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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章 豆子笑破了肚皮 (3)

她们让整场演出都变得滑稽可笑了。报幕员一出场,下面就哄堂大笑,男报幕员像话剧演员一样堂音浑厚,语速比正常人类慢好几十拍,说:“请同学们遵—守—秩—序!”下面的反应却像听了最好笑的笑话。就连《血染的风采》都不受尊重了,当幕布拉开,舞台上出现了一个男孩假装残疾坐在椅子上和一个女孩假装推着轮椅,底下居然发出了毫无道德感的笑声。

演出结束之后,夏冲被留下打扫卫生。地面要清扫,洒水。踩上了鞋印的椅子要擦。舞台上方,扎成了传说中的木棉花模样的拉花的花结,又红又饱满,像一窝一窝的流星,如今也要扯下。一九八八年的青年节,闪烁着未来感的光泽,来了又去了,想不到竟然如此凄凉收场。打扫完卫生天已经黑了。夏冲在盥洗室洗了手和脸,走出俱乐部后门,看见戚敏正靠在路边的一棵杨树上,低着头,状甚沮丧。她寻求纾解,见了夏冲立刻问:“唱得太丢脸了,是不是?”

“哪里,”夏冲指鹿为马地说,“挺好的!”

“虽说唱得差劲,可以说??是个悲剧,可不怪你。”次日早上,夏冲又改口说。前一天晚上,他没能扭转戚敏的低落情绪,这天早上,在非常接近恰巧的情况下,他在一个路口遇到了她。戚敏说:“太丢脸了。”夏冲噗哧一声笑了:“有点儿。”戚敏对一切都失去信心地说:“哪里只是有点儿?底下已经快要笑死了,站在台上,木呆呆的,还要唱歌,简直像狗熊一样!”

夏冲不得不追问,为什么唱歌唱得丢脸,就要说像狗熊一样。原来,戚敏小时候看过一场马戏,一只狗熊被耍得团团转,她从此留下一个印象,凡是在众人面前丢脸之人皆与狗熊无异。

关于这件事是否严重到如此程度,以及戚敏是否类同狗熊,他们展开了言不由衷的争论。他们有所不知,这正是夏明远与乔雅的黑白之争的翻版。这天放学,他们又在非常接近恰巧的情况下在学校门口碰见了,而翌日早上又在那个路口邂逅,一连三天皆是如此,话题也渐渐由狗熊之争扩展到了其他。她说得多,他说得少。戚敏感叹说,她不得不“史无前例”地说个不停,经她计算,仅仅这几天,她说的话就比此前一年多出了十七倍到十九倍。对于这一点,夏冲深表怀疑,但是你如何在数字方面反驳曾经的全市奥数第一名呢?她给夏冲讲了她爸爸考大学的故事,凿壁偷光一类,还有她妈妈当兵时如何偷老乡的栗子,以及她自己上幼儿园时被阿姨叫作“棉花球”等等。夏冲也讲了他在三毛幼儿园与小英子玩孙悟空和猪八戒换脑袋的往事。戚敏摇摇头,无情地评论说:“你太过分了!”心照不宣地,巧合地,他们从没有提到过张然。

这天放学之后,她给夏冲简单讲了一遍《简爱》,以“反正我喜欢这个倒霉的故事”作为结尾。她又问他最喜欢什么小说,夏冲说是《双城记》,她了解地点点头说,嗯,也是一个倒霉的故事。她说:“你也给我讲一个倒霉的故事吧。”夏冲就讲到,有一年秋天,尼采在瑙姆堡服兵役,炮声一响,他就祷告说,“叔本华保佑!”结果叔本华根本就没有保佑他,尼采骑马时负了伤,郁闷地退伍回家了。夏冲问:“倒霉吧?没人保佑,而且当了一回兵,没偷过栗子。”

戚敏对这个故事还算满意,说够倒霉,要求夏冲再讲一个。夏冲说:“一个老婆婆要煮豆子,准备用稻草和煤球生火。稻草、煤球和豆子逃跑了,路上要过一个水沟,煤球对稻草说,你躺在沟上当桥,我们在你身上滚过去,然后拉你过去,稻草认为这是一个好办法,赞美煤球真聪明。

结果煤球滚在稻草上,把稻草烧着了,稻草死了,煤球也到河里,也死了。豆子见状,哈哈大笑,把肚皮笑破了。有个裁缝给豆子缝了肚皮,所以,如今的豆子肚皮上都有一条黑线!”

讲完,夏冲嘎嘎地笑起来,这是他在这一年刻意练成的笑声,听起来古怪又阴沉。他也等待着戚敏的笑声,可是她没有笑,颇为严肃地看着他。“好笑吗?我觉得,这是个真正倒霉的故事。”她说,“最倒霉的就是,‘稻草觉得这是一个好办法,赞美煤球真聪明’。你不觉得很悲伤?”

他顿时醒悟,是的,这是一个悲伤的故事。他板起了面孔,她却咯咯地笑了起来,几乎是撒娇似的打了他的胳膊一下:“他们还说你聪明呢,你太好骗了!再见啦!”轻巧地跨上自行车,骑走了。

夏冲留在原地,反应不及。在前方的街角的婆娑树影下,戚敏正在拐弯,打出了一串铃声,回头望了他一眼。她消失了。街角空无一人,只有丁香的花簇轻轻摇动着。一种奇异的、温柔的感觉瞬间注满了他的心。这天晚上,在家里,过多的肾上腺素让他的心脏仓促地跳个不停。如果使用她的测算法,那么他在这一夜之间大约想起她七千六百五十九次之多。为什么他对她如此着迷呢?他躺在黑暗里,无法回答自己。她固然出色,可是用一般男孩的标准看来,恐怕失之于头脑不够简单,性情不够乖巧,眼神不够温顺,等等。对别人来说,没准儿她的容貌也有可挑剔之处。声音也沙哑了一点儿。在夏冲看来这一切则是优点。次日课间,他的相思症益发严重,靠在走廊的窗子上望向她的班级的门口。

直到多年之后,那天傍晚戚敏消失在街角的情景我依旧历历在目。我仍记得空气中焚烧枝叶的烟炙气味,而紫丁香的星状花序仅仅由于着自身的重量摇晃着。

在那些早上,她等着我穿过马路,又好像没等什么人似的茕茕孑立。那情景更像是她向身体内部收敛进去,只是自行其事。一个正处在混乱、易怒和自卑的年纪的男孩,突然喜欢上一个女孩,甚而达到倾慕的程度,固然近乎天经地义,可是这倾慕中一定有某种特殊的东西。那是原本就蕴藏在她的体态和举止当中的一种安详、恬然。我更着迷于她的与众不同之处:落落自赏的态度。

当年,夏冲苦恼于如何表白心迹。他最渴望的,固然是径直走到戚敏面前,逼视着她的眼睛,披沥心中衷曲,可是显然缺乏可以这么做的潇洒风度。他曾经见过有的男生在路上拦住女生,直接说,交个朋友吧!那女生垂着头,脸色涨红,准备拿“我还小”之类的借口予以拒绝,可是没过几天,这两个人已经在校园里的某个角落如胶似漆了。这是长得帅的男生的专利,决不适合他。他怀疑,倘若他这么干上一回,恐怕这辈子就别想跟戚敏说下一句话了。写信他也想过,也觉不妥。问题并不在于表白的形式,而在于只要表白便有被拒绝的可能。

夏冲在这星球上的日子变成了悲哀的团块。阳光普照,他却感到周遭黯淡,天空尤其阵阵发黑。

毫无新意地,他做出了他的反应:逃跑。连续几天夏冲都躲开戚敏。但是,恋爱正如钓鱼,每个人都有钓者的天赋,很难说他只是慌乱,而非采取了某种以退为进的策略。几天后,受戚敏的指派,那个门牙有缝的女孩找到了夏冲,给了他一张纸条,上面只有一个鱼钩般的符号:如同畅饮了汽酒一般,一种心旷神怡之感几乎让夏冲飘了起来。她想知道他为什么躲开她—她居然想知道。次日清晨,戚敏不安地等在路口,一见他便眼圈微红,低头不语,良久才说:“你到哪里去了?”夏冲支吾其词,心脏怦怦跳动。

同一天晚上,两个人到达邂逅地点的次序颠倒了一下,戚敏姗姗来迟,他则在校门口等了很久。她已经意识到了自己在做什么和将做什么,沉默了片刻,终于决定性地、轻轻地说:“你在等我吗?”于是一切都挑明了。重要的不是说了什么,而是声音,她的声音中,夏冲听到了爱的滴滴答答的发报声。原来,他需要的不是发出密报,而是破译电码。他窘迫地说:“是。”戚敏抬起眼睛,又垂下,嘟哝说:“为什么呀?”夏冲艰难地说:“我喜欢??等你。”他的心脏停跳了一拍。戚敏说:“那,你以后每天都等我。”纯然白色的轻,刹那间充盈了夏冲的灵魂。于是两个孩子默默无语,沿路走去。就像夏日雨前,他们中间的空气陡然变得朦胧、炽热起来。

他们直到戚敏不得不回家时才依依惜别。如果在一九八零年代末两个高一的孩子一起上学和放学也可以叫约会的话,那么夏冲与戚敏—狗熊、妮妮、菜包、荷包蛋—开始约会了。“将来你想做什么?当个作家?当记者?”菜包问,“你知道法拉奇吗?我借给你一本她的书吧,你一定会喜欢。”她偷偷地把内部出版的

《风云人物采访录》拿给夏冲,不让她爸爸发现。夏冲读后果然大为激赏。好强悍的法拉奇!简直像拖拉机一般在各国政要们的头上碾过去。春天忽然过去了。六月七号,夏冲记得是国际环境日的两天之后,他们去工人文化宫看了《超人》。看到超人和女朋友在柔软的大床上翻滚,夏冲面红耳赤。电影散场后,夜色中,他与戚敏第一次接吻。一个清浅的、缠绵的、寓意着一生一世的吻。他们拉着手,走回家去,路上又停下来亲吻了好多次。在她家楼下的无人角落里,戚敏喃喃低语:“离我在走廊里第一次跟你说话,都四十八天了,时间过得真快呀。又要下雨了。再见,亲爱的夏冲。”回家的路上,亲爱的夏冲魂不守舍。黯然销魂者,唯别而已矣。

夏冲给陈垚写了第四封信,其中写道:

我很想你,经常回忆我们在初中时无忧无虑的日子,一有机会,我就去看你。也许带着她。

关于“她”,他语焉不详,仅此一句。不过陈垚会明白的。他把信投进邮筒,黯然神伤。陈垚如今怎么样呢?他无法想象。与以往一样,他没有收到回音。

他和戚敏在学校里装作互不相识。可是,把戏总是瞒不住人。很快,风言风语传遍了学校。

不时有人就此开开他的玩笑。蒋蒙蒙颇有恶意地对夏冲说:“行啊,你。我还以为戚敏不好追呢,想不到,这么快就叫你拿下了。”多嘴多舌,令夏冲不快,“拿下”这个词尤其让他厌憎。他跟蒋蒙蒙激烈地扭打在一起,旋即被众人拉开。程程躲在人群背后,用爬行动物一般冰冷的眼睛看着这一幕。夏冲心里疑惑,如果让程程任选一人,他是会更想揍他,还是揍蒋蒙蒙呢?

夏冲的恋情很快人尽皆知。戚敏的班主任已经找她谈了话。奇怪的是,张然却好似一无所知,既不曾问起此事,也没有任何表示。倘若说他在假装不知道,夏冲无论如何也难以相信。总之,令人完全不得要领。最终,夏冲只好认定,张然这个人已经迟钝到不可救药的地步了。

他忍不住问张然:“你没听谁说过我和戚敏的什么事情?”张然状甚懵懂地问:“你们什么事情?”如此一来,夏冲倒难以开口了,迟疑一下,说:“你没听有人说,我和她??就是??”

“怎么可、可能?”张然难以置信地瞪大了眼睛,“戚敏早有男、男、男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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