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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章 爱在心灵深处(3)

然而,在收到那包杏干儿不久,外爷辞世的消息却从天而降。由于过分悲伤,我在好长一段时间里,都忘了该怎样哭泣。

那一包最后的杏干儿,我曾保存了许久,才一片一片将它们轻轻含在嘴里,对外爷所有的思念,便都是从那一片片酸甜中细细品味的。

哦,那一片片甜甜的,酸酸的,让我欢喜又让我忧伤的杏干儿啊……我是从故乡老屋下飞出的一只小小鸟,无论我飞得多高,双翅上永远凝结着您老人家深情的爱抚小河小河快快流,让我体内蓄积已久的水撞开记忆的闸门,大浪淘沙,让飞扬的浪花更飞扬,让深沉的漩涡更深沉……很久没有尽情地渲泄自己了,我生命的河道有些淤积和哑默,其实我人生的流程就是以我自己独特的方式寻找生命之源。如今我要向你倾诉——我的异样的极端的危险的青春。

信不信由你!鲁迅说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而我是卫校毕业却不知性为何物的唯一的人。

我从小身体赢弱,比较晚熟,当然当时的社会环境也”比较晚熟“初中时代,有一个与我最要好的女同学上课时突来初潮,屁股红了半边,遭到全体同学的唏嘘,面面相觑,云里雾里。我本能地觉得这是一种不干净不体面的事情,一种波及到我的耻辱,由此对她充满了轻蔑和憎恨。我甚至写条告诉其他女同学要孤立她,大意是赵国芝是个坏女孩,不纯洁,我们今后不要和她一起玩跳皮筋跳房子了云云。结果这场”红色事件“直接断送了我们邻居加同学十五年的友情,从此我再也没有跟她说过一句话。初中毕业她家搬到了另一个城市,杏如黄鹤,像我们根本就没有相识过。

初中时有太多的迷惑解不开?最终也没有解开?我班王成的爸爸是教导处主任,这倒于我无妨,于我有妨的是他的脸简直跟他爸爸长的一模一样。听说小孩都是妈妈生的,为什么长得像他爸爸?与他爸爸何干?那段时间上课我总是看着他的脸发呆,以至于他开始心猿意马。当我跳出这个障碍不再想这件事时,他却总是看着我的脸发呆,并走火入魔。我当然对他不屑一顾,因为迷住我的是这张脸的单纯的奥秘,而不是他的初恋复杂的心。

卫校三年我也懵懵懂懂,尽管考试成绩斐然,有关生殖方面的课我也不知道是睡着了还是没听课,反正一片空白。我奇怪我从来不问也不查书来看,好像骨子里对此有一种天然的抵抗和回避。

所以当一个长我两岁的多情善感的女诗友对我感叹——”我今生一定要找到一个不接吻的爱人!“时,我毫不犹豫地反问:“爱情非得接吻吗?“我永远记得她当时用看国家保护珍稀动物的目光看着我,哭笑不得。

还有一次我的一个老乡”铁姐们“夜半突然神秘兮兮地把我叫出寝室,说要跟我说重要事。在阴暗走廊的尽头,昏黄的灯光晃入她眼中,留给我的是一张不知被什么东西涨得发紫的脸。她一阵吞吞吐吐之后,我才迷迷糊糊地明白了她在对我描述她的初吻。在暑假她姥姥家的一个小山村,一个叫毛三的小伙子在送她过河时拦腰抱住并吻了她。她反复对我强调那一刻她的晕眩、颤栗、甜蜜与恐惧,好像非逼得我和她一起享受兴奋才罢。我忍受到极限后淡淡地说:“祝贺你过早地打开了女人的缺口,睡觉吧。”我想她当时一定失望极了也羞愧极了。但对她我却没有产生轻蔑与憎恨,只是让平淡如水的友谊流淌至今。

前年我回家探亲去看她时,她的丈夫(当然不是毛三)对我抱怨说:“孙颖一提到你的名字就哭,看到你的照片更哭。劝也劝不住,我都嫉妒了,她到底哭什么呢?“是呀!她到底哭什么呢?只有我知道,只有她知道——因为我们是彼此青春的证明,十九岁的证据……信不信由你?我从小就渴望找个残废,越大越坚定了这个信念,可谓嫁个残废守终身。我二十三岁之前的生命出水荚蓉般纤尘未染,没有沾过一丝暖昧的异性的指纹。在学校时朋友们都说只有学生会主席才配爱我;到社会上朋友都说只有市长的儿子才配娶我;总之都是以他们眼中的强中之强来显示衬托我的娇中之娇。其实殊不知我是最卑贱的人,我甚至找不到自己的祖先,我的生命之源——母亲很早就变成一株仙草,父亲最终也化做一缕气体神秘地消失。父亲是个身世不明的孤儿,我除了在他身上收获孤独之外,一无所获。当他把我叠成风筝在天空放飞,却突然松开了遥控我的唯一的线,从此我就断了与这个世界的最后一丝血脉和联系,我知道我被命运轰轰烈烈、干干净净地放逐了。一个孤儿死了,世界却又多了一个孤儿。

我身似浮萍,命如朝露,怎敢攀强折贵;我貌似高傲,其实骨子里装满自卑的骨髓;我像恐龙童话里的小雷龙意外来到世上,却不知道自己意料中是谁?所以我只能找弱者,比我更弱的人,来弥补我的空虚、装饰我的骄傲。同时也因为我具有本质贪婪的善良,我想做为个体生命,我渺小得甚至不能与一粒沙子一滴水近似,它们有永恒的一面,而我不能。茫茫人海,我拯救不了全人类,但我至少可以通过我的爱情拯救一个人。全世界人都可以抛弃我而活得津津有味,只有他离开我就活不了,这难道不也很值吗?在生命之河里趟一回,谁能做到不湿透肉体也不湿透灵魂就像父母是我的贫穷更是我的富有,别以为这些是我对世界的最低姿态和要求,其实这是我对人生的最高境界和奢望。

你现在读懂了吗?人生的游戏和规则——人们拼命追求的所谓幸福其实非常可怜,那仅仅是你还对别人有用,仅仅是有人还乐于使用并奉承你的使用价值。

确定好目标,我开始寻找我的弱中之弱,也就是我的残废爱人。在现世,我相信只有残废才能相对保障我对他永久的帮助和他对我永久的忠诚……信不信由你?我和爱人的第一次madelove是在新婚之夜。他说他是处男,我没有怀疑;就像我说我不是处女,杀了他他也不信;好像他比我更清楚我是谁。当他向我打开二十三年来让我迷惑不解而又不忍卒读的生命之谜,我惊呆了!怎么能是这样?生命怎么能是这样?太荒诞了!一切都乱了套,那么庄严的生命命题怎么能来源于这么荒唐的肉体游戏?上帝彻彻底底无时无处不在拿人类开残酷的玩笑。

整整一个月我进入一种恍惚状态,像是走向博尔赫斯的《交叉小径的花园》,更像是停留在余华的《现实一种》。走走停停在街上,我看到倒立的风景和人群——树根扎进天空,人用头走路,男人女人混在一起衣冠楚楚道貌岸然,多么不真实又多么危险。就像黎明和黄昏是为了隔开夜与昼,衣服和文明是为了隔开男人和女人。这有什么用呢?一切都是为上帝老儿准备的一场戏,我们的伪饰只不过是为了让这老不死的东西看得更精彩刺激。

人啊!我想象你千种万种美丽的起源和结局,唯独不敢正视这种意外的事实。我像白垩纪末期最后一只霸王龙等待绝迹,又如在深山老林里修炼多年的隐士,向世上抛出的最后的杀手锏却落空了,我输得惨败,不但没有对手,甚至没有回声。

信不信由你?我真庆幸我生在六十年代,它为我保持童贞提供了最后一片晴空。尽管我的矜持不是来源于传统而是来源于天性,我的执著不是来源于叛逆而是来源于野心。我真不敢想象我在未婚时就通过无法躲避的传媒过多地了解和掌握了成人的性游戏,对我及我的丈夫将是一种怎样潜藏的威胁和伤害,在面对新婚丈夫时我将有多尴尬与无奈,装与不装都丧失了最初的天真与体验,一种灵与肉错位的感觉。有些东西必须有第一次,单纯的第一次意义非凡,如果加上经验就减少了它的纯度和重度,甚至能影响一生。也就是说我所追求的爱情和婚姻是完全彻底的纯洁的奉献,不仅是肉体还包括思想。

我令你贻笑大方了吧!但我还是要跟你最后唠叨一下我的初吻,因为它紧扣主题与一条河有关。那是我故乡的河,名日浑河,它是我生命的源泉和爱情的见证。

从小就有人为我算命,说我五行八卦占了四成水,所以以后注定流浪成性漂泊为业。而且我右手手掌中有一条酷似伤疤的图案,与生俱来,像龙又像蛇,反正与虚无与浪漫与水有染。我们不是故意选择的地点,但却是故意选择的时间——三月十八日,九十年代的第一个春天,乍暖还寒。一不小心我掉进了宿命的陷阱——我的初吻终于掉进那条河里。

就像一块肥皂在拚命濯洗一块香皂,结局是两败俱伤,相互消耗。我精心积攒的生命的意义在这场费力的无用功中越来越小,只留下疼痛的记忆刻骨缠绕。为此我付出了清白惨重的代价,带上了嘴唇的镣铐。溃疡——我肉体创伤的最终形式,它像千万颗奇形怪状的腐烂的月亮欢唱如歌汇流成河。整整两周我不能进食和说话,只靠输液维持生命,原来爱情不仅是保护更是扼杀生命的一种形式,就像人生的痛苦才是甜蜜永恒的伴娘。

记得从小到大,我都拒绝输液和扎针,因为我感觉身体本身是一座完美无暇无衣无缝的水晶宫,任何人为杂质的介入,都会破坏它最初的纯洁和完整。但我已经打碎了我身体的天堂,信念将无枝可依,我怎能不为此死一回呢信不信由你?每次再看到浑河,我都会情不自禁地战栗,从舌根漫到脚趾。我直觉地认为我的这种疼痛已经穿透岁月扩散进河水,否则它怎会永无止息地流动并尖叫?小河漫漫流,让我的灵魂经过往事的淘洗之后,点石成金。让该牢记的牢记,该遗忘的遗忘。

良心的觉醒就是灵魂的复苏。

怀念米米那天,坐在出租车里,突然看见前面的车轮下翻滚出一个白色的绒团来,司机一脚踏下了刹车,是一条狗。

川流不息的车辆从车窗两旁划过。

这一刻,前面的路空出了一大段,后面一长串的汽车不得不停了下来。那一团白色绒状的东西软软地瘫在路的中央,一个十八岁的男孩不顾一切的冲过了车流,我”啊!“了一声,心蹦了出来。男孩在一片无声的世界中,抱起了那团柔柔的坍塌的洁白的绒团……他的头深深地埋进了绒团之中。

这一瞬间,男孩和狗给了我凄美的忧伤,把我带进了一个痛苦甜蜜的回忆。

我下了车,让北方的寒冷渗进怀念。

十年前,朋友送了件生日礼物给我,一个漂亮的盒子。当我打开时,看到的竟是黑绒绒的一条小狗,黑得非常纯洁,小得非常可爱。

两只圆溜的小眼睛好奇望着我,嘴里发出细细的”嗷嗷“地叫声,像个待哺的婴儿。我从来没有见过这么纯黑的小狗,我发现它的四只脚比一般的哈巴狗要粗壮得多,就问朋友会不会长得大,朋友说不会,它只是一条普通的哈巴狗。

我放下心来,忙着给它弄吃的,给它取名字。

朋友说跟施瓦辛格姓吧,叫阿偌。

不行,阳刚气太重了,施瓦辛格威猛强大,这小东西怎么能与之相比呢。叫它点点吧,可是邻居家的小孩也叫点点,不太好。想了好久,我决定叫它米米,物以稀为贵,一颗黑米。就这样,米米和我形影不离了。

米米的性格安静、稳重,很少大呼小叫,聪明而有灵性,能听懂我的语言。

在它玩皮捣乱的时候,只要我责怪地哼一声,或举手威胁,它都会躲起来或在我的面前摇头摆尾地做讨好相。然而,几个月过去了,米米却让我不安起来,它长得太快了。这个时候,我才知道米米原来是藏狗和西德狼狗的混血儿。

它换了毛,全身黝黑发亮像黑缎般珍贵。在它的脑门和胸前却各点一绰雪白,上下如洒落的两颗大米,米米也就是米米了。

尽管它一年之后,犹如一个潇洒英俊的王子,它的强悍、勇猛,丝毫不逊于施瓦辛格,我依然叫它米米。只是它的高大和野性的外表威胁着左邻右舍,给米米找个好的去处就成了我的心病。

终于,一个在郊县的朋友建了个厂,他想让米米去厂里守夜,而且保证会对米米好的。

我同意了,在那样随意的一个下午,米米被带走了,它不知道会被带向何方,它不知道我们这一别就是三年。我甚至没有送它出门,转身回屋竟轻松了许多。

当然,没了米米我有许多的不习惯,没有了那双期待的眼睛,没有了忠诚的守护,没有了脚下温柔的依偎,没有了一窜而起的活泼逗乐……但随着时间的推移,我淡忘了这一切,淡忘了米米。

三年过去了,我到这个朋友那里去玩了几天。走的时候应朋友之邀,去看看他的工厂,到了厂门,突然一阵”汪汪“的狗叫声传来。

声音无比的洪亮,使我为之一震,难道是米米”嘿,你的狗太凶了,它的名气比我的工厂还要出名,野蛮得不认任何人,连养它的人都不敢靠近它。”真的是米米。在门卫后面的一个敞棚下,米米气宇轩昂的看着我们一行人,健壮的身躯将套在脖子上的铁链绷得直直的。

正欲上前,朋友一把拉住我。”它会咬你。”怎么会呢?未等我作出更多的反应,米米就粗野地叫了起来,而且越来越凶猛,显得急躁无比,铁链不断发出”哗哗“的响声。

看到失去自由的米米,我的心被揪了起来,太残忍了。我不想再看它,它已不是原来那个温顺的米米了,我们刚转身走了几步,一声长长的嗷鸣几乎让我透不过气来。回头,我惊呆了,米米流泪了,眼泪湿沾了两行黝黑的皮毛。它望着我,又发出了低沉的哀鸣,我挣脱朋友的拉拽,奔了过去。我不顾一切地奔了过去,我的米米,米米又狂叫起来,它立起,两只前脚在空中向我扑来。

这一刻,我明白了米米没有忘记我,纵然被它咬伤,我也要它知道,我是爱它的。

我们终于靠近了,米米扑进了我的怀里,头在我的胸前热烈的顶撞着,”嗷嗷“的呜鸣使我想起了那个漂亮的盒子。

我拥抱着米米,抚摸着它的头,沮水滴落在米米光洁黑亮的皮毛上……朋友们紧张、惊呆的表情恢复过来,被我和米米的重逢深深的感动了。

他们都围了过来,抚摸它的头、它的身体,不可思意的议论着,被我的米米,我的狗,一次又一次地感动着。

后来,我决定带走米米,带回我母亲那里。

母亲家有个院子,留下米米是没有问题的。

家里人依然害怕米米原始的野性,只好将它关进笼子里喂养,这样我基本上一两个月就可以见到米米。

米米非常通人性,似乎它也知道,家人和我的一种亲情,它学会了安静和期待。

但这样的时间并不长久,米米不知误吃了什么,它中了毒。家人围着它不知所措,他们盼着我回去,四十天以后我回去了。

米米将吃过的东西又吐了出来,它越来越瘦了,它没了精神,它站立不稳。

米米在痛苦和死亡中挣扎,它彻底地站不起来了,它不吃不喝。皮毛没有了光亮,包着骨头坍塌在那里,家人给了它彻底的自由,但它站不起来,走不动了。好几次,以为它死了,一摸,它便睁开了无力的眼睛。它就这样撑着,一直撑着。

突然,这一天,米米摇摇晃晃地站了起来,艰难地一步一倒地走向门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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