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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章 诸罗山

越过乌溪,再北上大约四十华里,就离开了刘国轩从平埔番手中夺取的大肚王国故地。无论对于当初的荷兰统治者还是如今的明郑政权,这片土地都是陌生的荒原。不过随着实台移民的脚步,这片昔日的荒原已经充斥着大大小小的屯庄。

随着一个个新屯庄拔地而起,治所位于台南佳里兴的天兴州在管辖上便有些鞭长莫及了。为了健全地方单位、确保有效的通知,郑克臧提议,陈永华附议在天兴州以北设置一个新县。两人的报告呈到了思明,朱锦欣然命名为诸罗县,并任命部将陈可为知县。诸罗虽然只是“县。”但并不隶属于天兴州,依旧直接隶属于承天府,不过承天府此时也有名无实,因此实际上等于明郑中央直辖县。

成立新县虽然已经确定,但紧接着问题也来了。新县的县治设在哪里?根据朱锦赐予的县名,诸罗县的县城自然该设在诸罗山。“诸罗山。”系源自平埔族原住民洪雅族社名之译音,荷兰人称之为“Tirosen。”社。

诸罗山在早年就城为中国大陆大规模移民台湾之据点之一。明天启元年,即是当时荷兰人所凿。

朱成功收复台湾之后,诸罗山一度位于天兴县的最北境,按照朱锦赐名的用意显然是希望把这里作为新县的县治。朱锦这些选择自是考虑到当地殷服明郑政权已久,统治基础稳定,然而却跟郑克臧的想法有异。

“陈先生,余以为诸罗山可以从天兴州划出,但最为新县县治却过于偏南了,余以为,要更好的拓殖北路安抚司,新县的县治就尽可能的北移。”郑克臧的手指在一张极为简陋的台湾全图上指点着。“所以,余选这里。”

“龙目井。”看着郑克臧手指的,位于乌溪以北、大肚台地以西的某处,陈永华倒吸了口冷气。“世孙,这是不是过于北面了,县治关于全县安危,万一有社番来袭,不,不,太冒险了。”陈永华否定了郑克臧的选址,不过他也同意郑克臧县治应该尽可能的北移以方便照应乌溪以北屯垦拓殖点的建议。“臣以为,还是选这比较好。”

“竹塘。”竹塘位于浊水溪的北岸,虽然比诸罗山更北,但比郑克臧一开始提议的龙目井的位置要更接近明郑政权的核心统治区,因此即便周遭有二林社、眉里社、东螺社等几支属于巴布萨族的社番存在,但安全性要相对高出了许多,不过这却不是郑克臧所想要的。“还是太南面了吧,余以为将诸罗山从天兴州划出,少不得要补偿该州一二里保,这么一来。”郑克臧在地图上比画了根线,将相当一片沿海平原划给了天兴州。“陈先生,要不,诸罗县城定在鹿仔港吧。”

“鹿仔港。”陈永华想了想,鹿仔港的地名据说是因为荷据时期此地大量出口鹿皮而得名,边上有个比较原始的马芝遴社,不过这族社番武力极弱,而且早就顺服明郑方面的统治,因此在安全上绝无问题。“不行。”出乎郑克臧的意料,他认为未来有极好发展余地的港口城镇却被陈永华毫不留情的否决了。“此港若是大兴,万一清军直接由此上岸,又该如何是好。”两岸紧张的军事形势是陈永华否定鹿仔港的主要因素。“臣看还是放在秀水好了。”

从鹿仔港到秀水大约有不到二十公里的路程,若是郑克臧不修什么水泥县道,这就意味着一天以上的路程,因此将县城设在秀水或许就可能得到了足够的预警时间。但这仅仅只是可能而已,一旦清军真的自鹿仔港登陆,秀水的县城在一天甚至不到一天的预警期内能做的也不过是或是关门自守或是弃城而逃,根本来不及调来援军实施反攻。

所以郑克臧还想据理力争,但抬头一看,就发现陈永华的官帽下露出的鬓角已经呈花白色,郑克臧当下便有所触动,遂决定在这种并非关键性的问题上迁就对方的意见:“那就如陈先生所言上报父王吧。”

“怎么,都有些蔫了。”盛夏,普通人就是赤身空手行走在大日头底下也会觉得火烧火燎的难受,更何况这批刚刚全副武装急行军的童子军了,不过这昏昏沉沉的状态显然不是刚刚晋升为领队的洪辉所愿意见到的,所以他站在队头大声命令着。“喝水。”

一众童子军们从腰间摘下水葫芦,有经验的年长者只是小小的接了一口,而今年刚刚入队者则大口的痛饮着。水葫芦里装的凉白开平时饮来并不觉得如何的甘甜,此刻却有如甘霖一样滋润着童子军们。

看到部下们舒了口气,洪辉满意的命令着。“继续前进,起歌,王昌龄,从军行,其三。”

“青海长云暗雪山,孤城遥望玉门关。黄沙百战穿金甲,不破楼兰终不还。”

年轻的战士们齐齐歌咏着,尽管各自的方言有些不同,但相同的是挡不住的朝气蓬勃。一首歌罢,重新斗志昂扬的童子军们不待洪辉继续命令,王昌龄的七首从军行依次诵来,高亢的歌神震动了两侧歇脚的林鸟。

“胡瓶落膊紫薄汗,碎叶城西秋月团。明敕星驰封宝剑,辞君一夜取楼兰。”

“大人。”正在歌颂着,队列中的一名少年兵忽然高叫起来。“快看。”他手指着,顺着他的手指的方向,所有人都看见冲天的烟柱。“是五营屯。”

洪辉站定脚跟,目光一凝,随后扫了扫身边的部下,一咬牙命令着:“所有人披甲。”

童子军们立刻听命从驱赶的牛车上卸下配发的锁子甲,一人一件,互相帮助,在短短四十弹指之内穿戴整齐。

“甲班、乙班各留一组看守辎重,其余人随余来。”丢下这句话,洪辉提到率先前行,在他的垂范下,除了十名留守士兵以外,四十人的队伍急速的向事发点开进过去。“八伢子。”一边行军,洪辉一边吩咐着身边的传令兵。“你先行一步,打探敌情。”

一气跑了近五里路,虽然还不足以让这些至少经过一年半体能训练的少年兵们耗尽力气,但鉴于敌情不明,洪辉还是安排他们歇一歇以确保等一下作战时的体力,说起来这还是洪辉跟随勇卫军出战的学到的小技巧,却没有想到在他第一次独立领兵的情况下就用到了。

“百户大人。”小名八伢子的宋八艮气喘吁吁的跑了回来。“有差不多七十多个社番。”宋八艮一边喘息着,一边蹲在那比划着。“都集中在屯庄的大门边。”由于新建屯庄的外墙都采用竹筋混凝土浇制,所以要攻下这样的屯庄,除了制造云梯以外就只有直接打破大门一法。“刚刚是社番点火在烧门呢,不过火是点着了,可火太大,社番还没冲进去。”

“好。”洪辉的心略微放下一点,随后命令着刚刚坐下不到半刻的部下。“整队!八伢子留下,其余人排好队伍,咱们跟这些社番堂堂正正的做一场。”

洪辉指挥的本是一队长枪兵,但特别的是其中丙班换成了火铳手。这样一来,两队长枪兵和一队火铳手正好编成三个混成队,每队都由两个长枪班和一个火铳班组成。这种混编方法可以在确保部队的近身肉搏能力下又提供了远程火力的支援,在烈度极低的台湾已经可以独立作战,并且还可以按照一队出动、一队整修、一队训练的模式实现调剂。若非目前童子军中火铳队的数目不足,何乾还想以一班刀盾手、一班火铳手、一班长枪手的模块尝试编组。当然,作为全营精华的火炮队,在这种级别的武装巡逻中是不会配下的。

童子军的出现也惊动了围攻屯庄的社番,看着上红下兰的两色三角旗,这帮社番很快一分为二。其中七八个继续堵在屯庄门口,剩下的近六十号在一阵嘶喊之后向洪辉杀来,是乎想以多打少,先吃掉洪辉再攻打屯庄。

装填好弹药的火铳手已经将火铳支在支架上,看到杀气腾腾的社番舞着各种各样的古怪,他们中的一些还有些战战兢兢,此时洪辉放声着:“稳住了,听余的号令。”

一百步、八十步、五十步,洪辉一声令下,早就把手放在扳机上的火铳手们死命的一扣,很不错,一班十六名火铳手中有十五杆是打响了,在白色的硝烟升腾的瞬间,社番那边先头的数名勇士瞬间翻倒在地,其冲锋的阵势一遏。

没有打响的火铳手还来不及懊恼,就听洪辉继续命令着:“再来。”

除了这名火铳手,其余十五人按着严格训练的程序清膛、装药、压实、上弹、瞄准,虽然其中有人哆哆嗦嗦误了再次射击的命令,但这次依旧有十三杆火铳再次打响。

“丙班退后!装填后寻隙射击。”洪辉命令着。“甲班、乙班上前,让这帮番子尝尝童子营枪阵的厉害。”

尽管两班枪阵加起来不过两列,当面也不过只有十人,可三间长枪的攻击半径以及童子军们凶狠的突刺很快让这伙社番吃到了苦头——雪亮的枪刺一下子刺穿了对手的身躯,而带有血槽的枪头拔出后飙出的鲜血足以让最勇敢者感到胆寒——不过,更让社番们恐惧的是,当他们好不容易突破长枪阵出现在童子军面前时却发现自己的武器怎么也破不了对方的防御,还没有等他们明白是怎么回事,另一波突刺又接踵而来伸手将射在锁子甲上的箭矢拔了下来,洪辉用不屑的眼光看了看正在狼狈而逃的社番。“火铳手补射,其余人报告伤亡,检视战场。”

在如小雨般稀稀落落的射击声中,年长的童子军们用贴身的短刀割下垂死的社番的首级,而那些今年转正的新兵们却一个个冲着死尸干呕着,不过,当屯庄里的甲首满脸感激的走出被焚毁的砦门迎过来时,一切都已经尘埃落定了。

“真是弱啊。”洪辉一边感叹着,一边应对着阿谀如潮的甲首。“什么时候才能真正跟鞑子干上一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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