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医士大学教了一两个月,学生不闹还很爱听课这让笙歌感到欣慰,除了还有几天要去见未婚夫,生活过得还蛮滋润的,只是当初为什么要答应父亲同意去军营训练啊!笙歌心里升起了怨气。
每天在学校上几节课,其余的时间都在医院实习,或者说是在考试,这不,考试来了。
一个全身性骨骼粉碎的人送到笙歌这,慌乱中,笙歌快速浏览了病情原因,随后准备手术。“云医生,病人呼吸异常,检测粉碎的骨刺刺到了呼吸管道。”“云医生,病人下体已完全无知觉,检测腿骨断裂严重,韧带也撕裂断开。”过了一会,心电图显示的心跳变成了零,不管怎么电击还是无效,大家放下了双手,随笙歌一起进来的资深的医生说道“去下病危通知书吧。”“等等”笙歌抬头看了一眼资深的医生,看了看助理“叫家人耐心等待,我能救活他。”“你能救活?”资深的医生不屑的笑了“心电图都显示为零,你能救活一个死人?”“他只是暂时性休克。”笙歌不愿与他人浪费时间,赶忙的去拯救病人。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了,整整救了二十几小时,病人突然睁开了眼张口呼吸,吓的众人一跳,随后又闭上了眼睛。心电图也开始从零慢慢上升,众人惊讶“醒了?休克那么救还能救醒,简直是奇迹。”“天才。果然是天才。”“这怎么可能,那么神奇!”在众人的惊讶声和崇拜目光的包围下,笙歌冷淡的扫了所有的医生,说“你们很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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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术终于结束了。笙歌锤了锤酸痛的肩膀,脸上满是憔悴。早已精疲力尽的她简单收拾好东西便请了假回家休息。
而在休息的时间内,笙歌的名声大噪,纷纷说笙歌是医学界里的奇迹,是与死神并肩的拯救大家的上帝。说什么都有,甚至还有些崇拜笙歌的组织起了粉丝团,一夜间外面早已翻天覆地。
“whenIwasyoung,I'dlistentotheradio...”
这是笙歌在美国时无意间听到的一首经典老歌,从那时就很喜欢。喜欢到了现在。就连手机铃声也是这首歌。
“喂?”被子里伸出了一只白质的手,笙歌拿过手机,声音模糊不清
“云医生,今天就要去军营了。九点钟出发。快起来。”何小小柔声道,知道笙歌现在很累。但还是无奈的把她从周公那拉了回来。
“嗯,知道了。”笙歌坐在床上,呆了一会,才完全清醒过来,看了看时间,再看了看摆在地上的衣物,还有一个小时,足够自己收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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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不过去那一两个月,你怎么带那么多箱子?”笙歌看着堆在一起的大箱小包,惊讶道。
“以防万一嘛,而且四个箱子,两个包包多吗?”何小小疑惑道
“你说呢?我只有一个箱子。”笙歌望了望手上不大不小的背包“还有一个背包。”
“哎呀。你不知道,军营里是很热的,还要穿厚厚的军装,内衣就要一天换好几件了。还有晚上不能随便出去,宿舍又没插头,所以我带了两台台风和两个手电筒。”听着何小小一一解释自己行李里所装的东西的用处,笙歌并不想开口说话“还要在那消耗体力,所以我带了一箱零食”
“说好的减肥呢?”上了飞机,笙歌带上耳机,说完便不去理会喋喋不休的何小小。看到笙歌疲惫的状态,何小小停止了说话,坐在一旁也玩起了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