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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真情告白

会所腹地筑人工湖泊,湖上搭建屋宇,九曲小桥,亭台,雕檐画栋,古韵悠深。湖水温度高,冷热差异导致湖面泛起朦朦胧胧的烟雾,置身其间,恍如仙境,让人由衷地地感叹:没有最舒适,只有更舒适,只有想不到的,没有做不到的。

吃完饭,丽莎带着我坐上电瓶车,去湖心打麻将。牌友现成,一男两女,男的叫忠叔,身材适中,面相沉稳,瘸条腿,胳肢窝里架只金属助力拐。两女的一高一矮,高的唇红齿白,打扮妖冶,说话嗲声嗲气,动作幅度夸张,煤矿老板小三,乍看像个精致的花瓶。矮的体重超标,脸团团园园,笑眯眯,脖子里老大一串玉器,十指满缀戒指,争相辉映,富贵逼人,她老公任职某局局长,典型的官太太。

我们进入房间,三个女的热情地打着招呼,叽叽喳喳像群麻雀。忠叔靠在摇椅里,低眉顺眼,揽着水烟筒吞云吐雾,瞅了我一下,将牌桌上一包大中华推向我,我和和气气地回之一笑。

丽莎问我:“会打牌不。”

我说:“马马虎虎。”

她说:“最近手气有点背,你上,我观战。”

花瓶女在一旁吃吃地笑,说:“陪嫖看赌,终生痛苦。”

丽莎说:“我乐意。”

我说:“打多大。”

丽莎满不在乎地说:“甭管,输了我买单,赢了对半分。”

官太太说:“伙子,从没见过丽莎对哪个男人如此上心过,不简单。”

我说:“还往各位手下留情。”

说话间,各人就座,忠叔弯腰摁麻将机开关,里面传出洗麻将子儿的声响。丽莎点上一支烟,放到我指间,我处西位,上家忠叔,下家花瓶女,对门官太太,抽屉里摆放着二十个筹码,十五个红色,十个绿色,五个紫色。活在香城的人,基本上玩川将,所有麻将种类中较为简单的一种,烂将,推倒胡,自杠家家有,明杠放碰给,大对胡一番,小七对三番,清一色四番,龙抓背五番,自摸加番,杠上花另加番,诈胡赔三家。

牌过两圈,我郁闷不已,我认识听牌,听牌不认识我。牌面挺好,不上张,神仙也得气死,麻将麻将,除开老千,三分靠运气,七分靠技术,运气与良好的心态相辅相成。我讲了一个笑话,用来调节气氛,同时缓和内心紧张的情绪。

我说,有一个外国留学生,到公园观人下棋,下棋的告诉他,车不读车,读居(音),到菜市场买菜,卖下水的纠正他,猪血不叫血,叫旺子。某日,他过斑马线,被冲过来的车撞倒,他爬起来愤愤然骂司机,你开的什么居哟,把我的旺子都撞出来了。讲完笑话,我翻开抽屉对他们说,你们杀威棒够狠的,看,我的旺子都输出来了。

我诙谐的谈吐引得他们哄堂大笑,之后风水轮流转,今年到我家,我大发神威,高奏凯歌,过三关,斩五将,杀得众人珠帘倒卷,溃不成军,人仰马翻,尸横遍野。高手寂寞啊,哥十八检测站第一牌神的名号不是白得的。

我留心观察他们的神色,忠叔平静似水,花瓶女无精打采,官太摔太眸子里闪动着火苗,麻将子儿摔得噼里啪啦,像放鞭炮。

我见好就收,盯着上家打,划船,能不放炮不放炮,保持住胜利果实即可。

散局,花瓶女说:“丽莎,你捡到宝了。”忠叔拍拍我肩膀,说:“小伙子,牌打得不错,人更不错,实在,以后常来。”

我说“侥幸侥幸。”

忠叔意味深长地说:“运气好,也是一种实力。”

他递给我一支烟,又说:“钱是个好东西,无人不爱。你的可贵之处在于,你不贪。”

清点筹码,结账走人。贵宾室里pos机上刷的卡。事了,丽莎对我说:“把你的银行卡号记给我,转三万八给你。”

我怀疑耳朵听错,忙追问:“多少。”

“进账七万六,说好的,不许反悔。”

“我就一打酱油的,不要。”

戒指女怪模怪样地说:“不要白不要,小俩口穷讲究。”怪怪地发笑。

我脸顿时通红。丽莎又羞又恼,去扯她衣裳,她怪叫着溜开。

出得会所,来到大街上,丽莎找一家银行,出来时怀里揣一大叠钱,报纸包着,开车门坐进驾驶室,扔到我膝上,不由分说地说:“拿着。”

“丽莎,我不能要。”

“咋地,你跟钱有仇。”

“算是吧,我人生全部的痛苦和不幸几乎都是钱闹的。”

“还一套一套,给你个报仇的机会,使足了劲地花。”

“不要这样对我好,我会被惯坏的。”

“你这么个人,坏也坏不到哪去。”

我望望车外,摇上车窗,丽莎不解我的举止,我说防火防盗防抢夺。

晚上,初上华灯,城市笼上翩跹月影,香格丽拉大饭店西餐厅迎来华丽优雅的丽莎和呆板如木头的我。我往日的玩世不恭、洒脱自如就此止步,软皮座椅令我如坐针毡,冷汗潸然,看谁都觉得对方的眼神古怪,分不清刀和叉的摆放位置及具体用法,端举红酒不伦不类,护巾别别扭扭塞在颈前,犹如刚入大观园的刘姥姥,较之刘姥姥,我显得更为不堪,至少刘姥姥做得到朴实自然,无视众人嘲弄的笑声。

匆匆就餐完毕(我用匆匆来形容我平生第一次的奢侈),我们去歌剧城欣赏音乐剧,欣赏单指丽莎而言,我用来陪衬,红花尚须绿叶的扶持,没有我们这些下里巴人,如何显出阳春白雪的高雅卓然。剧院很大,人很多,座无虚席,我想我们国家的高雅人士何时变得如此之多,这真让人振奋雀跃,一个国家的兴盛,文化首当其冲。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坐在一大堆高雅人士里,我感觉我人格和品味无比地高尚起来。收起烟,危观正襟,法相庄严,不久,冗长而拉杂的音乐剧让我高雅不了,呵欠一个接着一个,上下眼皮不听劝说打得不可开交,打着打着成了一对恋人,我睡着了。

醒来时,音乐剧已然结束,人群和格调说再见,原形毕露地纷纷往外蜂涌。我头压在丽莎大腿上,口水****一大片,我下意识地抹了抹,越抹越脏,越脏越抹,一层布之下,是她圆滚滚的大腿,裤子绷得紧紧的,我终于醒觉到不妥,悻悻然道:“不好意思,你应该叫醒我。”

她嘴角划出优美的弧度,说:“君子成人之美,不必强人所难,而且,你睡的像个孩子,很可爱。”

我眨巴着眼,说:“我人就这样,特没劲。”

她说:“是你自己这么觉得,自以为是是人的通病,而你反过来,是自以为不是。你是只笨笨的刺猬,笨到反穿着外衣,刺老对着自己。”

我说:“是吗。”

她轻轻地笑,像夜晚里盛开的百合。

牡丹屈架神坛,化身寻常人家的百合。而她一点也不寻常,亲身经历过她休闲的一天后,我对她有了进一步的了解,总体而言,这是一个外在金玉,内在毫不逊色的奇女子,一时间,我有了走进她内心的渴望。

慢条斯理吃过宵夜,我们逛起了车河。城市的夜晚异常地美丽,空气澄静得如同mtv里的画面,风吹起她的长发,方向盘在手里玩转自如,说不出的美。

我说:“丽莎,我弄不懂,你这么优秀,追你的人想来数也数不过来,怎么还挂着单。”

“我哪里好。”

“哪里都好,漂亮,多金,性情温和,大度,传说中的御姐,男人们心目中的女神。”

她捋捋飞扬的发丝,目视前方,笑说:“依你之见,怎样的男人才适合我。”

我不假思索地说:“外形俊朗,个头1。78往上,年纪40岁以下,事业有成,气质儒雅,听得懂“图兰朵”、“阿依达”、“费加罗的婚礼”,“拉美莫尔的露齐娅”,心胸开阔,真挚善良,积极进取,照顾人。”

她大笑,说:“现实里有这么完美的人吗,你说的是王子,可王子早在年轻的时候娶了公主。”

我说:“沙里淘金,总会有的。”

她说:“即便有,我也不稀罕,对的并非合适的。我在等,等上辈子埋掉我的那个人。妙闲法师说,今年他一定会出现。”

我打击她,说:“要是他是个乞丐,你怎么办。”

她一锤定音地说:“照嫁不误。”

我说:“真羡慕你等待的那个人呀。”

她说:“机会面前,人人均等,你不妨努力表现,争取争取。”

“我啊。”我悲天悯人地说:“我骨子软,天上掉个馅饼,脑袋非砸出个窟窿不可,省省吧。”

……我们随心所欲地漫聊,聊到夜的尽头,像电影里互有好感的男女不知疲倦地传递着暧昧,我心里存着一种悲哀,诸如她这样出类拔萃的人物,非吾等俗物奢望所能及。随便一部电影,以她的姿容气质修养演绎女主角当之无愧,我,成不了男主角,只有安安份份地做配角,人贵有自知之明,我和她仅仅是个小游戏,不是吗。

天蒙蒙亮,她对我说:“我们去看日出吧。”

我说:“好主意。”

我们在山顶上静静地等待新的一天的太阳升起。

“你冷不冷。”她说,双臂环抱,单薄的身子微微颤抖。

我脱下外套,披在她身上,她歪到我身上,达到依儇的状态,脸上出奇的宁静。

“要不,我们回到车上去,再等会儿。”

“不用。”

“你知道几点钟出来吗。”

“不知道,我从来没见过香城的日出。”

“快了吧,高原地带,比别的地方早。”

“快看。”

眼前一抹红光,红彤彤的太阳正在城市的寂静中冉冉升起。丽莎惊喜地睁大眼睛,目不转睛地盯着。这个时候,她的面庞,比初生的太阳更艳,更美,我微眯起双眼,停留在她长长的睫毛上。

下山的路上,车两旁绵延大树跌跌撞撞倒退,丽莎开着车,说:“有没有听过这么一个说法。”

我嗯的一下。

她说“男女来西山玩耍,不是一对的,回去后成为一对,情侣往往莫名其妙分开,你别不信,这个说法流传很广,相当灵验。”

“子不语怪力乱神。”

“背后说不定有个隐秘的传说。”

“男女之事,分分合合,乃是常情,不足为奇。”

“浪漫一点你会死啊。”

“我老了。”

“在我面前说你老,讨打。”

“心态老,与岁数无关。”

“那也不行。”

“行不行我说了算,今天我作主。”

“瞧我这记性,好吧,你作主,我囫囵着交给你,你看着办吧。”

“跟昨天天壤之别,你胆子大不大,别把人吓傻了。”

“哼,小瞧我,过日子,还不都一样。”

她说错了,过日子,怎么可能一样呢,富人挥金如土,穷人一分钱扳成两半花,我心无介蒂地把我平淡无奇的一天展示给她。这天,我们和往常的我一样,早餐豆浆油条包子,公园里蛙跳,压腿,引体向上,整出一身臭汗,然后看老头子们下棋,电玩室兑一百块游戏币,输完闪人,中午快餐,吃完抹抹嘴,理直气壮地大喊,老板,买单。下午水库钓鱼,烈日高照,晒得皮肤火燎火燎,好不难受,一根冰棍,解渴消暑,痛并快乐着。百无聊赖之际,眼见鱼漂儿下沉,丽莎兴高采烈地跳叫不已,我匆忙收起鱼竿,撒腿就跑,她急道:“你慌啥。”我说:“看到那个戴帽子的老头没,收费的。”

晚上,雷打不动的盒饭,雷打不动的叫嚷:老板,买单。八点半,时间刚刚好,我领她去了“望月”,闪烁的光点下,音乐如潮,我们夹在人群里跳舞,宛如一对璧人,她亮丽纯净,我热情豪放,吸引不少人的注目,灯说就黑,跳舞的人四下而散,忙乎正事去也。丽莎呆立当场,愣愣地说:“停电了么,不对,音乐还在。”

我不吱声,她反应过来,说“是不是贴面舞。”

我说:“不止于此,尽情发挥你的想象力。”

她的声音有些冰凉,“你经常来这种地方。”

我说:“这是我的生活的一部分,了解我最好从这里开始。我一个男人,身体健康,精神空白,有倾诉的渠道,我也不想纷纷乱乱,放荡至斯,也想做个好人,洁身自好,可孤家寡人,不知道为谁忠贞守一。”

我的语气透着淡淡的无奈,她安静了,曼妙的音乐里,我通过与她手的相握,发现她成了一个雕塑,暗自发着呆。接着,也许就是一眨眼的工夫,她凑近了我,因为我闻到了她独特的香水味道。

她哑着嗓子说:“把我当成她们。”

黑暗里,我看不到她的表情,无从分析她说话的真实意图,讥讽、蔑视,女人一向反着来,千万不要当真。

她说:“今天,我是你的。”

我说:“我是个混蛋,不要轻易招惹我。”

她牵过我的手,按在她的胸脯上面,低低地说:“是这样吗。”

一时,我石化,成了天底下最傻的傻瓜。

她的唇吻在我唇上,唇花瓣样柔软,而舌滚烫滑腻,它带着尖厉海啸般的杀伤力轻而易举突破我等同虚设的防线,我的舌脱离我的控制,条件反射般地与它厮杀,缠磨,她的胸脯发硬,火焰在她舌尖燃烧,大火烧得我混沌的灵魂扭曲变形,呻吟。

她在我耳边低语:“我爱你。”

我嬉笑着说:“仅仅是今天吗。”

她重复地,强调地,一个字一句地说:“我—爱—你。”

我陷入迷惘之中。我听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是爱,不是喜欢。她强调的深切的语气,表示她经历过深思熟虑。在此之前,我听过世界上各种各样的声音,深谙它们的形态,自然界的风,树林,流水,青草的生长,城市的车,钟楼里的大钟,飞过天空的鸽群,楼层的破坏和修建,男人们的咒骂,女人们的哭泣,我也听过很多的女人对我说这三个字,味道变得有如隔夜的馒头。而她的这三个字无疑等同于天籁,让我的心如春天里的小草苏醒过来,它吐出嫩芽,敏感地感应到紧挨着它的另一颗心的跳跃,是的,我看到了另一颗心的形态,大小如丽莎的拳头,红润剔透,流转光泽,在孤寒的夜里,它泌出泪滴,而在此时,它焕发出无与伦比的光华。

这一刻,我深信,她是爱我的。不问缘由,爱本来无道理可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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