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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路云远的护食模式:一切接想近锦绣的人,拍死;一切锦绣想接近的人,更要拍死。

锦绣看他对明煜十分敌视的模样,只好拉着他离明煜远点。

虽然现在明煜的光点还是表示友善的绿色,但她总觉得明煜看她的眼神似乎有些忌讳。

锦绣不是一个喜欢猜测别人心思的人,她更喜欢直来直去,于是便直接问他:“你害怕我?”

明煜愣了愣,缓缓摇头。

锦绣挑眉,一脸挑衅:“那你对我有什么意见吗?”

明煜低垂眼帘,脸上神色不明低声述说:“那日,你带着小师叔突然消失不见……”

古人迷信,那日锦绣在总目睽睽之下带着路云远消失无踪,她人又长得美艳,难免有人以为她是什么山精妖怪所变,来到人间是为了夺食男子精气,这不,路云远被她掳走了!

一时间人心惶惶,那些男人心里面也不知道是害怕多些,还是期待多些。

锦绣想骂人,谁夺食男子精气了?分明是那些男人自己精虫上脑,大白天的还能联想到那么香艳,他们到底有多空虚啊混蛋!

“你也相信那些话?”锦绣鄙视:别人说什么你就信!真是头大无脑,有脑长草。

“我不信你会害人,可你确实带着小师叔消失了。”

锦绣也觉得这事自己必须给个解释。

她干咳两声又开始编故事:“你听说过道宗法术遁地术没?我就是有幸得到过一个道宗宝贝——土贝灵珠才能遁逃的。我也不是故意要带走路云远的,只不过当时他正抓着我的手,才无意中被带走的。那宝贝本来一次只能带走一个人,结果意外多了一个路云远,导致我和他都受了伤,要不是这样,他也不会摔伤脑子。”

明煜本性单纯,虽然经历巨大变故性情变化,但锦绣毕竟救过他,又为他师傅解过毒,所以他还是愿意去相信锦绣的。

何况大千世界无奇不有,有些道门中人确实有些玄妙,他心中疑问一解,同锦绣谈话间神色便放松了许多:“那你带小师叔看过大夫没有?”

锦绣有些尴尬,她都忘了要带路云远去看医生这回事了。

“还没呢。我们当时受了伤,养了一个多月才好,又因为遁到了荒郊野外,最近才走到有人烟的地方。你看这地方这么小,能有什么好大夫?我怕庸医误人,不如等到了大城市,再找好大夫看看吧。”

明煜点点头算是接受了锦绣的提议。接着又说起那日一别后寒山派的事情。

原来那日寒山派被围,郑魏宏,陈睿和周显都抱着必死信念和寒山派共存亡,郑魏宏手中有上代掌门传下的利器“银硝雷火”,杀灭敌人无数,自己也全身浴血。他不舍明煜年纪轻轻和他们一起陪葬,三个老头拼了老命保护明煜逃下山,捡回一命。

明煜双眼通红,手上青筋暴现,“灭门杀师之仇今生不报,誓不为人!”

锦绣默默查看了一下对方状态:等级,45。人物黑化30%。

也不知系统什么时候多了一个测试黑化的功能,不过短短两个月不见,明煜就从32级升到45级,可见这个黑化功效不错啊!世上又多了一个中二病孩子,真是可喜可贺可喜可贺!

明煜平复了一下情绪,又慢慢低声同锦绣说道:“这两个月来,真是多谢你照顾小师叔了。”

他虽然对路云远变傻一事十分痛心,可他也不等不承认,若不是锦绣无意中将路云远带走,以路云远的性格,怕是最后也要死在寒山派。

不管怎么说,活着,就还有希望。

“我们寒山派欠你的情,我都记得,等我大仇得报,你若有什么需要,赴汤蹈火,决不推辞。”

锦绣撇撇嘴没吱声。原来报恩还要排在报仇之后,若他一辈子报不了仇岂不是一辈子都不用报恩了?

就他这个江湖经验浅薄的,说不定什么时候就中人暗算嗝屁啦,刚才要不是她和路云远在,早被那个武功低微的蒙面人给阴死了。

他们交谈了许久,被忽视的路云远不爽了。

他看明煜的眼神不善,若不是锦绣还在,他肯定挖个坑把人埋了,好让他永远不要和锦绣说话。锦绣无奈,只能好声好气安抚他,给他顺顺毛,路云远被那双凉凉滑滑的手摸得舒服了,又把头埋在锦绣颈窝里打盹。

锦绣觉得他就像一只大狗,时不时要人顺毛。有时又想,若有一天他神智恢复如常,想到自己曾经丢人的模样,不知道会不会想要杀人灭口?

明煜调息了片刻,终于能够起身了。先前蒙面人暗算他的白色粉末不过是让人全身暂时发软的药粉,时间一过就没事了。相比之下路云远打他那掌反而更重,不过好在他当时手上没带多少内力,除了摔疼了些倒是没什么大碍。

锦绣被路云远缠着,只能让明煜帮她搜那蒙面男人的身,看看有没有什么线索留下。毕竟这男人很可能就是采花贼,先前会攻击明煜很可能是误会他是女子,后来发现对方是男人,又恼羞成怒要杀之而后快。

明煜从对方身上搜出一块牌子和一包药粉,牌子给了锦绣,药粉他自己收起来了。锦绣摇头,以前多纯良的一个孩子啊,现在居然黑化得连撒药粉这种下三流的手段都打算用了。

明煜看锦绣摇头,也有些脸红。

寒山派虽然不是什么名门正派,但他师傅平日里也教导他“男儿立于天地间当堂堂正正”,可是一想到从小长大的门派被灭,一向疼爱自己的师傅惨死,他便绷直了脸,“只要能报仇,就算是不择手段又如何!”

锦绣笑眯眯,“我知道,我理解。其实我本人也觉得只要能达到目的,过程什么的一点也不重要。”身为现代人,她也没那么古板。

明煜闻言,脸色方才好看了些。

三人略作收拾,明煜和锦绣回客栈。

锦绣看他身上衣物破烂,又给了一些金银让他去买衣服和生活用品,多余的让他收着,明煜脸红着接受了。那****匆忙逃命,身上所带银钱不多,两个月下来早已经花尽。

他自小在寒山派长大,寒山派生活奢侈,他向来锦衣玉食何曾受过这些苦?那些往日和寒山派交好的富商巨贾,纷纷改投烈焰教门下。曾经受寒山派恩惠的小门小派,则成了烈焰教的走狗,帮助烈焰教追捕他。两个月下来看多了人情冷暖,唯锦绣待他依然如初。

其实锦绣也没他想得那么好,她只是觉得自己终于遇到一个可以接收路云远的人,只要他能把路云远领走,多给些钱算什么?当然,现在才刚见面就说分别未免太不近人情,锦绣决定再过两天就跟明煜提这个事情。

她拿出蒙面男人身上的牌子研究,期望能找到点线索。

那牌子也没什么特别的,只是一根签牌,上面只刻了两颗骰子的图案,下面写了一两,赌场里常常用这种签牌代替银子充作赌资。锦绣这几天逛遍了祁县的大街小巷,赌场也路过了几家,倒是没看出来这签牌是哪个赌场的。

想了想,她起身去找店小二询问。

“这是大禹赌坊的。”店小二看过牌子后肯定说道。

知道了签牌的来历,锦绣毅然带上路云远去逛赌场,只叫店小二等明煜回来告知一声,让他等他们回来吃晚饭。

灰狼和兔子是不能带进赌场的,锦绣让路云远把它们留在客房里,为此路云远还闹了一阵脾气,不过很快就被锦绣镇压了。她只要一拿出晚上不准进她房间的话威胁,路云远就没有不从的。

锦绣带着路云远在赌场里逛了一圈,他们两个男的俊女的靓,和赌场里面两眼通红形容憔悴的赌徒对比鲜明,一时间倒是吸引了不少目光。

锦绣四下看了看,没发现这里有什么特别,她拿出银子兑了点签牌,决定下场玩两把——长这么大她还没赌博过。

她看了一会,知道了玩法,正好有一个人下场,锦绣立刻接进去。

投骰子,分牌,比大小。

锦绣连玩了十几把都是输。她每次下注颇大,没多久面前的筹码就少了大半。赌场里的荷官看她的眼神就像看肥羊,出手这么阔绰的肥羊挺少见的,那荷官决定再使一把劲,今天一定要让这女人把荷包掏空!

又到了锦绣做庄,她拿起骰子就要投,一旁的路云远突然将她手中的骰子接过,锦绣正玩在兴头上,被他打断自然有些不高兴,然而看路云远坚持要投,便也由着他了。

路云远将手中骰子捻了捻,轻轻掷出,10点。

荷官眉头微挑,看了路云远一眼,不动声色派牌。

锦绣接过骨牌一翻,尼玛居然是天九!

“哈哈哈,给钱给钱!”输了这么多把,终于赢了一局,锦绣大乐。

周围几个玩家大呼倒霉,觉得锦绣走****运了——明明把把都输,却突然来了个大逆转!

庄是轮流做的,锦绣让出骰子给下家。

下注的时候锦绣习惯性要压大的,路云远又出手阻止,从一堆筹码中拿了一枚铜钱。铜钱不需要兑成筹码,直接就可以下注,只有银子才需要兑换成签牌。

众人看他只拿一枚小小铜钱下注,不由一片嘘声。路云远只当没听见,让他们开牌。

锦绣的牌点数没庄家大,不痛不痒输给庄家一个铜板。

她再迟钝此时也明白了路云远是此中高手。

“你怎么知道我的牌点数没他大?”她悄声问路云远。

“荷官洗的每张牌的顺序我都记得啊。”路云远眨眨眼,一脸纯良。

锦绣闻言瞪大眼睛。一共三十二张牌,荷官洗牌的手法很快,他居然每张牌的位置都记得?这该是多强的眼力和记忆力啊!

“没啊,我看他每次洗牌都有按一定顺序堆的……”路云远传音给锦绣解释。

原来荷官每次都有特殊手法洗牌,他记得每一张牌的位置,等到自己做庄的时候,只要用骰子掷出自己需要的点数,就可以想拿什么牌就拿什么牌了。而不做庄的时候,他记得别的庄家牌的点数,自然也不会输。

路云远眼力过人,对方的小动作自然瞒不过他的眼睛。而他看荷官掷了几次骰子,发现他每次掷之前都有调整骰子的点数,让需要的一面朝上,而掷骰子的角度也有细微差别。他稍稍模仿了一下,居然成功了,不可谓不是天赋异禀。

锦绣发现了他的能力,果断让位,要让适合的人在适合的岗位上一向是她的宗旨。

路云远不负所望,这一役赢得钵满盆满,赌场众人输得哭爹喊娘,就差没给他跪下了,这位小祖宗才终于满意收手——锦绣,走,回家吃水煮鱼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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