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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猪肉王子曹正

高登带着缎儿在汴梁城里招摇过市。

他身穿白色长衫,头戴逍遥巾,手里拿着一把折扇轻轻扇动,悠闲得像一个从太学里逃课出来的书生。但是从后面看过去,就会发现高登的长衫跟太学学生的校服很不一样。高登的长衫后背上,用金粉印着含义不明的四个大字,“夜露死苦”。

汴梁城里有学问的人很多,一位读书人看到这四个字之后,对同伴说,这里面一定有一个凄美的爱情故事,正是:月上柳梢头,人约黄昏后,笔友见光死,夜露满衫袖。所谓夜露,指代的是眼泪,大概是这位士子跟一个姑娘做了很长时间的笔友,等到他们终于见面的时候呢,却互相看不上,从此连普通朋友都做不成了,这个悲伤的结局,让两个人的眼泪沾湿了衣袖……

他的同伴不同意,说,“夜露死苦”,恐怕是出自魏武帝的《短歌行》,“对酒当歌,人生几何?譬如朝露,去日苦多。”夜露死而朝露生,可惜朝露又转瞬即逝,所以这位书生大概是鞭策自己要早早建功立业啊。

跟他俩同行的,还有一位修行中的居士,他对这四个字有另外的意见。他说,“夜露死苦”应是《金刚经》中所言,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应作如是观。

前面两位一起摇着头说,非也非也,然后一个说,一定是爱情故事,另一个说,是劝人上进。

居士到底是居士,本来想分辩两句,却又想到,我的躯体,我的生命,还有我脚下的这个世界都像露珠一样脆弱和虚幻——这是我刚从“夜露死苦”中悟出来的道理,如果我非要跟他们争执,不是等于没有悟道吗?所以他微笑着不再说话。

旁边还有一个倭国来的商人,他将这四个字反复念了几遍之后,突然笑了,我想什么呢,发音虽然跟倭语里的“请多关照”相似,但是一定不是那个意思。

盯着缎儿看的人也不少。她被高登“逼着”穿上了最流行的石榴裙,可是当高登一定要她把丝带紧紧地束在腰间而不是通常更靠上的部位时,缎儿马上发现这件石榴裙变得跟别的姑娘身上穿的不一样了。她首先发现自己的腰肢很细,跟着注意到身体前面和后面的曲线,因为这条束腰的丝带而显得更加突出,进而脸上泛起桃花的颜色,心跳也加快了很多。

出门之前,她扭动着肩膀,羞涩地问高登:“衙内……我们真的要穿成这样去请一个杀猪的回来呀?”

“当然啦。之前我出门,总要有十几个人跟着,有负责舞枪弄棒的,有负责提笼架鸟的,还有在旁边吹笛唱曲的,简直像个行走的瓦子那么风光。今天只带你一个人,所以你要对我负责,必须一个人顶十几个人那样引人注目。”

“可是,衙内你是不是过于抬举奴婢了?”缎儿底气不足地说道,“我怕自己顶不了那么多人呢。”

“还有我呐,我自己也会出力的。”高登摇着扇子,温柔地安慰她。

一切都源于那天高登在院子里报菜名。

高俅是一个很懂得享受的人,虽然高登那天报的菜名,听起来都过于直截了当,缺乏韵味和文艺气息,但是胜在菜式丰富,花样百出,所以就惦记住了。所谓,吃人嘴短,拿人手段,高登在高家又吃又拿,就觉得可以趁机回报一下高俅,把嘴和手都补长一点。

高登说,先来头猪吧。于是他的院子里有了一头五六百斤的肥猪。但是问题也跟着来了,没有人会杀猪。

高冲汉脚踩七星,绕着这头猪走了半个时辰,还是败下阵来。他对高登说,末将我有七十九种办法可以杀死这头猪,但是其中一半的结果是把它拍成猪肉饼,另外一半是把它绞成猪肉馅,恐怕都不和衙内您的用场。

缎儿和高尧康更是指望不上,他们已经准备给猪起名了。

高登有一个原则,就是绝对不吃有名字的动物。他这条原则里的名字,指的不是猪、狗、牛、羊这类物种的名字,而是为具体的动物起的名字。比如二黑,就是名字,所以二黑就是不能被吃掉的。假如缎儿或者高尧康决定叫这头肥猪三胖子之类的名字,那么它也就不能被吃掉了。

所以高登说:你们给我打住,缎儿听令!

缎儿:缎儿在。

高登:你跟我盛装打扮,我们去请个杀猪的回来。

缎儿:遵命!

高登:高尧康听令!

高尧康:小弟在!

高登:你负责组织厨房的人把锅碗瓢盆和各色调料准备齐全,配菜也要摘洗干净备用。

高尧康:小弟得令!

高登:高冲汉听令!

高冲汉:末将在!

高登:你看住这头肥猪,别让它乱跑,也不许任何人给它起名!

高冲汉:末将领命!

这是他们出门前杀猪工作准本小组做的事情。

现在,肩负寻找杀手使命的高登和缎儿,穿得像暴走族二人组一样的,穿街过巷,在汴梁人民惊诧的注视下,步入屠市这个别人以为他们绝对不应该踏足的地方。

道路两旁的肉铺案板上,铺陈着剁成大块的猪肉和羊肉,地面的泥土日复一日渗入血液,已经变成了暗红色,散发着腥臭的味道。这种陈腐的血腥气跟猪肉的臊味、羊肉的膻味混合在一起,不断地冲击着缎儿的鼻孔,让她一阵阵头晕。

缎儿掏出一块熏香的手帕,掩在鼻子上。她发现高登的头突然凑了过来。高登深深地吸了口气,说:“让我也沾沾你的光。”于是缎儿就更觉得眩晕了。

一个身高八尺,胸口露着巴掌大的胸毛的屠夫,手里拿着一尺见方的厚背菜刀,在案板上剁得嘚嘚有声,他发现缎儿的注视之后,就更加卖力地挥舞菜刀,一时之间,肉屑和碎骨到处乱飞。

缎儿指着他问高登:“衙内,这个屠户怎么样?”

高登撇着嘴说:“这人力气倒是不小,可是切肉的技巧太差,不成啊,不成。”

缎儿又指着另一个屠户问高登:“那他怎么样?”

那个屠户身材精瘦,正拿着一把剔骨尖刀,把面前横着的半扇猪肉的里脊肉和脊骨分离开来。他的手法颇为精细,一条脊骨从前到后,保留的肉量都很均匀,剃完之后,他用袖子抹着额头上的汗珠,得意地看着高登。

高登摇头说:“这人技术倒是不错,可惜力量有些弱,分个猪肉而已,就累得满头大汗,不成啊,不成。”

缎儿烦恼地赶着飞舞的苍蝇,低声说:“可是衙内啊,这里太臭了,咱们请个差不多的屠夫就好啦。”

高登指着前面的摊铺,笑着说:“我心里有数,那个人就不错哦。”

缎儿顺着高登手指的方向看过去。那个人二十多岁,身高七尺有余,身材精壮,五官硬朗。他穿着黑色的长袍,却没系围裙,头发在头顶高高挽了个发髻,油亮油亮的,又一点都不让人觉得腌臜。

他的摊铺与众不同,案板旁边竖着一个巨大的木头架子,上面挂着一头整猪。那个人像高冲汉一样,绕着猪转圈。高冲汉转圈看猪的时候,横眉立眼又束手无策,可是这个人转了一圈之后,露出了胸有成竹的微笑。他随手抓起一把尖刀,插入猪肩的肉里。随着刀刃游走,里脊、前尖、后尖、五花肉这些大块的猪肉就像旧房子墙壁上的泥土一样剥落下来,落到地面的大盆里。跟着他又换了一把剔骨刀,依次挥过猪的头颈、肩部、胯部等几个关节部位,一头肥猪就被他完全分割开了,只剩下猪头挂在架子上。整个过程中,他连衣角都没有蹭到半点油腥。

高登拍着手说:“以无厚入有间,恢恢乎其于游刃必有余地矣。就是他了。”

那个汉子也朝这边看过来,看到缎儿,眼睛一亮,可是看到高登,眉头就皱了起来。

缎儿觉得那个黑衣汉子身上有一种不可言说的吸引力,可是没等她想明白这种吸引力来自何处,就看到一个硕大的秃头,在案板后面“冉冉升起”,大笑着说:“师侄真是好手段”。

这个秃头的主人,之前躺在案板后面的躺椅上看黑衣汉子分割猪肉,跟高登互相看不见对方,如今站起来了,正好跟迎面走过来的高登对上了脸,顿时怒目圆睁,嘴里发出“好哇,好哇”的怪叫。

缎儿被这个哇哇怪叫的和尚吓到了。以至于要到很多年以后,缎儿才知道自己当初为何会对这个黑衣男子一见钟情。

高登看看柜台后面满脸敌意的胖大和尚,又看看肉铺旁边挂着的“曹记”招牌,苦笑着一拍脑门,曹正,当然是他了,至于那个和尚,不是鲁智深,还会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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