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儿有一个,带走。”一队披着铁皮的士兵从街角转出来时正好看到吴狄举手骂天的英姿,领头的大手一挥,过来两个就把吴狄架了起来。
“大人!我什么也没干啊……大人!”要不是实在没有力气,吴狄一定会又哭又喊。这帮家伙一看就知道杀人不眨眼,被他们拉走准没好下场。
“闭嘴!一会儿让你吃顿饱饭!”领头的随手就是一巴掌。
典型的威逼加利诱,吴狄立刻识相的闭上了嘴。
那领头的竟然没有骗他,半个多小时后,吴狄真的吃上了一顿饱饭,也是来到这个世界后的第一顿饭。其实也没什么吃头,除了黑乎乎硬邦邦的面包,就是一锅疑似刷锅水的菜汤。即使这样,吴狄还是拼了命的往嘴里塞,直到腰都挺不起来,只能侧身躺地上哼哼为止。
又歇了好一会儿,吴狄这才缓过神来。四下里看了看,身边全是跟他差不多的乞丐,至少有二十多个,只是看人家那体格,怎么也不像自己能比得了的。再看周围的环境,像是进了兵营,到处都是身材魁梧的大汉,磨剑的磨剑,喂马的喂马,一个个眼露凶光的样子,跟上辈子那些兄弟们准备砸场子前一个样子。
“给老子滚开。”吴狄正看得纳闷,忽然头皮一紧,让人抓着头发给扔到了一边。
想想上辈子,不要说抓自己头发,就冲敢跟自己面前称老子,就得打得他妈都认不出来。可既然落到现在这个地步,只好先忍着再说。吴狄狠狠地盯着扬长而去的背影,暗自咬了咬牙。
跟二十多个乞丐挤了一宿,那滋味彻底让吴狄失去了吃早饭的胃口,虽然他自己身上的味也不小,可毕竟自家的已经习惯了。就好像二锅头虽然辣,可喝习惯了就不在乎了,要是突然来杯二十多种烈酒调的鸡尾酒,恐怕光酒气就能把人呛个跟头。
管吃管住却不用干活,还有人看着,不让乱走,吴狄心里隐隐觉得有些不妙。正琢磨着怎么想办法找人套套话,远处乱糟糟走来一队人。为首的是个二十多岁的家伙,一身通红的雕花铁皮,尖尖的皮帽子插着根避雷针,显然是个有身份的。只是看这小子的身材和长相,怎么看怎么像个玻璃,尤其是走路时的姿势,给人感觉就是一只披着狐狸皮的兔子。
“就这么几个么?”兔子果然是兔子,一开腔就让吴狄恶心得险些连昨天的饭都吐出来。
“殿下,大战在即,城里的乞丐大部分都跑掉了,昨天搜了一整天,就找到这些。”兔子身边的一个中年人用带着颤音的公鸭嗓解释道:“要不您再等一天?我让人再好好找找。”
“不用了,我明天要回帝都,陛下让我来不过是巡视一下,打仗的事有我二哥就行了。”兔子白了公鸭嗓一眼,转身就走:“等我睡过午觉再玩吧。”
“是,一定给您准备好。”公鸭嗓点头哈腰的答应着,一群人又呼呼啦啦的走了。似乎中年人给那兔子讲了个笑话,远处隐隐约约飘来几声猫叫似的笑声。
“操,算你跑得快,******老子最恨死兔子,不咬人,恶心人。”吴狄吐口唾沫,几天来的憋闷一扫而空。看那兔子似乎是想跟这些乞丐找找乐趣,只是不知道想怎么玩,二十多个还嫌少。不管怎么说,看样子至少今天是不用为吃什么担心了,再说那兔子看起来没什么力气,就算是让他打一顿估计也没什么。
随着吃饱了饭,有了力气,吴狄渐渐觉到现在这副身体似乎并不算太差。起码比原来的要强一些,只是不知道在这个世界里这样的身体素质处于哪个水平。还有就是几天下来,这副身体似乎也不像原来那样抗拒自己,近乎重生的感觉让吴狄心情好到了极点。
整个上午,吴狄不断地跟其他乞丐攀谈,一方面是多打听些这个世界的事,二来是算是锻炼一下还不算熟练的语言。其他的乞丐似乎心情也不错,脸上愁容消散不少,甚至几个穷光蛋还凑在一起嘻嘻哈哈的互相开着玩笑,
吃过同昨天晚上一样糟糕的午饭后,一队士兵赶着乞丐们向兵营外走去。吴狄尽量让自己走在乞丐们的中间,枪打出头鸟的道理他刚开始在道上混的时候就了解得很透彻了。士兵们似乎也有些心不在焉,既不大声喝骂,也不催促,只是默默地跟着乞丐们,只由领头的偶尔纠正一下行进路线。
再长的路也有走完的时候,更何况本就不长的一段路,吴狄估计也就二十分钟左右的时间,士兵把他们赶出了城,让乞丐们在一片草地上坐了下来。又等了十几分钟,一阵马蹄声中,早上被吴狄唾弃的那兔子一马当先的领着十几人跑了过来。
没想到这兔子竟然会骑马,可惜一看那姿势就跟刚让人干过后面似的。吴狄一边在心底里鄙视着,一边把头稍稍低下一些,以免被人看到脸上的不屑。
“雷斯国地士兵们,你们面前的这位英俊、正直、勇敢的大人就是我们圣伦斯帝国的托尔斯殿下,只要你们放下武器,我们仁慈的殿下可以宽恕对你们所犯下的罪行。”还是那个一副标准奴才相的公鸭嗓,只是对着乞丐们说的这一番话可谓是铿锵有力,掷地有声,不知情的人怎么也不会想到他早上说话的时候还像是被人掐着嗓子。
这几句义正言辞的演说让乞丐们一时有些摸不着头脑,雷斯帝国的士兵?雷斯帝国的士兵在哪儿呢?难道是说我们么?可是他还说要放下武器?没有武器怎么放下?吴狄毕竟是血雨腥风里闯过的人,公鸭嗓的话没说完就意识到这回麻烦大了,这兔子是打算杀平民换军功啊!
“殿下,这些雷斯士兵不愿意放下手里的武器……”
“靠,这兔子要杀我们,大伙儿快跑啊!”
公鸭嗓正一本正经的回着话,却被吴狄猛地一声怒吼把后面的话给堵了回去。乞丐们都是被人压迫欺负惯了的,就算这个时候已经有些明白过来了,可长久以来养成的逆来顺受却不是一时之间就能改变的,因此尽管吴狄几乎把嗓子喊哑,乞丐们要么瘫在那里瑟瑟发抖,要么跪在地上哀声求饶,就是没有一个敢跑的。面对这种情况,吴狄几乎彻底的绝望了,看来鼓动乞丐们四散逃跑是不行了。事情到了这个地步,吴狄也顾不得多想,猛地跳起,挑了个人少的方向拔腿就跑。
事实上吴狄不过是垂死挣扎罢了,且不说周围的士兵让不让他跑,就算放开了让他跑,那托尔斯的随从个个都有马,就算是刘翔附体也跑不过人家四条腿不是。
“让他跑,我看看它能跑多快。”果然,士兵们还没等动手,托尔斯就笑眯眯的让他们闪出条路来。
“殿下,修兰特还没有到,而且跟来的护卫也不是很多,要小心精灵的刺客……”公鸭嗓十分尽职的劝谏道。
“怎么?难道一个雷斯国的士兵就能把我吓倒么?”托尔斯有点不高兴了,这么好的机会怎么能错过:“这里视线开阔,哪里来的精灵?”
公鸭嗓似乎还想劝两句,可看看托尔斯的脸色,识趣的退到了一边。
事实证明,乞丐的身体确实不错,想当初被十几把刀追杀的时候吴狄连跑七八条街就已经喘得跟狗一样了,现在吴狄拼命跑了三里多地也没觉得累。可累不累是一回事,能跑多快就是另一回事了。
托尔斯今天心情非常愉快,像这样的游戏玩过好几次了,乞丐们一向都是跪在那里等着他动手,甚至还有直接吓死的。虽然鲜血四溅的感觉很不错,但总让他觉得少了些刺激。真是瞌睡遇到枕头,正有些无聊,就有个臭乞丐自己跳出来让他玩,光明神在上,您的慈爱真是无处不在啊……
一边在心里唱着赞美诗,一边抽出纤细的刺剑,托尔斯不急不慌的追上了吴狄。刺剑是贵族们的佩剑,通常只起着装饰作用,某些特殊的时候也有人会用来作为调情的道具。但对于吴狄来说,虽然不像三棱军刺那样恐怖,托尔斯手里的这根铁刺也算是一件标准的凶器了。
就算当年刀山棍海里混出来的经验还在,也架不住局面过于被动,托尔斯几个冲刺下来,吴狄的肩膀上还是被刺中了一剑。好在托尔斯想多玩一会儿,这一剑并不深,甚至伤口仅仅渗出一滴血珠,可被人拿根针这样追着刺,吴狄感觉自己屈辱的就像被强奸的处女,同样被人刺,同样无力反抗,同样流出了第一滴血。
“妈的,老子竟然被你个兔子玩?”吴狄怒了,上辈子虽然让人打成筛子,可毕竟死得也算是轰轰烈烈,今天要是让这兔子给捅成筛子,到了下面怎么有脸见兄弟们。
吴狄干脆不再逃跑,转身对着托尔斯破口大骂:“******你个死兔子,想跟老子玩是不?老子今天还就不信了,我一大老爷们还能让你个兔子给吓着?今天老子不X翻你就……”
托尔斯不太明白兔子是个什么东西,但从吴狄的表情来看,显然不是什么好词。再看吴狄拉开架式准备拼命的样子,托尔斯无奈的耸耸肩,似乎游戏只能提前结束了。轻轻带了带缰绳,托尔斯让马小跑着拉开一段距离,然后举起刺剑,对准不远处的吴狄。
眼前的情景让吴狄有种斗牛的感觉,只不过他成了那头牛,而且还是一头没有角的牛。
“妈的,你个死兔子还成了精,老子******拼了。”
走投无路之下,吴狄的流氓本性立刻占了上风,红着眼睛四下搜寻,准备找根树枝什么的好用来拼命。可惜周围都是刚没脚踝的浅草,不要说树枝,连棵长点的草都没有。
托马斯的骑术确实不算好,剑术也很一般,甚至因为身体的原因,连斗气都不会,因此,尽管身为皇子,却被人背地里取笑过不知多少次。这次随同的十几个人里不仅有几个贵族,还有两个他相中的“美人”,于是为了自己在“美人”心中的形象,一定要漂亮的杀死面前这个乞丐的念头便充斥了他的大脑。
不得不说,在整个冲刺的过程中,托马斯表现的十分完美,动作标准到位,脸上带着自信的微笑,举止高雅,当可称得上是贵族的典范。如果没有任何意外,那么吴狄只能无奈的被刺穿,然后被战马从身上踩踏而过。可世事总是存在着那么多的巧合,很多时候一个小小的意外不仅会改变事情的结果,甚至会影响人的一生。
在大三角平原上有一种叫做地鼠的小动物,这种外表可爱的小动物生活在地下,生活习性赋予了它们挖洞的本能。在吴狄身前不远处就有一个被地鼠废弃的坑洞,或者是挖掘过程中被其他动物吃掉了,或者是因为其他的什么原因,总之只是一个挖的不深的小洞。因为时日已久,洞口已经长满厚厚的青草。
一只碗口粗的马蹄重重的踏在了这个小洞上,如果洞的直径再稍微大上那么一圈,那么这条马腿毫无疑问难以保住。即使这样,侥幸保住了一条腿的战马还是打了一个趔趄。可怜的托尔斯已经摆好了姿势,却突然感觉身体一轻,从马头上翻了过去。
吴狄目瞪口呆的看着托尔斯一个潇洒的前空翻从他身旁飞了过去,然后用刺剑在地上一挑,似乎是想借力再翻一个跟头。结果纤细的刺剑显然在当初设计的时候就没有被赋予这样的功能,啪的一声断成了两截,托尔斯握在手里的半截更是顺势划过了他自己的脖子。
“靠,就知道这兔子的骑术不怎么样。”吴狄看了看趴在地上的托尔斯,再看了看远处正向这边冲过来的随从和士兵,二话不说冲到托尔斯的马前,翻身上了马。
想当初为了能多接触些上层人物,吴狄也练过马术,虽然在马场练不出什么高水平,但只要不用蹿高跳低的越障碍,吴狄还是有信心不被马摔下来。托尔斯的马更是产自落日帝国的高原马,驮着两米多高的高原人都能奔跑如飞,远胜其他随从的马匹,按理说带着吴狄跑个追逐赛自然应该轻松获胜。
可正所谓成也萧何,败也萧何,如果没有那个被地鼠遗弃的小洞,托尔斯的刺剑也不会划过他自己的脖子,同样,如果不是因为那个小洞,托尔斯的这匹高原马也不会扭伤了脚踝。初时吴狄胯下健马还能奋起神勇,把那些追兵越落越远,可几十里路狂奔,马脚的伤势愈发严重,速度也逐渐慢了下来。
“拜托,兄弟,再快一点,只要老子逃过这一劫,回头一定给你找个漂亮老婆。”
眼见着本已经没了影的追兵又出现在身后的地平线上,吴狄简直欲哭无泪,这生生死死的转换也太快了点,上辈子的生活就够精彩了,难道老天还嫌不够?搞得这么刺激。一边胡思乱想,一边拼命的鼓励身下的马儿,好处从老婆许到老公,又从度假一直许到了养老送终,可马腿有伤的事实无法更改,追兵自然也是越追越近。
有道是慌不择路,吴狄本就不认识路,又被人追杀,哪里还有心思择路,眼见前方一片密林,一眼望去似乎黑漆漆的不知深浅,当下毫不犹豫,打马入林。
此时带队追杀吴狄的正是那个公鸭嗓,能作为皇子的近身内侍,毕竟还是有些本事的,虽然事起仓促,他还是迅速组织贵族们把马匹让给士兵,然后一马当先的追了下来。虽然现在托尔斯生死未卜,但只要抓到罪魁祸首,皇帝陛下的怒火自然会转移掉大部分,剩下的部分再往在场的贵族和士兵身上一推,那么保住一条小命应该问题不大。
可惜的是,眼看着就要追上,这乞丐竟然冲进了耳语森林,公鸭嗓忍不住发出了无力的呻吟。
“该死的,修兰特这老家伙怎么还没到?”
近似幽怨的声音通过公鸭嗓吼出来,让他身后的士兵们身上顿时冒出一片小疙瘩。
“哼,等我回来再让你学会什么叫做礼貌。”
一道淡蓝色的人影闪电般从公鸭嗓身边掠过,轻飘飘一个转折,紧追着吴狄已经消失的背影射入林中。
公鸭嗓猛地打了一个寒颤。
“该死的,怎么竟然让这老家伙听到了,仁慈的光明神啊,难道我什么地方冒犯了您?请您不要再这样折磨我了。”
仁慈的光明神显然没有注意到他的召唤,回应他的只有士兵们那同情的目光。
吴狄并不知道身后有道淡蓝色的人影正迅速接近,仍然一边没命的拍打着坐骑,一边努力躲闪着浓密的树枝。越往深处走,林木越密,进入林中不过百多米,他便不得不弃马步行,即使这样,身上本已经残破的乞丐服也很快变成了拖把一样的条条装。
“站住,人类。耳语森林不欢迎外族的入侵。”
冷冰冰的声音猛地在头上响起,吓了吴狄一跳。抬头望去,茂密的枝叶中隐约有些人影在晃动。
“妈的,难道是这里是精灵的地盘?”吴狄那残破不全的记忆里倒是有些印象,只是听说精灵从不允许其他的种族进入他们的地盘。“看来这回老子要交待。”
如果被精灵赶出林,那么肯定会被抓住,听四眼田鸡说过,皇帝一类的家伙最喜欢把人慢慢的拆成零件。可要是赖着不走,立刻就会被当成箭靶,那些精灵一定不会放过这么好的练习机会。
“嗤”的一声,吴狄脚前忽然多出一支羽箭,纯白的尾羽轻轻晃动着,像是在嘲笑,又像是在叹息。
“人类,这是最后的警告,立刻离开耳语森林。”
冰冷的声音再次响起,只是换了个位置。
“我投降。”吴狄大声喊道,同时慢慢的举起双手,抱住头,蹲了下去:“我没有恶意,有人在追杀我。”
“这是你们人类自己的事,耳语森林不是避难所。”
冰冷的声音再次换了个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