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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盗抢篇(二)

纳米走后,地上仍然留下了小块的零件碎片,这丢在大街上都不起眼的小玩意对于某些人来说却是谋生的工具。放大来说,对于富家子弟他们所不屑的或许就是某些人足以维持生计的。松俯视着地上残留的零件碎片,感觉有些不舒服:“这座城里一定还有很多像纳米这样在痛苦边缘的人吧,压力,生计,责任,这些都摧残着每个人。失败者毫无疑问将陷入这竞争之中的地狱,而成功者大多陷入一种畸形的满足感,压榨折磨着满怀希望的年轻人,这是个死循环啊。”

莉莎:“这实在是太残酷了。”

松:“这些事情我们都无法改变,存在即是合理的。总之这里我可不想在这多待。明天我把些东西卖了换些市币就走。”

说到走,莉莎已经是松的厨师,可松要去什么地方都还没用问清楚,于是莉莎就借着这个话题顺势问道:“松先生是要去什么地方?”

“好问题!”松笑嘻嘻指着窗外的天空:“天空之城艾欧赛斯。”

(很久以前,世间就流传着这么一句话:战火烧的是多么的猛烈,以至于没有一片土地可以幸免。钢之国虽然民风淳朴,但也不能例外。就在八年前,钢之国有史以来最大的内战爆发了。而且,松也参与其中。

战争的惨烈总是以死者的流血牺牲和生者的精神崩溃暴露得淋漓尽致,这句话同样可以用在松所在革命军小队的这一次战斗中。这又是一次单纯地以死亡为目的战斗,革命军小队取得了不能完全称之为胜利的胜利,代价实在太惨重了。

按照惯例,为了能够更好的执行下一次战斗任务,队里的指导员会将所有的队员集中起来进行一次压力疏导,有什么用呢?其结果无非就是洗脑与被洗脑。松没有参加压力疏导,并不奇怪,他就只参加过一次而已,就是第一次。松没有像大多数人一样,要么亢奋得到处宣扬战绩惹人发燥,要么被锁在屋内发疯。他一声不发,默默的坐在山头,望着下面半天前还是战场的一片血红。

“嘿,我的朋友,我注意你很久了,每次战后你都会这么做。”小队队长非常乐观的和松打了声招呼。他名叫周爱生,是个不一般的官少爷。父亲是革命军大将军周梁,领兵能力超群,论打仗没一个大将军是不服的。周梁的革命决心相当坚定,这也是其他人还在把家里宝贝送走远离战争的时候他就敢把自己的儿子送上前线的原因。这并不能说周梁是为了革命不要儿子,他比谁都爱自己的儿子,他也坚信他的儿子能在战争中获得丰功伟绩,站在任何人都无法达到的高度。周爱生自己表现出超越同龄人的成熟,能力毋庸置疑,受到革命军高层的高度关注。

周爱生笑呵呵的说:“你也不喜欢听那什么狗屁课吧。我跟你说,那个指导员我早就想撤了,我看他就来气。可没办法啊,上面怎么都会安排一个下来,甩都甩不掉。”

松微微张开口:“为什么要打仗?”

周爱生非常果断的答道:“为了受苦的人民!”

松又陷入了沉默,回答根本就没有必要。

周爱生也沉默了一阵,突然,他用手指着天空,问道:“你知道天空之城艾欧赛斯吗?”

松:“什么?”

周爱生:“天空之城艾欧赛斯啊!在天空上的城市,听说那里没有饥荒,没有灾祸,没有疾病,更没有战争。只要人在那里,你唯一痛苦的地方恐怕就是自己还会老去而享受不了了,哈哈。”

松:“那种地方怎么可能会有。”

周爱生:“我骗你干嘛?我可是翻阅过很多书籍文献的,绝对真实存在,也有无数冒险者找到过。我跟你说,等仗打完了,我们一起踏上寻找艾欧赛斯的旅程吧。”

他是疯了吧。松当时是这么认为的,天空之城?本来还以为只会从小孩子的口里说出,没想到让人尊敬的周爱生队长也会相信。但出于对队长的尊重,松当时是答应的。)

天一刚亮,昨天松住的房间里已经没了人影,早早的就把房给退了,让原本就有些神经质的房东多了些疑问。

瑟斯城的公鸡似乎比哪个地方都叫得早,工人们也早早的开始工作。整座城就已经像是开始运作的蒸汽机,每一寸土地都能感受到劳动的微微震动。劳动那可是为了换取机油来继续明天的劳动,这可真是一句笑话。

在一家专卖药材原材料的商铺,老板特纳是出了名的铁公鸡和收款机。下巴上两根对称的倒勾大胡子是他的特征,他也常在私下说自己可以用这大胡子把财富给钩来。今天他的店内一早就来了两位客人,精明的特纳一眼就看出了他们是外地人,而且一个还是钢族人,心想又可以宰一把。

“欢迎光临,不知远道而来的钢族人是何需求?”特纳搓着双手,开始打量着。

“太热情了,像是来到了自家一样,店长真是个好人啊。”松也回以热情的笑容,不慌不忙的从背包里取出了三根不同寻常的骨头。这三根骨头一见光,便把见过世面的特纳给吓得直着眼睛站起来了。

特纳吾着嘴巴,脑子里如热汤翻滚个不停。他心里很清楚,这个就是市面上千金难求的石犀牛角,每年都有数不清的傻瓜为了获取石犀牛角而丧命,这个黄皮肤乡巴佬怎么会有这么珍贵的宝贝。

一定要镇定,不能让他发现石犀牛角的价值。特纳这么想着,努力稳定住了情绪,还假装随意看了一眼,深感抱歉的说:“客人,你可别把这脏骨头放到我柜台上,可别磨花了我桌子,贵着呢!”

莉莎是名医师,对于石犀牛角是再熟悉不过的了。莉莎指着石犀牛角说:“店老板,这可是很金贵的石犀牛角啊,你不会是看错了吧。”

这个臭女人!特纳心中暗自骂了一句,自信的跟莉莎说:“你说这是石犀牛角?不,不,不。没错,这个确实像,但不是。我做了二十多年的生意了,我比你清楚。这个就是猛山猪的骨头仿的,你们肯定是别骗了,多么无良的商贩,他一定发了不了财。”

“猛山猪骨与石犀牛角的价格差距接近一万倍,确实是有人希望这个是猛山猪骨而不是石犀牛角。”松视线停留在特纳的眼睛上,富有深意的笑着:“如果这个是猛山猪骨,你准备花多少钱买?”

“这,这个。”特纳老板已经是有二十三年的从业经历,但现在却淡定不了,他完全猜不出松话中的含义。但总感觉眼前这个钢族人不太好忽悠,而且他的眼睛还目不转睛的盯着自己呢?难道我脸上写了字吗?特纳非常小声的说:“五千市币。”

“走吧,莉莎。这个老板太好了,猛山猪骨都愿意用五千市币买,我这石犀牛角卖给他岂不是要亏死他。走吧,好老板,祝你生意兴隆。”

糟糕,他这话是什么意思?他要走了?不行,石犀牛角我一定要得到,有了它我就再也不用开这个破店了。他是个懂行的人,我得想别的办法。

“等等,我十分抱歉。”特纳叫住了已经一个脚迈出店外的松:“我真的很抱歉刚才想糊弄你,现在,我想用高价买你的石犀牛角,六十万市币怎么样?”

松转过身来,天真的笑着说:“嘻嘻,成交。”

呀!终于留住了,我的财富。特纳长长舒了一口气,也就在这时,特纳注意到了松腰间的大剑,这下子情绪已经到了难以控制的地步,一句话像是气球卡在喉咙里吐不出来,只能一口气一口气的说:“再等,等。你,你,这把,把,剑,难道说,是雪狐!是吗!告诉我!”

松:“好眼光,只不过,这把剑不卖,这是我的朋友。”

“一千万市币怎么样?我用一百千市币买这把雪狐。”

松:“我用一千万买你的兄弟,你干吗?”

“干,五百万都卖了。”

松:“你还是算了吧,就卖石犀牛角。明白了吗?”

“好吧,好吧,不过我现在还拿不出那么多钱,你可以下午来吗?下午三点怎么样?哪个时候我就全买下了。拜托一定要等到哪个时候,我一定会买的,而且别的人也不会再出高价买的了。”眼瞅这个钢族人是说什么都不肯卖,特纳也只有暂时放弃了,但眼眸的深处却满是不甘心在跳动,一股邪恶的冲动在内心涌动着。

松:“好,好,好。就卖给你了,下午三点,好的。”

听见松同意了,特纳高兴得就要跳到房顶上了。他同意了,好的。他还以为我真的会出六十万市币买呢,他也不知道这里的水有多深。我马上就会联系山姆老大,雪狐和石犀牛角我全要了,臭小子你就死在瑟斯城吧。

而在店内还有一个黄皮肤的女人目睹了整个过程,这个女人虽然身材苗条但却穿着严实厚大衣,眼神锐利,行为低调。

女人:“石犀牛角?六十万市币?雪狐?一千万市币?一千六十万市币!可以了,用这些钱就可以买下了。本来还打算偷这店里的东西呢,这眼前不就是个大猎物吗?妈妈,有希望了!”话音未消,女人已经消失得无影无踪了,愣是把周边的一个路人都给吓昏了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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