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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我戴上新帽子,开始阅读那本《非洲见闻》。这书我早看过,但仍想把某些部分再读一遍,刚看了三页,就听有人掀开淋浴室的门帘走进来。用不着抬头看,我就知道来者是谁,那是罗伯特·阿克莱,就是住在隔壁房间的那个家伙。在我们这个斋里,每两个房之间会有一个淋浴室。阿克莱一天到晚总要闯进来找我那么八十五次。除了我,恐怕整个宿舍也就只有他没去看球。他几乎哪都不去。他是高中生,是个十分古怪的家伙。他在潘西已整整念了四年书,但谁都不叫他名字,只叫他“阿克莱”,甚至同屋的赫伯·盖尔也不叫他“鲍伯”或者“阿克”。他以后要是结了婚,恐怕连他老婆也会这样叫他。他是那种圆肩膀、个子极高极高的家伙,差不多有六英尺四英寸高,但牙齿脏得要命。他在隔壁住了那么长时间,我却从没见他刷过一次牙。他那那副牙齿简直就像长着苔藓,实在脏得可怕。如果在饭厅里见到他满嘴嚼着土豆泥和豌豆什么的,会让你恶心得真他妈直想吐。此外,他满脸还长着粉刺,不像大多数人就脑门或腮帮上长几颗,而是满脸都是。

不仅如此,他性格也可怕,为人也近于下流。说实话,我对他确实没什么好感。

我能感觉到他正站在椅子背后的淋浴台上,偷看斯特拉德莱塔在不在屋里。他恨斯特拉德莱塔入骨,只要他在屋里,就从不进屋。可以这么说,他把每个人都恨得入骨。他从淋浴台下来,走进我房里,叹了口气。他总是这么唉声叹气的,好像极腻烦又极疲乏一样。他总装出一副走错了路误撞进来的样子,而不愿让你以为他是来看你或拜访你什么的。天知道!

“噢,”我打了声招呼,连头也没抬,照旧看书。遇到像阿克莱这样的家伙,你如果停止看书把头抬起来,那就玩儿完了。你反正早晚也要玩儿完,可如果不马上抬起头来,就不会被玩儿完得那么快。

他像往常一样,在房间里溜达起来,走得很慢,随手从你书桌上或者五屉柜上拿出你的私人物品来看。他老是这样没规矩,有时候真叫人心里发毛。他随口问:“剑斗得怎么样?我们赢了,还是怎样?”

对斗剑,他才他妈的不感兴趣呢,目的只是不想让我看书,不让我自得其乐。

“谁也没赢。”我说,仍没抬起头来。

“什么?”他又问。不管什么事,他总要让你说上两遍才肯罢休。

“谁也没赢。”我又说,偷偷瞟他一眼,看他在我五屉柜里翻什么。

他正在看一张相片,是一个我在纽约时经常跟我一块出去玩的,名叫萨丽·海斯的姑娘的相片。自从我将那张混帐相片拿给他看过以后,他至少看了有五千次了,而且每次看完,总不放回原处。他是故意这样的,你看得出来。他问:“谁也没赢,怎么可能呢?”

我还是没抬起头来看他,只是说:“我把宝剑之类的混帐玩意儿全拉在地铁上了。”

“在地铁上,天啦!你是说,你把它们弄丢了?”

“我们坐错了地铁。我老是得站起来看车厢上的那张混帐地图。”

他走过来站在我面前,干脆挡住了光线。我说:“嘿,你进来后,我把同一个句子都看了二十遍啦。”除了他,傻瓜都听得出我他妈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可他就是听不出来。他问:“他们会叫你赔钱吗?”

“不知道,我也他妈的不在乎。你坐下来或者走开好不好,阿克莱孩子?你他妈的挡住光线啦。”他不喜欢人家叫他“阿克莱孩子”,老是说我是个他妈的孩子,因为我只十六岁,而他已经十八岁。我一叫他“阿克莱孩子”,他就会气得发疯。他依旧站在那里不动。他正是这种人。他最后倒是会走开,可你越叫他别挡住光线,他越站着不肯动,离开得很慢。

他用手把我书往后一推,看那书名,口中问:“你他妈的在看什么书?他妈的好不好看?”

“我正在看的这一段,实在可怕极了。”只要情绪对头,我也很会说些讽刺话,可他一点也听不出来。他只管在房间里来回溜达,拿起我和斯特拉德莱塔的东西翻看。最后,我气得把书扔在地上。有阿克莱这样的家伙在身边,你就甭想看书,根本不可能。

我往椅背上一靠,看他在我房里如何自得其乐。去了一趟纽约,我现在觉得有点儿累了,开始打起呵欠来,接着,就开始逗笑玩儿。

我常常逗笑取乐,好让自己不至于太过腻烦。我当时干的,是把猎人帽鸭舌转到前面,把鸭舌拉下来遮住眼睛,这样一来,就什么也看不见了。然后,我用沙哑的声音说:“亲爱的妈妈,这儿的一切怎么都这样黑啊!我快要成瞎子啦。”

阿克莱瞧着说:“我可以对天发誓,你是个疯子。”

“把你的手给我吧,亲爱的妈妈。你干吗不把手给我呢!”

“老天爷,别那么孩子气了。”

我开始学瞎子那样,坐在椅子上双手向前瞎摸一气,不住地说:

“亲爱的妈妈,你干吗不把你的手给我呢?”只顾逗笑取乐。自然啦,这样做有时候也确能使我十分快活,再说,还会让阿克莱恼得要命。

他老是引发起我的虐待狂症,我对他往往很残忍。最后,我停止逗趣儿,将鸭舌转到脑后,稍稍休息一会儿。

他拿起我同屋的护膝给我看,问:“这是谁的?”阿克莱这家伙见什么东西都要拿起来看,甚至连你的下体护身也要拿出来看。我告诉他说,这是斯特拉德莱塔的。于是,他就把它往斯特拉德莱塔的床上一扔。他把护膝从斯特拉德莱塔的五屉柜里拿出来,却扔在他床上。

他走过来,坐在斯特拉德莱塔的椅子扶手上。他从来不坐在椅子中,老是喜欢坐在扶手上,瞧着我的帽子,又好奇地问:“他妈的,这顶帽子是从那儿弄来的?”

“纽约。”

“多少钱?”

“一块钱。”

“你上当啦。”他说着,开始用火柴屁股剔起他的邋遢指甲来。说来真可笑,他的牙齿老是污秽不堪,他的耳朵也脏得要命,可他却只是老剔指甲。我猜想他大概以为这么一来,别人就以为他是个十分干净的小伙子了。他剔着指甲,又望了一眼我的帽子,说:“老天爷,这是顶打鹿时才戴的帽子。在我们家乡,大家都戴这样的帽子打鹿。”

“见你妈的鬼!”我骂了声,脱下帽子看了一下,闭上一只眼睛,像是朝他瞄准射击一样,说:“这是顶打人时候戴的帽子。我现在戴了它拿枪打人。”

“你家里人知道你给开除了吗?”

“不知道。”

“他妈的,斯特拉德莱塔到底去什么地方了?”

“他约了女朋友,看球去了。”我说。这房间实在他妈的太热了,让人困得要命,我忍不住打了个呵欠。我全身都在打呵欠。在潘西,你不是冻得要死,就是热得要死。

“伟大的斯特拉德莱塔,”阿克莱说。“嗨,把你剪刀借我用一秒钟,行不行?拿出来方便吗?”

“不。我已经收拾起来了,就放在壁橱的最上面呢。”

阿克莱急切地说:“就借我用一秒钟啊!你看,我指头上有个倒拉刺,我想铰掉哩。”

这家伙可不管你是不是把东西收拾起来,并且已经放到了壁橱的最上面。我没办法,只好拿给他。拿的时候还差点儿把小命给送掉了。

我刚打开壁橱门,斯特拉德莱塔的网球拍——连着木架什么的正好掉在我头上,只听啪的一声,我顿时疼得要命,阿克莱见状,他妈的也笑得快送掉了命。他用他极高的假嗓音哈哈大笑。我把手提箱拿下来给他拿剪刀,他始终哈哈笑个不停。像这一类事,比如有人头上挨了块石头什么的,总能让他笑得掉下裤子来。

我对他说:“阿克莱孩子,你知道吗?你真他妈懂幽默……”跟着把剪刀给他,又说。“……要是让我做你后台老板,我就可以送你去混帐电台上作广播。”说着,坐回到椅子上。

他开始剪他那看上去又粗又硬的脏指甲,而且全掉在地上,一点也不讲卫生。我喝起来:“你用一下桌子好不好?我不想今天夜里光着脚踩你那爪子一样的指甲。你给我剪在桌子上,成吗?”可他还是照样剪在地板上,一点不懂礼貌。我说的是实话。他边剪边问:“斯特拉德莱塔约的女朋友是谁?”他老是打听斯特拉德莱塔约的女朋友是谁,尽管他对斯特拉德莱塔恨得入骨。

“我不知道。干吗?”

“不干吗。嘿,我受不了那婊子养的。那婊子养的实在叫我受不了。”

“他可爱你爱得要命呢。他对我说,他认为你是个他妈的王子。”

我逗趣儿的时候,常常管人叫“王子”,这能给我解闷取乐。

“他老是摆出一副高人一等的臭架子,我实在受不了那婊子养的。

你看得出他……”

“喂,你能不能把指甲剪在桌子!我已经跟你说了约莫五十次……”

阿克莱全当没听见我的话,继续说:“……他老是摆出他妈的那副高人一等的臭架子。我甚至觉得那婊子养的缺少智力。他自认为自己很聪明,以为他大概是世界上最最……”

“阿克莱,天啦!你到底能不能把你爪子一样的指甲剪在桌子上?

我已经说了五十遍啦!”

他终于开始把指甲剪在桌子上,算是换换口味。你只有对他大声吆喝,他才会照你的话做。

我看了他一会儿,说:“我知道你为什么痛恨斯特拉德莱塔,因为他偶尔叫你刷牙。他说话声音虽然大了些,方式有些不对,却不是存心羞辱你。他的意思是要你常刷牙,那会好看得多,人也精神得多。”

“别给我来这一套。我怎么不刷牙了?”

“不,你不刷牙。我都经常见你不刷牙,你别不承认。”我说,倒不是成心给他难看,说起来,还真有点替难受呢。我是说,如果有人说你不刷牙,那当然不是件什么令人愉快的事。“斯特拉德莱塔这人还不错,心眼儿不算太坏。你不了解他,问题就在这里。”

“但我仍要说他是个婊子养的,他是个自高自大的婊子养的。”

“他的确自高自大,可他在某些事情上也十分慷慨。比如他打条领带,你见了很喜爱——比如说那条领带你喜欢得要命,我只是随便举个例子——你猜他会怎样?他说不定就会解下来送给你。他的确会的,要不然——你知道他会怎样吗?他或者会把领带搁在你床上或别的什么地方,总之,会把那条混帐领带送你。但大多数人恐怕只会……”

“他妈的,要是我像他那么有钱,我也会。”

我摇摇头,说:“不,你决不会。阿克莱孩子,你是不会的。你要是像他那么有钱,会成为一个最最大的……”

“我说,别再叫我‘阿克莱孩子’!他妈的,我大得都可以当你混帐爸爸啦。”

这家伙的确讨人厌,从不放过任何机会让你记住你十六岁而他十八岁。我断然说:“不,你当不了!首先,我决不可能让你进我那混帐家门……”

“呃,只要你别老是冲着我叫……”

这时,房门突然开了,斯特拉德莱塔一下冲了进来,看样子十分匆忙。他老是这么匆匆忙忙的,好像一切事情在他眼里都是了不起的大事。他走过来,像他妈的闹着玩似的,在我两边脸上重重拍了两下,真叫人哭笑不得,说:“听着,你今晚上有事出去吗?”

“不知道。可能会出去。他妈的外面干吗啦,下雪了?”他大衣上全是雪。

“是的。你要是不去哪儿,能不能把你那件狗齿花纹呢上衣借我穿?”

我问他:“谁赢了?”

斯特拉德莱塔说:“只赛了半场。我们不想看了。不开玩笑,今晚上你到底穿不穿那件狗齿花纹上衣?我那件灰法兰绒上面全溅上脏东西啦。”

我说:“穿倒不穿,只是我不希望你把肩膀撑得他妈的挺大。”我和他身高差不多,可他体重几乎超过我一倍。他肩膀宽极了。

“我不会撑大的。”他说着,忙向壁橱走去。跟着向阿克莱打招呼。

“孩子你好,阿克莱?”斯特拉德莱塔倒是个蛮和气的家伙,尽管和气里面带着点儿假。他见了阿克莱,至少总要打个招呼什么的。

阿克莱好像哼了一声,不回答他。他没胆量连哼也不哼一声。他接着对我说:“我想我该走了。再见。”

“好吧。”我说。像他这号人离开你回他自己房去,你决不至于为他心碎的。

斯特拉德莱塔边脱大衣、解领带,边说:“我想马上来个快速刮脸,”他是个大胡子,的确是。

我问他:“你女朋友呢?”

他说声“在侧屋等我”,把洗脸用具和毛巾往胳肢窝下一夹,就走出房去,连衬衫也不穿一件。他老是觉得他的身体挺他妈的魁伟,喜欢光着上半身到处跑。不过,他身体确实很棒,这点我得承认。

我闲着没事,也来到盥洗室跟他聊天。盥洗室里就只我们两人,因为大家都还在看球赛。室内热得要命,窗上全是水汽。紧靠着墙装有一溜盥洗盆,约莫十来个。斯特拉德莱塔用的是中间那个。我坐到他旁边的那个盥洗盆上,把水龙头开了又关、关了又开——这是我的一种病态嗜好。斯特拉德莱塔一边刮脸,一边吹《印度之歌》口哨。

他吹口哨的声音很尖,可调门却永远没有合拍的时候,而可笑的是,他还总挑选那些即便是最会吹口哨的人也吹不好的歌曲来吹,如《印度之歌》或《十号路上大屠杀》。他真能把一首动人的歌吹得一塌糊涂。

呃,你还记得我说过阿克莱十分邋遢吗?斯特拉德莱塔也一样,只不过方式不同。斯特拉德莱塔外貌总是挺不错,但私底下十分邋遢。

随便举个例子说吧,你拿起他刮脸用的剃刀来看看。那剃刀锈得像块烂铁,沾满了肥皂沫、胡子之类的脏东西,从不把剃刀擦干净了才用。

你要是像我一样熟悉他的为人,就会知道他私底下原来确实是个邋遢鬼。他之所以要把自己打扮得漂漂亮亮,是因为他疯狂地爱着他自己。

他自以为是西半球最最漂亮的男人。他长得倒是蛮漂亮——这一点我承认,可他只是属于那一种类型的漂亮男子,就是说,一个父亲或母亲如果在《年鉴》上看到他照片,马上会问这孩子是谁?我的意思是说,他只能算是《年鉴》上的那种漂亮男子。在潘西,我见过不少人比斯特拉德莱塔漂亮。不过,你如果在《年鉴》上见到他们照片,决不会认为他们漂亮。他们不是显得鼻子太大,就是两耳招风。我自己常有这种体会。

嗯,我坐在盥洗盆上看他刮脸,手里玩着水龙头。我头上仍戴着那顶红色猎人帽,鸭舌也转在脑后。这顶帽子的确让我十分得意。

斯特拉德莱塔说:“嗨,肯大大地帮我一个忙吗?”

“什么事?”我说,并不太热心。他老是开口要求别人帮他大大的一个忙。有一种看起来长得十分漂亮的家伙,或者说一种自以为了不起的人,因为疯狂地爱着自己,以为人人也都疯狂地爱着他们,渴望替他们当差,而老是喜欢别人大大帮他一个忙。说起来确实有点儿好笑。

“今晚上你出去吗?”

“可能出去。也可能不出去。我不知道。干吗?”

他说:“你能不能代我写篇作文,应付一下英文课?我要你帮忙的原因,是因为我得准备星期一的历史课,有约莫一百页书要看。要是到了星期一不把那篇混帐玩意儿交上去,我就吃不了兜着走啦。行不行?”

这事非常滑稽,的确滑稽!我说:“我考不及格,给开除出了这个混帐学校,你倒来要求我代你写一篇混帐作文。”

“不错,这我知道。问题是,我要是再不交,就要吃不了兜着走啦。做个朋友吧。成吗?”

对付斯特拉德莱塔这样的杂种,最好的办法是卖关子,因此,我没马上回答他,只是问:“什么题目?”

“什么都成,只要是描写性的。一个房间或者一所房子,或者你过去住过的什么地方——你知道。只要是他妈的描写的就成。”他边说边打了个很大的哈欠,接着说。“只是别写得太好,那个婊子养的哈兹尔知道你跟我同住一屋,以为你英文好得了不得。因此,我的意思是你别把标点之类的玩意儿放对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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