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末,崇阳下了第一场雪,街上的店铺都关门大吉等着过年了,郑云却没有关闭红桃K,哪怕一个星期以来一个客人也没有,但是郑云只是让员工回去过年了,然后他就一个人坐在沙发上想着事情。
窗外下着鹅毛大雪,郑云只穿了一件单薄的大衣,倒不是他体质好,而是整个楼层都有着暖气,红桃K在这栋楼的第三层,他经常望着电梯,他始终在等着一个人。
虽然都快过年了,但是出来混的基本上越是快过年了就越是有行动,他最近几天虽然一直没有踏出过红桃K半步,但是他的手机短信却响个不停,四眼一直在外面替他收集情报,金渊最近一直在拉拢各个街头的混混,想要人多欺少直接杀上来。
郑云没有躲,也不会躲,他要将金渊当成一个垫脚石,然后踩着他的身体上位。
“金渊准备行动了。”
这是四眼刚刚发来的一条短信,郑云露出一丝得意的笑容,然后直接将手机关机,打开窗户,一股冷气迎面扑来,他直接将手机丢了下去,只听得一声清脆的响声,手机在地面上四分五裂。
“叮”
电梯门忽然在这一刻被打开了,郑云眯起双眼,悄悄的拿起了门旁的那根铁棍藏在了后面,神情也变得格外严肃起来,进入他视线中的是一个金色头发的男子,短发很短,穿着一身羽绒服,时不时的哈着气,身后跟着六七个男子,没有拿任何家伙,都是赤手空拳。
“你就是郑云?”金发男子嘿嘿一笑,摸了摸那近乎于平头的短发,望向郑云的目光中多了几丝不屑,“一看就是刚出社会不久的,自以为看了几部古惑仔就以为人人都是陈浩南了,还是太嫩了啊。你今天把红桃K交出来,叫我声渊哥,我就放过你,在道上也给你留几分面子,怎么样?”
郑云当时就笑了出来。
郑云觉得金渊跟想像中的压根就不一样,眼前的这个太可笑了,居然让他交出红桃K还叫他渊哥,他如果是那种人也就不需要出来混了。
“金渊你是脑子秀逗了?是不是以为带了些人就很牛X?论背景,你老子金三马在江湖上早已一日不如一日,你啃得下这间场子吗?别废话,要打,就来吧!”郑云朝着地下吐了一口唾沫,直接拿出藏在后面的那根铁棍,铁棍上面已经有些生锈了,但是还有着班驳的血迹,这些都是几天前场子里打架后留下的。
虽然说他是只身一人,难挡群雄,但是手中有家伙,那就加了几分筹码。
果然,看到郑云的这根铁棍以及上面还未完全干的血迹,金渊等人脸色顿时就变了。
他们来这里之前,因为顾忌到马豪那边,所以都没有带家伙,准备几个人一起上把郑云打趴下,谁知道他还藏了家伙?虽然说一根铁棍没多少用处,但是第一个上去的肯定要见血。
现实跟电影里面的最大差距就是,电影里面的混混们总是无论前方有什么,都是一起冲上去,然后把对方擒拿下,但是现实里就是他们一群人把郑云收拾很简单,但是谁也不愿意做那个第一人,第一人的后果肯定是被直接打趴下。
“你觉得你这样有意思吗?你最后还是要被我们抓住。”金渊也有些忌惮郑云手中的铁棍,没敢上前,站在离他几米远的地方拖着时间,他刚刚已经发了条短信给认识的人,让他们带点家伙过来。
金渊出来混了两年了,仗着金三马儿子的身份横行霸道了那么长时间,几乎没受过什么伤,所以他就想兵不血刃的收下这间场子,更不愿意去挨那一棍,因为他觉得自己的身子金贵的很呢。
金渊骨子是瞧不起郑云,七分是不适应一个小人物的奋斗,三分是从小嚣张跋扈逐渐养成的那股子优越感,他觉得郑云无非就是踩了点****运跟了马豪而已,跟他这种大家族积淀下来的人完全就是两个世界。
虽然金三马也就是个混混出身,但是他曾经在县人大也是一号人物,如今县人大哪个干部跟金三马不是称兄道弟?单凭金三马从政过,就这点,已经算得上是权贵了,金渊出身在这种家庭,见识了形形色色的各号人物,也算是一个富二代。
他混迹在江湖上,只喜欢这种被人喊大哥的享受,所以他越发的想要上位,而踩下郑云就是他的第一个目标,但是他不会让自己受伤,因为他觉得不值得。
郑云嘿嘿笑着,就像是多了几分底气,他拿着铁棍的手也在颤抖,一张不怎么帅气却有几分阴狠的脸庞上破天荒的绽放出一抹得意的笑容,他咧着嘴,像一头饥渴的孤狼,虎视眈眈的盯着金渊,于他这种从底层爬起来的小混混而言,越能揣摩那些所谓大混子的心理,他知道金渊肯定叫人了,但是金渊不知道的是就在三分钟前,四眼已经把电断掉了,也就是说那些人上不来。
但是同样的,这也是断了郑云的最后一条退路,如果他不能依靠手中的这根铁棍反败为胜,那么在这狭窄的过道里,等待他就是被打到无力站起来。
金渊虽然因为背景深,踩下了不少想要出头的年轻新秀,但是他终究是经常出入名流场所,嘀咕了一个从街头底层爬起来的草根的阴险算计。
郑云在街头经历了多少白眼,多少次挨打,才养成一颗腹黑的心,论算计,他敢断定没有人能比他还能算计,他没有城府,但是他却知道出来混,狠才是王道。
这是一次置之死地而后生的计划,他让四眼断掉了电,也就断掉了他的唯一退路。
谁的道行深,还未知呢。
终于,金渊忍耐不住了,直接将一个青年推了上去,郑云眼中闪过一道杀机,直接一棍挥了过去,直接打中了青年的头部,将他直接打得连退数步,撞在墙壁上,一抹抹鲜血顺着墙壁流了下来,令人心悸,这一连串的动作让金渊等人都有些反应不过来。
郑云在青年冲过来的一刹那间,早已准备就绪,等着就是动作快,让金渊等人没反应过来的时候,他就将人打趴下了,这就是草根跟顺风顺水惯了的混混们之间的最大区别。
郑云双眼通红,兴许是他刚才那一棍下去砸出的鲜血洒在他的衣服上,激发起了他潜藏在心底的那丝狂热,只要是人,心底都会居住着一个恶魔,而郑云就是一个纯粹的小混混,其实他的骨子里也是渴望暴力的,他也想要将眼前的这些人一个个打趴下。
自不量力?
也许金渊在道上的名气够响,但是从今天开始,他郑云的名字才会响彻在崇阳黑道上。
“郑云,你这是在找死。”金渊冷声道,他在极力的压制自己的愤怒,他的底线一次次被郑云所触及,他后悔自己没有多带点人来的时候,也在想着自己的人怎么还没有来?
郑云咧开嘴笑了起来,一脸的人畜无害,看不出他是什么心情,道:“金渊,你是不是在想为什么你的援手还没有到?”
金渊一怔,随即一个想法在他的心中生起,随即越来越浓烈,他敏锐的察觉到了事情也许发生了一点变故,但是他不相信是对面这个平凡的年轻人做出来的,要知道,他起码喊了五六十人,这个郑云除了认识马豪之外,几乎没有什么手下,至于红桃K的人也不会为了他来得罪自己。
这年头。。。。。。一个新老板算什么?要知道,得罪了他金渊,最起码也得手脚打断丢进南门河,在这里上班的人都是有点脑子的,郑云现在是算上位了,但是根基不稳,明眼人都知道只要一个可以压得住马豪的人出面,郑云就得被废。
只是,真正道行深的人,诸如六爷,魏老爷子,还有那位靠走私军火闻名崇阳的大枭张恒文,都在忙着赚钱数钞票,江湖上的这些事情在他们眼里很可笑,黑道在混混们的眼中很精彩,但在真正的黑道巨擘眼中,微不足道!
然而除了那些黑道巨擘们之外,无论是政要不倒翁还是商界执牛耳者,都得给这些社会底层的小混混们几分面子,混混的道行,是人多势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