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也真的是饿了,想可能是他当了一天的苦力,这妖女良心发现了,遂接过来,大口吃起来。
诺姻看着他一口咬掉半颗馒头,连同她咬的那块一起吞下去,竟微微红了脸。又见他一头的汗,便取出手帕,轻轻覆在他的额头上擦拭。
此时,陆熙宇正咬下第二口馒头,猛然闻道一股幽香扑面而来,不禁愣在那里,等明白是怎么回事,就更是吓傻在那里,不敢动弹。他突然想起他爹练剑完毕时,他娘上前拭汗,对视的眼中只有彼此的情景。他每每看了,都倍觉温情,觉得那是世上最美的画面。甚至在很小的时候,看流星划过所许的愿望,都是在他流汗时,有个小人儿来给他擦汗。娘说,要喜欢的人才会幸福。可是怎么才知道喜不喜欢呢?八岁的时候,管家的儿子要娶丫头凝翠,他偷偷跑去问他这个问题,他当时笑得古里古怪的,还很神秘的把他拉到角落,说:“我看到那丫头的小嘴,就想一口咬下去,咬了之后,就想把她扑倒在地。”他当时大惊,指着他嚷嚷:“你是狗啊?”管家儿子一把捂住他的嘴,看了眼四周,说到:“总之喜欢就是这个样子的,你长大了就会知道了。还有,不许跟别人说。”他后来为凝翠担心了好久,直到很久之后,凝翠一直好端端的,还发了福,才放了心。
鬼使神差似的,他的目光不听使唤的落在了近在咫尺的唇上,便再也移不开,妖孽的唇真是好看,棱角分明,色泽粉嫩,像熟透了的樱桃,微微上扬的唇角,带着巨大的魔力,邀约般诱人采摘。陆熙宇的心魂被迅速抽空,眼里,心里,脑里就只剩下眼前诱人的唇瓣,失控的缓缓靠了过去。
擦汗的动作停了下来,时间静止不动。就在他即将覆上渴慕的芳唇时,妖孽突然退开。陆熙宇迷茫的抬眸,看到红霞染透的容颜。最是那一低头的温柔,欲语还休的妖娆,无限娇羞,不禁痴了。
妖孽偷目看他,见他失神的样子,脸上有一丝古怪的扭曲,最后还是羞怯占了上风,撇开了头的同时,抬手指了指陆熙宇的唇,也实在是抵挡不住心中又气又乐又羞的折磨,起身跑去了。
陆熙宇完全的不明所以,反射性的去摸自己的嘴。
轰。
响晴的天突然电闪雷鸣。轰得他七荤八素。全身血液更是以电光火石的速度直冲脑门,让他因脑充血而当场阵亡。
当如玉做好了饭,来请他去吃的时候,看到的是他直挺挺的躺在地上,撑开到极限的嘴巴里,叼着大半个馒头。
许多年后,如玉想起他当时的“死”相时,仍会喷饭。
数日来,陆熙宇进步最快的功夫,当数轻功。那句古语“跑的比兔子还快”是完全不能形容,尤其是在看见妖孽主仆的时候,简直就是直接化做轻烟遁去。而最近妖孽主仆由于看见某人的影子就会忍不住暴笑,致使得了内伤,时常腹痛不止,却无法停歇,比被人点了笑穴还惨烈。
所以他们尽量避免见面,即使是见了,也假装很忙的各自避开。
只是今天却有些反常。陆熙宇从早上一直练剑到午后,饥肠辘辘了才从后院林子回到小院来,料想那主仆二人定然都吃过了午饭,去睡午觉了,却没想到会看见妖孽主子坐在秋千上,一脸若有所思状。
低头,就当没看见,迅速遁进厨房。胡乱找了些东西吃了,又磨了好一会,探头往外一看,妖孽还在。
不禁奇怪,这妖孽向来生龙活虎,算计人不遗余力,今天怎么这么安静?而且脸上的表情也很古怪,一会神经兮兮的傻笑,一会轻颦娥眉,一会又无端脸红,水眸却是坚定的,熠熠生辉。不会又在算计什么吧。陆熙宇想到这里,飕飕冷风自脊背冒出来,这近一个月来的血淋淋的事实告诉他,被算计的人只有他。
三十六计,“溜”为上计。
就在他准备扒开厨房后窗逃之夭夭的时候,软软的声音自外面传了进来。“熙宇哥哥,你用完饭了吗?我有事找你谈。”
他不答,半个身子钻了出去,正要一跃而出,就看见妖孽丫鬟张着大眼好整以暇的看着他,那夸张的笑脸,让他幻想到传说里的“血盆大口”。
被整多次,他已经可以处变不惊。讪讪的缩回身子,从容的关上窗,深呼吸,再呼吸,大有荆轲刺秦,壮士断腕,死也要死的壮烈的气势。阔步走了出去。
诺姻见他出来,绽开来的笑颜,当是这一个月来最端庄的模样,却让陆熙宇毛骨悚然。比起端庄来,她还是狡黠的,妖媚的,坏坏的痞子样比较让他安心。
“你要和我谈什么?”他并不走近,保持在认为的安全距离。
“我们自相识到今日,已经二十八日了,我有些话想要问你。”她的声音轻而干净,没有平时里杂七杂八的假声搀杂,听来舒心悦耳。脸上却莫名的绯红一片,犹如桃花朵朵,开在细滑如玉的颊面,妩媚妖娆。剪水双眸里无限娇羞,却又倔强的直视陆熙宇的眼睛,不肯避开。
陆熙宇的心“扑通扑通”的跳着,一直以来的混乱迷茫,在听到这般言语,见到这番模样时,突然清明。
她诱他来此,费尽心思让他留下来,****相伴左右,偶尔以媚惑之姿逗弄,她所执着的,不过是他,她所为的,不过一“情”字吧?她一直在等他生情,懂情,承此情吧?今日她是要挑开这暗昧的纱吧?
他不禁细细的看她,精致到绝世的容颜,一嗔一笑,一个眼波,都带着刁钻狡黠,如此七窍玲珑,却又难掩其纯真赤诚。
绝代有佳人,幽居在空谷。
只是,如此佳人,到底是在什么时候见过自己,并且生情的呢?
“我,我也有些话想对你说。”他鼓起勇气,豁出去了。
讶意在诺姻如水的瞳眸里迅速闪过,而后是惊喜的光芒迸裂开来,脸上却是腼腆微笑,“那么,你先说。”
他看着她好一会,目光慢慢坚毅,诺姻还是第一次在他这张单纯又稚嫩的脸上看到如此严肃慎重的神色。他说出来的话,却是让诺姻“震惊”得哑口无言了,他说:“我们私奔吧。”
“砰!”某“物体”在他们身后跌倒。
“为,为什么?”诺姻有生以来,第一次口吃。
“你不喜欢我吗?”是他会错意?
任诺姻如何的聪明绝顶,也无法将他前后的语意贯穿,这个单纯的傻小子什么时候心思跳跃的如此快速了?这样的迷惑反而让她忘记了羞涩,直觉回道:“喜欢啊!”
“我也很喜欢你,虽然你总是捉弄我,品性也乱古怪的,可是,我还是喜欢和你在一起的日子。我,我,我,”他我了半天,没找到合适的词语来表达,最后跳过,“总之,我想娶你,可是我父母是不会同意的,他们生性耿直,又重然诺,已经给我订了一门亲事,死活要让我娶一个来路不明的女人,我想尽了办法,都不能改变他们的决定,这次离家,就是为了抗婚。如若我在此时提出娶你,父亲断不会允。反而,会打断我的腿也说不定,所以我想来想去,只有私奔一途了。”
诺姻美美的脸有一瞬间的扭曲,沉吟半晌,突然用力击掌,回答得铿锵有力。“好,我们私奔。”
“砰!”某个刚刚爬起来的“物体”再度跌倒。
两个人都没心思去注意身后动态的“背景”,诺姻拿出那把疑似拣来的破烂萧,“今日你我定情在这古树之下,虽无父母媒妁,但此情天地可为证,其心可昭日月,这把萧就当作信物,赠予公子,你可要好生保管。”
陆熙宇听这话有点别扭,可一时也说不上哪里不对,见她递萧过来,双手接过,心想:这就是定情之物了。礼尚往来,他也应该有回赠。遂掏出了一把小巧的连鞘匕首递上前去,“这是小时候,我娘给我的第一件奖励之物,我一直带着,从未离身,你也收好啊!”
诺姻欢喜接过。
谁都不曾羞涩,谁都不曾情绪激越,连平日里那小小的暗昧氛围都不曾有,十六岁的陆熙宇与十五岁的石诺姻像是过家家酒似的,平静而又痛快的订立了一生白首的盟约。
那身后爬起来的小丫鬟眨巴眨巴眼睛,懵懂得很, 这私订终身的形式貌似是这样的,可是,就是有说不出的怪异。
其实,那两个人的心里早就是惊涛骇浪了,只不过都死盯着对方的反应,不肯在这一生中最重要的时刻输了气势罢了。在年少轻狂的江湖儿女心中,山盟海誓,情意缠绵,还很遥远。自幼接受的信守承诺的教育反而更胜一筹,这样的承诺远比情深意笃更让人安心。此时,情窦初开的少男少女,还没有体验人世繁华,一生的承诺也只是一时的冲动,还不能完全领略那情动的美丽,最深厚的感情,却是在日后的不断的回忆里,沉淀出的最初的,最纯的,最惑人的想念和感动。
在那个丽日的午后,互约终身的两个人第一次牵手,又较劲般一起挤进并不宽的秋千里,心里都为着这样的肌肤之亲震荡不已,却谁都不肯服输的表现出沉醉来。最终,道高一尺的陆熙宇终究是没有敌过魔高一丈的石诺姻,在她狡黠妩媚的倾城一笑里,败下阵来,只一个恍惚,便被妖女一脚踹下去,跌了个四脚朝天。还没反应过来,妖女已经将一方手帕掷到他身上,佯怒娇嗔一声“呆子”,低羞跑去。
傻傻坐在地上的陆熙宇,眼睁睁看着那片彩衣如云飘走,隐进屋去,脑子里满满鼓胀的却是妖女临去时,乌发垂下的瞬间,斜睨而来的眼波,似那春风扶柳,莺声燕语的呢喃,落在心里,满满的都是情意。
跑进屋去的石诺姻迅速收拾细软,不一会,丫鬟如玉也跑了进来,低低说了句“来了”,迅速打开后窗。诺姻从门缝向院子里张望,见那傻小子还坐在地上发呆,碎碎念叨:“此时此地,我实在不该与未来公公碰面,只好先跑路了,熙宇哥哥啊,你就自求多福吧。”说着已跑到窗前,在如玉的帮助下,爬了出去,如玉随后跳出来。主仆二人急急的奔上一条小道,转了几个弯,猫在草丛里,看着三四个人,骑着高头大马带风跑过,这才牵出事先准备好的马匹,上了大路,向相反的方向疾弛而去。
可怜的陆熙宇还没从心旌情动里挣扎出来,就霍然被父亲盛怒的脸吓得灵魂出壳,迷迷糊糊的被抓了回去,在被压回家的路上,他还在想着,还没与那对主仆告别,没告诉诺姻等他回来。
他的坚决抗婚彻底激怒了父亲,不但给他禁足,还强硬的订下婚期,做好了一切成亲的准备,只等一个月后,女方送嫁来此。
可是,天有不测风云。就在婚期的前三天夜里,杀人狂魔楚狂人途经飞云山庄,展开血腥杀戮,所过之处,血流成河,惨烈非常。这一役中,庄主陆程远惨死,少庄主陆熙宇下落不明。
当送嫁的队伍千里迢迢来到飞云山庄,看到的是满院缟素,听到的是一片哀声。刺目的白与耀眼的红成了最惨烈的铺陈,重伤卧床的陆夫人一次次醒来,又一次次在撕心裂肺的哭声里昏厥。
红衣新娘孤零零的在大堂里站了许久,沉默的褪下红袍,披上孝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