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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失窃的信(1)

皇宫里有一封重要的信件,被人偷走了。警察知道偷信的人是谁,并且知道那封信藏在他的住宅里。但无论怎么仔细搜查那间屋子,甚至连家具都拆开翻找,却仍然一无所获……

聪明反被聪明误。

——塞内加

这是一八年巴黎的一个黄昏,瑟瑟的秋风吹拂着位于圣·日耳曼区杜诺街三十三号四楼的书房。我和我的朋友C奥库斯特·杜宾正坐在他的小书斋里,叼着海泡石烟斗吞云吐雾。一边吸烟一边思考确实很舒服,一个小时就这样过去了,我们却浑然不觉。看到屋里乌烟瘴气的,一定会有人认为我们是视烟如命的烟鬼。其实我是在回味我和杜宾不久前的那次交谈,是关于莫格街杀人案和玛丽·罗杰神秘被杀案的。我正在回忆刑事案件,恰好警察局局长G先生来了,真是巧了。

这个人尽管尖酸刻薄,但有时又笨得很有趣,所以我们还是招呼他进来了,毕竟算得上多年不见的老朋友了。屋里刚才是没有点灯的,杜宾想去点,一听G局长向我们,确切地说是向我的朋友,请教案子来的,他就又坐下了。

“破案靠的是头脑,”杜宾放下蜡烛,边坐下边说,“在黑暗中头脑会灵光些。”

“你又耍花招,”局长说,他如果称一件事是别人耍花招,那就是他理解不了了,所以他每天都会看到数不胜数的“花招”。

“随你怎么想,”杜宾边说边递过去一个烟斗,顺便推给他一张带靠背的椅子。

“什么事又把您难住了?”我问,“我可不想听到谋杀这两个字。”

“哦,不是,至少这次不是。这次的案件已经在我们的掌控中,我对破案有足够信心,因为它太简单了。不过这里也有人喜欢耍花招,所以我觉得杜老弟可能对这个案子感兴趣。”

“既然这么简单,怎么耍花招呢?”杜宾问。

“哦,对了,可能是我没表达明白,事实上,这件案子是太简单了,像明摆着的事,可就是不知道该怎么下手啊。”

“细节决定成败,是不是钻牛角尖了。”我朋友说。

“没有这个可能!”局长大笑道。

“也许你这个案子不需要推理。”杜宾说。

“啊,什么!你何出此言呢?”

“我是说你直接抓捕嫌疑人不就行了?”

“哈哈哈——哈哈哈——呵呵呵——”局长笑得快要说不出话来了,“哈,杜老弟,你逗死我了!”

“你究竟遇到什么样的案子了?”我问。

“咳,是这样,”局长在椅子上坐舒服了,吸了一口烟,说,“我只作简介,而且你们一定要替我严格保密,要是被不相干的人知道了,我的乌纱帽就要被摘掉了。”

“这你放心。”我说。

“别那么啰唆。”杜宾催道。

“皇宫内部有人放风说,里边有一份重要文件被人明目张胆地‘偷’走了,而且知道是谁偷的,文件现在就在他手里。”

“你的依据是什么?”杜宾问。

“这不明摆着吗?”局长说,“这份文件很重要,攥在手里关键时刻会有大用。内容一旦公布,不知道会造成什么样的后果。”

“就这些吗?”我说。

“一言以蔽之,这份文件很重要,它的持有者可以利用文件的重要性,为所欲为,而且只要在适当的时刻一公布……”局长并不想完全挑明。

“我还是有疑问。”杜宾说。

“还不明白吗?好吧,只要现在文件的持有者,将文件内容透露给第三方,一位重要的人物就会名誉扫地。而且文件持有人如果用文件作要挟,这个大人物就只能任其摆布了。”

“如此一来,偷信人的身份不就知道了么?”我插嘴道,“他不怕——”

“身份?”G局长说道,“就是D部长啊,外君子内小人,坏事都做尽了。他偷文件的方法就像探囊取物一样。那份文件——说白了,就是封信——信的主人当时一个人在皇宫,有人把信交给她。她拆信正看着,有贵客来访,因为这封信事关机密,这位贵客知道信的内容后会更糟。所以她想把信藏到抽屉里,可是慌忙中信却怎么也塞不进去。于是只好把信放到了桌面上,因为客人只能看到信皮上的姓名地址,所以也没在意。说来也巧,D部长也来了。他一眼看出今天那位贵妇人神色不对,知道她心里一定有事。再一看桌上的信封,立马认出了上面的笔迹。他坐到自己的位置上假装办公,速度之快,可谓雷厉风行,很快办完了。于是他也拿出一封信——和那封信很像读了起来,看完后就把两封信并排放到了一起。又有一搭没一搭地谈了一刻钟的公事就走了,走时将两封信调包了,他拿走了真的。那位贵妇人看在眼里急在心里,想要制止又怕被身边的客人知道。桌上只留下了那封假信,D部长却扬长而去。”

“刚才你担心偷信人会小心隐藏身份,”杜宾对我说,“现在看来你的担心是多余的,原来偷信人是当面作案的。”

“对,”G局长说,“他因为抓住了贵妇人的把柄,这几个月来,气焰嚣张,而且涉足政治,如果放任不管的话会很危险。丢信人也感到了事态的严重性,可是事件涉及隐私,所以只好委托我秘密办理。”

“依我看,”杜宾悠闲地吐了口烟,慢慢地说,“这样的案子让你来办简直是不二之选。”

“过誉,过誉了,”G局长答道,“不过杜老弟这次和那个大人物想到一起去了。”

“也就是说,”我分析道,“这封信的重要性在于还没有第三个人知道,如果信的内容公布了,信也就失去价值了。信的价值在于持有,而不是内容。”

“正是这样,”G局长说,“我觉得当务之急,就是偷偷地搜查他的府邸,而且千万不能让他知道,因为如果激怒了他,不仅失信人的名誉可能受损,我也逃不了干系。”

“不过,”我说,“巴黎警察就是以善于调查著称的,你又是他们的头儿,应该不在话下。”

“恩,我对他们有信心。而且已经有了些眉目,我们知道他习惯在外面过夜,这让我们搜查他的府邸变得方便。他使唤的下人不少,可大部分是那不勒斯人,且经常酗酒,一醉就睡,他们睡觉的地方离主人的起居室又远。你俩也知道,我溜门撬锁的本领也不是吹的。三个月来,我们天天都行动,几乎把D部长的府邸搜遍了。因为这件事成了,我不仅能名声大噪,还能得到不少的酬金。可是他屋里可以藏信的角落我都搜过了,还是没有。不过我不撞南墙是不会回头的,我要继续搜下去。”

“这封信在D部长手里无疑,”我问,“但他会不会把它藏在别的什么地方呢?”

“这个不太可能,”杜宾接着我的话说,“依现在的情形分析,D部长会把信藏在一个可以随时取到的地方,因为他与好几桩阴谋脱不了干系,一旦东窗事发,他能立即拿到那封信,从这一点上来说,信一定在他身边的某个角落。”

“立即拿到信?”我说。

“也就是说毁灭证据。”杜宾解释说。

“原来如此,”我有点明白了说,“但他把信带在身上的可能性应该没有,虽然信一定在他那里。”

“正是这样,”G局长说,“他被搜过身,我们乔装成土匪干的,而且是两次。”

“你是聪明一世糊涂一时啊,”杜宾说,“他不会傻到看不出来是你们假扮的吧。”

“他可没那么聪明,”G局长说,“但据说他是个诗人,我觉得诗人比傻子聪明不了多少。”

“说得有理,”杜宾深吸一口烟,好像想到了什么似的说,“我也写过诗,不过拿不出手。”

“还是说说你是怎么搜的吧。”我转移了话题。

“搜查就是我的强项了,我们进行了地毯式的搜索。我们花了大把时间在每个房间上,没有一周也差不多。暗格——我不用说你也明白,暗格在受过专业训练的警察眼里是不存在的,只有傻瓜才会错过。每只柜子的大小和尺寸都被精确地测算过,只要算出柜子占用的容积,别说是暗格了,一丝一毫的误差都逃不过我们的眼睛。你们还记得那种很长的探针吗?我用它把椅垫挨个戳了个遍。我甚至还拆开了桌面。”

“桌面里有东西?”

“把桌面或有面板的家具的顶盖拆下来,在桌腿中间钻个洞,就可以藏下一些小东西,我看到过有人用过这种伎俩,有人也用过支撑床的四根柱子。”

“哪个是个空心的,靠声音不能辨别吗?”我追问。

“一是我们不能弄出声音,二是有时藏东西的人比较狡猾,在洞里填上棉花就没声了。”

“可是照你这么做,工作量也太大了吧。一封信卷起来比织毛衣用的针大不了多少,他有很多种地方可供选择,你不会把所有的家具都拆开过吧?”

“我的手段可没那么落后,我有一架先进仪器帮忙——超级放大镜。我用它把里面的家具都细细检查过了,包括每个椅子上的凹陷,和家具间的连接处。这部仪器可以将木屑放大到苹果那么大,桌椅的榫卯结构有什么异样它也能明辨秋毫,透明的胶水有什么不对头都逃不过它的眼睛。”

“镜子与墙的连接处,还有床单被褥,枕头,窗帘,还有地毯你也没放过吧?”

“这个自然,搜完家具我才搜的这些东西。为了防止漏掉什么地方,我们用划分区域,并用号码加以区分,配合超级放大镜,房间的每一寸地方都仔细检查过了。而且,左右两幢房子我也没放过。”

“左右两幢房子!”我忍不住喊道,“你们有不少个不眠之夜吧?”

“是啊,可是有钱能使鬼推磨嘛!”

“房子四周也没落下吧?”

“一溜青砖铺地,上面长满了苔藓,我看过缝隙,没有被动过的痕迹。”

“D部长的书房也值得一搜,里面应该有文件。”

“这个更不用说了,我仔细地查遍了里面所有的书刊包裹。每本书都是逐页查的,我可不像那些混日子的警官,有任务就蒙混过关,抖抖书就算了。书的每一页我都用放大镜看过了,并用精密仪器测了封皮的厚度,所以装帧哪里被人为动过,我一看便知。合订本我也用针仔细戳过。”

“地毯下面的地板查过吗?”

“是的,地毯式搜索。”

“墙纸呢?”

“看过。”

“地窖?”

“没落下。”

“如此看来,”我道,“那封信不像你估计的那样在部长屋里了。”

“这也是我想不通的地方,”G局长说,“那个,杜老弟,要不你给分析分析看看?”

“搜查不彻底,重新搜查一遍。”

“我已经搜得很仔细了,”G局长说,“如果那封信在他家里,我把脑袋输给你。”

“那我就无能为力了,”杜宾说,“对了,你了解那封信详细的样子吧?”

“当然啊!”——他拿出随身携带的一本备忘录,里面有那封信的详细描述,他把内容给我们念了一遍,尤其是信封部分。然后就走了,愁眉苦脸的,和刚进屋时简直判若两人。

一月有余,我们正像那次一样吞云吐雾的时候,局长又来了。他拿了烟斗便坐下来,只谈了些琐事。最后我问:“G局长,那封失窃的信有眉目了吗?看来你的一世英名要毁在这个部长手里了啊。”

“哎呀,真伤脑筋啊,我还是照杜老弟的建议做了,跟我说的一样,劳而无功。”

“你说过报酬有很多钱,是多少?”杜宾问。

“噫,这笔钱啊,不能说是丰厚——简直是巨大——到底多少恕我不便明说,但只要那封信失而复得,我愿意自己出钱,给他五万法郎,我说到做到。唉,情况对那位大人物越来越不利了,报酬翻番了。可是我除了搜查没有别的办法了,就算再多薪酬也一样。”

“哦?”杜宾一边抽烟,一边气定神闲地说,“我倒认为,局长你,偷懒了。我看啊,你还可以更勤奋一点,嗯哼?”

“是吗?你有办法?”

“哦——嘶,噗——这件事嘛——噗,”杜宾一边享受着香烟,一边说,“嘶——噗,你要像奥普内斯——噗——学习学习。”

“奥普内斯?算了吧!”

“哈哈,他是有点不善与人相处。但你一定记得这样一个故事:一个守财奴病了,想看医生但又不想花钱,于是他自作聪明,请来阿伯尼斯。一边谈些生活琐事,一边将自己的病情捏造成别人的讲给他听。他说:‘亲爱的阿伯尼斯医生,依您的医术,如果您遇到这样一位病人,您会建议他用什么药呢?’阿伯尼斯说:‘用什么药?不不不,我的建议是对症下药。’”

“我一直在找人帮忙啊,我自己掏腰包出钱就是明证。”局长急切地说,“而且,我说到做到,只要能找到信,五万法郎我出了。”

“好,”杜宾拉开抽屉找出一本支票簿,递给G局长说,“我现在就能把信给你,如果你兑现刚才的承诺。”

我一听,吃惊不小。而G局长的样子更是滑稽:他的喉结上下移动,不知道在咽唾沫还是想说话。嘴巴大张,眼睛睁得大大的,眼球突出,似乎不相信杜宾说的话。他怔怔地盯着支票发了老半天的呆,最后才缓过神来,拿着笔又犹豫了一会儿,才签了字。然后隔着桌子,将支票递了过去。杜宾过完目,就放进了钱包里。然后打开书桌抽屉上的锁,抽出一张信,并把它递到局长手中。局长不敢相信这是真的,手都开始打颤了。他一把抢过信,简直高兴坏了,匆匆地看过内容,就转身出门了,道别的话都忘了说。他是不知道说什么好了,一溜烟跑出了屋。

他一走,我朋友给我讲述了故事的来龙去脉。

“巴黎的警察还是值得夸奖的,”他说,“他们精于自己的专业,而且勤勤恳恳,办案工具也很先进,也算得上有些小聪明。所以,我绝对相信G局长对D部长府邸的搜查是彻底的,他们已经尽力了,也算做好了本职工作。”

“是吗?”我问。

“是的,”杜宾继续说,“如果那封信真的在部长的房子里,他们是不会找不到的,毕竟他们方法正确,而且很卖力气。”

从表情上来看,杜宾说得很严肃,可我却只想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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