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嘀嗒嘀嗒嘀嗒嘀嗒,时针它不停的转动,嘀嗒嘀嗒嘀嗒嘀嗒。小雨它拍打着水花……”特特闭着眼睛的样子和舞台相得益彰,要不是亲眼所见,打死我也不会相信这声音是从那悍妇嘴里唱出来的,其实就算是真的看着我也特想问大家这是不是假唱,简直太好听了。
她以前老告儿我们说,唱歌是要走心的。一直觉着这货只是偶尔的小文艺顺便嘲笑一下五音不全的我,可现在看来,那应该就是传说中的职业病没错了。
“哈喽!”毛毛在一角落里冲我们招手,一身西装革履跟准备商业谈判似的。
“哎呦喂,毛哥,今儿是要结婚还是怎么的啊?”之晴颠儿颠儿跑过去拽毛毛的领带。
“哈哈,还真是嘿,穿的人模狗样的,可以直接奔教堂去啦?”第一次来酒吧特兴奋,可是坐下来才觉着这酒吧和想象中还真不太一样,没有high翻天的音乐,也没有磕了药似的**丝,这酒吧貌似挺“斯文”的嘛!
“你丫有宗教信仰吗?是基督徒吗?就教堂。”毛毛特鄙视的瞅着我。
“她没有我有呀,我们就去教堂,是吧?”阳光一脸痞子笑拍了拍我的头。
“滚滚滚。”
“你有个屁信仰啊?”太子和田野边碰杯边鄙视阳光,之晴一把抢过田野的酒杯,嚷嚷着“田野,你伤好了吗就喝酒。”
“之晴,我也受伤了呢?”太子可怜巴巴的望着之晴,之晴一脚踹过去:“那你还喝?”
“靠,这待遇相差也太大了吧?”太子起身坐到我边上,“小诺,我也受伤了?”
“那你还喝?”又是一脚,不过应该不太疼,毕竟,我还是挺善良的。
“哎,对了,毛哥,今儿召我们过来有啥事儿啊?”田野最终还是放弃了之晴手中的酒,无奈的摊了摊手,大大咧咧的之晴原来还有这么小女人的一面,突然想到以前看过一句话,不要轻易地评价一个人,因为,那只是对你。
就像之晴她是个疯疯癫癫的傻丫头那是对我们,她是个嘴上不饶人的小太妹那是对诗婷婷那样的人,可在田野那儿,她就是个温柔可爱的小女生。
“哎呦我去,你们可算是想起我来了。”毛毛站起来,一口干了一杯金六福。
“你该不会真的打算和谁求婚吧?”太子眼珠子都快瞪出来了。
我们几个一起站起来敬酒,之晴还不忘往出抢田野的酒杯,“你不能喝!”然后使劲儿往自己嘴里倒。
“求什么啊,今儿是为了给你们几个庆祝,你们马上就可以空手套白狼,当老板了。”
之晴把嘴里的液体尽数喷在了毛毛的一看就价值不菲的西装上,“大爷的,又是96度的吧?”
“哈哈,就我知道,谁让你丫对田野就是一24孝女友,对我就是一脸的泼妇像。”太子捂着肚子,满脸的幸灾乐祸,笑得像个神经病。
“大爷的,老子这衣服还等着给酒吧开业时候穿呢!”
“哈哈!”田野和阳光笑得和抽风似的,我们也陪着瞎乐。
“好听吗?”特特黑色的刺绣垫带儿,蓝色眼睛和说不清楚什么颜色的长发,另类得跟一火鸡似的但不得不说真的特好看。
“好听啊,我差点以为你就是林夏呢?”
“天籁之音啊!”
“此曲只应天上有,人间能有几回闻哪!”
“来来来,此处应该有掌声!”
起哄架秧子是我们的强项,特特倒是一脸的大家风范懒得和我们计较。
“你们这群音乐细胞为零的生物。”
“哪有,我也会唱歌,我要唱左边。”之晴特不服气儿的跃跃欲试。
“别逗了,你丫明明在田野右边!”阳光倒了一杯96的伏特加推到了田野面前。
“可是我在你左边啊。”
“抢闺蜜的男朋友是不道德的,之晴,我知道我特有魅力,可是……”阳光一脸的恨铁不成钢。
“滚你大爷的,白给不要!”之晴八厘米的高跟鞋直接踩到阳光的脚上,准确的说是跺上去的。
阳光龇牙咧嘴地冲着我乐“我够意思吧?多么好的的少年啊!杜绝一切出轨的可能。”
别人瞎说就算了,人家是不了解情况,他自己还玩儿的这么带劲儿,真够逗的。
“阳光,你可别惹她。”太子善意的提醒显然还是晚了一步。
“啊!于小诺,你谋杀亲夫昂?”阳光惨叫着蹦起来
“哈哈,我就是想提醒你,她不穿高跟鞋也比别人踹的疼”太子笑得特夸张,就和我帮他报多大仇似的。
“老娘是专业的,是吧师哥?”
“咳咳,小诺,你别学的和悍一妇似的,淑女一点儿?”毛毛似乎忘记了别弄脏的西装,悠然自得的跟哪儿得瑟。
“你们懂毛啊?这是爱,根本就不疼……”阳光揉着自己的脚还一脸特嗨的表情,还没开始的就喝多了?
“说好的节操呢,碎了一酒吧啊。”太子双手掩面往后一靠,一副不忍直视的德行。
“你们这是羡慕嫉妒恨,媳妇儿,走吧,咱跳舞去!”阳光拉着我就往中间走,就我这样的还跳舞呢,看跳舞都打瞌睡,其实也就是一玩笑,可是加上丫没皮没脸的,弄得我心里七上八下的不知道是什么感觉。
“滚蛋,你再叫我,信不信老娘踹死你啊?”
“喔喔喔!演砸咯!”一群人还没喝几口就和抽风似的瞎抽搐,简直就是一群无药可救的羊癫疯患者。
“今儿谁得瑟谁买单!”毛毛声音并不是很大,不过显然达到了效果,不想也知道,一群人在这种小老百姓一个月工资也不够喝一口招牌酒的地儿消费,买单和割肉差不多,我们可都是社会最底层的穷学生。
“这间酒吧老板的弟弟欠了人家钱差点被弄死,老板急着用钱,可以低价把它卖了,我想把这儿买下来,各位可都是股东。”毛毛靠在沙发上,点了一支烟,浅浅的吸了一口,懒散的吐出一个个圈圈,衣服上的痕迹也好并不影响面前这位西装革履装优雅的帅哥的气场。好多女生都一眼一眼的往过看,还别说,真有点儿当老板的潜质。
帅哥就是好啊,穿着乞丐装也还是帅,不过,如果真的穿了乞丐装的话,酒吧保安应该是不会让他进来的吧。
“毛毛,你这是要当老板了吗?”之晴两眼放光就和看到可乐鸡翅似的
“不对,你丫该不是要拉赞助吧?”太子立马捂着自己的钱包,一脸的小心谨慎,特孙子。
“成铎他们家就在这附近吧?”阳光避开吸管儿一口干了一杯烈酒,我们都被他说蒙了,准确的说我完全没有跟上他的思维。
“和他没关系,这儿确实挺好的,能赚点儿外快也不错啊。”毛毛说话的时候一直都没有抬头,我不知道其他人有没有发现,他紧紧握着酒杯的手几乎可以看到白色的关节了。
“没事儿的,就这么定了,大家不用投入什么,每人百分之七的股份,怎么样?”一直保持沉默的特特终于开口了。
“特特……”阳光还想说些什么,可是最后还是一连喝了好几杯烈酒,硬生生的把话咽了下去。
“哈哈,好事儿啊,来来来,为了咱们的酒吧,干杯!”田野打破沉默,帮着服务员给大家把无颜六色的鸡尾酒放在面前。
“老娘也是当老板的人了!”之晴也站起来,俩可爱的小虎牙好像在和钱打招呼似的,真好奇她是怎么做到把一个悍妇的灵魂装进一小萝莉的身体里的。
特特一直看着阳光皱眉,这是我从来没有在她眼睛里看到过的表情,朦胧的泪光背后是什么我也说不清楚,感觉特无助,直到阳光也很着站起来,她才又恢复了蒙娜丽莎般雷打不动的微笑。
“哈哈。”
“呵呵。”
“哈哈”
趋利避害是所有生物共同的本能,所以我们很默契的假装不认识成铎这个人,假装他家离这儿还有十万八千里,假装他永远没有办法扰乱我们的世界。
也只是假装而已。
红的白的啤的花式调出来的,各种酒像是参加选美大赛似的各展所长,我活脱就是看了一场酒展,一群人完全还原了人类最狂野的本性,玩的跟撒了疯的脱兔似的。当然了,以此为代价的便是一群完全失常的我们,准确的说应该是他们,因为我自认为还是比较清醒的。
那天晚上,我绝对是唯一一个走路不撞墙,能把门和窗户分清楚,并且不把厕所当卧室的人。因为阳光一直在替我喝酒,他说我永远都不应该学喝酒,也学不会,还说没有这么多人的时候我也不准自己来这种地方,因为我和这里特不搭。
一开始他们还使劲儿撺掇这让我喝,几十圈下来就开始自己往自己嘴里灌酒而且灌得不亦乐乎,谁也顾不得谁了。
服务员都下班的时候说可以帮我把他们都拖到出租车里,可是天地良心,一辆出租车真心装不了这么多人啊,而且最重要的是,我要怎么把他们从车里拽出来呢。
“服务员哥哥您看他们真么多人,没一个能下了一百斤的,一辆出租车也坐不了啊。”我可怜巴巴的拽着服务员的衣角,眼巴巴的瞅着他。
“可是这里不允许……不是,你别哭啊……”看着小服务员手足无措的样子我特不好意思,但是没办法,现在来说也只能拿这个可爱的服务员哥哥当靠山了。
“服务员哥哥,人家一个人,大晚上的……”豁出去了怎么恶心怎么说,特特要是醒着估计又是那套词儿“装淑装纯装处女。”
“那你在这儿待着别动,我等会儿下班陪你把你的朋友们送回去吧。”
“陈浩。”我看着他身上的工作牌儿念到。“陈浩哥哥你真好,我在这儿等你哦!”
陈浩冲着我乐:“那你可别哭了昂。”
“嗯。”
一个压根儿就没有看到的人,笑起来居然可以让我有前所未有的安全感,我摇了摇脑袋,明明就只喝了一杯,看见陌生的帅哥居然还有一种要晕菜的感觉,真鄙视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