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剩撑起自己伤残的身躯,顽强地站立在这些大汉面前,沾满自己鲜血的脸上有着不屈与凶狠。
狗剩没有想到,自己见义勇为的善举不仅没有得到应有的报答和支持,还给自己带来了莫大的灾难。
狗剩知道自己可能逃不过这一劫了,先前在悬浮广场上就被打得断了几根骨头,刚刚在这山头上虽吸取了少许灵气,但也只是杯水车薪,双拳难敌四手。
狗剩瞄准了龙傲天,那个骑着高头大马,冷眼旁观的纨绔公子,他决定拼尽自己最后的力气,一定要给这个人渣一点教训。
狗剩运足力气,向着龙傲天的方向冲过去。
虽然这小子的爆发力让这些大汉大吃一惊,但是训练有素的打手们很快就反应了过来,拳头、棍子都想狗剩招呼过去。
虽然知道那小子的目标是自己,但龙傲天明显不担心,依旧镇定自若的坐在马上,仿佛在他眼中,那个拼命的小伙就只是蝼蚁。
不过事实上也是这样,狗剩没冲出包围圈就被大汉们重重地踩在了脚下,动弹不得。
龙傲天见战斗已经结束,踩在旁边蹲下的小厮的背上下了马,趾高气扬的站在狗剩面前。
狗剩还在挣扎,满眼都是怒火,他瞪着龙傲天,如果眼神是刀,龙傲天已经被活剐了。
“看什么看。”龙公子对狗剩的眼光略有不爽,一脚踩在狗剩的脸上,“听说你有个姐姐啊,狗剩。”龙傲天早已调查清楚狗剩的信息,还特意的重读了“狗剩”两个字。
“你想干什么,你可以杀了我,但你别动我姐。”
“不要紧,你放心的去吧,我会照顾好你姐的。”龙少淫笑一笑,给了狗剩一个“你懂的”表情,便转身离开。
“龙少,小心!”
狗剩刚刚凝聚起身体内最后的灵力,挣开打手们的束缚,跃向了龙傲天。
虽然这些打手体力过人,但也不过只是凡人而已,虽然狗剩只是个从残卷上获得修真方法的半吊子,但灵力一震,打手们就给了狗剩一个可乘之机,而且此刻龙傲天正准备上马,明显不可能反应的过来。
狗剩没有想太多,他只是想在这儿击杀掉这个败类,给自己打小相依为命的姐姐留下一线生机,他知道没有女人能在这个变态的手中撑过三天的。
此时天色已黑,旁边的土地上插着火把照明,昏黄的火光照映在狗剩的脸上,龙傲天那嚣张的笑容也映在狗剩眸子之中。
笑吧,笑吧,等下你就笑不出来了,我的拳头非得将你的脸连同你的脑袋砸个稀巴烂。
狗剩的拳头几乎已经要贴着龙少的头,但是事实并非狗剩所愿一样。
龙傲天不光丝毫无损,而且龙傲天还背对着狗剩抓住他的拳头。
狗剩凝聚了全身力气与所有灵力的拳头被轻易抓住,狗剩惊呆了,他可是用这拳砸碎过一块半人高的巨石的,为何现在被一个看起来脚步虚浮的纨绔给抓住了呢?
龙傲天最享受的就是别人惊讶的和绝望眼光,而今天在这个名叫狗剩的青年眼中看到了,他很满意,所以龙傲天决定让狗剩死在他手中。
龙傲天捏住狗剩的拳头,将狗剩摔在地上,接着一拳就向狗剩的胸口打去,一拳又一拳,拳拳到肉,发出肉与肉相碰的声音。
狗剩狂吐鲜血,一拳下来就得断掉不少的骨头,而他的意识也越来越模糊。
不知打了多少拳,龙傲天终于尽兴,接过小厮递过来的手绢擦了擦脸上的鲜血,“你可是从小到大第一个让我亲自动手的人,没想到连一个乞丐般的人都能够练出灵力来,走了狗(屎)运了。”
说完将手绢随意丢在狗剩身上。
“我们走。”
打手们听见自家少爷的吩咐,跟随少爷离去,而狗剩,或者说是狗剩的尸体就被丢在地上,起码在龙傲天看来是这样,他可是用元力击碎狗剩的内脏了的,他不相信一个不入流的废物能够此大伤下逃得生天,如果有那也得是服用高级灵丹,可是如果狗剩有高级灵丹还会被他打?所以龙傲天现在完全没有后顾之忧,故能一走了之。
狗剩的尸体留在这里,用不了多久就会腐烂,或者是被野狗撕食。
狗剩不叫狗剩,他姓苟名盛,幼年便不见父母,一直和姐姐相依为命,苟盛一直幻想着修仙得道,他想高人一等,带姐姐过上好日子。
在一年前,机缘巧合之下得到了一本修炼功法的残本,依靠残缺的口诀,苟盛练出了一丝灵力,虽然只是一丝,但也让他高兴万分了。
今天是天方地域各大宗门举办的三年一度的升仙大会的第一天,天方城中人人皆可参加,苟盛凭借长期锻炼的身手通过了第一关,但却在第二关与龙傲天发生争执,最终导致了身死的下场。
荒山上突然阴风阵阵,天色变化,是要下雨的节奏。
乌云在空中密布,电蛇在其中穿越翻滚,本来无云的夜空在刹那间变了天。
天方城中的高阶修炼者皆清清楚楚的感受到了变化,不光是天气的变化,伴随着的还有天地灵气的变化。
要知道,凡是灵气深厚的地域几乎都是被强大的势力霸占,在平常的地方,天地灵气的密度都是不高的,故苟盛修炼一年也没有什么进展,与灵气浓度不够便有着一定的关系。
但是此刻天地灵气在向着一个地方汇去,如果一直这样下去,那个地方或许会成为灵地也不一定。
不过这些修士最关心的明显是什么引起的灵气聚集,若是某位修士在突破关口,那他们贸然前去可能会被视为敌人,而且根据这阵势,引发者绝对不弱于天方城的任何一个。
至于天材地宝?他们完全没考虑,天方地域的几个宗门曾经地毯式的搜寻过每一寸土地,若有能逃脱搜寻的,那也不是他们所能够得到的。
所以就算好奇心再大也没人敢轻举妄动。
乌云中的电蛇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壮大起来,紫色的、粗壮的电弧跳动,酝酿着恐怖的能量。
在壮大到临界点时,电弧如同蛇一般在乌云中吐着信子。
倏地一下就将水桶般粗的雷电击打到地面。
看雷电击打的目标,竟然是苟盛所在的荒山。
荒山上一个白色的光团被雷电击打着,但光团只是抖了抖就继续的向上飘。
雷电就是针对这白色的光团,灵气一股一股的汇入雷电大阵,给雷电增添了不少威势。
光团正是飘向苟盛,眼看着就要飘到苟盛身边,一股雷电无情的击打下来。
这光团白芒更盛,一下子就飘入了苟盛的身体,雷电也仿佛有感应一般,跟着击打在苟盛的身上。
可怜苟盛死了还要遭雷劈,肉身立马被劈成黑炭,和旁边被波及到的树木没什么不同,除了不在燃烧以外。
乌云在这次雷击之后而慢慢散去,但其中翻滚的紫色雷电显示其威力尚存。
“咳,咳,咳”,已经死亡的苟盛突然直起身子,手摸着胸口,不停的咳嗽。
这是诈尸了吗?
“我擦,我这是整个人都黑了,找个合适的身躯容易不?”
苟盛站起来,一些黑色的碎片从他身上落下,露出他赤(裸)的身躯,衣服被雷电给烧成焦炭,但看其光洁的身子,仿佛是大获新生一般。
苟盛眺望着天方城,“名字只是代号,既然原主人叫苟盛,那就继续用这个名字吧。”又自语道:“既然这座城市辜负了我苟盛,那也得让那些自视清高的人付出代价。”
不管是苟盛,还是现在的新苟盛,都是带着遗憾的,而今天他们重生了,为的就是弥补之前的遗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