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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熟悉

兰婧媛没在意,既然对方加她为好友,两人肯定应该认识,冒然问对方是谁又显得自己贵人多忘事似的,由于她的识别人能力差,不止一次给别人这种感觉。想到这里,兰婧媛也就去忙别的。

没想到接下来的几天,兰婧媛跟这个‘一叶晨风’竟聊得火热,原来他叫罗伊,已经学医两年,是同行的师兄,听着他讲解好多学医的经验,兰婧媛对他很是敬仰,以‘罗伊师兄’的口吻请教很多,一来二去,两人慢慢的熟悉起来。兰婧媛也毫不避讳的跟他说着自己身边甚至以前发生的事情,她很喜欢这种只是‘纯聊天’的沟通方式。

为了更加了解对方,兰婧媛想问他有什么爱好,明明只要直接问就好,兰婧媛害怕冒昧,竟问不出口。她还是先介绍一下自己的爱好,这样再问或许更好些。

“我最喜欢喝白水和咖啡,吃地方菜,爱好思考问题;也喜欢体育运动,但是比较懒,所以很少出去运动,尽管我很缺乏锻炼;习惯闷在家里,如果出去玩,玩水胜过爬山,向往骑车自由行”,她边思索边继续说着,“但是再不喜欢的事情接触多了也能慢慢接受并且习惯,容易被同化,就连以前吃鸡蛋过敏所以不能吃,可我妈总觉得它是好东西,早点都会准备煮鸡蛋,我也就跟着吃,现在非但不过敏,而且也离不开煮鸡蛋,哈哈!你呢?”她越说越带劲,害怕他一时消化不下,只好打住。

罗伊看着她的描述,跟着失笑,尤其后面吃鸡蛋那里,够执拗的。正在想着自己的爱好,没想到她不知道是等不及,还是觉得他说不出口,“男人一边都不太擅长总结自己,还是我问你吧!你平时喜欢吃什么呢?中餐还是西餐?”

看着她如此思虑周全,竟然还出选择题,罗伊快速的回答着:“中餐。”果然这样省事省力。

“学医那么累,怎么放松,运动吗?”

“是的。”

“平时喝酒吗?”

“不,我吸烟的。”男人眉一挑,很快回复过去,很享受这这种快问快答。没想到她紧跟着一条“喝茶?喝咖啡?”比他的回复还早一步发过来。

罗伊想回答‘以前喜欢喝咖啡’,但很快按住删除键删去,他知道这样回答对方肯定会问‘现在为什么不了?’,他不太愿意跟人讲太多过去的事情,尤其是对她这个新的朋友。他不想她承担自己的痛苦烦恼,只想跟她一起简单、快乐,现在是,以后都是。

兰婧媛看着他的回复,学医还吸烟,有个性,跟她相反,定是个有主见的人。很快,两个人也越来越有默契。罗伊每次看到她的回答,都会根据她的头像在脑海里去对应她的表情,她是一个很平易近人的女孩,习惯释放自己的一切情感。他喜欢这样的她——自然洒脱。

兰婧媛也视他为朋友,两人每天必聊,似乎这已经成为彼此的习惯,Roey也由衷的感到从未有过的放松,以前看其他人天南海北的聊着,很是期待自己也能有一样一个朋友,陪他一起谈天说地,如今算是得以如愿。想起曾经困扰他多年的抑郁症,令他多次徘徊在生死边缘,长期焦虑失眠,痛不欲生;一心认为‘存者且偷生,死者长已矣’,何不一了百了?如今却也能放下一切,重归美好。果然今天若不死,明天也许就会好。

午睡中,兰婧媛被手机吵醒,号码不认识,试着接听,一个男人的声音,是吴西,为庆祝他考上Q大,明天晚上‘友朋酒楼’设宴,邀请她来参加;想着再过两天就要开学,兰婧媛本想婉拒,但吴西说有好几个她认识的,不用太见外,权当同学聚会就好。兰婧媛想着这是喜事,而且Q大也在B市,两人以后都去B市读大学,说不定还会见面,况且对方考虑周全,欣然答应。

第二天,兰婧媛提前出门,为的是给吴西挑选个礼物,知道他初中热爱书法,还获过奖,就从文化街给他买一套文房四宝礼盒,打车来到‘有朋’,时间正好,赶紧上楼,同学们见她姗姗来迟,连忙招呼她过来坐下。

大家都在议论吴西,看着排场这么讲究,原来他父母都是中途下海的企业家,吴西也是够让父母省心的,他们一直忙于生意,根本无暇顾及儿子;谁想儿子如此争气,考上国内最有名的大学,所以今晚整个酒楼全包。整整80桌,光是请那些老师就是10桌,只要是吴西读过的学校,老师全被请来;饭菜更是没得说,尽是山珍海味。家境好,学习好,将来工作肯定也差不了,堪称完美,真是人比人气死人,众人无不羡慕。

宴会结束,时间也不早,同学们也纷纷散去,人来人往,兰婧媛好容易找到吴西,把礼物给他。吴西单独送她下楼,当即问她有没有男朋友,问的兰婧媛措手不及。吴西见她不回答,踌躇一下更是直接了当,“能不能做我女朋友?”说完从口袋掏出那个未开封的湿巾,初三那年给他擦汗的,他竟保存至今。

兰婧媛感动不已,半垂的长睫定了好几秒,两人明明没有那么熟悉,话都没说过几次,怎么会?吞吐的拒绝,但想到今天这么好的日子,这样直接回绝未免有些不近人情,慌忙的解释说不是那个意思,只是她还不想找男朋友。

吴西听的很明白,没有强求,也没有再争取,当即撕开湿巾,为她擦拭额头的汗珠,想必她是从未有过多余的想法,不然也不至于这么紧张,挤出一丝微笑,“我都明白,当我没有说过,以后只当朋友。”吴西再清楚不过,做不成恋人,何来朋友之说,只怕以后都不会再联系她;一段不被接受的爱情,需要的不是伤心,而是时间和距离。看着她远去的背影,抬头看着深邃的夜空,眸光闪烁。

兰婧媛回到家,想着刚才和吴西的对话,但愿没有伤害到他。原来喜欢一个人就是这么简单执着的事情,吴西一切思虑周全,埋在心里这么多年,选择在高考之后才说出,何尝不是考虑到他们两个的学业。因为喜欢,才更加珍惜,害怕伤害,为彼此着想,在适当的时候才表白自己的心意。

兰婧媛她本想明天直接去医院尝试通过找他的妈妈来找寻那个安静绅士的男人,爱情就是这么可笑至极:有的人把心都掏给你,你却看不见,因为你不喜欢,有的人把你的心都掏了,你还假装不疼,因为你爱。因为爱,才更加谨慎,如今重新考虑,他现在应该在国外学习,她也才大一,贸然去找他,怎么开口?

即便鼓足勇气说出一切,会不会也像今天这样被拒绝?两人毕竟没有感情基础,是否应该暂时将自己的喜欢放在心底,等他们再长大些,直至独立,甚至工作之时,再去见他。假以时日彼此慢慢熟悉之后,或许那时,她才会毫不犹豫的拉住他,表明心意,即便是被拒绝,那么也可以坦然面对,无怨无悔。就像吴西,既能做到喜欢的简单执着,又可以面对不喜欢坦率的放下。执着,她与生俱来,放下才是她恰恰需要学习的——忘记不愉快,且行且珍惜。

有人说过“鱼的记忆只有七秒,七秒之后它就不记得过去的事情,一切又都变成新的。所以在那小小的鱼缸里它永远不觉得无聊,因为七秒一过,每一个游过的地方又变成了新的天地,它可以永远活在新鲜中。”

而她,兰婧媛,总是记不住人脸,分辨人靠身高体型发型衣服,有时甚至是味道,也就父母至亲能够一眼认出。要想对一个人有印象,起码要交流3次以上或者反复见过n次。打个比方,有个陌生人路上和她聊得再火热,消失后出现,立马就认不出来;就连平时熟络的人一旦换发型或者穿了新衣服一时间都认不出,除非对方先搭理她,她绝对不敢先打招呼,甚至对方先说话,她也要对号入座想上一会,试探性的通过对话聊天才能得以确定对方是谁。

为此,兰婧媛从不装扮自己,尽量穿校服,头发也是大众马尾,不佩戴饰物,甚至书包、车子等一切东西都是裸奔,买来什么样子就是什么样子。为的就是不要那么显眼,不要总被人一眼认出,尽管她很清楚,别人那是记住她的容貌,而不是像她记住的是一个人的装饰。

另外她凭空想象不出人脸的模样,连她自己的也不能。无法注意到别人五官的特征,除非是非常有特点,看一眼永生难忘的;她感觉所有人都差不多一个样子,只是拼起来有所不同而已。尤其面对一堆新人比如新学期开学,觉得每个人都是一个个圆圆的脑袋壳在晃动,没有区别,可跟他们熟络之后又发现没有一点相似的地方,甚至感叹当初怎么会觉得某某两人长的如此像呢?如果哪一天她成为目击者,被带到警局作嫌疑人的头像拼图,绝对不可能作得出来,估计肯定会被冤枉死。

像不像那条鱼,这么看来,学习放下倒也不难,任何人对于她来讲,一旦不见,很快就会忘记。可别人说她这叫面孔识别障碍,是一种心里疾病,得去治疗;兰婧媛不以为然,她认为顶多就是有些缺心眼。不熟悉的人惹到她,做了对不起她的事情,转眼她却跟人家有说有笑,因为她只知道某某人对她做了过分的事情,至于某某人是哪个人她却对不上号;同学借东西忘记归还,她也想催人家还,可是谁借走的却根本找不出人来,这不是缺心眼是什么?

所以她特喜欢和罗伊聊天,可以很放松,可以不用计较对方的长相,只管记住聊天内容就好,这正是她所擅长的,她可以对近些年的事情乃至某人说过的话清晰的加以描述,至于这‘某人’是哪一位得需要再审核一下。

她难以相信,这样的自己竟然会对那个仅仅见过两次面的男人念念不忘,一见钟情?显然不是,当时并没有心动的感觉,那怎么会如此痴迷?她也疑惑,却无法解释,或许这就是上天的安排,注定她命里躲不过他,更逃不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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