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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前言

1989年,二十八九岁的时候,我看到一个杂志封面,上面有五六个森林灭火队员在火灾前线上休息。他们穿着黄色的诺梅克斯衬衣,戴着硬头盔,背上背着绳索,在一小片草地上靠着工具看森林燃烧。他们面前是一堵火墙,高达300英尺。照片上的那几个人身上有某种我希望自己的生活中也要有的东西——他们的敬畏、他们的疲惫以及他们的目的感。我把照片贴在墙上,整个冬天就跟那张照片朝夕相处。

那是我一辈子最没劲的一段日子。我住在马萨诸塞州索马维尔镇一处令人讨厌的小公寓里,当时已经放弃了在餐馆端盘子的工作,心里只有一个模糊的念头,想靠当作家谋生。唯一的好事情是,时不时我还能找到零活干——说真的,那多半还是一种学徒生涯——为某家树木公司当爬树员。我在酒吧里遇到一个家伙,他让我看膝盖上一条巨大的伤疤,是链锯出事故弄的,之后给了我一份工作。他说,每当他需要的时候我都可以去为他干活,紧接着就教我如何爬树。我同意了。我爬过各种树,房顶上的树,车库上的树,电话线上的树。我爬过20英尺高的树,自己的体重把树压得东倒西歪。我爬过150多岁的老树,树干极粗,抱着树干就像吊在大象脖子上一样。有些树必须砍倒,有些树仅只需要修剪。但所有的树都让我害怕。我学会了工作的时候不朝下看。我学会了工作的时候不要直接思考自己在干什么。我学会了只管做下去,无论自己对它的感觉是怎么样的。

我希望目前所做的事情,最后能够通往扑灭山火的一份工作。我知道,链锯在火灾中有用处——我那张照片上有个家伙的肩膀上就扛着这么一把链锯——而且我想,如果扛着自己的锯子出现在西部,也许能够被哪个扑火组接收。火势那么大,看起来他们也许需要找得到的任何人。

后来证明这个想法是完全错误的。森林大火是自然灾害,同时也是很大的一个工作机会,要想进扑火队,竞争是非常激烈的。我打了几通电话,被告知先要在二级扑火组工作几年,之后才能申请全职扑火岗位,而二级扑火组也很难进。我还需要一张“火卡”,意思是说,我必须上一个培训班,但这个培训班只接受已经在涉及山火的政府机构里工作的人员。我放弃了当扑火员的念头,继续留在东部爬树。

从工种来说,爬树是很难能有与之相比的。我把身体练得极棒。我不再恐高了。我开始赚很多钱。我会参加投标,将地面的活路分包出去,之后自己来做爬树的工作。能够挣到的钱取决于我爬得多快,也取决于我的报价。我一天挣过200美元、500美元、1,000美元。有些日子里,我爬得极有信心,差不多感觉不需要用绳子了。另外一些时候,我的心中充满恐惧,人一急身体也笨重,结果根本无法离开地面。

11月一个清澈寒冷的日子,我作为爬树员的经历到达了顶峰。当时,一家树木公司的老板有一个很危险的活要我去干,他要我报个价。有一棵大树从中间断裂,树的主干还搭在极细的一根枝桠上。在这样的一棵树上干活是极其危险的,因为树不稳定,如果突然之间倒下来,爬树的人肯定会死。我在那片地上转了几圈,从不同角度观察那棵树,最后告诉他说:“500美元。”他耸耸肩,之后同意了。爬上那棵树并不值500美元,再少钱都不值,但是,我看出干完这活的另一种办法。那块地两侧各有一棵大树,跟我们说的那棵树大致在一条线上。我分别爬上两棵树,在树上系了一根拉绳,上好卡子,抓着绳索双手移动,慢慢挪到那棵必须弄倒的树顶上。我抓住绳子下到树上开始工作。如果那棵树在下面倒下,我仍然是安全的。我把那棵树的枝干砍掉,之后一段一段地把主干放下去。一共花了两个小时。那棵树倒下的时候,我觉得那真是我干过的最漂亮的一件事情。

不可避免的是,我一定会遇上事故——我认识的每一个爬树员都出过事。我出事故的时候,是在马萨诸塞州韦尔弗利特修剪一颗小榆树。当时我在赶时间,锯得太快,结果一不留神后腿就撞上了链锯,跟腱都露出来了。一开始,伤口还不怎么疼,只是不停地出血,但是,那次事故在我心里留下了剧烈震撼。如果把跟腱弄断了,那我一辈子都会有麻烦。那次事故是马虎引起的,也是运气不好,但让我明白了,不可能就这么一边爬树一边当个拼命挣扎的作家过一辈子。当时已经30岁了,我要么准备一个写作计划,要么根本就不要打算靠写作为生。

写作一本书的思想是慢慢形成的,当时我在养伤。写一本关于危险工作的书怎么样?伐木、商业捕捞、石油钻井:这些都是社会依赖的工种,而且它们都比让公众欣喜若狂的那些冒险运动危险得多。6个月后——当时没有杂志派活给我,当然也没有图书出版合同,仅仅只有最后一搏的庞大计划——我飞往加利福尼亚,租了一辆出租车,开到了爱达荷州的博伊西城。那是1992年7月末一个炎热的日子,在博伊西机场附近的跳伞灭火队阁楼上,我自报家门,解释了自己的意图,说是想写一本关于山火的书。第二天,让人万分惊讶的是,我已经登上了一架政府派来的飞机,坐在飞机上俯瞰下面的弗里克溪山火。

结果写出了很长的一篇文章,讲述森林灭火的事情,我准备拿这篇文章当我那本讲述危险工作的书的第一章。其中一部分作为一篇杂志文章发表了,但其他的部分一直放在抽屉里,因为我又忙着去做其他事情了。接下来的话题是商业捕捞,集中在一条名叫安德烈盖尔号的格罗斯特式剑鱼捕捞船上,这条船连同船上所有水手都在1991年的一场巨大风暴中失踪了。(那一章自成一体,最后成为《完美风暴》一书。)最后,我想写一本关于战地记者的书,这个话题格外引起我的兴趣,因为万一自己靠写书谋生的计划失败,我还可以靠当战地记者谋生。1993年7月,我飞往奥地利的维也纳,走进美联社的办公楼,问他们是否需要人手到波斯尼亚帮忙。回答是不需要。我还是去了。两个星期后,我到了萨拉热窝,当时那里内战打得正急。

我觉得,应该这么说:当时我对自己在干什么完全没有一个完整的想法。不过我学得相当快。我开始做一些自由投稿的无线电报道。我写一些报纸文章,我观察别的记者,尽量模仿他们。他们其中的一半人跟我一样没有经验——在大部分情况下,我们的资格来自于这么一个事实:我们就在现场——但所有人都有一点是共同的:我们对周围发生的事情有绝对的兴趣。我认识的所有记者当中,没有一个是愿意离开战争的,他们当中没有一个人认为,当时发生的事件不是他们一生中最重要的。

我到现在仍然不明白为什么事情是这样的。扑火队员扎根于他们的小径上,而300英尺高的火墙就从云杉上旋转而出,这样的迷惑到底是什么东西?哪怕山上差不多没有任何有新闻价值的消息,可为什么一些记者还要爬上前线呢?我自己就干过这样的事情。人类有天生的窥探癖,也很容易得出这么一个阴沉可怕的结论;但我觉得,这么说是走题,文不对题。人们被那些情形所吸引,完全是出自一种与道德无关的敬畏,而与他们对更大规模悲剧的理解毫无关系。敬畏是人类的特征之一,跟爱或恨或恐惧一样,敬畏会胜过我们相信的差不多一切东西,至少在短时期内是如此。有些人面临他们理解为上帝的东西时会体验到敬畏感,另外一些人面临飓风或火箭攻击时会体验到敬畏感。从狭隘的意义上看,所有这些情形都是一样的:它们完全超越我们微不足道的人类生活中的种种烦忧。

关于危险工作的书我终于没有能够写成,我对那些故事的迷恋慢慢形成了对于海外报道的总体的热情。本书所有的故事都以一种或另一种形式讲述面对危险情形的人们,他们随时可能被面临的危险所毁灭。这里我应该说清楚,作为一个记者,我并没有处在他们的危险之中,我很少处在真正的危险之中。我很少缺乏快速退出之路。当然,我也有自己必须要面临的担心。从飞机上走下来,到海外的某个国家去工作,这本身就是我所知道的最让人害怕的感觉之一,不是因为某种可怕的事情会降临在我头上,而是因为我相信,我有可能会失败。你只有两个星期时间,但必须理解一种完全陌生的文化,要找到别人都没有听说的一个故事,还必须亲临现场。这样的任务从来都是让人忧心忡忡,感觉不太可能完成的。

但毕竟还是可能成功的。在工作的过程中,我有幸在极近的距离内目击人类事件中可怕的戏剧。跟我那张老照片里面的灭火队员一样,我发现已经不可能回头了。

马里兰州安纳波利斯市,200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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