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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乡村教堂

绅士!

是什么?是羊毛包,还是糖罐,抑或是金丝绒系列?

用什么,磅还是码

把你的绅士身份出售?

——《乞丐的招牌》

要研究人们的性格,很少有别的地方能比在英国的乡村教堂里更为适宜的了。一次,我曾在一位友人家逗留过若干星期,他的家正好位于一个外观引起我特别兴趣的教堂附近。这是那些为英国秀丽风景赋予特殊魅力的、典雅古迹中的一个。它坐落在一个住满古老家族的乡间。在它冷清而又静寂的耳堂里,置放着许多高贵家族世世代代保留下来的遗骸。其内壁镶满了不同年代、风格迥异的墓碑。阳光洒在被盾徽映暗了的窗棂上,把彩色玻璃点缀得光彩夺目,斑驳陆离。

教堂里面骑士及出身显贵的女士们的墓碑四处可见,碑上嵌有彩色大理石肖像,其工艺精美绝伦。在这座人类宗教界最不起眼的教堂中,放眼望去,目光触及处皆是远大抱负之永垂不朽,皆是人类骄横者在自己同胞的遗骸之上树立起来的高傲的纪念碑。

教堂的会友由不同人等组成:有附近的颇有地位的人们,他们在排列讲究、配有软垫、备有装潢华丽的祈祷书的长椅上落座,在长椅的入口处装饰着他们各自的纹章;有村民和农夫,他们坐满了教堂后排的位子及风琴旁边的小小走廊;也还有教区的贫民们,他们则聚集在过道里的长凳上。

礼拜仪式由一位讲话带鼻音,身体保养得极佳的教区牧师主持。他在教区附近拥有一所舒适的住宅。他是街坊四邻餐桌上与众不同的客人;此人曾是乡里最机智、敏捷的猎狐能手,然而年事已高与舒适的生活使得他无法继续狩猎,而只能骑马观看猎狗出猎,并在猎物聚餐会上饱啖一顿。

在这样一位牧师的管辖之下,我觉得自己的思绪难以进入到一个能与此时此地的氛围相和谐一致的境界。因此,如同其他意志薄弱的天主教徒一样,我把自己怠惰的罪过归咎于他人,以求得心安理得;于是,我全力投身于观察周围的邻居中去。

在英国,我不过是个异邦人。我好奇地注视着这个国家上层社会人们的行为举止。如同往常一样,我发现那些最孚众望、最受人敬重的名流是最少虚伪和做作的。比如说,一个多子女的高层贵族家庭就给我留下了格外深刻的印象。他们的外表非常简朴和谦逊。平素去教堂,他们总是穿着简单,而且经常是安步当车。他们的年轻小姐们常常驻足留步,以最亲切的态度与农民们交谈,抚摸着他们的孩子们,倾听着地位卑微低下的村民们吐露心声。她们的面部表情开朗而且美丽动人,表情里洋溢着高度的文雅,同时又流露出坦率的欢乐和迷人的和悦。她们的兄弟们体格魁梧,风度翩翩。他们穿着入时而朴素,有的是严谨的齐整和得体,却无半点矫揉造作和纨绔浮华之嫌。他们举止随和自然,其间泛溢着一种高尚的优雅和显贵的率直,表明了在他们的成长过程中,天生自由的心灵从未蒙上过自卑的阴影。真正的尊严有着健康的勇气,从不惧怕与他人接触交往,不管这些人的地位是何等低下。只有虚假的自尊才是病态的,敏感的,力图逃避与外界的交际。看到他们和村民们谈论他们所关心的乡间事宜,议论这个国家里男士们所如此钟情的野外运动,他们谈话时的态度真令我高兴。在这些交谈中,见不到一方的高傲侮慢,也瞧不见另一方的卑下屈节。只是由于农民们习惯性的尊敬态度,才使人们察觉到二者之间在地位上的差异。

同他们迥然相异的是积攒了大宗财产的一个阔佬家庭。

这阔佬自打从一个附近的破落贵族手中买下地产和宅第之后,便一心要按照当地世袭贵族家庭的一切方式和尊严行事。这一家人上教堂时,总是一副王孙公子般的派头。他们耀武扬威地乘坐装饰有纹章雕刻的马车;马具上,凡是有可能配置纹饰的地方都放射出银色的光芒。一个头戴镶有华丽花边的三角帽、身躯肥胖的马夫坐在驭手位子上;他那淡黄色的假发弯弯曲曲,密密地散落在那张红润的脸庞上。他的身旁躺卧着一条健壮的丹麦狗。两个身着豪华制服的男仆,手持巨大的花束和金顶杖,懒洋洋地尾随其后。马车因配有长长的弹簧片而上下起伏,因而更显出一种特有的庄严气派。

那些马匹在咬着马嚼子,扬伸颈脖,甚至连眨眼的神态都比普通的马匹更显傲气,也许它们也受到了这个家庭的熏陶,也许它们的缰绳要比普通马匹的缰绳勒得更紧的缘故吧!

当这蔚为壮观的行列抵达教堂庭院门口时,我对其气势简直惊羡不已。马车转过墙角,巨大的响声四起——劈啪作响的鞭哨声,竞相奋进的马匹,闪闪发光的马具,还有车轮在砂石上滚滚的前行,此时正是马车夫洋洋自得、炫耀卖弄的机会。他忽而跃马扬鞭,催其快奔;忽而勒紧缰绳,令其止步,一直把马儿折腾得口吐白沫,马群蹄下生风,挟电携雷,撞得路上的碎石四处飞溅。那些默然漫步前往教堂的村民们,仓促地往道路的两旁闪躲着,在茫然的羡慕之中日瞪口呆。抵达门口时,车夫猛勒缰绳,马车戛然而止,几乎使众马匹打了个趔趄。

一个男仆急匆匆地跳下车来,拉下脚踏,为这威严家庭的体面降临地面作好一切准备。老公民首先在车门外露出他那张红扑扑的圆脸来;他以自负的神态,环视四周,恍如一个惯于操纵交易所的人,点头投足之举即可震撼股票市场。他的妻子,一位标致、肥胖、神情惬意的夫人紧随其后。我必须承认,在她的气质中,似乎没有傲气的成分。她的形象构成了一幅宽宏、诚实和庸俗享乐的图画。她万事如意,因而她热爱这个世界。她有华丽的服饰,舒适的住房,豪华的马车,满意的子女,一切对于她都是完美无缺的。驱车游玩、探亲访友、赴宴寻欢,这就是她要做的事情。生活对于她来说,就是永恒的欢乐,就是一个过不完的“市长节”。

两个女儿紧紧相随着这一对好夫妻。她们自然俏丽,但是那目空一切的神情使得众人赞赏的目光大为失色,并使旁观者对其持批评的态度。她们的装束时髦至极,虽然无人会否认她们穿戴的雍容华贵,但却怀疑这一切是否与这乡村教堂的朴实无华相适宜。她们矜持地走下马车,迈着一种对自己所脚踏的土地来说过于讲究的步子,走到一行农民队伍的前面。她们以冷漠的目光扫视着四周,并从农民们粗壮的脸上一掠而过;但是,当与另外那个贵族之家的目光相遇时,脸上立即绽出笑靥,并行了最:勾隆重和优雅的屈膝礼。而对方呢?则以一种浅交的姿态予以还礼。

我不应该遗忘我们这位雄心勃勃的公民的两个儿子:他们带着侍从,乘坐着打扮得漂漂亮亮的双马双轮马车来到教堂。他们的盛装款式属时尚中之上乘。这种在服饰上的故弄玄虚,标志着对服装式样的扭曲眼光。他们与别人完全隔离开来,以轻蔑的目光乜斜着每一个走近他们的人,像是在估量着人们对待有地位的人的敬重程度一样。他们除了偶尔交换一两句无聊的时髦话以外,便缄默不语。连他们的动作也是矫揉造作的,因为要赶上瞬息万变的时尚,他们把自己的躯体束缚得毫无舒适和自由可言。为使他们成为摩登男士,人为的努力已达到了极致,可是眼前的现实却拒绝赋予他们内在的风雅。他们的形体粗俗,恰如那些为平庸目的而生存于世的男人的形体一般,况且还外加一副在真正的绅士身上永远见不到的、目空一切的自负神情。

我已经相当详尽地描述了这两个家庭。我以为他们是在这个国度里常见的两种类型人物的典型:谦逊质朴的伟人和傲慢骄横的小人。我并不推崇有头衔阶层的人们,除非他们有真正高尚的心灵。我发觉,在一切存在着人为区别的国家里,那些属于最高阶层的人们往往是最有修养和最为谦逊的人。那些确信自己名望和地位的人是最不轻易去冒犯他人的,而再没有比那些意欲以羞辱别人来抬高自己的庸俗做法更令人厌恶的了。

既然我把这两个家庭进行了一番对比,我还须注意到他们在教堂里的种种表现。那个贵族之家举止文静,严肃认真,聚精会神,与其说他们表现出了任何虔诚的热情,毋宁说他们出于良好的教养而对神圣事物及神圣地方表现出尊敬之情。而另一家呢?则恰恰相反,他们自始至终焦躁不安,窃窃私语。他们的作为白白辜负了对自己华丽服饰的一片苦心,也与他们总想在这乡村教堂里一鸣惊人的可悲野心相悖。

那位老绅士则是惟一专心致志做礼拜的人。他一个人肩负起了全家表达虔诚之心的重任,笔直地站立着,以整个教堂都听得见的声音诵读着祷文。显而易见,他是属于那种彻里彻外地把虔诚与忠诚合二为一,对国王对教会忠敬双全的“教堂国王派”。他们这些人的观点是,出于某种缘由,政府这尊“神”和宗教的结合是“一种理应鼓励和保持的卓越无比的东西”。

当他高声地加入到做礼拜的诵读中去时,人们仿佛看到他正为低下阶层的人们树立榜样,向他们表明,尽管他如此显赫和富有,但在宗教信仰方面他并不高人一等。这酷似我曾经亲眼目睹过的情景:一位肥头大耳的市参议员当众喝下一碗救济汤,每喝一口,就咂着嘴说,这是“穷人的佳肴”。当礼拜结束时,我好奇地观察着两家人离去时的不同方式。因为天气晴朗,年轻的贵族们和他们的姐妹喜欢一边与村民们聊天,一边穿越田野,信步而行。而另外那些人呢?离去一如来临,兴师动众,招摇过市。马车再一次驶向大门,鞭哨声再一次响起,又是马蹄的嘚嘚声,还有那马具的闪闪发光。马儿几乎是一跃而起,村民们又一次东躲西藏,急忙让道,车轮后尘土飞扬,这雄心勃勃的一家人转瞬间便消失得无踪无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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