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隐之后回到学校所在的城市,开始在一家财务公司做数据统计的工作。
工作固然轻松,但也谈不上比较理想,其实与美雯彻底没有了任何瓜葛之后,林隐觉得无论什么样的工作都无所谓,也只有抱着这样的心态,才不会使自己突然崩塌。
不久,林隐就在QQ上收到了老万的信息,这多少使他始料不及。林隐一直觉得在所有自己认识的人当中,只有自己混的最惨了,但没想到老万居然更加落魄。
比自己还落魄的老万在时隔几年后又出现在面前,林隐顷刻间明白原来他和老万的一切就是个轮回。
老万已经不再留着卷发了,虽然看上去没有了当年的风采,但至少说明了时间终究会改变一个人。
在那晚的阳台上讲完自己与美雯的故事后,林隐和老万去24小时便利店买了足够喝一个月的啤酒回来。林隐决定,从此以后,大碗喝酒大块吃肉,喝完酒吃完肉后,便去飞檐走壁劫富济贫。
老万也开始去找工作,在林隐的劝导下,老万最终放弃了去酒吧唱歌的念头,他进了一支业余篮球队,专门以企业名义打比赛,由此得到企业的赞助。
老万很享受这份工作,虽然工资不是很高,但至少让自己的生活重新正常起来。
老万一直没有搬离林隐的住处,没有比赛的日子里就做几个菜等林隐下班一起喝酒,因此,老万也开始学会了许多菜的做法。
老万有比赛的日子,林隐必定去给老万加油助威,有时候自己技痒都想上去打一把。
“还记以前我们复读打比赛吗?”有一次林隐这样问到。
“当然记得,我们是板上的替补双雄嘛。”老万笑到。
“那时候你罚球都不会呢,没想到如今竟然能以这个作为工作。”
“所以凡事都无法预料的,说不定从明天开始,我又彻底不玩这个了。”老万似看穿了这一切。
“也许。”
“但我还是希望能这样持续足够长的时间,说实话,这次来到你这里,终于让我觉得自己算是稳定了下来,往下日子肯定会更好,只要不再胡思乱想。”
“有什么好胡思乱想呢?”林隐惊讶的问到。
“也不想的,但没办法,控制不住自己的脑袋。”
老万笑了笑,忽然在人群中发现了一个很眼熟的女人,那女人披着长长的头发,戴着一副眼镜,头发末端染成了黄色,胸前提拨耸立,下身穿一件天蓝色牛仔,和高中生打扮相似。
“静雅?”老万冲林隐说了一句,随即示意林隐朝那女人望去。
林隐看后,确定的点了点头,口中说到:“的确是她。”
虽然各自分开了几年,两人还是第一眼就认出了静雅。
当然,静雅也早已经认出了他们。
其实静雅来看老万打球已经有一段日子了,只不过一直没有和老万打招呼,后来也看到了林隐,才知道原来他们两都在这个城市。
“想不到啊,你们两真是形影不离啊,从高中到现在,还能在一起,真羡慕你们之间的感情。”静雅笑着说。
“别想歪了,我们其实也是前不久才又碰见的。”林隐忙解释道。
“要知道你也在这个城市,打死我们也不敢先碰头呀。”老万油嘴滑舌的说到。
“其实我也没来多久,刚刚考了教师资格证,然后就在这边找了个教师的工作。”
“这么说,胖子班主任后继有人了!”林隐笑嘻嘻的说到。
“等我到了她那个年龄,估计的确会是第二个胖子班主任,不敢说能做到班主任,至少胖子还是能做到的。呵呵。”静雅自我调侃道。
“我看你不会,班主任当年能有你现在这么好的身材?你要不说你是做老师的,我还以为你是个演员,今天剧组放假了呢!”老万做出一副认真的表情。
“以前没看出来你嘴巴这么能说。”静雅朝老万笑着说。
“那是因为你一直坐前排嘛。”老万回到。
时光快速的退回到几年前,一直回到高二的时候。
静雅曾喜欢过一个和林隐同班的会唱歌的男孩,但静雅只是暗自喜欢,因为喜欢这个男孩的人很多,这其中不乏一些有钱又有貌的女孩,那时静雅从不觉得自己漂亮,但就算知道那个男孩或许从来不会正眼看自己一眼,但她依然死心塌地暗恋着他。
直到高中快毕业的时候,校园流行一句话:喜欢谁就去表白吧,虽然不一定能成功,至少不要把遗憾留在高中。
或许受这些话的影响,但那个年代,谁没有受过几句看似有理之话的影响呢。
为了不留有遗憾,于是静雅决定向他表白。
静雅一直比较感性,由于看多了琼瑶的小说,所以有时候难免会不小心就跌进了小说里,静雅觉得像小说里一样写信表白比较浪漫,且能完全不紧张的说出自己心里的话。
写信本身也是易华的长项。
静雅写好了之后趁没人的时候塞进了那男孩的桌子里,做这样的事对于静雅来说的确有种豁出去的感觉,因为她是如此的害羞,更重要的是她怕被拒绝。
那男孩收到信后并没有回信给静雅,而且也没当面告诉静雅自己的想法,虽然易华有着姣好的面容和丰满的身材,但似乎那男孩对此完全视而不见。
几天后那男孩却托静雅的一个女性朋友带口信给静雅,大概是说“你就不要再痴心妄想了。”
静雅听后简直羞的无地自容,倒不是因为那男孩拒绝了自己,而是他居然以这种方式来拒绝。
不过还好马上就毕业了,静雅这才稍微好受点。
静雅的第一次表白就这样失败了,所以说,再漂亮的女孩也有被人拒绝的时刻。
到了大学,追静雅的人从校内扩散到校外,有几次还因为静雅导致校内校外的两帮人群殴。
所幸群殴本身并没有伤害到静雅本人,但因为这件事多少导致了静雅世界观爱情观的改变,她决定要做那种只能永远远远看着胡思乱想而不能伸手触碰的女孩。
这直接导致了她到现在还是单身,但她不担心自己会永远单身,因为漂亮的女孩在任何时候都不缺追求者。
几年不见,老万再见到静雅时,只恨当初只想着去网吧,原来班里还有这么一个大美人。还好这次老天又给了自己一次遇见她的机会,好像说不定阴差阳错的就再也见不着一样。
人们之间的短暂分离是无比美好的事。
老万和静雅聊到过以前高中的事情,静雅说自己曾去过几次以前的高中,已经变了很多,多增加了几间教学楼,足球场也挪了位置,甚至连路都改宽了,当然最大的改变莫过于所见到的面孔都是陌生而显稚嫩的,想必是自己已经不再是曾经的高中生了吧。
“一切都改变的很快,转眼都从大学出来工作了,有时候还执着的认为昨天还是高中晚自习里那个打着瞌睡的学生呢,感觉像是被人从背后猛推了一把掉入水中,四处寻找着什么可以让自己不至于被水冲走的东西,但实际上却对此无能为力。”静雅动情的说道,“有时候又很想跌进这种非现实的漩涡中久久不愿回来。”
老万说你是不是还在喜欢当年的那个歌星啊?静雅轻轻一笑,说自己早已过了暗恋的年纪了。
“现在我要喜欢谁肯定直接了当的杀到他跟前大声问道,喂,小子,我喜欢你,你喜欢我吗?你觉得这样行不行?”静雅向老万征询意见
老万摸摸头哈哈笑到回答:行,那我等着。
静雅也笑了起来,说到:“那样子的话估计我真的做不到。我还是希望有一天,我喜欢的人愿意向我表白,我是再无可能去做主动表白这样的事了。”
老万其实此时想顺水推舟般的来个所谓主动表白,但问题是人家有前提的,万一自己并不是她喜欢的人那不是辜负了这好不容易才有的相见。
再说,对于自己是不是她喜欢的人,答案应该是很明确的:绝不是万一不是,而是一万个不是。
老万有时候还老想起大学里那个女朋友,说不定人家现在还在等着自己呢。
然而所有的感情都来源于真实的相处,凭空想象的故事永远不会开始。
在老万参加的许多场比赛中,静雅几乎都从未缺席过,一来眼下没有男朋友,所以也就没有必须要赴的约会,二来能在这个小城和老万与林隐相遇,想必也是一种缘分,有时候孤单的时候,还特想和他们呆在一起,听他们互相抬杠或吹牛,那光景几乎像的回到了高中复读的年代。
老万一直没有跟静雅表露过心迹,虽然两人也时常单独相处,在外人看来两人已然像是一对深爱的恋人。但老万是深知这其中的玄妙的,有些女孩子,一旦你向她表白,可能连朋友都没法做,这一点,静雅和美雯是异常相似的。
最好的办法便是林隐曾经使用过的,先陪在她身边,机会总会有的。
就这样过了很长时间,老万依然不敢向静雅表白。毕竟,目前自己身边的朋友也不多了,贸然表白可能连这个朋友都有可能失去。
看来真正威胁自己的还是朋友稀少,而不是头发稀少。
而这种担忧只能在林隐熟睡时的安静夜空里才敢审视。由于留下那封家书独自逃奔出来也很久了,这期间没有给父母亲哪怕打过一个电话,有些事情,纵有万般必须去做的理由总总,也偏有百忙之中无法抽身的借口云云。
老万有一次对林隐说“有时候,我很想给自己一个诚实的交代,但故事却总在无奈的走向终点。”
这时林隐翻个身想要继续睡。
在这百无聊赖的深夜,有几人愿意倾听一个背井离乡之人的哭诉呢?
当然,林隐除外。林隐只是翻个身,虽然眼睛还是闭着的,但却不快不慢的说到:“说说你那走向无奈终点的破事吧!下次半夜三更的就轮到我给你讲鬼事了!”
“你已经讲过鬼故事了!”老万说道。
老万继续说到:“其实离我逃离复读也有一段时间了,这之中曲折的程度说出来估计你都不信,反正我现在想起来都觉得非常震撼。
“说不惦记父母那肯定是假的,每当一个人安静下来之后你才会最清醒,同时最清楚知道自己还需要做什么,哪些做的不对。可惜,人生没有彩排,一直都是现场直播,没有一丁点重来的可能性。我爸妈肯定也在找我,虽然说不定我爸的怒气还未全消,但是你知道,上了年纪有了孩子的男人都死要面子,假使我现在就出现在他面前他会给我一个大大的笑脸吗?不会的,他心里或许在仔细打量我的胖瘦或是在思索我的所见所想,但嘴上肯定不会说任何一句话,更别谈流露出什么表情。我妈就不一样,那肯定跟看见了刚从战场上侥幸捡条命回来的儿子似的问东问西。其实我现在都不清楚当初这样出走是不是对的,所有事情,或许当时感觉清楚无比,过后定会产生与之相抵触的事后感言。不过怎么说我也不可能在那间我离开了两年再又坐进去的教室里活到现在吧?如果这样看来,我当时的行为至少是为了保命,那也就不算大错特错不是吗?”
林隐没头没脑的嗯了一句。
“没什么话可以安慰我的吗?”老万说到。
“没有。”林隐肯定的说。
“好久没玩篮球游戏了,当初谁也不会想到我如今竟会以此为生计。据说现在那游戏已经更新好几代了,如今的人甚至根本不知道还有2004年的那一版,就算知道的也像是怕被定个藏匿罪似的对此嗤之以鼻。我在想现在的人是因为什么原因接受不了老版的呢?但当时的那些人又是因为什么而喜欢上了那款游戏呢?总不至于全像我一样像个丧家犬一般由于落荒而逃而无暇接触吧?我猜在别人的眼里落荒而逃似乎就是专门用来形容我的,从大学,从复读,从深圳,好像哪里有我的身影哪里就有一幕幕关于逃离的画面,难道我的人生就是不断逃离一个地方吗?有时候我感觉特别的累,因为总处在自己认为不该呆的却又莫名其妙的到了的位置上,说的形象点就是活的不像是自己想要成为的自己。”
“我觉得你累是因为你半夜3点了还不睡的缘故,你觉得呢?”林隐幽幽的说。
老万没有应答林隐。
窗外的月亮此时正皎洁而明亮。谁曾注意到曾经有多少个这样的夜里,有多少像自己这样的人在月下叹息呢。如果月亮有眼睛,应该也看够了无尽的叹息吧。
这一次遇见静雅,让老万想起冥冥之中这个词。但毕竟时过境迁,如今已不可能像在学校那样轻易的海誓山盟了,这种东西也只能骗骗身处学校的小女孩。因为随着时间地点的改变,拿什么保证人不变呢?既然保证不了,那实现不了的话语还是不要出口的好。
老万始终带着这种心态和静雅交往。
静雅本身是个很爱交朋友的人,但凡长的好的女孩都说自己喜欢交朋友,实际上其实是别人喜欢和她交朋友,很多女孩到头来还真的以为是自己喜欢交朋友才有这么多朋友,如果仔细观察一个长的并不出众的女孩周围你就会发现,她身边的朋友迟早都会变成长的好的姐妹们的朋友。
静雅身为当事人自然不明白这个道理。然而不明白并不影响她的朋友越来越多,而且越来越多的出色的男人出现在她生活中。
对于老万,静雅也说不清对他是一种什么情感,要说在学校那肯定不会对他有意思,那时候他除了逃课还是逃课,经常被老师说成走错教室的学生。
但如今步入社会,鱼龙混杂之中如果突然出现一个像老万这样似乎刚从洁净的山泉中清洗过一般的男人,就算没有立即要嫁给他的冲动,但至少在嫁给他人之前还是会不想失去一个多了解这种男人的机会。
当然,这也算不上是爱。山泉清洗过又能怎样呢,就算能口吐金兰但总不至于口吐金币吧?
所以一想到嫁人或是结婚静雅的候选名单中是没有老万的,但是涉及到回忆和过去,老万是赫赫在列。
老万当然不明就里,就算他再逃离十个地方也最终是不会理解到这一点的。
世界上最悲剧的人物莫过于迷局中人。
老万没来得及等到向静雅吐露自己的心声,静雅就先于老万告诉了自己将要结婚的决定。静雅要结婚的对象是在她当了老师之后才认识的,人长的很好,家境也富裕。似乎一说到谈婚论嫁家境和长相变成一个永恒不变的参考标准。
当然,像静雅这样不仅文质彬彬,而且秀外慧中的女孩想找个好老公简直像踩蚂蚁那么简单。
这比如或许不太恰当,事实却是如此。
至于静雅和他之间有无爱情的存在,这个恐怕只有天晓得。
每当深夜无法入眠时,静雅想起的往往还是那个校园歌星。
可能是到了谈婚论嫁这种年纪的时候,情感基本上是从来不拿来做参考标准的原因吧。所以说,由于不用考虑感情的因素,谈婚论嫁相对就显得非常简单了,甚至看一眼对方的眼睛清洁度都能确定要不要和这个人结婚,反正只要对方没钱没貌,眼镜渡成金色也是徒然。
不管过程如何被定义,静雅和美雯都嫁了个好老公这件事是毋庸置疑的,不管你的有色眼镜有多复杂,反正她们都在婚后过的开心、幸福。这一点足以让任何人从此闭嘴。
得知静雅要结婚的消息,老万忽然又有一种想要悄然逃离的冲动。
想来来这座小城也已很久,但是较之以前,老万感觉自己这次再遇静雅之后已经深深的爱上了她,而且再不想做心虚的解释。
或许每个疲于奔波的男人都很容易爱上一个女人。
但是就像大限将至一样,当婚姻的钟声敲响时,疲于奔波的男人才知道自己浑身上下一无所有,完全不能够承受即将来临的婚后生活。
所以只能眼睁睁看着自己心爱的女孩和另外一个男人手挽手走进婚礼的殿堂。
要目送这样的场景肯定极端难受,所以对于老万的逃离心情倒是可以理解。
但这一次离开,老万不想再悄然的进行,他约了静雅和林隐一起吃顿饭。
三人还从未聚在一起吃过饭,这还是第一次。林隐不禁想起以前和周四美雯的三人聚会,和眼前的光景对比真是令人无尽唏嘘。
酒菜上齐,老万给林隐和静雅都满上了,再给自己也满上,然后举杯说:“来这么久,今天这样的聚会还是第一次,之前倒是和静雅经常一起吃过饭,今天无论如何要叫上林隐,以前是我想太多太自私,其实没有林隐的照顾,我都不可能在这停留多久,而我却总是把他一个人留在家里吃饭,这是我不对,我先干了。”老万动情的说完,一口气喝完了一杯。喝完后,他又给自己倒满了。
“静雅,本来呢,如今你已决定嫁人,实在不好意思再单独约你出来了,不过,这是我最后一次和你们在一起喝酒吃饭了。所以,请原谅我没有叫你老公来,老实说,我是个心胸狭窄的男人,我希望我最后一次看到你的时候你身边还没有另外的男人,这样就够完美了!我知道我在自欺欺人,即便这样,也好过你和别的男人以夫妻的身份一起出现在我眼前。当然,要不是大家以前都是同窗,我知道你也不会来的。好吧,我再喝一杯。”说罢老万一饮而尽。
“说来也是奇怪,以前我总感觉我比你们要成熟的多,如今看来最幼稚的就是我了!这不是谦虚,我说的是发自肺腑之言。今天能和你们坐在一起,眼前有佳景良友,耳边有清风低吟,最美不过这人间岁月了。所以我担保我不是喝多了才这样说的,在我内心深处其实就明白,从我复读的时候逃课去网吧玩游戏开始,我就彻底走上了一条不归路。我在这条不归路上真的走了好久好远了,以前我倒感觉没什么,但是当你们一个个步入人生的正轨,我再也看不见你们的时候,我觉得我该回家了,是的,是时候回家了。”
静雅被老万的一席话说的莫名其妙,她确实没有理解老万内心深处的真实想法,在她看来,老万一直桀骜不驯,从来都是坚定的走着自己的路,以前在学校的时候自己倒觉得他和大家都格格不入,但自从在这异乡又见到他,由于接触多了,也开始认识到他也不是那么另类。
任何路都是自己挑的,静雅自己也挑了自己的路,有时候想哭可以,但不能因为想哭又走回去,路一旦挑好,回头就太难了。
“这么说你是要回家了?”林隐惊讶的问。
“是的,想好了,以后做个安静的丑男子,再也不瞎折腾了!”
“何尝不是好事。”林隐接完话一口喝完了自己杯子里的酒。
“你走后我会很寂寞!”静雅也喝光了自己杯子里的酒。
老万走的时候没有告诉林隐和静雅,他一直觉得在人生离别的画面里最好不要出现太多人物。
最重要的是,如今自己可谓毫无牵挂,所以明显连走的速度都加快了。
回到家里的老万彻底做出了改变,找了份工作,兢兢业业的干着,娶了个老婆,不漂亮也不丑,生了两个小孩,一男一女,不多也不少,外人看来的确是过着幸福的生活。
林隐自此没有再和老万联系,也不知道老万结婚生子。
人生就是这样,虽然曾经睡同一张床,在同一片月色下喝着啤酒互相讲着各自的故事,但说不定什么时候你对面明明很清晰的脸孔说不定忽然变的极度模糊了,直到有一天生命行将结束的时候你都可能再也无法回想起那张脸,更无缘见到。
人的相遇真是完全是靠缘分的。
至于林隐,虽然依旧在那座小城,但是自从老万走后,再没和静雅碰过面。
想必婚后的静雅肯定过的不差。
大家似乎秉承着说见面就见面,不说见面死都不见的理念在各自位置存活着。
林隐偶尔想起美雯来,有时也会想起那个犯胃痛的女孩。想完便开始喝酒,有时候连续几天不曾与人说话,时间一长需要开口说话还真显得别扭。
看来还在偏道上渐行渐远的也只有林隐一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