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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语·子张》子夏曰:“仕而优则学,学而优则仕。”朱子注:“优,有余力也。”但就后半句来说,“优”字还是理解为优秀比较贴切,否则,当宫就成了兼职了。所以,把这句话翻译过来,意思就是说:做了官,有余力的时候就应该继续去学习。学习好了,知识丰富了,就应该做官。
《孟子·滕文公上》说:“有大人之事,有小人之事。……故曰:或劳心,或劳力。
‘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治于人者食人,治人者食于人。’天下通义也。”这句话翻译过来,就是社会分为上等人和下等人两个阶级,上等人有上等人的事,下等人有下等人的事。上等人的事情是费心神,下等人的事情就是费劳力。上等人做官治人,并靠下等人的劳动为食。下等人被人治,并要供养上等人。
孔子和孟子这两位古代圣贤,按人的工作方式,把社会分成统治者和被统治者两个阶级。同时,把社会统治任务概括为“治人”二字。
“治”这个词,在中文里既含有管理的意思,也含有消灭和惩办的意思。比如,治病,就是要把疾病消灭。治蝗,就是要把蝗虫消灭。治罪,就是要惩办犯罪者。所以,治人,也就是管理人、惩办人和消灭人的意思。
治人从管理、惩办,再到消灭,是几个不同的层次,但本质一样,表示的都是要对人的自然权利进行限制。当然,限制的程度有区别。轻一点的,是限制他人的自由活动的权利,重一点的,就是限制他人的生存的权利。但是,谁能拥有限制他人权利的权利呢?拥有这一特殊权利的人,当然就是比别人享有更高权利的人了。那么,在常态下,谁有当官的资格?
可以说,确定社会上那一个成员具有这种限制他人权利的资格,是古代世界各民族自己的圣贤的最基本的任务。人类社会从混乱的自然状态走向有序化,是文明的标志。社会要文明起来,就需要依照一定的规则进行组织,是规则使社会有序了。
在一切规则中,限制他人权利的规则,是最容易制定和组织实现的,因为,这只需要有强力作支持就可以了。但是,一个社会如果仅仅依靠强力来维持,那是不行的,这样的社会不稳定,强力这根弦在持续紧张之下,很容易绷断,社会就会崩溃。所以,社会规则除了需要有强力维持其尊严外,更需要其自身具有普遍的认受性。规则具有普遍的认受性是社会持续稳定的基础,社会只有在这样的基础上组织起来,才是真正地文明的。而这种被社会成员普遍认可的,让自己的自然权利受到限制的规则,就是社会契约。说到底,所谓圣贤,就是制定契约的人。
古希腊城邦国家时代,这个规则制定下来,就是奴隶主民主制。按照奴隶主民主制的社会契约,人限制他人权利的权利,按身份赋予。奴隶身份的人,没有政治权利,只能受他人限制。奴隶主阶级,对奴隶具有绝对的限制权利。而奴隶主之间,则权利平等,谁也不能限制谁,任何事情,以民主方式作决定。
中国古代圣贤,制定的是另一套契约。具有限制他人权利的人,不以身份来获得,而是要以个人能力来获得。能力强,学识丰富,这样的人,不论出身于什么阶级,就应被社会赋予限制他人权利的权利,即当官。而无知者,愚昧者,就只能受人限制。这种契约的制度化,就是科举授权。
古希腊和古中国这两种不同的社会组织方式,是由国家特性所决定的。古希腊的城邦国家,都是小国家,几万人口,容易组织,哪怕规则残酷一点,暴力一点。而中国,在很早时候开始就已经是个大国,哪怕是一个小小的诸侯国,也会有几十万的人口。所以,社会契约必须要有更广泛的认受性,否则,社会就安定不下来。这一点,也使科举制成为中国历史的必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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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在汉朝的时候开始科考取士,这是把古代圣贤寻找的“学而优则仕”的社会契约制度化的最早尝试。但由于历史原因,事物的发展总是需要一个过程,比如,如何确定“优”者就是个问题,所以,当时并没有形成定制。直到隋文帝以后,才正式废除了世袭的“九品中正制”,开始建立科举制度。
据《隋书·高祖纪》记载,隋文帝于开皇七年(公元587年)设“志行修谨、清平干济二科举”,隋炀帝大业二年(公元606年)设进士科,以考政论文为主。唐朝在公元618年建国后,李世民认为“致安之本,惟在得人”,扩大进士科,提高进士的晋身之阶。唐高祖五年(622年)颁布选举诏令,确立以公平竞争,优胜劣汰为科举的基本原则。但由于在具体操作过程中,科场上还是出现了不少舞弊现象。所以,武则天即位初年,即实行“糊名制”改革考试制度。武则天十分重视科举制,首设殿试,在洛成殿亲自测试贡举人,并开立武举。可以说,是武则天一手促成了科举制度的最终完善。从此,这个制度延续1300多年,到1905年9月2日,袁世凯、张之洞奏请立停科举,1906年清廷诏准,这个制度才告结束。
从两晋到隋,270余年间的南北朝时期,中国国内一片纷乱,大小军阀轮番争霸做主。在乱世中,隋统一了国家。但是,历经长期混战,社会精神涣散,没有凝聚力。如何树立中央权威,把社会重新组织起来,是摆在隋文帝面前的重要政治任务。这单靠武力维持是不行的,因为,滥用暴力只能让社会不安定,更没有凝聚力。隋文帝杨坚显然是个雄才大略之人,他选择了破除世袭,“任官惟贤才”的做法。
在教育水平低下的古代,有知识、有文化的人,就是代表着智慧和能力。这样的人,手中没有兵权,因此,思维里,只有和平地组织社会的意识,予民休养生息。不像只会喊打喊杀的军阀官僚,遇到问题,就是动粗。而且,更重要的是当时知识难以获得,这就给文化人带来一种相当高的社会权威,一种公信力。所以,不计个人出身,不计个人以往的功勋大小,广招贤士,把社会各阶层的优秀人才都吸纳到统治阶级里来,对大乱后的社会稳定,十分重要。以当时中国之大,以当时之技术条件,交通之落后,通讯之不便。是统治者的知识的公信力,而不是武力,更能让人信服。从明朝时期创作的小说《三国演义》中可以看到,全书洋溢着对智慧力量的歌颂,这也是中国人最认可的一种力量。
科举制建立和实施以后,起到了巨大的历史作用。知识分子是“父教其子,兄教其弟,无所易业”,朝廷的凝聚力增强了,社会发展也稳定了,大量人才走上管治岗位。唐初名相房玄龄是科举出身,平定安史之乱的郭子仪是武举出身。文天祥是南宋状元,袁崇焕则是明末万历年进士。固有诗曰:太宗皇帝真长策,赚得英雄尽白头。
但科举制的弊端,也同样给中华民族带来灾难性后果。这一点,今人看得很清楚了。正如袁世凯所说:“科举一日不停,士人皆有侥幸得第之心,不能专心一致砥砺新学,欲推广学堂,必自停科举始。” 当然,我们不能苛求于古人。
首先,科举的着眼点是选拔统治人才。这样,全民族的智慧,都用在研究治人之术上。结果,就弄得官场文化甚为复杂琐碎。其次,科举可考的科目有限。当时社会发展水平不高,对自然的认识有限,还不曾形成完整的学科体系。所以,考试科目局限在文科领域。唐宋进士科主要考诗赋。后来,宋神宗熙宁时由王安石改为经义。明清两朝的经义以《四书》、《五经》的文句为题,还规定了文章格式要用八股文。第三,创造性人才是考试考不出来的。结果,民族创新力被限制。这是造成中国科技落后的一个重要原因。没有创造力,就不能开拓新领域。因此,现代科学最终不能在中国发展起来。
唐朝以诗赋取进士,这是考创造力的。但是,创造性产品是考官不认识的新的存在,其价值是考官无法领悟的,除非考官自己也是一个有创造力的人。否则,就欠缺了鉴赏创造性产品的能力。所以,诗赋取进士,大多只能取当世最著名的诗人,而不是最有创造力的诗人。真正写出好诗的人,反而会落选。这样,以选拔创造性人才的考试,就成为选择最有名气的人的考试,结果反倒压制了真正的创造性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