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5年8月15日,裕仁天皇宣布日本无条件投降。
1947年10月22日,川岛芳子的判决下来了——死刑。主要的根据如下:
一、 被告虽有中国和日本双重国籍,但其父为肃亲王,其无疑是中国人,据此应判处汉奸罪。
二、 被告同日本军宪要人来往密切,一·二八事变时,在上海化装为男人,进行间谍活动。
三、 参与将溥仪接出天津,建立满洲国的阴谋。
四、 根据各方面提供的证据,判处被告汉奸、间谍罪名成立。根据国际间谍处罚令第四条第一款,宣判被告死刑。
在宣判的一瞬间,川岛芳子显得泰然、冷静,甚至有些释然的感觉。深深地吸了口气后,她理了理头发,自言自语地说道:“这些判决完全没有充足的证据,都是在瞎胡闹!”法警捉着她的手,带她走下审判席的时候,川岛芳子再次环顾了整个法庭,几千双眼睛紧紧地盯着她,有的人已经开始鼓掌,更多的人想从她的脸上找到一丝绝望,但是这个格格间谍带着微笑离开了,除此之外没有其它的情绪。
1948年3月25日清晨6点,被关押在北平第一监狱的川岛芳子迎来了人生的最后时刻。牢房内的川岛芳子在睡梦中被叫醒。随后,面容憔悴、目光呆滞的川岛芳子被宪兵押着,缓缓走出女监。就在一小时前,川岛芳子的上诉最终被驳回。在监狱西南角,两名法警按住川岛芳子的肩膀,让她面墙跪下。而后,一声沉闷的枪声响起,川岛芳子应声倒地,这个曾经不可一世的女间谍就这样走完了自己的一生。清晨6:40,一生枪响,刑毕。
1948年3月25日清晨5点,监狱大门外等了半宿要看热闹的人们,30多名北平各家报纸的记者冒着刺骨的严寒聚集在北平第一监狱门口,他们接到国民政府的邀请,前来报道川岛芳子被执行死刑的情况。北平的十几家大小报社背着照相机的外勤记者,都被拒之门外。据天津《大公报》报道:“金逆璧辉昨晨处死,遗尸已由日侨领去举行火化,北平记者采访被拒记联会提抗议。”但无论他们怎么交涉,得到的回答依然是谢绝入内。这与之前报道川岛芳子庭审时的情况,简直是天壤之别。低调的行刑难道其中另有隐情?
川岛芳子被执行枪决的半年前,1947年10月,国民政府发公审川岛芳子的公告。当局邀请了北平各大报纸的记者全程报道庭审过程,甚至还联系了电影公司为庭审拍摄纪录片。公审当天,人们纷纷涌入设在北平的河北省高等法院,争睹日本女间谍的真面目。由于场面失控,法官被迫推迟公审日期。再次开庭公审时,法庭设在露天场地上,前来参加公审旁听的民众可谓人山人海。
为什么川岛芳子的庭审过程能够做到如此的公开透明,而眼下的行刑过程却做得如此的遮遮掩掩?记者们满腹狐疑,用脚狠踹监狱大门,一旁围观的民众也帮着记者一起砸门。而此时在监狱里,川岛芳子已经被押上了刑场。经记者与监狱反复协商以后,监狱方面还是没让在场的30多名中国记者进入监狱,而只是让2名美国记者进去了。
大约又过了1个多小时,川岛芳子的尸体从监狱中抬了出来。大家立刻一拥而上,然而令人疑惑的是,眼前的这具女尸满脸都是血污和泥土,一点也看不出川岛芳子的本来面目。据说当时用的是炸子,从后脑射入,在前脸炸开,看不出面目。之后,日本僧人古山大行,受川岛浪速委托,向监狱方面请求安葬川岛方子,遂将尸体运走火化。
川岛芳子执行死刑后次日,《大公报》、《北平日报》等北平各大报纸在报道川岛芳子死讯的同时,竟联合发表了记者们写给国民政府司法部的抗议书。抗议书中抨击了监狱只许外国记者进入的崇洋媚外的行为,同时还在相关的报道中对监狱方面遮遮掩掩的奇怪举动提出了质疑:“为何将死者的面部弄得那么血肉模糊,又沾满泥土,以致使人难以辨认?”更有细心的记者发现:“川岛芳子一向以男装短发着称,公审时留给民众的印象依然,但为何死者的头发却长得能够盘绕在脖子上?”这一连串问号,一时间成了家家户户饭桌上谈论的话题。
然而一天之后,不但国民政府没有任何动静,就连各大报纸也都集体失声,不再对川岛芳子的行刑事件作任何报道。继而,各种传言纷至沓来,甚至有小道消息说,川岛芳子并没有死。
1948年4月1日,也就是对川岛芳子行刑后的第6天,北平的《经世日报》突然曝出了一条惊人的消息,报道详细讲述了该报的一位记者见到川岛芳子的来龙去脉,其中还有采访川岛芳子的内容。这篇报道的出现,使本来就迷雾重重的对川岛芳子行刑事件,变得更加扑朔迷离。这无疑是一枚重磅炸弹,可是当人们再次把目光转向川岛芳子,并打算寻找证据,探求真相的时候,这位记者却突然地消失了。而这篇报道也因为他的发表时间是在4月1日,也就是愚人节,而显得更加真假难辨,扑朔迷离。
1947年10月15日,对川岛芳子的露天审判在众目睽睽之下有条不紊地进行着。法庭上,川岛芳子梳着齐耳短发,一身西装,表情淡漠地回答着法官的提问。法官认为,她不但在中国窃取情报,而且还参与了“皇姑屯事件”、筹建伪满洲国等,应该以汉奸罪判处死刑。然而,川岛芳子只是冷冷地强调自己是日本人,并不是所谓“汉奸”。
在法庭上,狡猾的川岛芳子紧紧咬住被川岛浪速收养的事实,坚称自己拥有日本国籍,国民政府无权审判她。她依旧是西装革履,头发一丝也不凌乱,神态傲慢,根本不像是一个即将接受死亡宣判的囚犯。在公审当天,川岛芳子不但目无法官,还一口咬定自己是日本人,此时日本已经投降了,那么川岛芳子为什么还要一再强调自己是日本人呢?
当时审判的时候,也有争议,争议就是到底是该判汉奸罪,还是该判间谍罪。当时川岛芳子一口咬定自己是日本人,如果是日本人,就是间谍罪,就会遣送回日本,不会判处死刑,如果是中国人,就会被判处死刑。所以在这方面她咬定是日本人的话,中国国民政府就没有权利去审判她。
在法庭上,狡猾的川岛芳子宣称自己拥有日本国籍,国民政府无权审判 她,并且写信给自己的养父川岛浪速,请求他证明自己的国籍和身份,然而就在这个时候,从日本寄来了一份文件,正是这份文件揭开了一个有关川岛芳子身世的惊天秘密!
文件的内容是这样的。“川岛芳子,即华裔金壁辉,乃肃亲王善耆的第十四王女。只因鄙人无子,从芳子六岁起,由王室进至我家,于大正二年十月二十五日正式成为鄙人之养女。……”写文件的人正是川岛芳子的养父川岛浪速,根据这封信,法官最终认定,川岛芳子不是日本人,而是一个中国人!
然而,由于当年川岛浪速没有办理正式的过继手续,因此川岛芳子拿不出相关的法律证明,所以法官最终认定,川岛芳子不是日本人,而是一个中国人。
我们知道,川岛芳子是一个日本间谍,而现在她又摇身一变,成了伪满洲国安****的司令,这样的一种双重身份,有利于她进行间谍行动吗?很多间谍都是具有双重身份的,双重身份有利与隐藏,便与采取间谍行动。有句话叫“物极必反”,这样的一个双手沾满鲜血的女人注定了她悲剧的结局。就在川岛芳子春风得意地过着“司令”瘾的时候,她的人生就像她用罪恶让自己迅速窜红一样,又迅速地跌入了低谷。她被她的主子——日本人抛弃了。
1947年10月15日,法院最终以汉奸罪和间谍罪判处川岛芳子死刑。在宣判的一瞬间,川岛芳子并没有表现出特别惊讶。法警带她走下审判席时,这个罪恶深重的“格格间谍”却带着一丝微笑离开了。这种反常的现象,当时就引得旁听的民众议论纷纷。
没过多少天,北平的报纸上又一则关于金璧辉(川岛芳子)的消息,把刚刚沉寂的北平城再一次震撼了,最新消息:“金璧辉(川岛芳子)的死刑替身是刘小姐!”
川岛芳子被执行死刑的几天后,有一位名叫刘凤贞的女子报案,说自己的母亲失踪了,同时她还说,自己的姐姐刘凤玲就是川岛芳子的替身。据她讲,她的姐姐在监狱里得了很严重的胃病,已经治愈无望,是她的母亲将她的姐姐卖了,得了10根金条,姐姐做了死刑犯的替身。这位所谓的死刑替身“刘小姐”的妹妹,先后两次投书河北省高等法院及报社,揭露和控告有人买她姐姐做“替身”的经过详情。
信中这样写道:
“我姐姐刘凤玲,她是个孝女,面貌像金(璧辉)一样,也会日文日语。我母亲听我盟哥刘仲侪的话,把我姐姐的命卖了十条黄金。临执行的头天晚上,见到监狱二科万、王两位科长和典狱长吴大人,他们才给了四条金子,欠下六条,说过几天就给。”
据说刘凤玲长得像川岛芳子,会说日本话,而且非常孝顺,说反正活不长了,不如去换金条给母亲养老。但是,监狱答应给10根金条,却只给了4根,刘凤玲母亲去要,结果就此失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