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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前忆

五年前,夏天。

武汉的夏天总是分外炎热的,还是五月份,阳光已经白晃晃得让人睁不开眼。

这什么鬼天气?还让不让人活了?

王迦丝不停埋怨道,左手轻抬放在额头遮挡阳光,右手拿着湿巾纸一个劲地擦着脸上的细汗。

“快让开!快让开!”前方传来一阵疾呼声。

王迦丝下意识地眯眼向前看去,却见白光中有道黑影向自己直冲过来。

“啊!”“啊!”

“哐当!”

几道声响打破了这坡道的寂静。

“你,你没事吧?”黑影的主人从地上爬起来,喘着气问她。

“没,没事!”王迦丝摇头晃脑了好久才看清眼前的人,忽视掉他伸过来的手,从地上爬了起来,埋怨道,“你以后小心点!”

那男生尴尬地摸了摸头,一张小脸胀得通红,脸颊上尽是绿豆般的汗珠。他扶起倒在一旁的自行车,对她道:“对不起!自行车的刹车不灵了。如果,如果你觉得哪里不舒服,我会付医药费的。”

最后一句微若蚊蝇,若不是见他嘴唇蠕动,王迦丝都快要怀疑自己是不是产生了幻觉。

“我没事!”她揉了揉有些疼痛的手臂,心里嘀咕:也不知道有没有磕青?今天真是晦气!

向前走了几步,余光一扫,王迦丝愣住:“喂!你的手出血了!”

“我没事,一点皮外伤而已。”那男孩许是被她突然的大吼大叫吓着了,愣了好久才说出这句话。

“没事!?”正准备离开的王迦丝提高嗓音,一下子蹦到他面前,指着那蹭掉皮的手臂,“都这样了,你还说没事?”

王迦丝从小就被父母宠在手里,虽说不是个养尊处优的大小姐,却也没有受过什么严重的伤。看着男孩那冒着血泡的手臂,不由打了几个寒颤,像看见蛇般害怕,不敢再仔细瞧瞧。

这怕是,很疼的吧!

“我带你去包扎一下,跟我来。”她心里一痛,再看男孩那瘦削的身子,突出来的眼睛,即使反应迟钝,也明白他的生活条件并不是很好。

见男孩要拒绝,她大叫:“若不是我,你也不会受伤。你若不依我,叫我心里怎么过得去?你难道想让我一直内疚吗?”

果然,这话起了作用。男孩一双突出来的蜻蜓眼在阳光下分外闪亮,他嗫嚅了半天,才道:“好!”

路上,王迦丝像一只麻雀般,不停地说话。一会抱怨这天太热,一会抱怨读书太苦。

突然,她转头:“喂!我叫王迦丝,‘王’是王孙的‘王’,‘迦’是迦南的‘迦’,‘丝’是丝线的‘丝’。”说完,甜甜一笑,露出两个小酒窝,“怎样,好听吧!对了,你叫什么名字?”

“勾柳。”男孩答到,“与‘勾勒’的‘勾’同字,‘柳’为柳树的‘柳’。”

“勾柳!”她似是回味了一遍,扭头道,“相遇即为缘,我们也就算是认识啦!”

在药店里,替勾柳包扎的阿姨一直责备着他们,说他们不懂得爱惜身体,竟然磕破了这么大一块皮,若不好好上药忌水,可能便会化脓。

王迦丝虽然觉得这阿姨有些聒噪,但心里却是乐滋滋地,跟着说:“勾柳,你看都这么严重了,你竟然还想不来?!自己的身体不好好爱惜,怎么能行?……”

王迦丝都不知道自己跟着那阿姨究竟说了些什么,只是觉得特别霸气,心里十分得意,原来自己也能理直气壮地去告诫他人。

待王迦丝给了钱,勾柳推着自行车在药店外等候着她,一张脸红得如傍晚的红霞,给原本消瘦的脸增添了几分色彩。

“勾柳,你的脸怎么这么红?该不会是中暑了吧?”王迦丝蹦向他,伸手便要摸他的额头,却被他微微躲过了。

“没有,大概是天有些热吧!”

“嗯!我也觉得热呢!”她朝自己那圆润的鼻子摸了一把,指尖是一片湿意。

“糟了!”突然,她猛一抬头,大呼一声。

出门时,她妈妈特地叮嘱她早点回家,好迎接出差归来的爸爸,她却因为勾柳而把这事丢在了脑后。

“我还有事,先走了。”她拔腿便跑。

中途又扭头向他道:“记着你的伤!不能沾水啊!”

勾柳看看自己的自行车,本想说些什么,但眸子一暗,只咽了口口水,便骑着车离开了。

******************************

一个多月后,清晨。

王迦丝跨着包,来到一家餐厅。

“勾柳?!”才坐下,王迦丝惊奇地喊住眼前想要逃走的男孩。

“真的是你啊!”她很是惊喜,“我还以为自己看错人了呢!”

又看了看穿着白色服务生衣服的勾柳,道:“你在做兼职吗?”

勾柳微微颔首,面上是无尽的尴尬,他没有想到竟然会在这里遇到她。

“你真厉害!”她一脸兴奋地向他道,“竟然自己赚钱!”

转念想到自己一直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日子,未免有些尴尬,一双眼睛直直地看着他,眼里充满了崇拜之情。

他又得尴尬一笑,道:“想吃什么?”想了想,又说,“我请你!”

本想拒绝的,但一看见勾柳那双闪着星光,带着期待的眸子,她便改了主意。

“好啊!”转转眼,“那就来一碗银耳莲子粥吧!”

“好!”

看着他忙碌的身影,王迦丝心中一重,这个男孩,还真是不容易啊!自己一直对小说里写的贫困孩子的生活十分艰苦不以为然,如今再看,他们的生活确实不是她这样的人可以想象的。

“银耳莲子粥!”他彬彬有礼地送到她面前,身子瘦削却挺拔。

“谢谢!”她冲他甜甜一笑,一双眼睛立马成了一对月牙,像是夏日里的一阵凉风。

甜甜的银耳莲子粥,十分的普通易见。入口甘甜滑腻,像是在喝花蜜。不知为何,王迦丝觉得今日的银耳莲子粥十分好喝,以至于她将一大碗都喝下了肚。最后,还十分满足地打了个嗝。

不知勾柳什么时候站到了她的桌边,她放下碗时才发现他。她羞赧一笑,随便扯了一张纸,优雅地擦嘴。

“真好喝!”这是她内心的评价。

“那以后常过来吧!”他端起空碗,收拾桌子,向她轻轻说道。

“嗯!”她重重点头,“勾柳,谢谢你!”

“我还约了人,先走了,拜拜!”她挥了挥手,提起包向外走去。

“约了人吗?”勾柳轻轻重复到,阳光在低垂的眼睫撒下一片阴影。

*******************************

“云天!”王迦丝向自己走来的男孩打招呼。

“迦丝!”周云天匆匆跑到她身边,摸了摸头,“让你久等了!”

“我才到呢!”

两人说着就往身后的商店里走去。

“你想到要买什么礼物了吗?”周云天问。

“嗯!大概想了一下。我觉得相册和明信片还不错!”王迦丝答到,“我们可以让同学们选一张自己最得意的照片送给朱老师,然后自明信片上写自己想说的话。你觉得如何?”

“嗯!挺好的。”一旁的周云天点头道。

末了,他叹了口气:“没想到初中这么快就结束了!”

“嗯?”她似有不解,“毕业了难道不好吗?”

周云天没有马上回答她,两只眼睛一动不动地盯了她好久,就在王迦丝想出口打破这宁静时,他才缓缓开口:“迦丝,你说,我们能考进同一所高中吗?”

“噗~”王迦丝抿嘴一笑,“当然能了!我们班好多人都能进省重点高中呢!”说罢,拍了拍他的肩膀,“别伤感,别伤感,大家不会分离得太远的!”

周云天有些尴尬地挠了挠脑袋,眼睛变得有些无神,充满了失望。

看来,她还是什么都不懂啊!不过,这样也好……至少,还是朋友!

“快走吧!”王迦丝看着他愣头愣脑的模样,就狠命地拽着他的胳膊,将他往前拉。

周云天淡淡一笑,任由她拉着自己。

********************************

后来,王迦丝与周云天一同进了省重点高中,还分在了一个班。

因勾柳打工的餐厅与学校不是很远,而王迦丝又是走读书生,所以便常常到那里去吃饭。用她的话来说,这就是缘。只因为一碗粥,便迎来了几年的光顾。她着实是为这家店做了贡献的。

渐渐地,他们便更加熟悉了。

勾柳是一个不善言谈的人,一张小脸上尽是羞涩,却是一个很有耐心的听者。在别人说话的时候,他总是静静地听着,一双亮晶晶的眼睛充分展示了他的友好。所以,王迦丝十分喜欢将自己的事说给他听。

“我爸爸经常出差,而妈妈呢,工作也很忙。所以啊,就没有人给我煮饭了。”

“勾柳,你应该多吃一点!你看,你都瘦成这样了,会长不高的!”

“勾柳啊,读书真的好辛苦啊!还好我父母对我没什么要求,不然,可真是亚历山大啊!你竟然还能打工,我真的好佩服你啊!”

“……”

高二上学期。

周末的时候,餐厅人多。

王迦丝百无聊赖,便从包里掏出古龙的武侠小说看。

最近也不知怎么回事,她迷上了小说。但与其他女孩不一样,她不喜欢言情小说的情情爱爱,而特别喜欢武侠小说的霸气。说起武侠小说,金庸、古龙等大家的作品,那是一定不能错过的。

看了书以后,王迦丝才深切地明白:一切电视剧都是浮云,哪里有小说的十分之一!

“王,王同学……”

猛然出现的声音,让王迦丝从小说里脱离出来。一看,原来是点的饭菜已经好了。

“你叫我迦丝姐姐吧!什么王同学,没大没小的。”王迦丝给了他一记白眼。这好像是他第一次叫自己!以前要不就是笑笑,不要就直接忽视掉称呼。这小孩,还真是别扭!沉默也不能沉默到这份上啊!

“我,我已经十七了。”他嗫嚅道,将头埋得很低。

这句简短得不能再简短的话,在王迦丝听来无异于晴天霹雳,整个人都愣在了那里。

十七……十七……

自己都还差半年才满十七岁啊!

刚想说点什么,勾柳已经去招呼其他的客人了,王迦丝只能把满肚子的不相信积聚在胸中,有一搭没一搭地刨着碗里的饭,一双眼睛贼溜溜地看着穿梭于餐厅各个角落的勾柳。

把记忆梳理梳理,勾柳已经在这家饭店工作一年多了吧!从以前那个瘦削矮个的男孩变成了现在这个脸上带着健康红晕的人。她有些想笑,时光还真是可以改变一个人啊!

王迦丝使劲揉了揉眼,第一次带着特殊目的去观看一个人。

良久,她脑袋蔫了,整个上半身都匍匐在桌上,表情似笑非笑,右手无力地揪着自己的头发。

还真是,想把自己大骂一顿啊!王迦欲哭无泪。

怎么自己以前就没有发现勾柳已经那么高了呢?怎么自己就没有留心,脸上有了颜色的勾柳是一个退去了幼稚的帅气的小伙呢?这幅模样,虽然文气了一些,但若放在自己班里,绝对不会有一丝违和感。

难道真的是因为自己一直把他当成小弟弟,才自主忽略了这些变化的吗?天啊!王迦丝脑袋上挂满了黑线,还真是枉为高中生了……

吃完饭,王迦丝并没有早早离开,而是坐在一旁闲静地看书。果然,灯光是暗了点,字好像小了点,但这并不影响她的心情。

默念:我是文艺女青年……

等整个餐厅都没什么人时,她放下书,勾勾手,将勾柳叫到一旁。

“勾柳,你真的十七了啊?”虽然相信,但还是不死心的某人歪着一张脸,小心翼翼地问。咳了一声,正襟危坐道,“说谎的孩子可不招人喜欢哦!”

他点点头,一张脸在灯光的照射下有些青。

“那,那你以后叫我迦丝吧!”她扯嘴一笑,笑得十分难看。

皱了皱眉,她低声问:“勾柳,你为什么会一直在这里工作啊?你……”

“养活自己。”言简意赅。

“那你学习的时候,不……”嗫嚅。

“辍学很久了。”他答到。

“那个,”虽然说在意料之中,但心里还是有些失望,自己真是哪壶不开提哪壶,“对不起啊!”

“没事,与你无关。”怕她误会,随后补了一句,“现在的生活,很好。”

“恩恩!”她点点头,心里有些沉重。自己这是干了些什么啊?过着比勾柳幸福一百倍的生活,竟然还在他面前抱怨?王迦丝啊王迦丝,你真是蠢死了!

就在她低头不知在嘀咕什么的时候,勾柳轻声道:“你,喜欢看武侠小说?”

“嗯?”她猛然抬头,这是什么问题?

“最近喜欢上了武侠小说,便买了几本。”

“那我可以借一本吗?”轻微咬了咬唇,“我绝对不会弄脏的。”

“你也喜欢武侠啊?”她像是没听到他最后一句,笑得乐呵呵地,“当然好啦!不过,我买的大多都是金庸和古龙的小说,我觉得他们的作品实在是太经典了。明天,我给你带几本过来吧!”

那天,他们聊了很多。与以前不同的是,这次并非王迦丝一个人滔滔不绝,勾柳也加入了她的队伍,话像打开大坝的水,冲冲而下,一放便不可收。

王迦丝是在那天才意识到,原来,勾柳也可以像只麻雀说个不停,也可以像个小孩,用丰富的表情讲述自己的所思所想,所感所悟。

原来,人有时不是沉默寡言,而是无话可谈。

也是从那天开始,王迦丝了解到勾柳对武侠的热爱与向往,感触到他的一颗仗义而澎湃的心。

“勾柳,你最喜欢什么武功啊?”

“轻功!我最爱武侠里的轻功!”

“轻功?为什么呢?”

“因为轻功可以逃命啊!打不过,我可以跑得过。”

“哈哈!我还以为你会说‘降龙十八张掌’之类的绝世武功呢!”

“……”

之后的日子,王迦丝会把自己买的所有小说都在看完后第一时间借给勾柳。为什么要在自己看完后呢?一是督促自己快点看完,二是因为勾柳看得很快,他们可以在一起讨论。

比如,谁才是真正的英雄,这世上又是否真的是有善恶之分,正义邪恶之说。

******************************

时光是水,不分昼夜流淌,只是一抬头一眨眼之间,花开了又谢,谢了又开。

不知不觉,王迦丝已经迎来高三的下学期。

虽说她父母对她的要求并不高,只是希望她能好好活着。但她不能对自己放松。

未来,总是自己在演绎。想要什么,能得到什么,都是由过程所堆积的。要想不怨天尤人,就只有脚踏实地。走一步算一步的生活,没有多少光彩,没有什么宏伟指向,却将脚下的地踏得结实,让人有安全感,不至于悬空。

懒懒地趴在栏杆上,望着湛蓝的天空,几朵白云悠闲而过,王迦丝陷入沉沉思索。这,或许便是她的所求吧!不明白自己以后究竟要做什么,却要尽自己的所能去做好应该做好的事。

“迦丝,你在想什么?”王迦丝被突如其来的声音与肩上的重感吓了一跳,整个人哆嗦了一下,心跳如雷。

“周云天!你想吓死我啊!”她双手紧紧捂着心门,仿佛那颗跳动的心要脱离自己控制,眼睛斜睨着一手抱球,一手拉着搭在肩上衣服的周云天。

肇事者尴尬一笑,走到她的旁边,良久不发言,一双眼睛淡淡地看着她,仿佛有千言万语要说。

王迦丝被他盯得很难受,瘪瘪嘴:“什么事?说。”

“你,你还记得以前你经常去的那家餐馆吗?”沉默了半晌,他似在组织语言,“在那工作的那个男孩,好像和你关系不错。”

“哦!”王迦丝恍然,“你是说勾柳吧!怎么了?”

勾柳早在四五个月前离开了那里,至此以后,她再没有见过他了。这家伙,走之前也不跟她说一声,害她气闷了好久。如今听周云天提到他,心跳不由加速,也不知是兴奋还是紧张,喉咙堵得有些慌,这滋味让她十分不好受。

将她的反应尽收眼底,他郑重道:“以后,离他远点!”

“为什么啊?”一脸的惊奇,这周云天是不是吃错药了啊?突然提起勾柳,又让她离他远点。这究竟是什么意思?

王迦丝正想再问点什么,不巧铃声响起了,只得作罢。

那节课,她听得模模糊糊,满脑子都是那句“离他远点!”和周云天讳莫如深的脸。

好不容易等到下课,王迦丝马上堵了周云天的路,将他拉到一旁,倔强地要问个所以然。惹得一旁的同学咧嘴嘿嘿直笑,眼里闪烁着八卦的光芒。

“究竟是怎么回事?你认识勾柳?”她想了整整一节课。既然周云天叫不出勾柳的名字,那就表明他与他不熟。如此推之,就只能是周云天最近碰见了勾柳,并看见了一些不好的事。但这不好的事究竟是什么,她就猜不出来了,或许说,她是不敢猜。她不知道一向内敛的勾柳会做出什么事,让周云天来提醒自己离他远点。这实在是太诡异了。

周云天看了好久,久到王迦丝以为他不会说时才缓缓开口:“迦丝,前几日,我看见他与李杰有来往。”

李杰?王迦丝脑上冒着问好,那是谁?

“李杰是个混混,带领着一帮无所事事的人,尽干一些偷鸡摸狗的事。”他慢慢解释完,又归为一片沉默。

这下王迦丝明白了,如果她还要拉着周云天的衣服让他说清楚,那她就彻底是个傻蛋了。

“我相信他!”她只淡淡说了一句。

不知道为什么,她就是相信他,相信他的为人,相信他的善良,相信他的温柔,相信他的正义。再者,如果是真的,这又能说明什么呢?是他变坏了吗?可是,这世间根本就没有绝对的好坏啊?她不会因为一句话就忘记几年的相处的,那容貌,那声音,那心,已经烙印在了灵魂深处。

“迦丝,你该不会……”是喜欢上勾柳了吧?

周云天双手狠狠地抓住她的双肩,疼痛感使她从思考中走了出来。

周云天一脸的不敢相信,“你真的,真的喜欢那家伙?!”

语气中满是惊异,那明显的颤音透露出他内心的痛苦。

自己默默守护多年,最终,得到的竟然是这个结局吗?周云天只觉得自己脑袋都快要胀裂了。

王迦丝从没有看到过他这幅模样,她整个身躯都在颤抖,一把推开他便跑远了。不敢回头看,也不能回头看。他对她的感情,她怎么会不知道呢?可是,她一直都把他当哥哥,而他也只能成为哥哥。她不能让这一层纸被戳破,那样,自己就再也没法如常面对他。

对不起,云天!

*************************888

再见勾柳,是高考前一个月的星期六。

那是个下午,阳光闪闪,金子般的光辉洒满了整个城市。一阵风吹过,那些耸立的树就轻轻挥动绿叶,一片斑斓。

静默的巷道,人不多。脚步轻踏,可以听见清晰的脚步声和呼吸声。

前方,两人面对面站立。

听不见他们说着什么,在阳光的照射下,却可以知晓那是一男一女。

停住脚步,刚想绕过时,那男的背影却让她猛然停了动作。

那是,勾柳……

王迦丝不知道自己应该怎么办,脑袋一片朦胧。就像冬天的雾,遮盖了视线,看不见眼前的所有。

上前,还是避过?

猛地,那身影转身,刚好看见了离他二十多米远的王迦丝。整个人都愣住了。

他听不见身边的阿琴还在说着什么,整个眼里都只有那个身影,那个呆若木鸡的身影,那个迟疑不决的身影。

突然,他狠狠地耍开了拉着自己的手臂,奔向那跑开的身影。整颗心都快要跳出来了,又好像要寂灭,要停止跳动。

那女子一眼悲戚地看着他离开,眼里充满了震惊、愤怒与凄惨。最后,屈身抱膝,像一条无助的小猫。

——勾柳,我的爱就这样让你难堪吗?你就这么狠心吗?

——为什么?为什么要这样待我?

——既然我得不到幸福,我要你,也永远得不到。。

******************************

“迦丝!”追上她,勾柳只知道说这句话,随后又恢复了沉静。他不知道要说些什么,又应该干些什么。只是用复杂的眼神看着她,里面似有千言万语,却有不知怎么表述。

是的!他从来不是一个口若悬河的人!相反,总是很木讷。

“哈哈,勾柳……”王迦丝看着追来的勾柳,一时也不知道要说什么,只能干笑。她实在不明白,在勾柳转过身,看见自己的一瞬,为什么要逃跑。这就像膝跳反射一样,根本不受大脑的控制。

“对不起……”

声音浅浅的,带着几丝内疚,如秋天的凉风拂过王迦丝的身子,有些凉,有些冷,有些不知所措。

静静地想了一下,反倒是她尴尬了。最后只得说出一句最烂的话:“呵呵,好久不见啊!”

“嗯!”轻喃。

一时间,气氛十分诡异,静得让人想逃,却又不知是什么紧紧扯住了她的脚,让她一下也挪不动。

四目相对。

“那是我的一个朋友。”他解释道。

王迦丝一愣,却恍然了:原来,不是不能走,而是不想走。自己是在等他一个解释啊!

“迦丝,”他的声音在发颤,“我从小就没有家人,我……我现在,只有你一个。”

我现在,只有你一个。

她呆住了,不知是因为他没有家人还是他说的只有她一个。她的心乱了,很乱很乱,根本找不到头绪。

“对不起……”声音继续在耳边响起,“吓着你了!”

好像是在意料之中,他反倒松了一口气。

“我不该对你有这样的心思的。你放心,我不会纠缠着你,我会离你远远的。”

——远远地在一旁看着你,守护这你。

“勾柳,不是,”她凌乱了,紧咬了咬唇,“我不是这个意思。”

“我也不知道我现在是什么心情,我不知道什么是爱,我不知道爱是什么感觉……”

她从小便在父母的呵护下长大,周边的朋友也早就有了男女朋友,但她是第一次接触这种事,第一次从一个男孩的语言中明明白白地懂得其深沉含义。她有些怕,虽然心脏都快要跳出来了,脸上的红晕也快要像晚霞一般飞出来。

她不知道自己对眼前这个男孩有着怎样的感情。这滋味很奇妙,惶恐又期待着。不像对周云天的感情,那是真真切切的希望一辈子做朋友,不愿捅破彼此的一层纱。可是,勾柳,对于对爱情一无所知的她,却是迷茫了。

“迦丝,你好便好!”他想伸手,却苦笑着不动声色。自己一无所有,却是是太贪婪了。这样也好,只要守护着她便好。

几个月的逃避,也不知道究竟是对是错。

王迦丝忘了那日他们是怎么交谈的了,或许是她首先提起了李杰的事,才知道了一切的始末。

事情很简单。在几个月前,勾柳无意中救了差点被车撞死的阿琴。从此以后,她就一直缠着他,而他则是能避就避。谁知道,她的哥哥,李杰却找上了他,莫名其妙地威胁了他好一阵。

他当然知道,像这种人就是要远远躲开,同时,为了不连累她,这几个月,也一直只是在远处观望着她。当然了,这些勾柳都没有向王迦丝说。

“迦丝,高考加油!平时不要一个人走,虽然他们不会贸然找上你……我还是担心。”勾柳如是说。

很简单的事,却像是一滴水,滴到了滚烫的油里,炸开一片花。

如今想来,勾柳的确为她做了很多。听她讲心事,送她回家,为她添衣……一切都是很简单的事,简单到让人忽略它们的存在。而她,正是忽略了这些,她忽略了做这些的是那个不善言辞的勾柳。

离高考还有几天的时光了,王迦丝也把一些头绪理清了。她想要好好复习,待高考落地以后,将自己的所思所想都告诉他。

她想对他说:勾柳,我好想有一点点喜欢你。虽然不知道什么是爱,但我们可以试一试。

她想对他说:勾柳,爱没有尊卑,没有贫富。想起你的时候,我很开心,我觉得这就是爱,就是你给我的礼物。

她想对他说:勾柳,等我选好了大学,你也跟我一起去那个城市吧!我可以边学边做兼职,你可以学一门手艺。以后的生活,会很好的。

……

她想对他说的话有好多好多,一个月的思索,让她开始面对他,不过,他却一直没有出现。

让她更想不到的是,她期待了好久的人,却在出现以后,再也看不见了……

当看见一群混混拦住自己的时候,王迦丝很警惕。

安静的小巷,却挤满了人。

六个人,一脸痞子笑,笑得她胆战心惊。她想逃,却被人包围着。

“老大,这就是勾柳那小子看上的妞啊!模样还真不错。”

“你看,那妞浑身都颤抖了!哈哈!”

“呸!小贱人,抢我们阿琴的男人,你也真是胆大!”

“……”

王迦丝很害怕,在现实中,她何曾遇到过这样的情况。他们手中明晃晃的刀在暗淡的夕阳下反射着毒蛇一般的光芒,让人心惊胆寒,不知道该怎么办。

她的神情模糊了。

那个叫李杰的男人正一手抓着她的头发使劲地将她的头往墙上磕。

她不知道他们说了什么,只看见一张张狰狞的笑脸,还有李杰那张越来越大的脸。她想挣扎,脑袋却迷迷糊糊一片浆糊,像喝醉酒般,不明这些究竟是现实还是一个梦。

猛然,那抓着她的手松开了。没了拉力,她一下子就沿着墙瘫软在了地上。眼神空洞,神情木然,看着那熟悉的身影被困在那些狰狞的人中。

“迦丝,快走!”声声急吼在巷道中传递,像个热气球猛然炸裂,余波像四周飘荡。

可是王迦丝什么也听不到,身上一点力气都没有,她整个都呆住了,动弹不得。

“勾柳!”她愣愣地看着腹部中了一刀的人,大声疾呼,声嘶力竭。杜鹃啼血,苍天流泪,声音中似带着血肉,一直叫人疼到了灵魂之中。

也不知哪来的力气,她一下子冲到了他的身边,紧紧地将他搂住。

李杰一伙人早已经逃得无影无踪。

“勾柳!你不要死。。”

“勾柳,你说话啊!你说话啊!”

“勾柳,这不是真的,对不对?你在和我开玩笑呢,对不对?”

“勾柳,我爱你!你不要死,我爱你,爱你!很爱很爱!”

“……”

泪满面,鼻涕满面,全部顺着她的脸滑到了衣服上。她像是忘了所有,只是紧紧抱着怀里的人,全身无一处不再颤抖。不敢松手,不敢去摸他的鼻息,哀求着前来的人呼喊救护车。

在救护车到来的时候,她缓缓松了一口气,两眼一黑,倒下了……

****************************

因为头部受损,王迦丝昏迷了半年;而勾柳,则因为刀入腹部,损害了器官,不治身亡。

“勾柳!”王迦丝捧着花,斜靠在一墓碑上,“我来看你了!”

“我很好,真的。”

“你不用担心我,我会好好活着。”

“勾柳,我们是不是很傻?”

“勾柳,我真的很爱你!王迦丝真的很爱你!王迦丝真的很爱勾柳!”爱入骨髓,难以忘怀,以后都不会再爱上其他人了。

不知道呆了多久,久到眼泪流了又干,干了又流。

回去的路上,一位算卦的老头用一双浑浊的眼将她看着:“小姑娘,要算上一卦吗?”

“好啊!”她缓缓蹲在摊边,拿笔在纸上写了个“梦”字。

老头凝神看了她很久,摸着泛白的胡须,一个字一个道:“人生如梦,梦如人生。真真假假,假假真真,姑娘又何必一定要分得清呢?”

“何必一定要分得清吗?”她小声重复。

“哈哈!”那老头大笑,“梦虽奇异无比,但内涵却是人生所想。故人已释,梦今早醒,你该向前走了。”

梦今已醒,谁说不是呢!假作真时真亦假,世间的很多事,不是都有其缘由的。昏睡半年,或许就是为了圆一场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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