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迁绅拿着一卷画在她身后喊,“白小姐,你的画”
白金金回头,原来是美少年一直拿在手中画卷。她无所谓的挥挥手,“先放你那里,有空我会来拿。”
直到她走了老远了,方迁绅还在疑惑中,“表弟?不是来参赛的吗,怎么会变成她表弟了……”
方迁绅的心里升起不祥的预感,他迅速的把事情的前因后果联想了一遍……一名良家美男,路上走着走着被白大小姐瞧见,便被强行拉来喝酒,又被居心不良的灌醉,现在又被色心大发抢回府内,那进入十强的良家美男才高八斗学富五车前途无量,可惜被白大小姐看上了,于是,似锦的前程就葬送在这个女恶霸的床上……
冷汗顺着他的额头滴下来……
抱着美少年走在路上,白金金终于体验到了万众瞩目的感觉,回头率高达百分之百,这让她觉得有些不自在。
“看什么看,再看的话就跟他一样躺我怀里了。”白金金瞟了旁边一直看她发呆的年轻小伙一眼……
“啊……”那小子吓得尖叫一声,逃命似的消失在她的面前。
唉,美少年还真重,看上去挺瘦弱想不到密度竟然这么大。她本来想叫两人来着,可一看到来帮忙的不是五大三粗就是形象猥琐。经过痛苦的思考,到底还是决定自己抱他回家,一路上又是抱,又是背,累的差点虚脱。
幸好住的地方不算太远,二十分钟后她终于站在庭院门前。“好累。”揉了揉胳膊,开始叫人,“遥,出来帮忙,找你的。”
叫了好几遍都不见于遥出来。
只好让那美少年靠在自己身上,然后伸出一只手推开门,把门一推开,她愣住了你们猜她看到了什么?
估计有3成左右的读者在猜她看到了于遥和墨秋心两个美男光裸着身体,正在泡温泉。(啧啧,思想真阴暗。)
大部分的读者应该猜的是:里面一地的尸体,整个家里一个活口都不留。(同志,你被武侠小说毒害了)。
恭喜你们……全猜错了,房子里空荡荡的,什么也没有!
墨秋心给她留了张条,说他们今天去游湖了。
NND他们趁春光明媚游湖去了,把她一个扔下就不管了,要是他们不在,她一个把持不住把这个美少年糟蹋可怎么办?
美少年这样的花瓶脑门上简直已经刻上了“专供主角(白金金)蹂躏”的字样。她费力的将他抱进去,直接扔到了于遥的床上,然后就有一眼没一眼地扫着躺在床上的他,只是他还是没有醒来的迹象,坏了。
试想,四下无人,一个纯洁美丽的少年就躺在面前,就好比在一只大灰狼血盆大口下的小绵羊,那下场可想而知。
在认识墨秋心以前的这么多年里,她大小也算是个风流人物,虽然大家都尊称她为地头蛇,但她从来没承认过!带一帮狗腿子上街调戏良家帅哥的缺德事也经常干,为救男主使用阴阳合合大法这些桥段她也听书听得耳熟能详倒背如流,人都说武功难学,反正她的武力值是够撂倒一美男绑回家了。
白金金像贞子她姐一样在屋里飘飘荡荡的转悠了半天,还是没找着事情干,索性就瞎收拾起那个美少年来,她先解开了他的腰带,又解开了他的外衫,把内衫扒落到肩膀上,又跑到自己那个屋把胭脂拿了过来,再回到美少年跟前,用胭脂在他脸上点出一枚一枚个鲜红的唇印。
美少年丝质衣裳的已经被她扯开,露出胸口大片平坦雪白的肌肤,那肌肤充满着温润的光泽,竟比身上的丝缎还要细腻光滑。
白金金一下子又高兴起来,她小心地伸出手,轻戳一下他白晢的胸膛,指尖微微陷入细致的肌肤中。柔软滑嫩而富有弹性地的触感从通过手指传递而来。
真是天生丽质啊,比婴儿的肌肤还要光滑,他现在这个模样,不动手动脚简直就是愧对自己的性别,简直有违天理伦常,天道归真,天地合一,简直就是天理不容!
想到现在她可以对这个不知名的美少年为所欲为,白金金心中便有一种莫名的兴奋感。
不摸白不摸,摸了也白摸。
一边在心里默默地想,白金金又更加用力地捏了几下美少年的肌肤,把他的脖子掐出一点红红紫紫的印记后,便换一个地方继续掐。
我掐,我掐,我掐掐掐。
掐掐掐掐掐掐掐掐掐。
把美少年雪白细滑的肌肤上掐捏出来很多很多漂亮的小草莓后,又拿起胭脂,在他身上画了七八个唇印。她才心满意足地收了手。
现在的美少年头发披散,衣裳半敞,露着大片的胸口,若隐若现,欲遮还羞,再加上脸上身上还有很多的可疑的红痕……如果说他没被人糟蹋,估计三岁数小孩都不会信。
她正嘿嘿奸笑的工夫,听见外面好象有人回来了。
她跑出去一看,原来是墨秋心于遥他们回来了,两人的心情似乎都不错,有说有笑的。
“你们回来啦,玩得高兴吗?”
“当然。”于遥微笑道,还举了举手中一大叠书本,“顺便去买了些书。”
于遥这个绝世美少年果然不肯这么糊涂地混日子,已经开始学习了。白金金接过那些书本一看,最上面的一本是《会计学》,汗一下,第二本是《一生必去的30个地方》,再汗一下,最后一本居然是《中国建筑史》,巨汗。
她原本以为他买的是《天龙八部》之类的武侠书,她在他个这年龄的时候就只会看这类的小说,她记得她看过一本书甚至叫《一女N夫》的特****的书,想不到这个少年简直太不简单了,他选的这三本书很立体地把现在这个时代介绍了个全面,看来真是个很有前途的少年,假以时日,必成大器。
白金金赞叹的拍拍他的肩膀,“不错,懂得支持正版。”
一名侍卫将一匹通体雪白的马拴在的门前,白金金立刻高兴起来,问墨秋心,“这是买给我的吗?”哎呀,距离上次骑马已经好久了。记得上次骑马就是抢墨秋心的时候。
说到那一次抢亲,立刻有一个很尴尬但却不得不想,一想就兴奋的问题充斥着她的脑袋:墨秋心所有的东西包括他的身体都是她的了!感谢上天,感谢玉皇大帝,感谢他老婆王母娘娘……
墨秋心却摇头道,“不是,一大盆凉水从天而降,白金金的脑袋立刻耸拉了下去,”那你买马作什么?“
“明天去狩猎,这是送给你家弟弟小遥的。”
其实她也想去打打猎,可是她还有诗词大会要张罗抽不开身。
她憋了半天也不知道该怎么跟他说,要让他知道只要每天都能跟他在一起,她倾家荡产倾家荡产的话就不去打猎了。幸亏于遥这个时候说话了,他问:“姐姐,你不是很忙吗?今天怎么有空在家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