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婚首先是择偶,即要严格选择配偶,这也是优生的首要条件。这里所说的择偶并非指恋人之间就人才、品德、风度、学历甚至地位、财产的选择,而是围绕优生这个主题,对配偶进行以医学遗传学为基础的选择。
夫妇双方的身体健康状况是家庭幸福的重要条件,更是保证子女健康的物质基础。
择偶的第一条就是禁止近亲婚配。远在春秋战国时代,古人就有“男女同姓,其生不蕃”的记载。我国《婚姻家庭法》中明确规定:“直系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禁止结婚。”直系血亲是指以本人为中心,垂直上下三代以内的血亲,包括父母、祖(外祖)父母、子女;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之间是从祖(外祖)父母同源而出的男男女女,如兄弟姐妹(包括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叔、伯、舅、姨、姑、堂、表兄弟姐妹等。因为近亲结婚,会增加隐性遗传的两个相同“病态基因”的结合机会,引起生育畸形儿、怪胎、低能儿、痴呆儿、流产、死胎等不良后果。因此,在法律上明确禁止近亲结婚,这就在最大范围内为优生创造了一个十分有利的条件。
如果在择偶时忽视健康条件,与严重的精神分裂症或麻风病人结婚,则下一代患遗传病的机会将显著增加。
若本人患有一般性遗传疾病,如原发性高血压、动脉粥样硬化、糖尿病、先天性心脏病、重症肌无力、先天性哮喘、先天性聋哑和高度近视等,应该避免与患有同种遗传性疾病的人恋爱,防止同种遗传病人相互婚配。因为这类病人之间婚配,其子代患与其父母同种遗传病的机会将显著增加,据统计,两个原发性高血压病患者婚配,其后代患原发性高血压病的几率将高达47%以上!
另外,无法矫正的生殖器官畸形者以及严重的内外科疾病患者,如血友病、严重的心脏病、肿瘤未经治愈者都不能选为配偶。因为研究结果表明,多种严重疾病患者生育的后代,患遗传性疾病的可能性也会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