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榕、文彬、柳李、钟辉、钟满、郑茂、景辉、尹涛、舒漳……黄钟短短的三年高中生涯,却留下了一连串刻骨铭心,一辈子都难以忘却,也不敢忘却的名字。曾一起真的是“风雨无阻”地通宵玩过真三;曾一起因翻高墙逃课而不小心“摔进”过医院;曾一起在垃圾堆旁躲过,你一口、我一口、他再一口,可怜巴巴地抽着那几根少得可怜的烟;曾一起借着酒兴壮胆,砸过一位富二代整天开到学校去耍威风的广州本田,嘴巴还喊着:“破车,破车,有啥了不起的?叫你装,叫你装……”曾一起于夏天在楼梯口偷窥过女生下衣颜色,趴在二层栅栏上俯视过女生背心颜色,还美其名曰“男儿本色”;当然,道最后也曾一起夜以继日、舍生忘死地奋战过高三,黄钟到三年来一直半开玩笑似地对这些人说,他是属兔子的,兔子好啊,安静温和,但急了也会咬人。可大伙们却把这个一从嘴巴里说出来,就收不住了,一开就是整整三年的玩笑当真了,他们叫“钟哥”,所有人就跟着叫他“钟哥”,后来那个让黄钟倍感尴尬的称呼——“九哥”,就是从“钟哥”来的。黄钟摸了摸自己仅仅长了一丁点胡茬儿的下巴,感觉有点儿哭笑不得,自己真有那么老吗?当他在毕业酒席上说出这个隐瞒了三年之久的秘密后,他的那帮朋友气得直接蜂拥而上,把他放倒在地,拿酒瓶子将他的后面“砸烂”了。“撒谎可以,但撒太久太久的谎,就不可以了。”事后的黄钟满怀愧疚地如此感慨道。黄钟在高中时谈了两段分别仅仅维持了三个月与五个月的感情,可都不是通过自己的努力争取而得到的,他前前后后倒也“争取”过两次,两次都是在高一,都是针对同一个女孩,可惜,两次都失败了。喜欢的女孩和别的男孩在一起,自己却和喜欢自己,当然,后来自己也喜欢上她们的女孩在一起,这不是命运的捉弄又会是什么?所以,在感情上毫无疑问是个失败者的黄钟总结出来两句后来大学期间经常被他用以鼓励与鞭策打算恋爱、打算出手的同学的话,一句是“只要心中有爱,就能找到爱!”,另一句是“不等待,确实不一定会有幸福,但等待,是绝对不会有幸福的!”。
后来,黄钟阴差阳错地考进了金陵科技学院,学的是古籍文献整理这个冷得不能再冷,不过他却很喜欢的专业。当他目睹了江宁校区宿舍楼直追星级宾馆,在全国高校中绝对数一数二的硬件条件后,真为那个为了瞻仰圣人遗风而毅然决然上了曲阜师范大学,到最后只能打电话向他诉苦说那边条件怎么怎么“恐怖”的哥们儿感到深深地同情与悲哀,同样是二本院校,硬件设施咋就差了十万八千里呢?不过,南京这种特大城市所突出的喧哗与忙碌让喜欢慢节奏生活的黄钟感觉很不习惯,那种不怎么爽的感觉就好像置身于霓虹灯下的十字路口,一动也不动,呆呆地看着周围密密麻麻的忙碌身影与自己擦肩而过,不就是为了一口饭吗?何必把自己搞得像一个麻木机械的机器人似的呢?与其做如此可怜的二等市民,不如到乡下去做一个逍遥自在的一等农民,想必当年爹爹给我上农村户口时都预见了这一切呀!这道理就跟在国外做二等公民,不如在国内做一等人民一样,黄钟他爹从小就给他灌输了很多诸如此类的思想意识。黄钟很羡慕一位家就在学校附近,步行十五分钟到家,骑自行车只要五分钟就到家的宿友,人家一周回两趟家,他一年只能回两次家,他记得,这件事让他心里极度不平衡,郁闷了好一阵子。
黄钟重游了小时候他娘还“在”那会儿,他爹带着他和他娘游玩过的莫愁湖公园、夫子庙、青菜花台九烈士墓、南京长江大桥、中山陵、雨花台等地,故地重游,难免升起物是人非之感。军训的时候,怀念故乡的黄钟被那位南京本地户籍的教官逼着剪去了金黄色长头发,不过他并没有多么在意区区几根毛发,倒是有两个问题他一直想不明白——如今,在中国,到底是国歌唱得响,还是军歌唱得响?到底是国旗飘得高,还是军旗飘得高?有时候竟在训练的时候,想着想着就莫名其妙地偷笑了,弄得那软硬不吃的教官成天骂他“兵痞”。对了,黄钟记得,以前那位曾经在政坛上叱咤风云的人物到他们高中学校附近那片烈士陵园扫墓,搞得人心惶惶、暗流涌动的那会儿,那些名枪实弹、全副武装,为了“保护”那位大人物的安全,而像行道树一样,隔五米一人、隔五米一人,把整个小县城围得水泄不通的“兵哥哥们”不正是南京军区调过去的吗?
黄钟早就知道,对大学所抱的希望越大,失望也就越大,过于美丽的憧憬,只能反衬出现实的丑陋。黄钟本以为他们那个地方出来的,沦落在“南漂一族”的他是只身一人,可大大出乎他意料的是,他竟然遇到了两个比他大一届,与他来自同一个故乡、出自同一所母校,连地方口音也分毫不差的学姐,一个姓常名也,另一个姓黎名花,普天之大,竟有如此巧合之事,这种事情发生的概率得有多么低啊?黄钟对大学的感觉总地概括开说,就是“林子大了,啥鸟都有。”有位全能型、百科全书式的大哥说:“我不喝茶,但我懂茶道,以茶可行道,以茶可雅志,道可道,非常道……”这不是和“不用吃,也能拉;不用喝,也能撒”一样可笑至极吗?当黄钟问他茶圣是谁时,他居然说是杜康,拜托,那就酒圣好不好?有位很纯、很可爱的阳光美少男仅仅用那句整天挂在嘴边的“我愿意嘞!”,就迷倒俘获了万千同样很纯、很可爱的阳光美少女,拜托,我胆小,别吓我了行不?还有位自认为英俊潇洒、风流倜傥的老兄吹嘘说:“五十六度算什么?我喝过七十二度的嘞!”拜托,那是实验室里的工业酒精或者医院里的消毒药水吧?讨厌打篮球的黄钟穿上五十七号球衣,兴致勃勃地去玩以前基本上没碰过的篮球,结果却被那位“喝不够”的老兄撞出个左足踝骨折,一直到他上了大三,左足踝还间发性地隐隐作痛,也许一辈子都是这样了。
“哈哈,可找到你这鬼东西了。”正为到底考不考研而烦恼的黄钟从那个装着“诸代圣物”的铁制微型保险箱中取出那块通体呈白色的石英。阴历七月的雨,总是下得那么突然,来也匆匆,去也匆匆,空气中充斥着一股让人慵懒得直欲睡下,与迷魂香毫无差别的气息,刚刚午觉醒来的黄钟在阳台上透过那块并不透亮的石英,凝望午后三四点的太阳。“雨停了,太阳笑了。”他幸福安谧地眯着眼睛,献出一个让暴风雨都要骤然停歇,让艳阳都要黯然失色的笑容,随意地点起一根烟,伸出断指的右手去捕捉因阳光而倒映在阳台上的烟之影,“呀,指间流水!”他淡定地轻呼道。
一位清秀脱俗、幽雅静谧的女子从房间内莲步款款地走了出来,与远眺青冥的黄钟并肩而立于雨雾蒸发、金辉普洒的阳台上,一双普普通通、简简单单的红色拖鞋尽显平和亲近、出淤泥而不忍的大气,一身上下连身、洁白如雪的睡衣又勾勒出她如冰山雪莲、空谷幽兰般端庄绝美的气场,如果黄钟的帅是那种一塌糊涂的帅,那么那位女子的美就是那种不着痕迹的美,就像水墨画中寥寥数笔就勾勒出的“水中女子”,秋水为神玉为骨,美得婉然,美得淡然。“海甄,一辈子很短,但一辈子所要走的路,却很长,而且很难走,你穿着‘拖鞋’陪我走,必定会更难走,矛盾的我,有着多重人格,以后要做的事情会很多,因为前三代人忙于与被诅咒的宿命作斗争,没空多做事儿,所以我注定要比别人加倍努力地做事儿,才能给你建立在物质基础上的幸福,你跟着我,会很累,累到你崩溃,我家有多么邪门妖异,你是知道的,如果真的有一天,我一穷二白了,你……”黄钟依然凝眸远视着血红色的夕阳,瞳孔中盛满了如水波般柔和,又如火焰般炽烈的金辉。“该结束了,呵呵,你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啰嗦了?我知道,我都知道!死心塌地、无怨无悔……”说着,此时在夕阳下显得倾城倾国的海甄用欺霜傲雪的纤纤玉手从正面勾住了黄钟的脖子,闭上眼睛迎上了黄钟微微泛红的嘴唇……
海甄说得没错,该结束了,真的该结束了。然而,“诸代圣物”所指引的那个充满未知的神秘世界,难道不是一个全新的开始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