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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章

日子就这样静水流深的过着,欢快又简单。

好像所有的事情都明朗的朝着阳光在走,既定的轨迹蜿蜒前行,美好的未来缓缓向她招着手。

只除了一件。

那天,洛水抱着书从图书馆回寝室,还没走近宿舍楼,就远远的看到了顿祸水。

她冲他招招手:“好巧啊,你怎么在这。”

他说不巧我在等你,然后问洛水有没有空,说是一起吃饭。他眼里的凄楚和落寞看的洛水一阵荒凉,怕他真有什么事情,就答应了。

穿越大半个城市,来到城北的凤起路。

其实这条路熟悉的不能再熟悉,洛水整个中学生涯都耗在这里了,不过好像自从上了大学之后就没在回来过。

那条路位于城市的尽头,记忆中路两侧有高大的香樟树,无数的枝杈交叉掩映,割据了大臂江山,那时候每到夏天,这条路就显得特别阴凉,经常有三三两两的学生翘墙跑到冷饮店喝凉粉。

洛水没这么大的胆子敲墙,不过当时他们班级有特殊规定,只要违纪扣分,就要出去买盆景美化班级环境,所以每次轮到她做值日的时候,她都会小小的偷个懒,趁机溜出去吃冷饮。去之前,敲敲顿祸水的桌子,等到了侧门,就可以看到顿祸水翘墙而出。

两个人就这样大摇大摆的在外面晃荡,最喜欢去的是一家叫“D调”的风情驿站。

最主要的是洛水喜欢,里面的椅子都设计成秋千,洛水最喜欢喝着冰饮边荡秋千,顿祸水每次都嘲笑她矫情深深的不屑一顾兼鄙视,但每次都会自然而然的走进去。

车子就停在路口。

两个人沿着光秃秃又宽广的马路走过去,午后的阳光直射在脸上,刺的睁不开眼睛。向前走一百米,刚好是两百个方格,她们以前打赌谁请客的时候仔仔细细的数过。再像左转弯到底,就可以看到“D调”。

地上的格子大砖,深陷在水泥里,有些歪歪斜斜,有些缺了一角,早些年的浅绿色,已经完全瞧不出原来的样子。

洛水习惯性的去数地上的格子,两格两格的走,她认真的想了想,最后一次在这条街上逛好像是回学校拍毕业照的时候。

一百米很快走完,却不知道为什么,只有一百九十九个格子。洛水想当然以为自己数错了,就问他:“多少格子?”

顿景然也不太确定:“一百九十九个?”

“一百九十九个。”

然后左转弯。

弄堂的角落还贴着各种各样的牛皮鲜,办证刻章,梅毒风湿病秘方。烧饼店的大叔还是带着一个尖尖的帽子,顶尖上有一只褪了颜色小加菲,每次他们去买烧饼,等出炉的时候,大叔都会拿下帽子告诉他们,这是他女儿画的,那样幸福的宠溺,直到后来的后来,洛水才知道卖烧饼大叔的女儿早就不在了。

走到底。

看到熟悉的木门。

只是……

木门上字不再是D调。

人声鼎沸的火锅店,滚烫的开水灼伤视线,白色的雾气氤氲着曾经的秋千,记忆愈渐模糊。

秋千不在……

秋千不在……

两个人傻子一样的站在门口,迎宾小姐殷勤的开着门恭迎,时不时有人绕出来,又有人从身边擦过走进去。

真真是应了那句话,意料之外,情理之中。

只好往回走,走进另一条小街的咖啡馆。

巨大的落地玻璃窗,抽纱的窗帘随风摇曳,原本刺眼的阳光折射过玻璃暖暖的散落在玻璃桌上,玻璃上印着许多只蝴蝶,逼真动人的模样,洛水用手去扣,却只能抚到逛街的玻璃,原来那印花是在玻璃的另一面。

顿景然点了一杯蓝山,知道她不喜欢喝咖啡,央着服务员替她做一杯蓝莓沙冰。

她没说话,她已经很久没吃过蓝莓味道的东西,她还记得小时候特别喜欢吃蓝莓味的泡泡糖,整天整天的吃,吃到最后,腮帮子酸疼的饭都咬不动,再不敢吃,一想蓝莓就觉得牙酸。

他说:“洛水,你和他好吗?”

她咬着吸管,不妨他这么问,抬头看了他一眼:“挺好的,祸水,你和蝴蝶们呢?”

他扯起嘴角,笑起来,咖啡味道太苦,他又加了一颗方糖:“你不知道,我从来没有过女朋友吗?”

她奇怪的看他:“那方舞和董馨馨算什么?”

他回答的无比顺畅:“蝴蝶啊。”

她看了他两眼,重新埋下头,用小勺子剜着冰沙吃。她性子急,总爱喝冰水,最喜欢在大冬天,睡觉前在窗口放一杯水,等第二天早上结成冰,一勺一勺的挖冰吃。

他笑了笑:“你还是这么喜欢吃冰。”

“是啊,冬天冰块的味道特别好,冰爽无极限嘛。”她舀了一勺呷在嘴里。颗粒状的冰块迅速的融化成水,“你不是不喜欢太苦的咖啡吗?”

以前两个人去喝个奶茶店的冰拿铁,祸水都嚷嚷着太苦,祸水是典型的苏杭人士,受不了一点点苦味,偏甜食。

“洛水。”他突然叫她。

她应了一声,咬着冰静待下文。

“原来你都知道。”他再放了一颗方糖,视线越过她落在某个虚无的空间,声音沉沉,“那你知道我喜欢你吗?”

洛水摸着脑袋,傻笑:“顿祸水,你,最近太无聊了?”

他静静的等她笑完,声音清冷,落寞如雪:“你……真的不知道吗?”无数次路过图书馆,无数次看到他和她牵手走在一起,她越发的娇俏动人,或嗔或痴,轻依在他身边,他大多时间都在听她说,偶尔替她拨开凌乱的刘海,把她的手放在口袋里。而他只是个局外人。

他终于下定决心,放手。

他早就应该知道,他已经错过。

不是不爱,只是她不爱他,从来没有。

他依旧不甘,哪怕已经要离开还是不甘,他卑微的只敢问她知不知道他喜欢她,一直,甚至不愿相信长久以来都是自己编织的一场华丽的梦。

洛水觉得心酸,终于说:“我们是好朋友。”

他仿佛恍然大悟:“是啊,我们是好朋友。”握着杯子的手忽然开始发冷,转过脸去,极力的仰起头,凝望着窗外刺目的光圈,午后的阳光正好,心口上有东西胀的满满的,他一动不敢动,直到眼前发黑,才迫不得已的转头。

他说:“送我去机场吧。”

洛水怔了一下,空气渐渐凝结成冰,她觉得窘,只好佯装什么都不懂,不以为然开玩笑,就像以前的每次那般熟稔:“你又准备飞哪去泡小妞?”

顿景然配合的微微笑,一点一点的扯起嘴角,座位的侧前面有一点琉璃的屏障,刚好映衬出他的一整张脸,终于他看到自己在笑,切了一声:“澳洲。”

洛水咦了一声,右手紧紧的握着杯子,冰凉侵入肌肤,是一种闷生生的麻木。左手边的背包先是熟悉的震动,属于她手机的频率,她手忙脚乱的去掏背包,还是来不及,震动过后就是手机的铃声。

清脆的童声大喇喇的唱开,大坏蛋来电是否接听,大坏蛋来电是否接听。

“我在门口等你。”

他脸色平静,犹带一点笑,但洛水觉得难怪,随手关了手机。

工作日黄昏的交通堵得一塌糊涂,兰博基尼在滚滚车流中,也丝毫没有办法,紧紧的跟着前面的桑塔纳,一步一挪。

她有点急:“这么堵,你赶得及吗?”

他毫不在意:“没关系。”

洛水还是焦急,惴惴不安,想起小时候班级组织春游活动,班主任前一天就把小小的火车票塞给她们,第二天天还没亮,她就被噩梦惊醒,捏着一张小小的票,独自一人在站台上火车轰隆隆从眼前疾驰而过,有一个声音循环往复:来不及了。

从此以后,不管是赶车还是约朋友见面,她再不敢迟到,宁愿早到一个小时,也不敢迟到。

“要不我们走过去吧?”她好心的提议,凤起路本来就在城市的边缘,晚上安静的时候还能听到飞机的隆隆声,她知道不远处就是飞机场。

顿景然瞥了她一眼,方向盘握的太紧,右转弯太大,等他回过神已经来不及转弯,嘭的一声冲上人行道。

车子横在路上,他不管不顾,下车拉过副驾驶座的车门拉出洛水:“走吧。”

他拽着她跑,洛水的手腕被扯得生疼。

风呼呼的从耳边擦过,她的喉咙发干,麻麻的酸疼完全说不出话来,只好任由他扯着。

很快传来飞机尖锐的嘶鸣声。

候机大厅。

人来人往。

他终于停下来,额头上有一颗颗晶莹的汗珠,顺着眼睛慢慢的下滑,他捏着手机,终于拨出一个号码,然后他对着手机说:“妈,我现在就走。”

宽大的屏幕上鲜艳的红色字体滚动着,播音员的声音亲切甜美。

“再见。”他立住脚,对她说,“谢谢你送我。”

安检的地方长长的队伍已经越来远短。

“再见。”洛水挥挥手,她犹自奇怪祸水不是经常出国玩么,为毛如此桑感。

他转身想安检走去,什么东西都没带,口袋里有各种证件,早就准备齐全,他安慰自己,他原就是来告别的,现在得偿所愿他终于不再反抗父母的意思,终于可以随意的出国,终于没有负担牵绊。

可是他为什么还要这样难过。

他手心里攒着一枚玻璃珠,不是透明的那种,而是像瓷器一样的莹白,上面印着一只蓝莲花。

小时候,洛水特别喜欢玩这个,趴在地上自己和自己也能挽起来,他每次看到都不屑的走过去,冷冷的哼笑:“丑八怪。”

这一枚是洛水在不知名的某处捡到的新品种,那会儿她总是揣在手里,上课玩下课也玩,宝贝的不得了。

后来的后来他去她家玩,看到这枚东西,顺手牵羊带走,以为她会发现,没想到再没有消息,大概她早就忘记。

他轻轻的摩挲着润滑的玻璃面,凉凉的抵在手心。

他还是没忍住。转身飞快的跑向她。

他的手揽过她的肩,穿过她蓬蓬的头发,把头埋在她肩膀上,梦语般的叫她的名字:“洛水,洛水。”

她摁着开机键,僵在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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