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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拾肆

脚步声、尖叫声、欢闹声、叉勺碰撞饭盒声汇成一股声流,从二楼冲下,与一楼的另一股声流汇合,一齐涌向饭堂。

“怎么了?”

“晚饭吃肉!”

根2蓦地拔出陷在被窝里的身子,百五“叭”地关上凝望那束蜡花的眼睛。等我赶到饭堂,售饭口已经拥满了人,人粥。

以售饭口为圆心,做个半圆,只见几十个人头在里面上下左右地攒动,却从宏观上看不出什么变化。许久,才瞧见个口眼歪斜的勇士,高高擎起饭盒,在众人的簇拥下,仿佛手捧世界杯的马拉多纳,左倾,右倒,从人粥里趟出来,临了,半饭盒肉汤留在好漂亮的一件衫子上。

高三临大考的悲壮的文科生,一手举着饭盒,一手将书亲住脸和眼镜:

“六国破灭,弊在赂秦……嘿,肉多少钱一个?”

“一块。”

“哦,好像不够了,借我两毛,六国破灭,赂在弊秦。”

那个小姑娘下楼时一定蹭了一下,膝盖上一小块白粉。左脚一只很精致的拖鞋,右脚不知穿错了谁的一只大布鞋。拖鞋稍隆起些跟,现在挤起来,一高一低,仿佛很不方便。

这副装扮在过去可不大雅观,容易让人起些不好的联想。相传,古代有圣人至治的时候,比如,三皇五帝,废肉刑,只在衣冠上做个标志,仿佛现在的奖章证书。比如该脸上刺字的,头巾上涂块黑;该割鼻子的,衣服上抹块红。而杂穿鞋子,就表示这个人淫乱人族序。应该受宫刑。

渐渐的,我看出了些门道,加塞也要有方法。要是一个人,胳膊一定钩住窗口,岿然不动。候一个人买完,人粥一动,顺势一涌,就能到窗口。要是几个人呢?我忽然有个冲动,想试试前几天研过的兵书。

“根2,你们俩在左边,百五,你们俩在右边,你,咱俩在中间。先像个锥子一样插进去,到了窗口展开,成个小半圆,各边管各边,撑住,怎么样?”

成功了。

对门宿舍的男生见与肉无缘,索性破罐破摔,远远站在一边,再挽起刚挤落的袖口,手半插进兜口,绅士一下。做个表情,仿佛恺悌君子,高高在上的帝王。可惜没有肉吃。

按规定,晚饭必须在饭堂吃,不许拿回宿舍。但规定之所以成为规定,就是因为有人违反。你瞧,从没有规定每天必须睡觉,必须吃饭。饭堂里没有凳子,站着吃容易得胃下垂。而且违反纪律本身就是个莫大的诱惑,只有违反纪律才能让你与众不同,才能让你出名。

宿舍里有张长长的桌子,这是晚上从校办工厂借来的,暂用一下。

“我的比你多一块。”

“那个女大师傅喜欢你。”

“这是什么?”根2从肉里挑出根寸长的木棒。

“饭主任用过的牙签,别端详了,扔了吧。”上铺的疯女人从满是米饭的嘴里吐出个石子,摔在门上,山响。

“闭眼。”我叉子一翻,发现一方丰腴的肉块,泛油的白腻腻的肉上呲起一根硬挺挺的黑毛。肉的另一端剩着一丝红里透黑的瘦肉,仿佛秃顶的人精心蓄起的一圈疏疏的黑发,使秃顶显得更亮。其实掩饰的效果往往是让人更方便地知道。

“又没胃口了?”

“我告诉你秋水,这样不行,肥肉是好东西,补脑子,毛主席说的。”

“这倒不一定,不过,我听医生说,多吃点人显得水灵,显精神,有股朝气和活力。”

“你就缺点肉,缺点朝气。”

“得了,再有点朝气就没安生日子了,至少地球就不会是圆的了。”

“听说你最近很忙?”

“很忙。”

“忙什么?”

“找呀找呀找朋友,找到一个好朋友,敬个礼呀握个手,你是我的好朋友,再见!”百五也跟着起哄。

“听说你脚踩两只船?”

这种话说起来没完,而且说着准会说到他们嘴里嚼的肉、屁股底下压的床。我决定断了他们的兴头。

“我有一支舰队。”

又有几天肉味可闻了。不知道是学生的肠胃太次还是别的什么原因,按惯例,晚上吃菜花,厕所就是菜花味,吃蒜苗,就是蒜苗味。根2打着饱嗝,疯女人摸着肚子,百五嘴边挂着颗米粒,洗饭盒去了。

六点半了,孟寻还没来。没像往常一样隔一个座位坐在我旁边。“她怎么了?”每一次,教室的门发出些声响,我总要抬起头瞧瞧,心里暗骂自己混蛋。

门开了,不是孟寻。徐盼径直走过来,头发编成辫子,盘上后脑。我奇怪为什么有这种感觉,眼睛上下扫去,觉得燥气全消,仿佛很热的天气里喝下一杯清凉的饮料。

书本放到桌子的左上角,在身边坐下,褪了笔帽:“我在这儿做会儿题。”就再没理我。几次偷眼看她,都没撞上她的目光。她想着题,很平和安详,草稿一式一行,很整齐。

门又响了,是很快的推门声。静了一下,终于,门慢慢关了上。脚步声不重,可是很稳,响到孟寻惯占的座位。又静了一下,还是坐下了。

许久。

徐盼身子往后一靠,出了口气,题仿佛做完了。撕下半张草稿纸,字写得很大,递给我:

对不起,希望没有给你添麻烦,今天烦得要命,才来的。只是想让自己好好做一会儿功课。想是很唐突,让你为难了。

她收拾书本。

“这就走?”

她点头。

“听说最近街上不安全。”

“我也听说了,不过,不怕。”她从兜里掏出把精巧的小刀子,“人家告诉我,一开始不要拿出来……”

“到人管你要的时候,再拿出来,就如同卖烧鸡的附赠一副精美餐具和塑料袋。”

她笑了。我也想笑。

“再见。”

“再见。”

估计快下晚自习了,我转身问后面的女生几点了。她瞧了眼孟寻,没敢出声,用口型告诉我差三分钟,附带很严肃地点了下头。我把东西托付给根2,让他给我带回宿舍,自己来到街上。

这条路,是孟寻回家一定要经过的。街上已经没什么人,很静,暖黄的街灯沿着街的两边飞跑过去,在极远处撞成一个。我们的教学楼,人高的大窗户泛出青白的日光灯光,夜的底子衬了,很庄重。美丽的是错误,残酷的是真实。夜让一切更美好。夜色掩着,可以安全地脸红,心跳,搓脚。

很快,听见楼里下课铃响。很快,一个小小的身子向这边走过来。一前一后的路灯打给她两个影子,走着,打在前面的影子一点点淡浅,后面的却越黑越浓了。

我闪出来,没说话。她一侧身,想避开。眼睛里满的,一定是泪。因为扭头的时候,反射出路灯光,很强亮地一闪。

“你给我站住。”

怔了一下,她终是没有停。看清楚了,泪凸在眼眶里。她怕一开口,一停下,这不听管治的东西会涌出来。

一股奇怪的热流从脚踵直冲上面颊:“我等你好久了!等得我好苦!”

我以前常想,要是一个人能为我不顾一切,要是我能为一个人不顾一切……

没有冲动地去吻一个女孩子和有冲动而不去吻,都是暴殄天物,都是灭绝天理,都是天地不容的事情,应下拔舌地狱。

“我等你好久了!等得我好苦!”

我需要的不是由于对方的存在而感到温暖,感到不再孤单。我需要的不是一条路走来走去,知道路边有几个垃圾桶,绿油漆的,知道一路上有多少块青石板,一共要迈三百八十六步。我需要的不是因为有人爱着而产生的被承认的虚荣,像暴发户炫耀坠得脖子酸痛的金项圈一样得意有几个几个女孩子喜欢我。我需要的不是一个避难所,一个知音,一个人说她永远理解我,即使是真的……

我厌倦这一切,诅咒这一切,这一切里包含着懒惰、怯弱,包含着其他事物可以取代的东西。

“我等你好久了!等得我好苦!”

一把将孟寻带进怀里,手臂像腰带一样束住她的身子。

“你放开我!”

慢慢地,慢慢地,她的身子一点点软下来,不叫了,泪还在流,静静地流。她融化在我的臂环里,我像是拥着一注稠稠的液体。

慢慢地,她微阖上眼睛,睫毛上仍留着半颗坠不下的泪水,仿佛一种许可,一种邀请。我轻轻地印上去。

很轻,很浅地印入,弹性,决不是,那腥红的决不是肉体,也是一种液体,糨在那儿,包裹,填满,淤和,一种陷入的外物,很长,很短,褪出的时候,分断的一瞬间。

私印

我把月亮戳到天上,

天就是我的。

我把脚踩入地里,

地就是我的,

我把唇压进你的脸庞,

你就是我的。

我的手缓缓松开。她闭着眼,略想了想,抡起巴掌,扇在我脸上,掌声清脆、嘹亮。然后头也不回跑了。

1989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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