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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3)

继续辟谣……

吸血鬼怕火,但可以学习驾驭火,年纪越大研究的越多对火的操控能力也就越强,一般从二百多岁就开始可以发射大火球了,我是二百六十三岁时学会了用意念将召唤出来的火球扔出去,现在我觉得我可以将一个篮球大的火球扔上十层楼,平扔大约一百米远(100+),也许更多?二百米?有兴趣的读者可以算一下,功能关系。

血族对火焰的抗性也是随着年龄增长的,具体数据不大清楚,只是现在我总算不沾火就燃了,不过年轻的血族们,你们也不用灰心丧气,从上次我的导师在堪萨斯州一次大火中进入烈火熊熊的倒塌建筑物之中毫发无损的救了三个被困的幸运家伙来看,貌似再过个几百年,你也将是点不着的。

吸血鬼不会变形的,也不分什么氏族……至于始祖,不知道,那些始祖隐性埋名,数千年的寿命,谁知道呢……

该隐么……并不认识。

亲王长老什么的,你们的想象力在下佩服,以前确实曾经有过,但也只是些千岁左右的血族自己设立的组织,没有实际意义上的领土。其实现在这些组织大部分已经不存在了,我那位导师巴洛就曾在十五世纪遇见过一位千年之子,那时侯是1439年,文艺复兴的风潮席卷了整片欧洲大地,他遇见了艾尔莫(Elmer),一位受人尊敬的画家、雕刻家、音乐家、舞蹈家、品酒师以及美食家,那时这位古老的血族和他的六个兄弟以及一个妹妹就已经一千多岁了,那个时候艾尔莫是一位领主,虽然当时领主的地位每日愈下,但他却顶着个区区子爵称号硬生生打下了大约八百平方公里的大地盘,以他自己的话说“能盖万座城堡”,领地内最兴盛时光农民就有几万人,在当时是名震一时的,后来宗教运动开始了,渐渐失去领地的他们加入了发现新大陆的热潮所带起的疯狂人流之中,定居美洲,听导师说他们一家人现在去了加拿大定居,千年之子们拥有他们的魅力与那种令人满意的生活不是么?

就像艾尔莫总说的那样:只有热爱你的生活,才能永垂不朽。

他那个叫“竖琴”的组织早已随着古堡的崩坏而消失,但一些古老血族还能记得那位优雅微笑的长子艾尔莫,和他的贵族弟弟妹妹们。

以巴洛导师的话说,上帝赐予我们与日月同辉的权利,我们才更应在混乱中找到宁静,视人间为永恒的天堂,而享受永生。

人人都有罪恶,请不要将它像握住冰雪覆盖后的最后一颗枯黄的稻草一样把它当作你最后残留的人性握住不放,请牢记,我们的人性不是体现在我们是否为吸吮人类的鲜血和生命而感到愧疚上,而是体现在我们是否真正在过自己的生活,做自己想做的事情上,我们其实不应该称我们所思考的东西为人性,毕竟我们不是人,我们只要是为活着而吸血,而不是为了快乐而无止境的杀戮,我们就不能自称失去了人性,也不要把愧疚当作你自杀的借口,年轻的血族最容易受毁灭的诱惑——在他们度过了他们自以为漫长的百年生命之后。

另外,短时间内疯狂的吸血之后,你所需要担心的不是实力提升过快,而是消化不良。

毕竟说到底我们的胃还是和人类一样大的。

谈谈我这次的生活计划吧,我会找一所高中,别奇怪,上次我就是在微软工作,最后为了辞职和撤销假档案我还伪造了车祸和我自己的葬礼(全凭技术),所以现在该是下坑装嫩当学生的时候了!

我需要一张假身份证,一份假的学籍,其他的就随便吧,给我从高一安排,这些我都不用担心,在中国我还没见过花对地方的钱办不成事的,房子……就近买一个,车……再说吧,买一辆黑色的轿车,现代还是福特还是雪弗莱亦或是大众?

……

你们都猜对了,我想买什么就不买什么!

白色本兹(就是你们中国人所常说的奔驰)GLC2604Matic,五十万就这么出去了(这都是改了二百多年还改不了的病),我也是醉醉哒,而且中国的法律竟然还规定高中生不能开车(话说这里的孩子依赖父母这么多?)!只能雇了个家长(父)兼司机,家长会的问题也解决了,考虑的就是真心周到。

买衣服,买校服,我想想:戒指,书包……

房子估计也不会离学校那么近了。

新身份证上就叫Chales(查理斯),CharlesWhite。父亲王旭刚,嗯……同学们你们好,我叫查理斯。怀特,是你们的新同学,多多关照啊,怎么听着都有点坑的味道……

我母亲就叫ChloeWhite(卡洛依。怀特)。

不起名了,不是一般的乱。

差不多了。

其实写到这里可能大家都发现了——我真的不是一般的唠叨!

如果你们看这章我在这里自作多矫情的意淫办上学手续烦了的话,请翻下一章。

但是我不希望你们这么做,不要做!

如果我被觉得唠叨,我恳求你们的谅解,我的读者们,毕竟我孤独,而孤独中的毫无渴望才是人间最大的罪行!

我渴望你们!当然。

其实说起上学这件事,我倒是渴求把我年轻时的上学经历从我日记本的最底部挪出来,哦!其实我真正写下去的日记少之又少,大部分都是腹稿,可是我在泰唔士报上的广告栏的上一页发表过太多的侦探小说,即使在那个年代很多人都爱福尔摩斯的情况下,我还是了不起的,不是么?

啊哈,一个自大狂!有读过我书的人会这样评价我,不过,我谅你们不敢,尤其是当我白天到访,戴着我可爱的小戒指坐到你家的客厅来拜访读者的时候。

没关系,请放心的读下去,我不会伤害你们的,评价我吧,折磨我吧,在你们自以为我听不到的地方大声的诅咒我,以为我在发什么疯,这些话会如你们叫喊在我的耳旁一样穿越百里来到我的耳边,像耳语的摇篮曲一样伴我入眠。

不对!我睡有紫色幕帐的床!不睡棺材,我倒不是厌恶住进去,但是在老年代你要找一个办法让人们即使是在正午烈阳高照的时候也不敢打开你所躲避的地方,毕竟戒指不是谁都有。

吸血鬼并不是需要睡眠的,但是身为从人类转变来的生物,睡眠还是我们放松身心的最佳方式。

貌似我要把上学的故事放在下一节了,哈哈哈!

不过,有些话我还是要说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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