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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归时相识,孽缘本无心

乱世儿女序

许多年后,当我重新想起,也许那时的一切似乎已经注定,人的命运终究由不得自己,城楼在高,却也无法阻挡着结局,帝王的尊严,也许还敌不过平民的梦境,也只有在这垂暮之年的回忆里,他和我也许还有着交集。

北燕王伍月笔

第一章归时相识,孽缘本无心

春意马蹄疾,在这三月中旬的日景,淡淡的有些暖意。

看花开便树,尽是桃红李白,芬香四溢。

归程的人儿,策马扬鞭,怎生心急。

入眼帘,那一番英姿勃发,豪气丛生。

在细说,那马上之人,约莫二十六七,正是大好年华,那一身白衣虽不是十分华丽,在他身上却显得十分的得体,在配上那半蓬松散落的发式,一脸不羁世俗的表情饱含那满是风沙洗礼过的容颜,在哪柄背负在身后的宝剑衬托下,别是一番韵味。

这感觉,就好比那游侠。

在这世俗间翻滚,却不见半点红尘味。

马儿虽快,但齐凌云更是焦急,离二十一只有三天的时间,此刻天色已然不早了,就连那最后一缕阳光也快要消逝在山头。

而此地,离岷山,大约还有二百里的路程。

已经五年了,师傅还好吧,没有变的更喋喋不休吧?

齐凌云不住的想到,也禁不住暗自觉得自己可笑,是什么时候开始想念一个老人的唠叨。

曾经的自己是多么反感这一切。

也许,人只有在失去的时候才能感受到那些自己曾经拥有并习以为常的,甚至有些讨厌的东西是多么的珍贵,让人怀念。

至少此刻,齐凌云的心里是这么认为的。

想到这里,他嘴角不被发觉的轻易上扬了一下,这种反应来的很快,没有丝毫的停留,短短的一瞬,便已消失不见,五年的江湖生活磨练了他的性格,近是老练,那表情,无时不将自己内心的真实想法刻意掩盖,甚至,在只有他一个人的时候,也从来不会轻易流露出属于自我的情感。

内心旁人不懂,是掩藏得很深,还是自我的麻木。

而这个时候,也许只有酒,才算的上是朋友。

千杯醉倒长安市,从此将军不封候。

这便是与他的心境有一些莫名的贴合。

葫芦里面的酒还在,他的心便不慌,他之所以着急,一半的原因是师傅的七十大寿只有三天,而另一个原因却是马背上的酒坛子正在不住的减少,而此刻,只剩下三个。

才几天的的功夫,已经消失了六个,也许在逗留个一两天,它们就一个也不会剩下,还好按现在的速度,应该明天中午就能到岷山。

而这过程中最大的挑战就是如何保住这几个酒坛子,哪怕只剩下一个也行。

但这让他感觉起来,似乎并不是那么简单。

要让一个爱酒的人,在美酒面前还能保持自己的形骸,这是一件多么难受的事情,甚至远比砍上他一刀更让人难受,更何况,这酒还不止是一般的美酒。

那是燕地上最负盛名的清泉莲花,更何况,这几瓶来自燕王宫,是他好不容易从燕王手中借到的。

说是借,不过是一种自我安慰罢了,不过为了这窖藏二十年的绝世佳酿,就算是做回梁上君子也是值得的。虽然这让他觉得有些不自在,但闻着酒香的时候却也让人感到格外的快活与满足。

夕阳余晖,飞雁归巢。

在前行二十余里,便是秦国的边陲小镇,莎拉,一个处于岷山山脉东段,濒临北燕的绝色小镇。

齐凌云加快了步伐,朝着莎拉一路狂奔,直到他看见了岷江。

黄昏,太阳沉沉的向西边落下,在江面上洒下金色的余晖,天边的云彩也被绚丽的霞光映照得更加耀目,倒映在清澈的江水里,晚风徐徐,微波荡漾,仿佛觉得天也在一起晃动,江边的树,江心的人,此刻,都变成了橘色,沐浴在这灿烂的霞光里,有一种说不出的惬意。

岷江水荡荡,流尽多少繁华,又将谱写多少诗章。

齐凌云也禁不住簕住了马,站在这横跨滚滚江水的桥头,不由得心中便会多出些许的豪迈。

而这种感慨,不分布衣与帝王。

他不禁轻抚了背上的剑。

那柄飞虹依旧,可是人事已非。

仿佛还见她的嘱咐,如水中,在见他的影一般。

忘却,何难。

“纵使永不再见,记忆随心,一念永远。永远,夙瑶,再见,相见。”

那时,荷塘闭月,掩不住佳人如虹脸庞,长衣情锁云霄,落日笛声纵马,何等逍遥。

“凌云,如果,有一天,我突然离开了,而且再也不会回来,你会想着我吗?”女孩突然问道

“说什么傻话,”他紧紧的抓住了她的手,“我怎么会放你走?”

“我只是说如果..?”她的话没有完全出口,便被他深情的一吻给打断了。

许久,女孩慢慢的闭上眼,感受着这只属于彼此的时光。

“如果真有那天,我一定满世界的找你。”他深情的看着依偎在自己怀里的她,有种不可言喻的幸福。

“要是,永远也找不到呢?”她依然不依不饶。

他不禁轻轻的弹了一下她的额头,说到:“小傻瓜,只要没找到,就不算永远。更何况我永远不会让你从我的身边离开。”

她同样深情的看着眼前这个男人,开心的笑了:“你才是傻瓜呢!”

她的头轻轻的靠在他的肩上,在看着他的时候,那眼神里面充满了无限的温柔。

“如果那一天,我真的离开了,你也要好好的活下去。”

他并不在意这句话,虽然看起来此刻的她说的话怪怪的。

可女人不都这样吗,她们永远有着无数的可能。

凌云的思绪越发的陷得深沉。

有些人,也许真的找不回来了。

他不由得想到,虽然心中有千百个不情愿。

而远处传来的兵器碰撞声打断了他的沉思,令他感觉很不耐烦。

而他本身就是以侠义自居的江湖浪客,对于这种人,他们都有一个让人厌恶的缺点,那就是好管闲事。

初见时,他仿佛看见了她。

然而,很快,他就清醒了过来。

这个人绝不是夙瑶,无论是相貌还是装束,都相去甚远。

像的只是神情,同样是那种楚楚可怜,但就一点,就足以打动男人的心,齐凌云也不能例外。

三个灰衣剑客将她围在中间,面对着数十虎视眈眈的山贼,很明显,从他们那身独特的造型,齐凌云一眼便看出了他们的来历。

他们只是将四人围在中间,却并不急着动手。

他们虽然是小喽啰,但是这并不代表他们蠢。

一是老大并没有让他们动手,二是,谁也明白,即使他们哪能拿下这四个人,那么最先上去的估计也不会活着下来。

地上横七竖八的躺着不少的尸体,双方都损失了不少人,显然这里刚经过了一场激烈的打斗。

齐凌云就远远的站着,他并不愿去搀和,但是当三个灰衣剑客相继倒下的时候,他突然觉得自己有种想出手的冲动。

是因为那个大汉的出手引起了他的兴趣,他自认为那三个灰衣人的武功还是不错的,能使用柳叶剑这种薄兵器的人,本来就不多,可就在一招的功夫,一死两残。

又或者是因为她的楚楚可怜,在他站到那群山贼面前的时候,齐凌云自己都没有想明白为什么会出现在这这里,难道只是为了打抱不平?

然而,眼前的情况的确有些麻烦,就眼前这个大汉,他就没有必胜的把握,更何况,在他的身后还有一个面无表情的中年人,那绝对是个高手,这是他唯一的想法。

因为那双眼,只是一对视,齐凌云就能感受到其中的寒意。

甚至,让他觉得有些后悔,但他从来不会表现出来,他转身扶起了有些瘫坐在地的女子,此刻,在他的眼里,这个人真是像极了夙瑶,那眼神,永远忘不掉。

“这柄剑,送给你!”她双手捧着一把精致的宝剑,满是笑容的看着他。

他轻轻的接了过来,然后并不多话,问东问西不是他的风格,更何况,她也讨厌别人追根究底,也许只有在面对他时例外。

在拔出剑锋的时候,他又开始疑惑,这把剑无论是从做工还是材质上看来都算不上上乘,甚至比起那精致的剑鞘来都相距甚远,只是那颜色,却与一般的剑有着很大的不同。

赤红的颜色,格外的醒目。

“这柄剑叫做飞虹,乃是先秦国铸剑师欧阳冶子的杰作。”她看着他有些不解的神情,知道在他的心底有着什么样的疑惑。

“欧阳冶子?”他的表情很震惊,因为在他的眼里,这把剑虽然颜色有些诡异,但剑面却平凡得不能再平凡了,怎么会是那位传说中的铸剑师的作品。

“看你的表情,貌似有些不相信,但我却要告诉你,这柄剑不但是欧阳大师的作品,而且还是他认为最成功的作品。”

他吃惊的表情由加深了一层。

“你是怎么知道的?这把剑你又从何而来?”

她还是离他而去,走的那么决绝。

“只要没找到,便不算永远!”

话犹在耳,但齐凌云的心里明白,这一次,也许是真的永别了。

“凌云,人死了,真的会去黄泉吗?”

“也许吧!”

这个答案齐凌云自己也没想过,对于他而言,那时一个遥远的地方,遥远得让他觉得陌生。夙瑶抬头看了看他:“我听说在哪里,黄泉路的尽头有那么一个地方,是用来给逝去的人最后一次回望世间的,回望那些自己永远放不下的生者,亲人,爱人,朋友。”

“那是望乡亭,而我,如果在哪里,我一定会回望的人,就是你,夙瑶!”他轻轻的怕打这她的头发。而此刻她早已在他的怀里进入了‘梦乡’。

“夙瑶?”他低声呢喃道,仿佛是自言自语,又怕惊醒了她。

“你会忘记我吗?都说孟婆汤会让人忘记一切。”

她的心里的翻滚:“孟婆汤?忘记?凌云,时间已经不会让我喜欢上第二个人,我又怎么会忘记你呢?那么,你呢,会忘记我吗?凌云,你的日子还长,我又怎么忍心让你活在回忆里!”

正在她思绪万千的时候,只听到他接着再说:“无论你是否忘记我,我都不会喝下那孟婆汤,忘川水虽苦,但千年能换来你永刻脑海,这痛苦也就值得了。”

她的眼角有一些湿润:“凌云,你这是何苦呢,如果你跳下忘川河,我也会在哪里等着你,永远在哪里等着你。”

众人对于这个突然杀出的齐凌云感到很吃惊,不少人低声道:“这小子是谁,不想活了吗?”

只有那个中年人,没有移动地方,丝毫也没有。

那表情,仍旧表现的那么平静。

仿佛这一切,都与他无关,但这一切,又怎么可能与他无关。

长枪破空,

带着风檫过枪身的呻吟。

齐凌云丝毫不敢怠慢,那枪来得太快,他看过那大汉的出手,但是这速度还是令人吃惊,只一瞬间,那大汉便来到了他的眼前。

剑鞘裆下了长枪的攻势,这个动作也只是在一眨眼之间。

这大汉名叫司马岳成,若是在江湖,提起这个名字,恐怕也够让人吃惊的。

二十年前,秦燕之战,一条枪,三千军中取主将首级,天下扬名,但当时也有传闻,说他已死在乱军之中,而今天,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却是江湖上的一个谜。

齐凌云在江湖闯荡不过五六年光景,自然是认不得司马岳成,但那杆锁阳枪,却是在夙瑶收集的百兵谱中有详细的记载。

“锁阳枪,司马岳成!”

齐凌云忍不住叫了出来,那大汉听到他此言,不禁停下了攻势,但只片刻,那眼神中的杀意渐起,煞气逼人。

“好小子,你倒有些见识,就冲你这一点,今天也许能给你留个全尸!”

话虽说着,但手上的动作不停,那长枪仿如游龙,一招间便笼罩了齐凌云全身,将齐凌云的周身大穴都置于枪影之下。

齐凌云觉得阵阵寒意袭来,不禁意之间打了一个冷战,就在这顷刻松懈之时,那长枪已经将他的衣袖挑出了一条口子。

‘此人真不简单’齐凌云心中不禁想到,他心里面很明白,这一战,如果不使出全力的话,那么,脚下的三人也许就是他的榜样。

“这把枪挺霸气啊,它叫什么呢?”

齐凌云指着图谱上的长枪问道,他一向喜欢江湖中的各种神兵利器,更喜欢它们背后的那些故事,或许只是传说。

“锁阳,司马岳成之枪!枪因材质用极阳之链铁经九九八十一道工序铸就而成,于重阳之时成型,故名锁阳。”

“为什么又叫司马岳成之枪?司马岳成又是谁,它的主人吗?”

“这次你只猜对了一半,这枪的确是司马岳成所有,但他并不是它的真正拥有者!”

“这又是怎么回事呢?”

“这把枪本是秦王之物,当年魏王新薨,魏国正处于权力过度的端口,无暇顾及到与燕国的对抗,此时的燕王抓到这个机会,大举进攻秦国,秦国无论在各个方面,与燕国都有很大差距,故此,秦王不得不向魏国求救,魏国虽许诺出兵,却要等到一个月以后,也就是说,秦国,需要依靠自己的力量抵挡燕军一个月。”

“那秦国抵挡住了一个月?魏国又是否真出了兵?”

她忍不住笑了笑,满是妩媚的神情,这一笑,只看得齐凌云的心里面充满了异样的滋味。

“秦国当然挡住了一个月,但魏国却没有真出兵?”

“啊,新的魏王不守信?”

“这倒不是,只是燕军退兵了,魏国自然也没有理由出兵!”

“那这和锁阳枪以及司马岳成有什么关系呢?”

“当时燕国派出了一支奇袭部队,由李承庭带领,虽然只有三千人,但是这三千人都是燕军的精锐,这支部队只在短短的数天便攻陷了秦国的北方四城,逼近秦国都城邺的外围,此时的秦国并未能组织有效的抵抗,虽然相继赶来的秦国守军暂时挡住了燕国的后续部队,但是在面对这已经逼近邺城的李承庭却显得有些无能为力。”

“这李承庭又是何许人呢?仅凭三千兵马便能攻下邺城?”

“也许换了别人,肯定不行,但是如果是他的话,倒也未必!那时的李承庭不过二十余岁,然而排兵打仗,布阵计谋却是样样精通,甚至,连他的武功,也到了炉火纯青的地步,堪称世之奇才,深得燕王赏识。”

“秦王此时虽亲自督战,但是邺城守军不过万余,其他地方的军队又无法驰援邺城,两方交战三次,秦军损失过半,而李承庭不过损失了数百人,高下立见。”

“那秦国怎么办!”齐凌云不禁好奇的问道,他很小的时候就被师傅带到了岷山,是故对江湖上的事情知道的并不多,特别是在见到了夙瑶的百兵谱的时候,他就对其中的故事充满了

好奇。

“秦王此时已经陷入了六神无主,都有了献城投降的打算,此时就有一人站了出来!你猜是谁?”

“司马岳成!”

她又忍不住笑了起来:“你又只猜对了一半,这站出来的虽然不是司马岳成,只是秦国的一个太傅,但他所举荐的人却是司马岳成。当时秦王见他站了出来,便问道:‘王太傅,你可有什么办法?”

“有什么办法?”

“瞧吧你急的!”女子轻轻的朝着齐凌云笑了笑:“那王太傅说道:‘王上,此刻虽然燕军兵临城下,若是投降,岂不是将祖先的基业拱手送与他人,让王上有何颜面再见秦国的子民,百年之后又拿什么去面对已故的先王?’‘太傅,寡人如何不知,可这燕军!”

‘王上不必着急,燕军虽然凶悍,但所虑者不过李承章一人,若是能先杀了李承章,燕军临城部队便不攻自破,到时,抵挡燕军一月也未尝不能做到。’

那时的秦王早已慌了阵脚,听王太傅这么一说,倒觉得有几分道理,便又问道:‘如何才能先杀了李承章,太傅可有什么好的办法?’

‘臣下举荐一人,可分王上之忧,此人叫做司马岳成,武功卓绝,轻功了得。’

‘此人现在何处?’

‘大殿之外,等候王上召见!’

‘快宣!’

‘王上,草民有礼了!’一个魁梧的大汉走了进来,他并没有跪下,而只是淡淡的做了个稽首,这让秦王与所有的大臣都有些不满,王太傅也觉得有些颜面无光,当下呵斥道:‘岳成,怎能如此无理。’

只见那大汉仍然纹丝不动,说道:‘草民此去,无论成功与否,都必将血洒敌营,于秦有大义,于王上是大忠,故此不跪,算是王上对草民的恩典!’

“果然是条汉子,这司马岳成好气魄啊!”齐凌云不禁有些心驰神往。

“的确,不然怎么配得上锁阳枪这等神兵?”

“那后来呢,司马岳成成功了吗?”

“当然,但是时到今日,没有人知道那时到底发生了什么,司马岳成回到了邺城,而李承章凭空消失了,但江湖人都相信是司马岳成让他从人间蒸发了,失去了主帅燕军很快就被守军击败,燕秦一战持续了二十余天,燕国也在没有逼近秦国的都城,燕国虽然实力远强于秦,但是鉴于魏国的一月之期,不得不议和退兵,司马岳成从此名震江湖,秦王为了表扬他的功绩,便将锁阳枪与四方城一同赏赐给了他!“

而此刻,这个昔日只在耳边回响过的名字,今天却以一个山贼头子的形象出现在这儿,实在让齐凌云有些吃惊。

齐凌云不得不打起精神,急忙向后退了一大步,但酒意上头,半刻由不得他,朦胧间仿佛被石头拌了一下,不由得身体向后歪曲,整个人瞬间矮了一头,却侥幸的避开了司马岳成刺来的长枪。

司马岳成也有些暗暗吃惊,这一招,本身只是虚招,若是武功不济,就像那三个灰衣剑客一样,连那初始的枪式都躲不过,这一招便会在任意一个瞬间化作实招,而这后面一刺却是专门为武功高强之人而设,因为他们在那一式下必然会往后退,要知道向后退的速度,即使是相同功力的两人,前进的速度也会远快于后退,他见这少年人虽然躲开了他的起手式,但见他步幅间有些慌乱,是故料想他肯定躲不开这一刺,但齐凌云却貌似轻描代写的躲开了这一招,这怎么能不让他吃惊。

“好小子,有些能耐,报上你的名来,司马岳成不杀无名之辈。”

“齐凌云!”

“我记住你了,齐兄弟,你在接我这一招试试!”

他话音刚落,那手中的长枪便飞舞了起来,齐凌云哪敢大意,顺手拔出身后的飞虹剑。

“此剑凶险,如不到危机时刻,不可随意出鞘!”

他轻轻的抚摸着剑身,只觉得此剑平淡无奇,剑刃也不锋利,远算不上神兵利器,但既然夙瑶这样嘱咐过,这两年来,他从来没有拔过此剑,他不由得又打量了那个女孩,突然间觉得,也许这一切是天意,当年一个柔弱的女孩送给自己这把剑,此刻他却为了另外一个同样柔弱的女孩再一次的拔出了此剑。

‘夙瑶,我这样做,你不会怪我吧?’

那长枪已离他不过寸许,仿佛只要在一用力,便要刺进他的身躯。

铛的一声,剑身架住了长枪。

来势并不凶猛,那一枪只是试探。

司马岳成无法判断眼下这个少年到底有多大的能耐,一个人敢于单身出现在一群山贼面前,这需要的不仅是勇气,更需要的是实力。

绝招绝不能在任何时候使出来,它需要的是时机,即使你用过,也不会给人有第二次机会去破解,而只有死人才不会有这样的机会,所以,绝招,就要一击必杀。

但齐凌云清楚,光是眼前的司马岳成也不一定是他能应对得了的,更何况,那个面无表情的中年人,才真正的让他觉得心惊。

但他还有机会,因为现在的他还活着。

而且,他必须活着。

那时一个承诺!

“夙瑶,你相信我一定能做到的,是吗?”

齐凌云将一套岷山剑法使将开来,也别有一番气势,岷山剑法本身就注重轻灵,擅长四两拨千斤,此刻对上司马岳成的长枪,倒也占了几分优势。但司马岳成不愧算是用枪的高手,只见那柄锁阳在他的手中那真是虎虎生风,宛如游龙,忽前忽后,左突右进,又仿佛灵蛇一般,飘渺不定。

两人转眼之间已过了数十招,齐凌云渐渐感觉有些不支,一套岷山剑法已使用过半,在这样下去,也许再坚持不住五十回合,剑招便会重复,而高手过招,招式若是重复出现,那是相当致命的。

想到这里,齐凌云不禁有些心慌,若轮到武功,岷山剑法博大精深,单是师傅那一手回环剑,料想这司马岳成也挡不住,但自己从来对武功修为不太在意,以至于在岷山十数年的时间,就只学到了一套入门的岷山剑法,但就凭着这套剑法,这下山的五年间也没有遇到什么敌手,除了莎拉镇的杜老鬼,那个他永远也搞不清的神秘老人,但无论他多么的神秘,那也都只是曾经,而现在,他只是个酒鬼,开着个小酒馆,永远没有什么人上门,但他似乎并不在乎,因为顾客少的时候,他就自己多喝点。

也许,这种人,活的才是幸福的。

他的肩上一阵火辣辣的疼,就在他心慌的那个片刻,长枪再一次檫过了他的肩膀。

长剑飞舞,少了几番轻灵,不知道是疼痛减慢了他的速度,还是他的眼神因为恐慌而变得迟钝了。

司马岳成何许人也,岂会看不出其中的玄妙,那长枪,似乎获得了更强的力量,赤红色的枪身此时在夕阳的辉耀下显得更加明艳,齐凌云的身躯在一次又一次的冲击下显得有些颤抖。

“小心,少侠!”

这是来自身后女孩的呼声,伴随而来的是长枪的再一次突进,击飞了他手中的长剑,也似乎击碎了他的信心。

当锁阳再次砸下的时候,他仿佛看见了夙瑶的惊恐与担心的神情,但那不是,那只是一个同样柔弱的女孩所表现出来的神情。

只一眼,却感觉如此的相似,留不住夙瑶,也保不住这位素不相识的女孩。

夕阳在他眼里是如此的美丽,特别是人生的最后一次。

他静静的闭上了眼睛。

“对不起,夙瑶,对不起,师傅!”

人生总是这么短暂,开始与结束,不过只在转瞬之间,当你还没有看清楚,想明白的时候,下一个轮回便开始了。

齐凌云的心里,此刻,到底是什么样的滋味,没有人知晓,但许多年后有人问起,用他自己的话回答:“你会想起许多的人和事,在一个人生死之间的时候,放不下的,失去的,毕身追求的,这也许就是你期盼来世的原因,那不过是你前世的不甘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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