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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十六年来,梅绿村并没有变化,就是过去二百年里,它也改变得极少极少的。

有一条通贯全村南北的直路,圣凯查灵教堂矗立在那条路的北端,像是一位仁慈的神父。

教堂的对面有一片牧场,逢到村中有所庆祝的日子,一班年轻人都在那里踢球,拳击,同时那里也就是全村人的舞场。

有一家红砖门墙的客店,壁板之类都是苦旧的银灰色橡木做的,门口挺出一块装在铁杆上的临街大招牌,上面画着一只粗糙的金狮子,附近就是铁匠家的矮房和与它毗邻的铁铺,再过去就是药房、木匠的作坊和一两家其他的店铺。其他的矮房都是农民住的,那些农民都有自己一点小小的耕地,闲暇时才到邻近大农场上去帮忙。原来这梅绿村附近并没有王公大人的产业,村中的经济生活是全靠一般家境富裕的自耕农维持的。

那一天,风和日丽,蔚蓝的天上点缀着朵朵的白云,仿佛是一幅水彩画;空气里面弥漫着春天的潮湿和一种浓郁的泥土味。那条街道给小鸡、小鹅和小雀占据去了,一家人家的大门口站着个小女孩于,手里抱着一只心爱的小兔。

周围不见几个人,因为那时候已近傍晚,各人都得忙着自己的活儿,所以在外闲逛的只有几只狗、一两只正在玩耍的小猫,和一些还不能干活的小孩子。一个女人臂膀上挎着一只篮子从街上走过,另外一个女人打开阁楼的窗口,从一个由卷须藤和牵牛花织成的框子里伸出脑袋来,跟那走路的女人打招呼。村边有个十字架,幸好未遭科隆韦尔部下兵士的摧残,有八九个女孩子聚集在那里,都是由她们的父母派到那里去放牛羊的。

其中年纪较小的几个正在玩“造房子”,只有三个年纪稍大的是在聊天。牧场对面站着两个年轻男人,呆头呆脑的,把手插在裤袋里,两个拇指头弓出来,局促不安地在跟一个什么人谈话,明显那人使得他们心绪撩乱了,以致他们那种原本不很安的姿势更加不安起来。从这边三个女孩子的方位看过去,那个跟他们聊天的人是被他们的身子遮掩的,但是那三个女孩子明白那人是谁,当时都把手儿叉着腰,朝向那边怒视着,叽叽咕咕不住地发牢骚。

“那是孙琥珀呢!”那个年纪最大的女孩子忿忿地把一头淡黄长头发一甩,说道,“只要是有男人的地方,包管她一定会到的,我想她的鼻子闻得出男人来的呢!”

“她大约一年以前就跟人家结过婚睡过觉了——我母亲这么说的!”

第三个女孩子浮出一个狡猾的微笑,用一种自作聪明的拖长声音说道:“唔,可能她并没有结过婚,可是她早已经……”

“小声点!”第一个女孩子向那个小女孩子那边点点头,喝住了她。

“这有什么好怕呢?”她坚持道,可是她的声音已经低到耳语一般了,“我的兄弟说什阿波亲口告诉他的,他在圣母礼拜日那一天就跟她上过道了!”

可是那个首先发起谈话的琳贝表示不服,啪的一声弹了个响指。“我的天,佳露这一句话是卡尔兹六个月前就说过的——现在她的肚皮也没有大呀。”

佳露并没有被她驳倒。“你想知道什么原因吗,琳贝?因为她可以在青蛙嘴里吐三口唾沫,就是这个原因呀,这是莱玫琴亲眼看见她干的!”

“呸!我母亲说没有一个人可以在青蛙嘴里吐三口唾沫的!”

但是这场辩论突然被打断了,因为有一阵马蹄骤奔的声音震响过那幽静的村落,随后有一队骑马的人从圣凯查灵教堂那边转过弯来,从那条狭窄的街道上向她们这边直冲而来。一个六岁的女孩子发出一声可怕的尖叫,跑到琳贝裙子后边躲起来。

“是科隆韦尔来了呢!他从阴间回来捉我们了!”原来科隆韦尔死有余威,仍旧能够吓倒顽皮的孩子。

那些人勒住了马缰,在离开那群女孩子不过十码的地方骤然停下,于是她们一时的惊恐就变成了一种天真的叹赏。他们一共十四五个人,但多数大概是侍从或是向导,因为那多数都穿着便衣,而且跟其他的人隔着一段路走。至于在前领头的五六个,显然都是老爷。

他们头上统统戴着阔檐帽,上面饰有涡形的羽毛,长长的骑马披风披在他们肩膀上。他们的长统皮靴都装着白银的马刺,各人腰间都挂着一把刀。看他们的模样,分明是经过长途跋涉而来,因为他们衣服上满是灰沙,脸上流着污汗,但在那群女孩子的眼睛里,他们简直都具有一种慑人心魄的威风了。

其中有一个人摘下他的帽子,跟琳贝说起话来,可能因为她是最美丽的一个。“借问一声,女士。”他说时,声音和眼光都很柔婉,这时他把琳贝从头到脚慢慢打量起来,把她羞得满脸绯红差点不能喘气,“我们要找一个吃东西的地方,你们这里有好酒馆吗?”

琳贝瞪着他,一时说不出话来,那人却把双手放在前面马鞍上,继续笑咪咪地看着她。他穿着一件黑丝绒的外衣,一件紧身短靠,一条大脚管裤子,上面镶着金丝绦。他的头发是黝黑的,眼睛是灰绿的,上唇上面留着一撇浓黑的小髭须。他的相貌美得很是惹人注目,但这并不是他的特色,显然因为他虽是贵族中人,他的面容却流露出一种不肯妥协的强悍和力量,显得他是一个冒险家和投机家,一个不受任何拘束的人物。

琳贝咽了一口唾沫,微微行了个礼。“蒙什镇上有一家三杯店,估计爷们一定喜欢的。”她认为他们是一班阔客,不敢拿自己的穷苦小乡村推荐给他们。

“蒙什镇离这儿多远呢?”“别******蒙什镇!”其中一人提出抗议道,“你们自己的饭店哪儿去了?”这说话的人是个面孔鲜红粉嫩的漂亮青年,虽然他当时满脸恼怒,却明明是个和气的人。当他说这话的时候,其他的人都大笑起来,就有一个人扑过去拍拍他肩膀。

“天知道,我们简直都成了老饕了!阿穆比自从今天早上吃过那半片羊儿,到现在还没有一点东西进过口呢!”

大家听见这话又都笑起来,因为阿穆比的食量是大家向来当做笑柄的,于是那些女孩子也跟着他们吃吃窃笑了,那六岁的小姑娘开始错把他们当成清教徒的鬼,现在也胆壮起来,从琳贝的裙背后钻出来,挨上前去一两步。不料正在这瞬间,忽然发生了一件事,使得刚才的局面骤然变样。

“我们这里的客店也挺好的,爷!”一个低音调的女性声音这么叫起来,原来刚才牧场对面跟两个青年农夫在说话的那个女孩子也跑过来了。其余的女孩一看见她,就都像胆小的猫似的僵着不敢动,那些骑马的人却都突然感到新鲜的劲儿,眼睛四下搜寻起来。“他家的老板娘做起酒来算厄塞一等呢!”

说着,她对阿穆比微微行了个礼,马上就把眼睛瞟到那个最先开口说话的人脸上,那人也正在凝视着她,不期脸上已经换出了一副爱慕、沉思而又惊异的新表情了。在众目睽睽之下,他们两人的目光却接触了好久方才分开。

那孙琥珀这时抬起手臂,向那闪烁在夕阳余辉中的旧金狮子招牌指了指。“就在那边铁铺的隔壁,爷。”

她那蜜色的头发拖着浓重的浪纹落在她的臂膀上;当她抬起头凝视他的时候,她那明亮如琥珀的眼珠子就好像要从眼角里翘了出来;她的眉毛是浓黑的,耸成了两个小小的弧形,眼睫毛既浓又黑。总之,她的全身都流露着一种热烈浓郁的气质,对于男人会立刻暗示一种愉快的满足——这是她不能负责的,但她对于这种气质一直具有敏锐的自觉,其他的女孩子所以要恨她,也就为了她的这种气质,倒不是为了她的美。

她的服装跟其他的女孩子倒没有什么不同:一条土气的羊毛裙子,里面衬着一件绿色的紧身衣,外罩一件白色的衫子,结上一条黄色的围裙,配上一个黑色花边贴身的肚褡;她的手腕是露着的,脚上一双干干净净的黑鞋,然而她同其他的女孩子终归不一样,犹如野花不像家花,麻雀儿不像金孔雀。

阿穆比把身子扑上前,叉着两条臂膀靠在鞍桥上。“我的天。”他慢慢说道,“你跑到这种荒僻乡村里来做什么?”

琥珀把眼光撇开了那人,落到他脸上。逐渐展开笑容,露出两排洁白、整齐、美丽的牙齿,“我住在这儿,爷。”

“真是见鬼了!那么你原先是怎样来的?你是什么贵族的私生女儿,寄到乡下婆娘这里来吃乳,却被爹娘忘记了这十五年的吧?”这种事情本来不罕见,她却忽然发怒了,紧锁双眉。

“我不是私生女,爷!我是我父亲养的孩子。也和你们一样——也许要好过你们。”

那些人听见这话,连阿穆比在内,都哈哈大笑起来,这时阿穆比对她咧着嘴,“你不要生气,我的乖乖,天知道,我是指你的模样不像一个农家的女儿呢。”

她朝他微微笑了笑,好像在为她刚发脾气道歉,但是她的眼睛马上又转移到那个人身上去了。那人依然注视着她,那种眼光使得她全身温热起来,并且给予她一种迅速增长的兴奋。其余的人都把马儿掉转头,直到那人把马掉头的时候,那马把前腿高高竖起来,那人微笑着,点点头。阿穆比谢过了她,触了触帽檐,就朝着原来的路往那客店去了,那些女孩子仍然默默地站在那里,看着他们下了马,跨进门,又看着客店老板的年轻儿子们出来替他们牵马。

等到那些人都看不见了,琳贝忽然吐了吐舌头,推了琥珀一下。“唔!”她得胜似的嚷道,声音像母山羊叫,“你这下可好了,你这骚女人!”

琥珀也回推她一把,差点儿把她推倒在地上,并对她大嚷道:“你只管做你的事吧,你这长舌姑娘。”

她们站在那里互相瞪了一会儿,最后琳贝掉转头,走过牧场去了。其他的女孩子也都到牧场上收拢了牲口,跑的跑,叫的叫,急忙赶回家吃晚饭去了。这时太阳已经下山,好一番黄昏美景。

琥珀心里还是怦怦地跳着,回到刚才她放篮子的地方。那两个青年农夫已经离开了,她就挽起篮子,朝客店那边走去。

她从来没有看见过像他那样的人。他身上穿的衣服、他说话的声音、他眼睛里的神情,全都使她感觉瞥见了另外一个新世界,因而她渴望着再看看他,即使只一刹那也是好的。除此以外的一切——梅绿村和迈特姨爹,农场上的她自己的世界,她所认识的所有青年人——现在她都觉得黯然失色,甚至鄙视。

她根据村中皮匠平常的谈话,知道那一班人一定是贵族,至于他们到这梅绿村来做什么她却想象不出了。因为过去的几年中,通常骑士都已经深深隐藏起来,或是跟着王太子——就是如今的察理二世——逃亡到外国去了。

那个皮匠曾经在王军一边打过内战,所以能有很多见闻告诉她。他说他曾经在牛津见到过察理一世,而且跟他站得很近,简直能碰到他身子,又说那些王族里的贵人命妇都长得非常漂亮,穿得十分华丽,过着一种多姿多彩的浪漫的生活。现在她看见了那个黑头发的骑马人,似乎他的身边就有那种高度浪漫的空气,而且好像那种气氛只有他个人独有,其他的人都没有(因为她对其他的人实际上并没有注意),可是除了那种气氛之外,还有一种属于他个人的东西。

她来到客店,并没从前门进去,却绕走到屋后,看见一个小男孩坐在后门口玩着一只狐狸耳朵的小狗。她走过去拍拍他的头,到了厨房里,看见卜老板娘在预备饭莱,忙乱得很。砧板上面放着一片生牛肉,老板娘的一个女儿正拿着一种由面包屑和大葱、药草调和起来的酱在那里填塞。一个小女孩子在厨房角落的井里抽水。火炉上边笼子里关着一只曲腿狗,正在那里汪汪地怒吼,因为一个孩子拿着一小块红炭烫它的后脚,要它跑得快些儿,好使那烧烤的牛肉转得各面均匀的熟透。

琥珀为要找个进去的理由,就对卜老板娘说道:“这儿有一个荷兰姜饼,是莎娜姨妈送给你的,卜老板娘!”这是她撒谎,因为莎娜本叫她把这姜饼送给铁匠师傅的娘,她却觉得现在这里的作用比较重要了。

“哦,谢谢上帝,我的好乖乖!哦,我从来没碰到过这样的事!一下子来了六位老爷呢!哦,天!这叫我怎么办呢!”可是她一边说着,一边就在一口大碗里打起鸡蛋来了。

此时,十五岁的玫戈正从地窑的活板门里伸出头来,怀里抱着很多堆满灰尘的绿色瓶子,琥珀就匆忙赶上前去。

“喂,玫戈,我来帮帮你的忙!”她从玫戈手里接过五个酒瓶来,一直拿到外间屋子去,用膝盖推开了门,可是进门的时候她一直低着头,全神贯注地盯着瓶子。那一班人站满一屋子,已把披风脱下了,却还戴着帽子。阿穆比一看见她,就笑咪咪地迎上前去。

“喂——好乖乖,我来帮你的忙吧。那么这里的人也玩这套老把戏的?”

“什么老把戏儿,爷?”他从她手里接过三个瓶子去,她把剩下的两个放在桌子上,这才抬起头来朝他笑了笑。可是她的眼睛马上就转过去找她的意中人,见他正和两个同伴在窗底一张桌子上掷骰子。当时他是侧着身子朝她的,眼睛却不看过来,刚好一个同伴掷出一把彩来,他就丢了一块钱下去。于是她觉得惊讶而失望——因为她总以为他立刻会看她甚至找她呢,只好把脸朝着阿穆比。

“怎么,这是全世界都流行的一种最老的把戏了。”他说,“养着个漂亮女堂倌引诱顾客,直到把他们身上最后一个子儿都刮光为止——我看你是不知道有多少农家儿子为你倾家荡产的吧。”说着他对她咧了咧嘴,然后拿起一个酒瓶来,拔出塞子,凑上嘴唇。琥珀又送给他一个狡猾风骚的微笑,巴不得那人回转头来看见她。

“哦,我并不是这里的女堂倌,爷。我是给卜老板娘送饼来的,不过帮玫戈拿拿酒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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