥——幼苗被它淹没了,美味的毒药毒杀了它们。现在我看到自己正躺在溪谷府客厅里的软榻上,在我的新娘罗莎蒙德·奥利弗的脚旁。她正在用她那甜美的声音在跟我说话,用那双被你灵巧的手画得如此逼真的眼睛凝视着我,用她那红珊瑚般的嘴唇朝我微笑。她是我的,我是她的——这眼前的生活,短暂的世界,已经让我心满意足了。嘘!什么都别说——我的心充满了喜悦,我目眩神迷了——让我安静地度过这规定的时间吧。”

我顺从了他,表在滴答滴答地走着。他的呼吸一会儿急促,一会儿平缓。我一声不响地站在旁边。在一片静谧中一刻钟过去了。他收起表,放下画,站起身子,走到火炉边。

“好了,”他说,“这一小段时间是给痴迷和幻想的。我把鬓角靠在她充满诱惑的胸脯上,把脖子深情地伸到她用花做的颈轭下,我尝了她杯中的美酒。那靠枕是烧人的,花环里有毒蛇,酒有苦味,她的许诺是空幻的,她的钟情是虚假的。我看穿也看清了这一切。”

我惊讶地望着他。

“事情很怪,”他继续说,“我这样狂热地爱着罗莎蒙德·奥利弗——的确是怀着初恋的全部热忱,而被我热恋的她又是如此美丽、优雅、迷人——可是与此同时,我又冷静而清楚地意识到,她不会成为我的好妻子,她不是那种适合我的生活伴侣。婚后一年我就会发现这一点,十二个月的狂喜之后,随之而来的将是终生的遗憾。这一点我很清楚。”

“这倒真是怪了!”我禁不住嚷了起来。

“在我心里,一方面,”他继续说下去,“敏锐地感觉到她的魅力,但另一方面,却又对她的缺点有着深刻的印象。这些缺点是:我所追求的东西,她不会赞同;我所从事的工作,她不会合作。罗莎蒙德会是一个肯吃苦的人,肯干活儿的人?会是一个女使徒?罗莎蒙德会成为一个传教士的妻子吗?不!”

“可是你不一定非要当传教士啊。你可以放弃你那个计划。”

“放弃!什么!放弃我的天职?放弃我的伟大的工作?放弃我为了在天堂建造大厦而在人间打下的基石?放弃我想成为那支队伍里的一员的希望?那支队伍的人正把全部雄心壮志集结成一个光荣的志向,去改造他们的同类,去把知识传播给无知的王国,去用和平代替战争,去用自由代替束缚,用宗教代替迷信,用上天堂的愿望代替下地狱的恐惧。我怎么可能放弃这一切?这可比我血管里的血还要宝贵,这是我所企盼的,是我的生活目的。”

经过很长时间的停顿后,我说:“那么奥利弗小姐呢?你一点儿都不关心她的失望和悲哀了吗?”

“奥利弗小姐身旁围满了求婚者和奉承者。不出一个月,我的形象就会从她的心头抹去。她会把我忘掉,会嫁给一个可能远比我更能使她幸福的人。”

“你说得倒挺冷静,可是你在矛盾中受尽了苦。你越来越消瘦了。”

“不,如果说我瘦了一点儿,那是因为我为悬而未决的前途担忧——我的动身日期一拖再拖。就在今天早上,我还得到消息说,我已经等待多时的那位接替者,三个月内还不能准备好来上任,说是三个月,也许会拖到六个月。”

“可是每当奥利弗小姐一走进教室,你就发抖,满脸通红。”

他脸上又一次闪现出惊诧的神情。他没想到一个女人居然敢这样对一个男人说话。而对于我来说,我觉得这样无拘无束的说话很自然。在跟坚强、谨慎、高雅的有才智的人交流思想时,不管对方是男人还是女人,不突破那常有的沉默的外围工事,不跨过那推心置腹的门槛,不在他们的心底里赢得一个位置,我是绝不会罢休的。

“你这人真是有点特别,”他说,“胆子不小,你身上很有几分勇敢精神,就像你眼睛里有某种具有穿透力一样不过,请允许我如实地告诉你,你有些误解了我的感情,把它们想得比实际深厚而强烈了。你给予我的同情也超过了我应得的程度。当我在奥利弗小姐面前脸红、发抖时,我并不可怜自己,我鄙视这种软弱。我知道那是可耻的。我声明,那只是肉体的狂热,绝不是灵魂的震颤。灵魂像磐石般一动不动,牢牢地嵌在汹涌澎湃的大海深处。你要看清楚我本来是个会么样的人——我是个冷酷无情的人。”

我不相信地微笑着。

“你已经用突然袭击逼我说出了心里话,”他继续说,“现在就听任你摆布了。剥掉基督教用来掩盖人类弱点的血衣,还我本来面目,我只是个冷酷无情、野心勃勃的人罢了。在所有的感情中,只有出于天性的爱好才对我具有永久的支配力量。理智,而不是感情,才是我的向导。我的野心是无穷无尽的,我希望爬得更高,成就更大的欲望,这是永远无法满足的。我崇尚忍耐、坚毅、勤劳、才干,因为只有依靠这些,人们才能达到那伟大的目标,登上显赫的高位。我很感兴趣地观察了你的工作、生活,这是因为我觉得你是个典型的勤勤恳恳、有条有理、精力充沛的女人,而不是因为我同情你过去的经历和现在还在忍受的痛苦。”

“你这是完全把自己描绘成一个异教徒哲学家了。”我说。

“不,我跟那些自然神论的哲学家是不同的:我有信仰,而且信仰福音。你没选对形容词,我不是异教徒哲学家,而是基督教哲学家——是耶稣这一派的信徒。作为他的门徒,我接受他纯洁、仁慈、宽厚的教义。我拥戴他的教义,并且立誓要把它们传播开去。在我的青年时代,宗教就征服了我。它培育了我的原始品质,把我出自天性爱好的这棵小小幼芽,培养成了仁慈博爱的参天大树;把人类天生正直这株须根,培养成了应有的神圣的正义感;把为可怜的自我赢得权力和名望的野心,变成了要扩大主的王国、赢得十字旗帜的胜利的壮志。宗教为我做了那么多好事,修剪和驯化了我的天性,使我的原始材料得到了最好的利用。但是宗教无法根除天性,天性也不可能根除,直到‘这必死的变成不死的’意指死去。引自《圣经·新约·哥林多前书》第15章第54节。时候。”

说完,他拿起了放在桌上我的调色板旁的帽子。他再次望了望画像。

“她的确可爱,”他低声说,“她真的不愧叫做‘世上的玫瑰’罗莎蒙德这一英文名字源于拉丁文“世上的玫瑰”。!”

“那么要不要我再画一张同样的给你呢?”

“有什么必要?原文为拉丁文。不用了。”

他拿起一张薄纸拉过来盖在画上,那张纸是我画画时常用来垫手的,以免弄脏了画纸。他到底在这张白纸上突然发现了什么,我无法知道,可是他的眼睛确实被什么东西吸引住了。他一把把它抓起来,看了看纸边,然后朝我看了一眼,那眼神有说不出的古怪,完全无法让人理解。它像闪电般迅速、锐利地扫过我的全身,似乎要把我的形体、脸部和服饰的每一点都看清并且牢牢记住似的。他张开了嘴,像是要说话,但不管要说的是什么,他把那眼看要冲口而出的话给咽下了。

“怎么回事?”我问。

“没什么。”他只是作出了这样简短的回答。在把那张纸放回去时,我看见他敏捷地从纸边上撕下窄窄的一条,迅速地塞进手套里,接着匆匆点了点头,说了声“再见”,就悄然离去了。

“嗨!”我叫了起来,说了句当地的土话,“这可真有点绝了!”

我也仔细地看了看那张纸,可是除了我试画笔时涂上的几块颜色外,什么也没看到。这件怪事让我琢磨了大约有一两分钟,可是我却没法找到答案,而且因为确信它也无关紧要,所以我就不再去想它,不久也就把它完全给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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