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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在喜欢的城市醒来(3)

很奇怪,对一座城市的感情,常会因为那些小细节而带来大爱大恨。因为这里没有星空,就任性地说:“我要赶快离开这个又热又闷雷暴雨又吓人的鬼地方!”但哪知道逃离出去,旅行一圈回来,却感动地想:“我终于回来了啊,广州!”

想念一座城市的时候,一切都会在脑海里仿佛是上了一层温暖的色调,即使当时有着再多残忍的记忆,如今却只是满满的那一股“再也回不去的好时光好故事”的怀念。

陌生的城市,令人不安的气候,甚至年轻漂泊的无归属感,倒在广州塔底下得来了一丝慰藉:它是夜晚绽放的美丽彩虹,时而斑斓炫目,时而一片天真的土耳其蓝,又时而大块热情的西班牙红。

在这样一座连夜晚都有彩虹的夏天城市,连悲伤都显得可耻。远方没有星空,却能意外收获黑夜的奇迹,是需要加倍感激与珍惜的。

大概就是这样,有时候往往离开后在回忆里,才能知道自己有多喜欢一座城市。

这样的遗憾,就如同我们常常无法确定自己是不是爱上了一个人,往前走一步,缺少勇气,更害怕受到伤害;往后退一步,骂自己懦弱,就这样可惜了幸福。唯独事后,才清醒而痛苦。

想起电影《云上的日子》里,有一句美到心碎的话:“如果我爱上你,就像在黑暗的房间点亮一支蜡烛。”

那,是不是我爱上了你,心里会开出彩虹呢?摸不到,也闻不着气味,只是因为你的存在,而让我感觉世界突然变得很美好,想和你在一起,连说话的时候都是笑意满满的,呼吸是甜的。一起做的事,无论再小,都因为你的在场而意义非凡。而当我贪心地想要深深去拥抱彩虹的时候,却踉跄地扑了个空。

爱情最美的时候,恰恰就是在这样进退不定的阶段里,我们好似爱上了彼此,却又好似还少了一点什么,在一起,又不在一起。不过,为何一定要有个爱的“正式启动形式”呢?

和你在一起,在一群黑皮肤的外国人当中散步,牵着手好像在中东旅游;和你在一起,坐在最后一排乘好久的公交车,去上下九的“南信”排队,只为了十块钱一碗的双皮奶,大口大口吃得很幸福;和你在一起,一路听着北京路两旁店铺门口店员们的拍手叫卖,去表叔餐馆点碗粥津津有味;和你在一起,在淘金地铁站四周穿着人字拖鞋逛街,白云宾馆一旁的煎饼果子摊头很香,澳门的奶茶味让人流连;和你在一起,去天河城但是不看电影,只是同情地望一眼排长队的情侣们,然后饶有兴致地看上映电影的海报……

反正不怪我,怪广州不是个适合恋爱的城市:太热了不能拥抱,飞机常常误点不能相见,雷暴雨淋湿了精心的装扮,餐厅太多太好吃体重控制不住。

至少,我黑暗的心房有彩虹正开得绚烂,已经很快乐了。

荷兰说吃

踏足阿姆斯特丹,容易被路边各国餐馆的招牌所迷惑,有阿根廷餐馆、中国餐馆,也有印度尼西亚餐馆、西班牙tapas餐馆,甚至在隔三岔五的运河桥上,也随处可见香肠摊头。久居荷兰,倒也没有被游客问过哪里有荷兰餐馆,也纵观全球,有法国菜、西班牙菜、中国菜、越南菜,还真从未听说荷兰菜。荷兰,果不其然它的饮食文化就是没有文化吗?

甚至发生过关于饮食的怪事一桩。一日,作为帮助装修房子的答谢,阿姆斯特丹的好友请我与她家人共进晚餐,兴高采烈地想着终于能够一尝荷兰特色菜肴,并理所当然幻想着一桌好菜。谁想到桌上摆的居然是土豆煮烂了成泥,再放一些胡萝卜,每人再分一根肉肠,这居然就是一顿答谢的晚餐。当时心里想着,不巧!难不成刚好赶上他们家今天吃忆苦思甜饭的日子?谁想到朋友还科普了一下,骄傲地告知这道菜是他们的国菜。看着她人高马大,心里不禁同情起来,大高个的每天才吃这些,我一个小身板在国内要配齐各式菜色才过瘾。

另外,因为学校经常上一整天课,餐厅开价又贵,加上荷兰人典型的省钱性格,课间休息大家基本上就吃着自带午餐,他们拿出来的午餐盒不是亚洲人那种还散发着排骨香的爱心便当,而是赤裸裸的两片切片面包,中间夹了一片荷兰特产之一的芝士,他们拿起来还在你面前能够吃得有滋有味。想一想,每次乘坐荷兰皇家航空KLM,飞机餐是永远不变的两片面包夹个芝士,亚洲乘客常常目瞪口呆。

其实日子久了,才发现倒不是荷兰人不爱美食,而是在他们眼中,食物无贵贱都是平等的。再者,荷兰经历过一段时间的严重饥荒,最后居然要靠食郁金香求生,因此一代代都养成了珍惜食物的好习惯。最真实的一事,就是曾有一位荷兰人招待晚餐,一只鸡,昨天烧掉大家吃了肉,主人今天还用鸡骨头炖了美味的鲜汤。荷兰人的那股可爱的小气劲,令造物主都敬佩。

各位吃客们,虽说在阿姆斯特丹吃的文化未有什么盛名,但所谓的特色饮食就是“过了这个村,就没那个店”,照此想来,这里还有那么些独到佳肴的。首先就是市中心广场可以找到的鱼车,也就是卖海鲜的移动小摊。这样的鱼车门口,可以看见络绎不绝的荷兰人,最为特色的是一种用盐腌制的事前挑走鱼骨的鲱鱼,称作Haring,伴着洋葱颗粒,味道鲜美,奇怪的是一点腥气都无,嘴里一直留有一股余味。吃的时候姿势也有讲究,用手指拿着鱼尾,嘴巴张到最大去吞食。除了生食,他们还有炸鱼,表皮松脆,里面的鱼肉丝滑。配上他们独有的调味粉,口感十足。作为北海边的城市,自然这里的鱼很新鲜,也正因为这个得天独厚的地理条件,配上荷兰人的生意头脑,可以说荷兰人的发家致富是从渔业开始的。

其次,也极力推荐一下荷兰的薯条。有过一个网络调查,全世界哪里的薯条最好吃,众网友纷纷投票荷兰,倒不是名气问题而是它的好吃实至名归,的确令人上瘾。最普遍的就是Smuller,在每个城市的火车站都有这样一间小吃坊,阿姆斯特丹也不例外,速度快不说,出示荷兰火车天票还能以半价买到中号薯条。再怎么行色匆匆的荷兰人,赶着火车,手上也可以看见红色Smuller商标的薯条盒子。当然阿姆斯特丹沿街也都有薯条店,经常排了长队门庭若市。

最后要隆重推荐的就是一道有故事的土耳其佳肴:Kapasalon。欧洲的土耳其烤肉店很平常,到处都是,但唯独在这里,除了四处可见的doner外,你能点到一份即使在土耳其都买不到的荷兰特色土耳其食物。为证实,作者亲自跑到土耳其,但真的没吃到过,当地人也表示从未听闻这个词语。原来,最初理发店(荷兰文中称为“Salon”)因为很忙,所以经常找隔壁的土耳其店叫外卖。食物放在锡纸碗里,肉加上薯条再放沙拉,上面一层融化的芝士,方便运送,也没有名字,为了方便称呼,也因为理发店经常叫外卖,干脆起了这个名字。

这道Kapasalon道出了荷兰饮食文化有趣的一面:正因为荷兰的多民族性,造就了它的食物多样性。在阿姆斯特丹生活,不仅仅只有土豆、胡萝卜与肉肠,因为它融合了世界各地的移民,尤其是摩洛哥、土耳其、印尼、苏里南、中国的,所以它在每周一、三、五都在广场有一个openmarket,被当地中国人热情亲切地称呼为了欧妈,咱这个妈走近一看还真像是中国小菜场,什么瓜果蔬菜都有,走远点,还能发现像是香港女人街一样的衣服日用品摊头。可以毫不夸张地说,每个民族在此地仍然能够找到与自己家乡有丝毫联系的食物。尤其对于中国人,荷兰最大的叫东方行的超市连锁店就在市中心,阿姆斯特丹的市中心就有一家,在这里,一切食材都能找到。

一方水土养一方人,荷兰人的实在质朴在他们对待食物的理念中得以体现。也因为其国家包容性,第二代、第三代移民得以在此地融入并且安身立命,每个民族都能够买到食材。荷兰这道菜,一言难以道尽,你需要进入其中慢慢品。

肆无忌惮地拥有一座城

想问你,在什么时候,觉得自己是拥有一座城市的?

是站在摩天大楼的最顶端看星星点点的万家灯火,是靠双腿不断行走穿梭在白天川流不息的人潮中,还是像我一样,在凌晨无比静谧的两三点,肆无忌惮地在街头唱歌跑步?

很奇怪,到了其他城市总会担心这个害怕那个,唯独在家乡再晚也没有顾忌,甚至享受那死一般的寂静街道。头一回发现这股“拥有”感,还是在青少年的时候,与友人唱完KTV已是接近天亮,走在街上,原本车水马龙的南京路竟然无比空旷,唱歌还没尽兴,四周无人索性拉开嗓门在街上和友人清唱起来。那一瞬间,整个上海似乎就是我们的舞台。

尔后,我溺爱起这个“上海唯独在凌晨无人街道才被我拥有”的小秘密。有时候背着一把吉他,在鲁迅公园门口暖黄色的街灯下,和一个玩音乐的朋友对着空旷马路弹唱;也有时候在凌晨三点去楼下跑步,一个人充满希望地迎接新的一天。

童年,我生活在闸北区七浦路外婆家的弄堂里,因此“夜上海”对我来说是有别于酒池肉林的七彩霓虹。上海的夜,在我眼里是玫瑰色的,单纯到酒不醉人人自醉。

甚至偶尔这股玫瑰红,还是略显寒碜的繁华落尽。城市白日的光景,宛若恋爱初期,人生初见,对方总是想象中最完美最光鲜的样子;夜幕降临,恰似恋人日渐熟悉,相处越久越是看见对方最真实却也最疲惫最不堪的狼狈相。我们到城市观光,大半时间喜欢白天看风景拍照,晚上熄了灯,谁会特意跑街上游览打烊的店铺和满地垃圾呢?更何况,相比城市,人更“主动”地要遮掩弱处,但距离心最近的那个人,却希望坦露所有真实,仍然被接受被迷恋。

上周末的凌晨三点,朋友开着车,我们就这样拥有了整座城市,而我,是这样地喜欢家乡最落寞的一面:徐家汇总是堵车的购物中心此刻一个人都没有,灯光昏暗;外滩只有路灯还亮着,对岸的高楼大厦都在沉睡;黯淡了的东方明珠有一半淹没在雾中;七浦路天桥竟然空荡荡的;乍浦路的夜排档灯火辉煌;路过避风塘隔着窗里面有人在那里打牌;新天地还有老外打车刚抵达;开过衡山路迪斯科音乐依旧震耳欲聋;有醉酒狂欢的人搀扶着在路当中打车;路口一辆辆头顶亮着绿灯的大众强生出租车在等待生意;没什么生意的师傅就索性把车停在夜排档旁边,嚼着烧烤肉串有一搭没一搭聊天,时而蹦出本土的脏话来。

我们在飞速成长和改变,城市也是,于是乎,我们这一代人就成为没家乡的人。幸好,我还能这样自私地在凌晨时刻拥有属于我的上海,没有妆容一脸倦意,还是令人打心底升起温暖与熟悉。

天一点点亮了,有郊区来的农人骑着“突突”响的机车,带着一大袋蔬菜赶去小菜场做生意。一旁公交站台司机喝了口茶叶水,就按下手刹开始工作,刚开出去没多久,第一班轻轨呼啸而过。不同的声音一点点交织在一起,直到越来越嘈杂什么都分辨不清。

这座城,它醒来了。

我仍然爱它。

没有个性的悲哀

成长于大城市,但我并不喜欢大城市。

大城市的店家都千篇一律,横过来竖过去也就那几个满世界可见的品牌,货架上满世界差不多的商品;大城市的人低头快速走路,偶尔双目交接,都不自觉警惕地手摸一下背包拉链;大城市的商业气氛太浓,看人看打扮和长相,还有钱包里的信用卡;大城市的景点圈起来收费不说,还硬是要拔高到某某城市文化象征的高度,像是多年不见的初恋女友,再次牵起她的手总觉有无形的陌生人之间的距离。

上周见到了土耳其驻广州的总领事,他问我:“你讲了那么多土耳其那些连我都没去过的小城镇的故事,怎么不说说伊斯坦布尔呢?”我摇了摇头:“去过以后,就像那些大城市,都忘记了。只是在一个计划表上打钩,嗯,去过了。如此而已。”

我是从叙利亚边境来到伊斯坦布尔的,圣鲁尔法小村庄的阿拉伯风情,走在街上和热情村民手舞足蹈的对话,以及露天餐馆不断要来合照的小孩们,在那儿当起明星的感觉,与伊斯坦布尔大城市的“平凡”境遇截然相反。抵达的清晨,有轨电车里挤满了上学上班表情麻木的人,和任何一座大都会的早晨毫无差异;中午走出了世界第一的大集市,周边的小吃饭店都是典型开给游客的,英文大字无处不在,生怕大家不知道这里卖的是“土耳其特色美食”;傍晚寻找青年旅社,店员趾高气扬,翻了翻我的护照,不耐烦地甩了句“没订房就走吧,都满了”,就下了逐客令。

兴许是我期待太高,伊斯坦布尔即便是大城市,但是它的地理位置非常独特,位于欧洲和亚洲的中间点,这里更有一座大桥连接欧亚大陆。结果却发现,其实伊斯坦布尔除了几个所谓的世界著名景点,其余都是大城市的风格。人很冷漠,势利,又因为政府大力投入了旅游业,借着“欧洲文化中心”之名推广,满大街拿着相机和地图的游客,像极了伦敦,要问路,拦下来的人十有八九也是游人。

这是一座立刻被人遗忘、过度开发的旅游城市。我问自己,这次的旅行在追求什么呢?对一座城市,是应该有那么大的期待吗?又况且奥尔罕的《伊斯坦布尔》一书中,常常提到“东方特点”与“西方事物”这两个字眼,足可见伊斯坦布尔也对于自己的身份充满了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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