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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飞往美国:攻克英文

到了橡树岭,我在圣玛丽中学上七年级和八年级,相当于台湾的初一和初二。圣玛丽中学是一所1950年创立的天主教公立中学,由于是义务制教育,因此学校的学费全免。在那所学校里,教学楼建成教堂的模样,老师大部分是修女,她们为人严肃认真,但是充满了爱心。

在圣玛丽读书的两年里,每天早上、中午和下课,我都会和老师同学做三次祷告,祷告词已经烂熟于心,到现在还可以脱口而出。我们在天上的父,

愿人都尊你的名为圣。

我们日用的饮食,

今日赐给我们。

免我们的债,

如同我们免了人的债。

不叫我们遇见试探,

救我们脱离凶恶,直到永远。阿门!

在圣玛丽中学的祷告,让我第一次感觉到了宗教的力量,它涤荡我的心灵,让我感觉到宽容,仁爱。我们要去教堂“望弥撒”、“领圣体”,这让我十分惊奇。这也许是我不知不觉与西方文化碰撞的第一步。

去美国之前,我只学过半年英语,因此,语言障碍成为我面临的最大难关。刚开始,同学和老师说的话,我几乎一句也听不懂,那种感觉非常痛苦,那“催眠”一般的语速,总让我在课堂上打起瞌睡,有时候,听到同学们因为老师的一句笑话笑得前仰后合,我才从梦中惊醒,但还是摸不着头脑。天书一般的英文,开始让我有些望而却步,后来,我干脆带几本中文的武侠小说到课上去读,因为觉得怎么听也听不懂,还不如看小说。美国的教育颇为宽松,修女老师看到了,多半不会当面指责你,而是听之任之。

其实,我心里是暗暗憋了一股劲的。那么聪明的我,不应该被语言绊倒啊!于是,我找了一大本英文单词来背,经常背到半夜,不会的就一次次地翻厚厚的中英对照字典。不过,没多久,我就发现这并不是学英文的最好方法,因为,即使当时记住了一个单词,但是使用率不高的话,就会完全忘记。我终于悟到了,在没有语境的情况下,背单词是没用的。

后来,我还是下定决心用多交流的方式来学习英文。下了课,我不再胆怯,站在同学中间听他们说话。如果5个词当中有4个听懂了,只有一个听不懂,我也会赶紧问,同学们会再用英文解释一遍给我听。回家以后,我会默默回忆我听不懂的单词,然后记下来。而上课的时候,遇到听不懂的,我也勇敢举手问老师,“Sorry,I didn't follow Can you say again what you mean?(对不起,我没跟上,可以再说一遍你的意思吗?)”

在到橡树岭圣玛丽学校的第一年,修女老师们也对我十分照顾。校长玛丽·大卫修女(Sister Mary David)甚至牺牲自己的午饭时间帮我一对一地补习英文,她复印了小学一年级的课文,每天拿来给我念。我还清晰地记得,她教我的第一篇课文是:

I have a dog named Spot(我有一条叫小花的狗)

See Spot walk (看小花走)

See Spot run(看小花跑)

从这样简单的课文起步,我们坚持了一年。在这一年里,我的英文水平迅速提高。学校里所有的老师还允许我享受“开卷考试”的特殊待遇,她们让我把试卷带回家,并且告诉我,“题目里不认识的单词,你就查字典吧,但是你不能看书找答案噢。”

玛丽·大卫修女:帮助我的校长

我每次回到家都严格按照老师说的做,题目里不认识的单词就去查字典,但是从来没有去翻书找过答案。因为,我觉得这是老师给我的最大信任,我不能辜负这份信任。

通过种种渠道的学习,我的英文终于逐渐接近同龄人的水平了。一年以后,我完全可以听懂老师讲的话了,英文会话也没有问题了。我想,这和我年龄小,容易接受新的语言不无关系,但也和我大胆地使用,不怕出丑有关。后来我也发现,那些12岁以前到美国的孩子,往往都能学会没有口音的英语。

到了暑假,我和妈妈经常去三姐在亚特兰大的家里玩,而她们也经常给我布置很多背单词的功课。到了初中三年级,也就是到美国两年之后,我写的作文《漠视——新世纪美国最大的敌人》居然获得了田纳西州的前十名。这对于我的英文水平,无疑是一个莫大的肯定。

州际作文比赛都是订一个笼统的题目,然后让写作者在这个范围内写一篇文章。当时美国即将进入建国以来的第三个世纪,因此,当年州际作文比赛的题目是——《美国第三世纪最大的挑战》,当时,很多参赛者将挑战定义为能源危机、环境恶化等。而我另辟蹊径,将挑战定义在了精神层面,那就是——漠视。

我在文章里写道:

美国的成功是来自美国人对自由和快乐的追寻。但是,随着越战和其他社会问题的出现,许多美国人不再通过参与来实现价值观,他们不再积极、漠视精神、放弃理想。他们失去了那种让美国伟大的积极精神。许多美国人越来越冷漠,抽烟酗酒、吸食毒品,没有目标。人们在心理上什么都不在乎。以前,人们说美国人只关心自己,现在,美国人甚至连自己也不再关心,这是最大的问题。这种价值观的潜移默化的变化,会使得人类一切进步的因素得以减弱,甚至倒退。因此,当今美国社会面临的最大的挑战,不是别的,而是我们如何改变人与人之间的漠视。

作文比赛的名次一公布,整个学校就轰动了!人们不敢相信,这个中国台湾的男孩,来美国不过两年,居然就在英文方面取得了这样的成绩。

但是,这并非故事的结尾。州作文比赛的传统是评选出前十名优胜者,这十名优胜者还要通过一轮答辩决出第一名,谁的问题回答得好,谁就能取得最终的胜利。

当时,答辩在距橡树岭四个小时车程的另一个小镇举行。那个周末,嫂嫂驱车几百公里把我送到了答辩地点。在答辩的过程中,戴着厚厚眼镜的女老师温和地问我,“如果你认为美国人当中缺乏热情,存在漠视的情况,那么你如何看待拉尔夫·纳德(Ralph Nader)的观点呢?”

“What?Who is Ralph Nader?(什么?谁是拉尔夫·纳德?)”我被这个问题问得措手不及,脑子一片空白。我眼神里流露出的惊讶被老师捕捉到了,也许是因为这个原因,我失去了得到州际作文比赛第一名的机会。

回到橡树岭,我对这个让我与“第一”失之交臂的神秘人物产生了浓厚的兴趣,赶紧去学校的图书馆寻找答案。我得知,纳德是一个着名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倡导者,促成了一系列法案的产生。他一生都在与人们的漠视作斗争,他的行为与抗议漠视有着紧密的联系。

这件事情给了我很深刻的启示,尽管纳德在美国算不上是家喻户晓的人物,但是,他确实和我的作文有着紧密的联系。我终于理解了,对于一种语言文化的掌握,远远不只是会说当地的语言,了解当地的风俗,更要对这种文化的历史和这个国家的制度有深刻的了解。另外,在写作方面,不仅仅要靠犀利的观点、华丽的语言,还需要充足的论据,而这都需要倾注大量的心血和多年的积累。

有了这次印象深刻的答辩,在学习语言的时候,我也更加关注新闻事件背后的意义,我知道,只有多读书,多查阅资料,多了解历史,才能真正深入一种文化的内核。我徜徉在语言的汪洋大海里,乐此不疲。

在努力攻克英文的同时,我也没有忘记对中文的持续学习。妈妈每年来陪我住6个月,这期间,我们自然是用汉语交流,另外6个月,她要求我每星期给她写一封家信,而且必须用中文写,这样我就不会忘记中文。而妈妈每次在给我回信的同时,都会把我的信寄回来,她会认真地修改,标出错别字和用词不当的地方,就跟批改作文一样。我几乎每天都在用中文写作,这样的习惯,让我没有像很多小留学生一样,习惯了新的语言,却渐渐丢掉了自己的母语。

我没有忘记中文,还要归功于大哥大嫂家成套的金庸小说和琼瑶小说,那个时候,中文小说是我放松神经的一种方式,在哥哥嫂嫂家里住了6年,我居然把金庸和琼瑶的每一本书都读了,金庸的小说还读了整整5遍。

当时回台湾度暑假,我从来都不好意思主动说我读过全套的琼瑶小说,倒是经常跟外甥们比赛谁读金庸小说读得多,人物记得牢。他们后来都不和我比了,因为比不过我,就算某个人不自量力非要同我较量,也总是被人拉住好心地劝阻:“别,他真的谁都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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