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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德宗李适初政(1)

礼法之争的背后

大历十四年(公元779年)五月二十三日,太子李适即皇帝位,是为德宗。

新天子登基,该做的第一件事并不是治理朝政,而是服丧。

在古代,服丧可是一件天大的事。按照儒家传下来的礼法,无论哪个人遭逢父母之丧,都要守孝三年,三年内不做官、不婚娶、不赴宴、不应考,学名叫“丁忧”。也就是说,不管你当再大的官,碰到爹娘死了,你也得老老实实回家去丁忧三年,除了吃饭睡觉看书写字之外,几乎啥事也不能干。

可是,这事要是搁在皇帝头上,就有点不太靠谱了。

道理很简单:宰相要是回家三年,别人还可以替他处理政务;皇帝要是三年不上朝,谁来替他君临天下?

为了解决这个不靠谱的问题,大概从汉文帝开始,就有了一个从权变通的办法,把皇帝的服丧时间从三年缩短为象征性的三十六天(代替三十六个月)。唐朝自高宗以后,都遵照这个办法执行,到了玄、肃二朝,更进一步缩短为二十七天。代宗临终之前,也在遗诏中表示,新君服丧二十七天,帝国各级官员则只需哀悼三天,“天下吏人,三日释服”。总之,大家意思意思就行了,三天后该干吗干吗去,别耽误了工作和学习,当然也别耽误了娱乐。

代宗这个遗诏显然是通情达理的,满朝文武极力拥护,都表示要坚决执行。

可是,偏偏有人对此提出了异议。他认为,所有官员都必须跟新君一样,服满二十七天,一天也不能少!

这个人就是宰相常衮。

常衮是代宗晚年颇为倚重的大臣,和当时的名臣杨绾同时入相,可杨绾没多久就病逝了,于是常衮就成了独秉朝政的首席宰相。

在常衮之前,当政的人是弄权宰相元载。众所周知,元载这家伙是出了名的腐败,不仅贪赃枉法、卖官鬻爵,而且总是变着法儿损公肥私。比如当时宰相上班,中午都是留在政事堂吃工作餐的,元载嫌饭菜不好,就公然向代宗提出,每天的工作餐都要由御膳房提供,吃的东西必须跟皇帝一样,而且每顿都要准备十个人的量。除此之外,还要求朝廷给宰相及公卿大臣们发放特别津贴——每年绸缎三千六百匹。代宗虽然心里不满,但还是硬着头皮答应了。

随后,这两项待遇就形成了惯例。

常衮上台后,为了树立清正廉洁的形象,就主动向代宗提出:“朝廷发给宰相和大臣们的餐费已经足够了,应该让御膳房停止供应膳食。”代宗很高兴,马上就批准了。不久,常衮又建议废除特别津贴,结果一下子就犯了众怒。

要知道,朝中的大臣们虽然厌恶元载,但没有人会厌恶特别津贴。说白了,当初大伙没跟着元载吃肉,至少还能跟着混口汤喝,可如今你常衮一来,就让大伙勒紧腰带喝西北风,你凭什么呀?

此议遭到众人的强烈反对,常衮只好闭嘴,此事遂不了了之。

事后,公卿百官都在背后大骂常衮,说:“朝廷厚禄,所以养贤;不能,当辞位,不当辞禄。”(《资治通鉴》卷二二五)

朝廷高薪是为了养廉,你如果自认无能,对不起这份高薪,那就干脆辞职走人,何必自命清高地辞薪呢?

就这样,常衮一上台就把同僚们都给得罪了,史书对他的评价是:“性刚急,为政苛细,不合众心。”简言之就是不会做人。

可是,常衮真的不会做人吗?一个混了大半辈子官场、最后混到首席宰相的人,会连最起码的团结群众都不会吗?

其实,常衮之所以触犯众怒,不是因为他不会做人,而是因为他太急于在皇帝面前表现自己了,从而不自觉地损害了百官的利益。

换言之,常衮的毛病就是自命清高,却又流于虚伪和矫情。

代宗驾崩后,常衮的虚伪和矫情更是表现得淋漓尽致。

按照礼制,满朝文武每天早晚都要到代宗灵前致哀。常衮或许是感怀于代宗的知遇之恩,或许是急于给新君李适留下一个良好的印象,总之每天都在灵堂上哭得稀里哗啦,一副肝肠寸断、悲痛欲绝的样子,让大伙忍不住浑身起鸡皮疙瘩。

这一天,常衮照例在灵堂上哭得死去活来,甚至做晕厥倒地之状,随从慌忙跑上去搀扶。堂上的百官一看,不免都有些反胃。时任中书舍人的崔祐甫终于忍不住了,指着常衮对众人说:“臣哭君前,却要人搀扶,天下可有此等礼仪?”

堂堂首席宰相竟然被一个小小的中书舍人当众揶揄,常衮的恼怒是可想而知的。但他还是顾及了自己的宰相之尊,强忍着没有发作。

同日,新君李适召集群臣开会,讨论各级官员服丧期限的问题,常衮抓住这个表现机会,一再强调:“先帝遗诏虽说‘天下吏人,三日释服’,但意思是指低级官吏,不是指朝廷百官。古时候每遇国丧,公卿大夫都要跟天子遵循相同的礼制,如今皇上须服丧二十七日,朝中群臣也当如此。”

百官闻言,心里都在问候常衮的祖宗,可表面上还是保持沉默,不想得罪这个首席宰相。唯独崔祐甫再次无视常衮的权威,冷笑着说:“先帝遗诏,并无朝臣和庶人之别。朝野中外,莫非天下,凡是替朝廷做事的,哪一个不是‘吏人’?所以百官皆应遵从遗诏,一律服丧三日。”

常衮开始咬文嚼字:“按照古人的释义,‘吏’即‘胥吏’的简称,专指官员自行任命的僚属,岂能与公卿百官相提并论?”

崔祐甫寸步不让:“《左传》中有一句话,叫‘委之三吏’,其中三吏即指三公。难道史书上常说的‘循吏’、‘良吏’,也是指‘胥吏’不成?”

常衮发现自己掉书袋比不过崔祐甫,赶紧转移方向:“礼法不外乎人情。当今公卿大臣,皆世受皇恩,若与寻常百姓同遵庶民黔首之礼,于心何忍,于理何安!”

崔祐甫再次发出冷笑:“常大人坚持这么说,将置先帝遗诏于何地?倘若天子旨意犹能随便改动,天下还有什么不能改的?”

常衮勃然作色,怒斥崔祐甫没有人臣之礼。崔祐甫毫不示弱,指责常衮肆意曲解遗诏。双方唇枪舌剑,你来我往,顿时吵得不可开交。

新君李适冷冷地看着这一幕,心里大为不悦,随即宣布会议解散。

常衮和崔祐甫如此撕破脸面、当众死磕,难道仅仅是单纯的礼法之争吗?

如果你这么看,那就把政治看得太简单了。

在中国古代的官场上,几乎每个朝代都会爆发程度不同的礼法之争,但明眼人都知道,其中十之八九都是权力之争。换句话说,所谓的祖宗礼法,往往只是政客们用来争权夺利的工具罢了。

常衮和崔祐甫之争,当然也不会例外。

其实,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

常、崔二人的矛盾由来已久。

说到矛盾的起因,就不能不提唐朝宰相制度在安史之乱后的变迁。

玄宗时期,宰相班子主要由中书省的最高长官中书令、门下省的最高长官侍中以及一些挂有“同中书门下三品”衔的六部大臣构成;而在初唐时期作为当然宰相的尚书左、右仆射,此时基本上已被摒出宰相之列。从安史之乱起,为了适应急剧变化的形势,李唐朝廷开始把中书令、侍中这两个职衔拿来加授给一些功臣元勋,使得这两个宰相职位逐渐有了虚衔的性质。到了代宗大历二年(公元767年),李唐朝廷进一步将中书令和侍中升格为正二品(原为正三品),从此这两个职衔就彻底变成了虚衔。

相应地,原中书、门下两省的副职——中书侍郎和门下侍郎,也由正四品升格为正三品,成为两省的最高长官。此后,唐朝的宰相通常就由中书侍郎和门下侍郎分别加“同平章事”衔来担任,其他的低阶官员(四品或五品)只要加“同平章事”衔,也可不问资历,直接拔擢进入宰相班子。

很显然,这样的变革很大程度上是出于当时政治环境的需要。战争和叛乱此起彼伏,朝廷权威受到很大削弱,中枢政治的运作再也不可能像过去那样按部就班了,因此必须形成一套灵活简便的新的宰相制度,以便皇帝能够在必要的时候破格提拔一些有能力的低阶官员,让他们进入帝国的权力核心。

现在,我们再回头来看看常衮和崔祐甫之争的起因。

大历十二年(公元777年)春,代宗除掉了弄权宰相元载;四月,杨绾以中书侍郎衔入相,常衮以门下侍郎衔入相;七月,杨绾突然病逝,随后中书侍郎一职便长期处于空缺状态。在此情况下,崔祐甫作为一名老资格的中书舍人(正五品上),便自然而然地接手了中书省的政务,无形中就成了中书省的实际长官,虽无其名,却有其权。

与此同时,常衮也取代杨绾成了首席宰相。在他看来,区区中书舍人崔祐甫是没有资格掌管中书省的,于是很快就接管了中书省的政务。

崔祐甫被打回了原形,当然是愤愤不平。

大历十三年(公元778年)六月,司空朱泚向代宗呈报了一则祥瑞,说他一个部属的家里竟然出现了猫鼠同窝的奇异景象——有一只母猫把一只小老鼠当成了自己下的崽,天天用乳汁无私地喂养小鼠。朱泚说,这真是开天辟地以来闻所未闻之事啊,若非皇帝圣德广大,岂能有如此猫鼠和谐之祥瑞!

常衮闻讯,立刻率领文武百官入朝恭贺。

满朝文武中,只有一个人发出了不和谐音。

这个人当然就是崔祐甫。

他当着常衮和百官的面说:“万物若违背自然,即为妖孽。猫抓老鼠是天职,如今却为老鼠哺乳,这难道不是妖孽吗?有什么值得庆贺的?朝廷应该做的事,是借此反省,看监察部门是否放纵了贪官污吏,看边防部队是否尽到了御敌的职责,这才是顺应天意的做法。”

代宗听说后,马上接受了崔祐甫的批评,并对他表示了嘉许和赞赏。崔祐甫这么做,摆明了就是要让常衮难堪。常衮表面上没说什么,几天后就给崔祐甫安排了一项新的工作,让他去分管吏部的选官事宜。

如果常衮是真的让崔祐甫“分知吏部选事”,那崔祐甫倒也没什么话好说,毕竟吏部是个至关重要的权力部门,分管官员的选拔工作更是让人垂涎三尺的美差。可问题在于——常衮不可能把选拔官员的权力真正交给崔祐甫。

后来发生的事情很快就证明了这一点:崔祐甫借调到吏部后,每次认认真真选报上去的候补官员,百分之九十以上都被常衮毙了。

什么理由呢?

不需要理由。

如果一定要有什么理由的话,那也很简单——你得罪领导了!

得罪领导是一件挺让人郁闷的事,但是崔祐甫并不郁闷。

因为他相信:风水是轮流转的,宰相是轮流做的,不得人心的领导迟早也是要下台的!

而常衮就是一个典型的不得人心的领导。崔祐甫知道,自己的群众基础比常衮坚实得多。仅此一点,他就具备了跟常衮博弈的资本。

所以,当常衮在服丧问题上再次把自己推到百官的对立面时,崔祐甫便意识到反击的机会来了,于是才会在百官敢怒不敢言的时候挺身而出,公开和常衮叫板。

说白了,常衮拿服丧问题大作文章,目的无非是为了讨好新君李适;而崔祐甫敢于公然和宰相叫板,也无非是想借此赢得百官的同情和支持,为自己积累更高的声望,以便有朝一日彻底扳倒常衮。

面对崔祐甫的挑战,常衮当然不会无动于衷,更不会坐以待毙。

跟崔祐甫撕破脸的第二天,常衮就上疏弹劾,声称崔祐甫“率情变礼,轻议国典”,要求德宗把这个大逆不道的家伙贬为潮州(今广东潮州市)刺史。

为了增强说服力,常衮还把另外两个宰相的名字也署了上去,以表明此次弹劾是宰相班子集体讨论的结果,并不是他一个人在发泄私愤。

被常衮代表的这两个人,一个就是四朝元老郭子仪,时任司徒、中书令,另一个是原幽州节度使朱泚,于大历九年主动入朝,被任命为司空、同平章事。他们虽然挂着宰相的头衔,实际上并不参与朝政,几乎从不到政事堂上班,而常衮则一向“独居政事堂”,大小政务都是一个人说了算,所以这次弹劾崔祐甫,他也就自然而然地把郭、朱二人给代表了。

对于此次礼法之争的实质,德宗李适其实是心知肚明的。他知道,常衮和崔祐甫为服丧问题而争执是假,因积怨甚深而借题发挥是真。从根本上来说,这场关于服丧期限的争吵其实是相当无聊的事情。在内心深处,德宗还是比较倾向崔祐甫的。因为若无常衮的矫情,也就不会有崔祐甫的异议和这场无谓的争吵。

然而,面对三个宰相联名弹劾的奏疏,德宗即便倾向崔祐甫也没有用。新君即位,通常都不希望和宰相班子意见不合,如今既然三个宰相都署名了,不处理崔祐甫显然说不过去。但是,把崔祐甫贬到潮州的处罚又未免太重了。思虑再三后,德宗只好采取一个折衷的办法——把崔祐甫贬出朝廷,但不是贬到山高皇帝远的潮州,而是贬为河南少尹。

本来,这场无聊的礼法之争到此就该画上句号了,而常衮也已经毫无悬念地在这场争斗中胜出。然而,接下来发生的事情却出乎所有人的意料,更让常衮本人目瞪口呆。

不,是让常衮追悔莫及,欲哭无泪!

事情是因为那两个“被代表”的宰相而发生逆转的。

崔祐甫的贬谪令下达后,郭子仪和朱泚立刻入宫向德宗求情,称崔祐甫无罪,不应被贬。德宗满脸困惑,说:“二位贤卿不是刚刚上疏弹劾他吗,为何又出尔反尔?”

郭子仪和朱泚对视一眼,很无辜地说:常衮所上的那道奏疏压根没让他们看过。

此言一出,德宗李适大为震骇。

怎么回事?常衮竟然未征得其他宰相的同意,就擅自代其署名弹劾大臣?

这是什么性质的问题?

这是宰相专权、欺君罔上啊!

如果说新君即位之初,比较忌讳的事情是和宰相班子意见不合,那么最忌讳的事情,恐怕就是被一个专权揽政的宰相蒙蔽和架空了。

大历十四年闰五月初五,德宗李适断然下诏,把首席宰相常衮贬为潮州刺史,同时擢升崔祐甫为门下侍郎、同平章事。

诏书一下达,不啻于在满朝文武中扔下了一颗重磅炸弹。百官虽然大为讶异,但却不约而同地在心里拍手称快。

因为常衮的虚伪和矫情实在是让人忍无可忍,相比之下,既理性又务实的崔祐甫就要比他可爱多了。

此时,被贬出京师的崔祐甫刚刚走到昭应(今陕西临潼县),传诏使者就快马加鞭地从后面追上了他。

跪地听宣的那一刻,崔祐甫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但他知道自己不是在做梦。

因为他一贯坚信——风水是轮流转的,宰相是轮流做的,不得人心的领导也总有一天会下台的!

现在,风水终于转到我家来了。

常衮,你认栽吧!

常衮万万没料到自己的结局会这么凄惨。

他本以为潮州是他给崔祐甫安排的归宿,没想到却是自己给自己挖的坟墓。

这真是一个令人欲哭无泪的黑色幽默。

常衮不知道自己错在哪里,更不知道新君李适为何如此决绝。他只能在无边的痛苦和失落中想起古人常说的一句话——一朝天子一朝臣。

作为代宗时代独秉朝政的首席宰相,常衮与新君李适之间势必存在着一种天然的紧张关系,因为任何一个皇帝都不会容许朝政大权过多地集中在某个大臣的手上!

所以,就算常衮不在此次礼法之争中落马,迟早也会因其他事情而下台。

从这个意义上说,常衮其实是应该感到庆幸的,因为早些走还可以保住一条老命,晚了很可能就什么都保不住了……

大历十四年这个阳光灿烂的夏天,当常衮黯然神伤地走上那条山高水远的贬谪之路时,德宗李适正踌躇满志地等待着崔祐甫的归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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