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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生命在结束时开始

鬼影幢幢。

无时,无分,无秒。

诸风盯着面前的牛头马面,好像在看着两只鬼。

很不幸,它们确实是鬼。

牛头马面也在看着诸风,好像在看一个死人。

诸风当然不是死人,死人是没有呼吸的。他用力抽抽鼻子。

没有吸到空气。

他不甘心,但无论是张大嘴拼命吸、闭上嘴巴捏着鼻子吸,结果都一样。这样看来,他的确已经死了,如果没有意外的话。

牛头马面不由分说上前一拘,用的是勾魂幡,土是土了点,但是很实用,几千年来它们已经将手法练得很纯熟,何况这种武器在世间难得一见,避无可避。

诸风身不由己地跟他们走,还没过奈何桥,就听见一声鬼嚎:

“嗬嗬!老三,又勾错人了?”

说话的是身边的牛头,来的是飘渺的无常,它们是朋友。

鬼也是有朋友的,就像人都有朋友一样,只不过鬼交的是鬼友,人交的是猪朋狗友,闲时用来诉苦聊天忙时用来出卖,比没有的好。

“可不是,难罗一天冤死上好几百个,勾错一个半个也是有的。”无常诉苦了。

“嗬嗬!弄个没销号的去填空缺不就得了呗,反正神不知鬼不觉的。”牛头给鬼友出主意。

“我倒是想,也要找个够凶够狠的,难罗那地方可不是什么好呆的。”

“嗬嗬!我这正有一个黑吃黑吃枪子的,就是他了!”

诸风静静地听着,心想你们当我是死人,我就假装是死人好了,只不过没招谁没惹谁的,这些鬼干嘛个个都看着我?

正在入神,背后被牛头马面猛踹一脚,登时眼前一黑如坠云中雾里,跌得七荤八素的就想破口大骂,这口气在胸口一转还真的骂了出来:“什么玩意!”

无人荒山。

2001年4月3日,上午10时,零分,零秒。

诸风一划拉坐起身来,阳光刺眼,他细眯起眼睛,可以呼吸到空气了,不用张大嘴,也行。

他的身体不是自己的,这很容易就能感觉得出来,好在仍然是两只手两只脚,除了胸口前多出来的一只手。

这只手更不会是自己的,没有人会在胸口长多一只手出来,即便是重生的人也一样。

诸风看着面前的那个人,这是手的主人,因为他也在看着他。

“兄弟,见你身材好,摸摸看没问题吧?”手的主人发话了。

他长得黑不溜秋的,眼里掠过一丝惊惧一丝惶恐,但很快镇定下来,掏死人口袋不是什么丢脸的事,他是老手,额头中央明明白白地凿着个“贼”字。

山间有风掠过。

诸风用手语回答他,准确地说是一个巴掌。

啪!

黑贼的脸上清清楚楚地印上五个手指印,黑里透红,红中有指纹,可以用来当作呈堂证供但样子很丑,很狼狈。

诸风兀自不解气站起身冲着他一阵猛踹:“还摸不摸?还摸不摸?”

他前世就是暴躁的人,身为云南斧头帮的老大,被人一枪暴头,血肉模糊惨不忍睹,现在还隐隐觉得作痛,找人出口恶气是理所当然的事情。

云南,斧头帮!

听名字就知道,这不会是善长人翁组成的慈善机构,实情确是如此。

这个社团组织在云南与难罗的边境上横行,走私、贩毒、烧杀抢掠无恶不作,他们的老大在一次团伙械斗中中弹身亡,没有人知道他在鬼门关前走了一圈又活了过来。

他就是诸风。

黑贼很倒霉地碰上重生转世的诸风,更倒霉的是他伸手去掏诸风的口袋。

挨打是必然的。

劈头盖脸的一顿暴打,黑贼被打得叫苦不迭,连爬带滚地转身就逃,边跑边叫:“我一定会回来的……”

诸风摸摸拳头,“呸”的一声朝他的背影吐口唾沫:“妈的!抢我台词!”

时间只过了三分钟,山色幽静剩下他一个人,诸风仔细看了看自己,又拉高裤头朝里面瞅了一眼,见还是带把的才放下心来。

他的手腕上带着只廉价的电子表,同时显示出日期时间,只瞄上一眼吓得直抽冷气,想起牛头马面的话,不由得跳起脚来指天骂地:“往哪去不好,偏偏把老子送到这个时候穷不拉叽的难罗来!”

难罗是古时的国名称谓,民间沿用至今,从云南瑞丽市出境就到了,诸风前生没少来这里走私贩毒什么的,一提起难罗是再熟悉不过的了。

他死于2010年11月1日,云南瑞丽市郊外。

重生到2001年4月3日,难罗一个不知名的无人山谷中。

九年前!

难罗正是内战打得正酣的时候,军政府和少数民族割据的地方武装天天交火,边境上的难民一拨一拨地往云南那边跑,他诸风反倒投生到这峰火连天的险地上来了。

这具身体很陌生,衣服上下都是血迹好在没有受伤,无法确定身份,唯一可以肯定的是,这身体的原主人是死于非命的倒霉鬼,被诸风强行霸占。

“不管你以前叫什么,从现在开始,他叫做‘诸风’。”

诸风这样对自己说,如果这话被人听见,是会吓死过去的,好在山野僻静流水无声,连鸟儿都不敢歌唱。

诸风信步下山,这副年轻的身体也就二十上下,体力甚佳,不知道原主人为什么会独自倒毙路旁,如果碰见人被指认出是哪个大户人家的少爷,有吃有喝的还有未破处的丫环侍候,不用费力出外找嫖,那也很好。

走了三四里地,下到公路见行人多了起来,可惜一个上前恭称“少爷”的都没有,诸风这时腹中鼓鸣,见路旁有家小吃店,想都不想走了进去。

4月3日上午11时。

路边小店。

诸风口袋里一分钱也没有。

但这并不妨碍他走进店里,有钱才敢上饭店的是别人,不是诸风。

小吃店很小,三、五张简陋的饭桌,七、八个打尖的路人,见他进来纷纷低头。

谁见到浑身是血的生人不低头?

虽然只是他的衣服上沾满了血,而且不知道是他的血还是别人的血。

没有人冒冒失失地过去问,是你自己的血还是别人的血。

身处乱世自当明哲保身,最好的办法就是低下头,避开他的目光,同时也避开了是非。

只有小店老板还在犹豫,他毕竟是主人,别人可以一走了之,他却躲不过。

进门都是客,要不要上前招呼?

好在没有让他犹豫太久,诸风大踏步走到角落的一张桌边坐下来。

他坐下来以后就没有动,仿佛一直坐在那里。

一个端坐不动的血人,无论如何都是一件很奇怪的事。

他一动不动。

这张桌子边上坐着有人,同样低下头回避他的目光,闪躲的黑脸上还留有红红的印记,微微肿起,不知道的人会误以为他刚刚挨过揍。

真是这么想,也不算误会,他的确刚刚挨过揍。

因为他多手多脚地去掏死人的口袋,但死人又活过来了。

死人怎么会活过来?

这种事说出来都没人相信,一百次当中都很难赶上一回,唯一的解释是死人还没死透死绝,而他太性急,所以挨了揍。

揍他的人现在就坐在对面,不能说是冤家路窄,这座山附近只有这一家小吃店,肚子饿的人都会进去吃点东西再赶路,不管是揍人的人还是挨揍的人都会肚子饿的。

黑贼抬起头来。

诸风一语不发盯着他看,红的血白的眼珠子很是碜人,黑贼心里直发毛,从口袋里掏出一块玉坠,轻轻放在桌上:“大哥,就这东西是在你颈脖上摘的,别的没有了。”

做贼难免心虚,做过贼的都深有体会,被死人追赃一直追到小吃店里来,当然只能老老实实地吐出赃物,这并不丢脸。

虽然诸风一句话都没有问。

被失主发问才吐赃,这不是惯偷的手法,更不屑为之。

黑贼的态度很好。

诸风看都不看玉坠一眼,一伸手把他面前的一碟肉包子拿过来,一口一个只顾吃,他是死过去活过来的人,黄泉路上走了一趟哪能不饿,能吃就吃也不说话。

黑贼沉不住气了,冷汗沿着额边直往下流,手指发颤掏出一叠难罗币,和玉坠摆在一起推过来:“还有这些钱也是顺手拿的,真的没有了。”

真的没有了吗?

他忘了这句话他已经说过一遍,就在三秒钟之前。

他并不健忘,刚二十出头的小伙子怎么会健忘?即便是贼。

诸风仍然没开口。

他们坐在一处说话,别人自然当两人是一起的,小店老板期期艾艾过来问:“两位还要点什么?”

诸风眼一瞪,口中含糊不清:“啰嗦什么!有现成吃的都端上来,怕没钱给你?”

店老板打个寒战心说这家伙惹不得,见桌上放着大沓的钱也没了顾忌,一会儿的工夫将熟食摆了满桌,有鸡肉有烧鸭能拿的都拿出来了,诸风大吃大嚼风卷残云一般,见那黑贼呆若木鸡用筷子一点:

“吃!”

黑贼吁了口气,如蒙大赦一般,忙不迭地拿起筷子,他赶了很远的路,而且刚刚挨过一顿打,早已饥肠辘辘。

挟了个小鸡翼刚要往嘴里送,诸风沉声发话:“叫什么名字?”

黑贼停下筷子,小心翼翼地回答:“我叫巴岩,大哥……哪条道上的?”

诸风鼻子里哼一声不理这茬,难罗人普遍有名无姓,只有占人口总数5%的汉族人才有姓氏继承,国内通用难罗语和汉语,时常两种语言混着说,诸风前生在边境上进进出出也早就习惯了。

巴岩见他不答又小心说话:“小弟是东兴会的,大哥……有没听说过?”

诸风“嘿嘿”冷笑了两声。

东兴会!

不是冤家不碰头。

何止听说,简直知根知底,东兴会原本是当地土司家中的私人卫队,老大名叫佟兴东,到2010年时逐渐坐大成为垮境的贩毒势力,和诸风的斧头帮多次冲突火并,他中弹身亡的那一次,正是佟兴东在背后打的黑枪。

天下哪有这么巧的事,他重生遇见的第一个人,就是东兴会的手下,顺藤摸瓜就能揪出佟兴东来。

有冤报冤有仇报仇,诸风恨不得面前坐着的是佟兴东,给他头顶上同样来上一枪。

天开眼,让他重生复仇来了。

强自抑制着心中的激愤,诸风脸上不动声色:“佟兴东还好吗?”

巴岩以为他原本熟识,高兴得直点头:“大少爷好!他在大蒲乡里没出来,我这趟是出来找失散的二少爷……”

忽然意识到失口,忙掩饰说:“……没找着,我看见大哥躺在路边一动不动,以为没气了,想着别浪费,这才下的手,大哥莫怪……”

诸风的脸上不露声色,耳朵却没有漏掉一个字。

对巴岩口中没有找到的二少爷,他并不关心,他要的是佟兴东。

这是他隔世追凶的最大心愿,手刃仇人,再闯江湖,何等快意!

巴岩不会想到,坐在他面前的这个人才是东兴会的大敌,他的出现,意味着佟兴东死期已近!

也没有人能想到,一个在前世横尸街头的人,回到过去追杀未来的凶手,这事实即使被人说穿,旁人也只会哈哈一笑摇头不肯相信。

何况是巴岩。

听他说话倒是个贪点小便宜的老实人,一时起意才掏的死人口袋,这时觉得已经把话说开了,饭桌上一团和气,巴岩挟着鸡翼,准备把它放进嘴里。

他无疑是很放松的,鸡翼很美味,而他也很饿。

可惜他碰上的是个恶人的祖宗,上一辈子就和东兴会仇深似海,诸风见他一只手瑟缩着挡在胸前,猛然一声暴喝:“怀里藏着什么?”

巴岩手一哆嗦鸡翼掉在桌上,彻底吃不成了,诸风前世就是在江湖上刀头舔血的人,一坐下巴岩就主动交出赃物,做惯贼哪有这么顺当的,这些个小伎俩瞒得过别人瞒不过诸风,他当惯老大火眼金睛看出巴岩身上必定藏有东西。

电光火石间!

店中的食客有的大快朵颐,有的低声谈笑。

店老板从灶前伸出头来,正待问炒鸡块要不要多放些辣椒。

时间如同凝滞!

巴岩身子一缩右手本能地捂到胸前,诸风闪电般出手,巴岩举臂一挡,他也是在道上混的人,身手并不弱,目前重点是要保护怀里的东西,所谓不求有功,但求无过。

但是他错了。

攻击才是最好的防守,被动防御只能挨打!

诸风右手这一下却是虚的,左手猛然揪住他的头发,朝桌面上重重一磕,“嘭”的一声,顿时鼻血横流。

战斗就此结束。

因为一方已经失去了抵抗力。

巴岩仅余的气力只能用来数满天的星星,旁边的食客见诸风突然行凶,个个心惊胆战,哪敢上前劝阻。

店老板也没有再问炒鸡块够不够辣。

诸风伸手到巴岩怀里只一扯,掏出个油纸包来,单手抖开一看,里面整齐包着一叠百元美钞,足有两三千元。

难罗通用难罗元、美元和人民币,美元是硬通货,这时与难罗元的汇率是1:1000,三千块美元等于三百万难罗元,在当地是一笔不小的巨款,难怪巴岩遮得密密实实。

顾不得血流如注,巴岩呜咽着叫:“大哥,这钱不是你的……是老爷让我带给诸姨娘和二少爷的……”

诸风毫不理会,唇边微微冷笑,这时也已吃饱喝足,把美金塞进口袋,一手抓起桌上的玉坠和难罗钞票扬长而去。

以牙还牙是他的一贯作风,只能怪这掏口袋的黑贼运气不好。

巴岩仰着脸,血从他的口鼻间流出,沿着脸庞淌到地上。

一滴、两滴……

血滴在地上成了血花,红红的绽放,令人触目惊心。

小吃店里的人战战兢兢,过了好一会镇定下来,才开始交头接耳,食客们无疑对他寄予很大的同情。

恻隐之心人皆有之,何况弱者的惨状就在眼前。

店老板走过来桌边,端详着巴岩,声音很轻很温柔:“承惠三万六千难罗元。”

4月3日上午11时30分。

小吃店的公路旁。

风,不大。

沙尘也不高,这在公路上很少见,但在山区的公路上很常见。

四面环山,山色秀丽,一条公路从中间剖开,向前延伸,越来越细,直到被密林遮蔽再也看不见。

如果从空中俯瞰,这形状像极了女人张开的大腿,公路只是两腿间的细缝,那看不见的尽头,是生之门,也是死之所。

有车开过,通往那未知的去处。

严格上说这不是车,只是一辆载客的三轮摩托。

但有一点是共同的,不管是汽车还是三轮摩托,都需要有司机。

这辆载客的三轮摩托车上也有一名司机。

没有乘客。

诸风在三轮摩托从身边掠过时,伸手抓住挂雨蓬的扶杆,一纵身跳了上去。

于是,载客的三轮摩托车上有了乘客。

司机在前头猛吓一跳,扭过头问:“怎么就上来了?你这是要去哪儿?”

诸风在靠背上坐好:“你这车去哪里?”

他的样子很悠闲,就像大多数难罗人一样,搭三轮摩托车出游。

他或许把自己当成游客,但别人不这样看,起码司机就不这样看。

没有哪个游客会冷不丁地混身血迹跳上车来。

司机定了定神才说:“去前面的贝贡镇。”

诸风沉吟了一下,发话:“好,就去贝贡镇。”

“要……要两千块车费喔。”

“嗯。”

司机不敢再多言语,扭大油门在公路上飞驰,诸风就这样去了贝贡镇。

他或许不该去,如果他知道会有什么后果的话。

但他没有选择,无法选择自己的人生之路是人一生中的悲哀,但这种悲哀与诸风无关,他去贝贡镇的理由很简单。

这里只有一条路,这条路只通向贝贡镇,他只能选择去贝贡镇。

就这么简单。

三轮摩托车加大油门很快去远了,巴岩跌跌撞撞地从小吃店里冲出来。

他的鼻血还没有止住,又眼睁睁地看着打伤他的人绝尘而去。

他应该更悲哀,甚至痛哭流涕、呼号抢地、痛不欲生!

很奇怪,这些都没有,相反,他的脸上露出一丝诡异的微笑。

看见猎物落入陷阱,猎人会这样微笑。

看见羊羔端上饭桌,食客会这样微笑。

看见女人一丝不挂地睡在床上,男人也会这样微笑。

而巴岩无疑是这些人当中笑得最难看的那一个,没有之一,这不能怪他,谁的鼻子淌着血又要做出胸有成竹的微笑,样子都不会好看到哪里去。

但他还是没忍住笑意,因为他看见诸风去了贝贡镇。

贝贡镇。

人头煕攘,车水马龙。

世界上有无数个这么样的小镇,每一个都是这样子,简陋的店铺,廉价的货物,善良的人家。

除此之外还有相对豪华的店铺,价格昂贵的货物,提供给有钱而又邪恶的人购买。

比如说诸风。

他全身里外上下一新,换了一身的行头,用的当然是抢来的钱。

他的表情放松,心情也很愉快,这并不奇怪,谁抢了一大笔钱随意购物心情都会很愉快。

连服装行的售货女孩都对他甜甜的笑。

对着试衣镜一照才知道,他的面容俊俏,身材也很挺拔,这要感谢他这一世哪不知道是何方神圣的父母,而他只是装扮一下锦上添花而已。

哪怪售货女孩对着他甜甜的笑。

“先生,你的玉坠落下了。”女孩的声音也很甜。

“谢谢。”诸风从她的手心里接过玉坠,转身就要走。

“先生——”

“怎么?”

“我觉得……”女孩的笑容像绽开的花,“你戴上应该很好看。”

这是一个神像纹玉坠,整体造型构思巧妙,玉色青白呈扁核形,边角上部雕刻一个神睑,下部雕刻一个兽面,制作很精细。

这个玉坠是诸风从巴岩手里抢来的,但也是他从诸风的颈脖上摘去的。

应该说他是从诸风原身体的主人颈脖上摘去的,听起来很拗口,但事实就是这样。

这也让诸风和这具身体原来的主人之间产生了某种联系,这种联系的纽带,就是这块神像纹玉坠。

于是他的身体的身份有了一个标识,一个可供人分辨出来的印记。或许是少爷,或许是乞丐。

诸风没有多想。

他把神像纹玉坠挂在颈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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