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国际上有较大影响的认证标志
另外,一些较有影响的国际机构和外国认证机构按照自己的认证标准,也对向其申请认证并经过认证合格的我国国内生产产品颁发了认证标志,如以下在国际上有较大影响的认证标志:
(1)CB认证标志。CB认证是IECEE(国际电工委员会电工产品安全认证组织)制定的一种认证体系,它主要针对电线电缆、电器开关、家用电器等14类产品。拥有CB认证标志意味着制造商的电子产品已经通过了NCB(国际认证机构)的检测,按试验结果相互承认的原则,在IECEE/CB体系的成员国内,取得CB测试书后可以申请其他会员国的合格证书,并使用该国相应的认证合格标志。
(2)CSA认证标志。CSA是加拿大标准协会的简称,成立于1919年,是加拿大首家专门制定工业标准的非盈利性机构,也是世界上最著名的认证机构之一。在北美市场上销售的电子、电器等产品都要取得CSA安全方面的认证。该标准主要对产品、工艺和材料的测试手段、服务的安全性和材料等方面做了规定。
(3)UL认证标志。UL(保险商试验所)是美国最具权威性的非盈利性的民间安全测试机构,它主要对各种设备、系统和材料进行安全性试验和检查,确保没有对生命财产存在危险,并将检验结果公布出来。UL出版了几百种标准,其中大多数被ANSI(美国国家标准协会)所采纳。总体来说,UL标准可以分为:对产品结构的要求、对产品使用的原材料的要求、对产品使用的元器件的要求、对测试仪器和测试方法的要求、对产品标志和说明书的要求等。现在UL认证已成为全球最严格的认证之一。
(4)TUV认证标志。德国莱茵公司技术监督公司(TUV)是德国最大的产品安全及质量认证机构,GS标志是其证明标志。所谓GS标志是德国劳工部授权TUV、VDE(德国电器协会)等机构颁发的安全认证标志。设有TUV分公司的国家和地区可以方便地申请GS标志。GS标志的参考标准是VDE和DIN(德国标准协会)标准,代表着最新的欧洲标准和德国标准。
(5)北欧四国认证标志。北欧四国认证分别是指NEMKO(挪威电器标准协会)、SEMKO(瑞典电器标准协会)、DEMKG(丹麦电器标准协会)和FIMKO(芬兰电器标准协会)认证。其中,具有NEMKO标志代表该产品经过了挪威认证的一系列安全测试,以确保产品能经受住物理损耗、燃烧和电子冲击。NEMKO标志在测评后10年内有效,过了有效期则必须重新进行测试。具有SEMKO标志说明该产品与欧洲标准一致。
(6)EMC认证标志。EMC认证标志是在家用电器产品日益普及,广播电视、邮电通讯和计算机网络日益发达,电磁环境日益复杂和恶化,使得电气电子产品的电磁兼容性问题日益严重的情况下,欧共体在1996年1月1日起规定所有电气电子产品必须通过的认证。我国也于1996年12月1日起强制实施国家标准《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动、电热器具、电动工具以及类似电器无线电干扰特性测量方法和限值》。
(7)国际羊毛局的纯羊毛标志。国际纯羊毛标志是国际上通用的供消费者识别优良品质羊毛产品的标志。使用纯羊毛标志的产品,其生产过程必须受到严格控制,其成品出厂前须经抽样检验,合格后由国际羊毛局授权使用纯羊毛标志。
本章小结
商品标准是技术标准的一种,它是指对商品质量以及与质量有关的各个方面(如商品的品名、规格、性能、用途、使用方法、检验方法、包装、运输、储存等)所做的统一技术规定,是评定、监督和维护商品质量的准则和依据。
商品标准按表达形式不同,分为文件标准和实物标准;按约束程度不同,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按照成熟程度不同,分为正式标准和试行标准;按照保密程度不同,分为公开标准和内部标准。
我国的商品标准分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每个级别的标准相对应的有自己的标准代号;国际商品标准分为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
商品标准化是指在商品生产和流通的各个环节中制定、发布以及实施商品标准的活动,它是整个标准化活动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推行商品标准化的主要目的是促进商品经济的高速发展,保证以丰富的优质产品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生活的需要,增强国际市场的竞争能力;最终目的是达到统一,从而获得最佳市场秩序和社会效益。
产品质量认证是指依据产品标准和相应技术要求,经认证机构确认并通过颁发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来证明某一产品符合相应标准和相应技术要求的活动。产品质量认证按照认证性质不同,分为自我认证、用户认证和第三方认证;按照认证范围不同,分为国家认证、区域认证和国际认证;按照认证法律性质不同,分为强制认证和自愿认证;按照认证内容不同,分为安全认证、合格认证和质量、安全认证。
产品质量认证有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两种表示方法。
习题
一、简答题
1.商品标准是如何分类的?
2.我国商品标准是如何分级的?各级的使用范围有何不同?各级的代码是如何表示的?
3.产品质量认证是如何分类的?
4.产品质量认证的条件和程序如何?
5.我国产品质量认证标志主要有哪几类?国际上的产品质量认证标志还有哪些?
二、练习题
1.运用所学知识,结合自己对商品标准的认识,对所熟悉的某一行业商品标准的规定进行深入了解。
2.考察某一熟悉商品的质量标志,并对其质量要求是否合格做出评价。
三、案例分析题
是否属于冒用认证标志案例
根据群众举报,黄冈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稽查大队在对本市某金刚石工具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行政相对人)生产金刚石锯片(外贸产品)涉嫌冒用质量标志的行为进行了执法检查,在其待销成品库内检查发现已生产好两种不同规格的金刚石锯片的本体上均标注有“DSA5837”,执法人员依法对上述产品进行了查封和取证。在立案查处中,行政相对人提供了外贸购货合同,该批产品是本市某进出口有限公司委托生产加工的;并已查“DSA5837”认证标志是本市某钻石工具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被冒用人)于1998年前在德国认证的,1998年后因德国DSA组织与MPA组织合并,德国MPA组织已将“DSA5837”认证标志自动转为“MPA90506”认证标志。在审理此案时,针对上述案情,黄冈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案件审理委员会存在着两种不同的意见:一是根据《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第43号文)第八条第4项:“质量标志包括我国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或认可的产品质量认证标志、企业质量体系认证标志、名优标志、国外的认证标志、原产地域产品专用标志、免检标志等”规定,“DSA5837”标志是国外认证标志,虽然DSA组织已不存在,但“DSA5837”认证标志已自动转为“MPA90506”认证标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三条释义第五款第2项:“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即未经国际认证组织的认证或者认证不合格,或者是未经国家有关认证机构的认证或者认证不合格,而在其产品或产品的包装上使用其认证标志。根据《产品质量认证管理条例》的规定,认证产品采用的标准或者企业的质量体系已经改变,达不到认证时所具备的条件的,应当停止使用认证标志。对于应当停止使用认证标志而继续使用认证标志的,也视为冒用认证标志”的规定,行政相对人在其生产的金刚石锯片上标注“DSA5837”认证标志的行为,是未经国际认证组织的认证,而在其产品或产品的包装上使用其认证标志的行为,是生产冒用质量标志的违法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二是国外的“DSA5837”认证标志,按照《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境外认证标志所有人或者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可以向国家认监委办理境外认证标志备案”的规定和国家质检总局第43号文第八条第4项:“质量标志包括我国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或认可的产品质量认证标志、企业质量体系认证标志、名优标志、国外的认证标志、原产地域产品专用标志、免检标志等”的规定,“可以”备案是指自愿性的,“备案”是指得到了我国政府有关部门(国家认监委)的认可;未“备案”是指未得到我国政府有关部门(国家认监委)的认可。“DSA5837”标志虽然是国外认证标志,因被冒用人没有向我国国家认监委进行备案,没有得到我国政府有关部门(国家认监委)的认可,“DSA5837”标志不能视为认证标志,因而行政相对人在其生产的金刚石锯片上标注“DSA5837”标志的行为不违反上述规定,不属于生产冒用质量标志的违法行为,不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现比较两种说法,你认为这种行为是否属于冒用认证标志?
分析提示:两种说法一个依据的是《产品质量认证管理条例》,一个依据的是《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管理办法》,正是我国法律法规的不完善相抵触而产生了这样的分歧,应该予以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