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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章 爱是唯一的荣光(1)

曾很喜欢过一首名叫《白狐》的歌,里面的歌词动人心弦:

我是一只等待千年的狐/千年等待千年孤独/滚滚红尘里/谁又种下了爱的蛊/茫茫人海中/谁又喝下了爱的毒……

情关难过,连千年的白狐也动了凡心,何况我们凡人?总要经一场情事再一场情事,直到把自己伤到体无完肤,才算把情事看透。

不得不说,林徽因实在是个奇女子,她有颗七巧玲珑心。换了别的姑娘,遇到徐志摩那样狂热的攻势,定会把持不住,速速“缴械投降”。但林徽因却清醒地认识到,她和他的美好,只能建立在距离之外,如两座山峰,遥遥相望。她最终选择全身而退,博得了她的地久天长。

对于陆小曼来说,却远远没有这么明智,当她一朝和徐志摩相遇,就像一团火,遇上了另一团火,只管熊熊燃烧,直至燃成灰烬,寸寸生凉。

那时,陆小曼已是有夫之妇。夫婿名叫王赓,也不是个等闲之辈,他毕业于美国西点军校,和美国总统艾森豪威尔是同班同学,文武双全。学成归来后,他先是在北大任教,不久,做了哈尔滨警察厅的厅长。

按说,嫁给这样一个好夫婿,也是做女人的荣光,到哪里,都是前呼后拥,要风得风,要雨得雨。然陆小曼对这些早已习以为常,她不觉幸福,只觉无趣。她是家里独女,父亲陆定是晚清举人,曾官至北洋政府财政部司长之职。母亲吴曼华多才多艺,古文功底深厚,擅长一手工笔画。陆小曼从小受到父母的悉心栽培,十五六岁已通晓英、法两国语言,弹得一手好钢琴,还长于戏曲与绘画,名媛应有的礼仪风姿,她也拿捏得当。加上天生丽质,傲视群芳,在学校时,就被众人称作“皇后”。

她应邀担任了外交部的翻译,因能歌善舞,善于交际,逐渐闻名北平社交界。喜欢她的男人趋之若鹜,连一本正经的胡适也为之着迷,屡屡赞她,说她是北平一道不可不看的风景。

如果说林徽因是一朵白莲,清雅纯洁,芳香隽永。那么,陆小曼就是一朵凤凰花,火热奔放,热辣浓郁。她和徐志摩则更为相像,都西化得很彻底,叛逆、反传统,只听从自己内心的呼唤,赴汤蹈火,不留余地。

十九岁,陆小曼嫁给母亲为她觅得的好夫婿王赓。他们的婚姻,好比烟花一场,也曾极尽璀璨,随后却是一地灰烬,寸寸生冷。好玩好情调的她,心渐渐破了洞。王赓是个理科男,且是个工作狂,不懂风情,常常无意中冷落了她。他爱他的小妻子,爱到不知怎么办才好,要金要银,要绫罗绸缎,都不在话下。却不知,对小女人而言,有时价值连城的珠宝,远不及一束玫瑰花来得浪漫,她要的,是她唱他随,日日缠绵。

她失落得顾影自怜,门掩黄昏,无计留春住。她在日记里写:

其实我不羡富贵,也不慕荣华,我只要一个安乐的家庭、如心的伴侣,谁知这一点要求都不能得到,只落得终日里孤单。

她天真了,不知过贫苦日子的不堪。她是富贵里生,繁华里养,离了富贵和繁华,她会像缺水的鱼,离了枝的花朵,无可傍依。彼时,她还衣食无虞着,自是有大把闲情,去编织才子佳人梦。

徐志摩的出现,对失落中的陆小曼而言,就像久渴之人,突遇一眼活泉。而她对于徐志摩而言,刚更像迷路之人,终找到去处。他在徽因那里已然熄灭的爱恋,噌地一下,跳起火苗来。王赓是他朋友,俗话说,朋友妻,不可欺。可陷进情网中的他,哪里顾得了这个?陆小曼犹如一朵曼陀罗,开在他的眼里心里,他只管一路快马扬鞭,追着他的“爱人”走。他陪陆小曼去剧院听戏,她的发卷擦着他的脸,他的心,在那一刻沦陷,他对自己发着誓,一定要与这个女子长相知,永不离。

那段日子,他的诗情因她,再度喷涌而出,他因此写下了《雪花的快乐》、《春的投生》、《翡冷翠的一夜》等等。在《雪花的快乐》里,他一改和徽因在《偶然》中的惆怅,不做天空中那朵孤独的云了,而要做一朵快乐的雪花,心甘情愿消融在小曼柔波似的怀抱里:

假如我是一朵雪花,翩翩的在半空里潇洒,我一定认清我的方向。

飞扬,飞扬,飞扬,这地面上有我的方向。

不去那冷寞的幽谷,不去那凄清的山麓,也不上荒街去惆怅。

飞扬,飞扬,飞扬,你看,我有我的方向!

在半空里娟娟的飞舞,认明了那清幽的住处,等着她来花园里探望,飞扬,飞扬,飞扬,啊,她身上有朱砂梅的清香!

那时我凭借我的身轻,盈盈的,沾住了她的衣襟,贴近她柔波似的心胸。

消溶,消溶,消溶,溶入了她柔波似的心胸!

放今天,婚外情也备受指责,何况民国时期?这一场爱恋注定要跋山涉水,历经磨难种种。爱情中的两个人,反倒因外界的阻力越挫越勇,两颗心拧成一股绳,山无棱,天地合,乃敢与君绝。

徐家二老被儿子的举动气得要疯了,他们坚决不同意陆小曼做徐家儿媳,在他们心里,张幼仪才是。徐志摩几次南下,恳求父亲认可,未果。后托胡适出面说情,亦未果。二老坚持要张幼仪同意,他们才会同意。徐志摩不得已,向前妻求救,张幼仪当着二老的面,淡淡说了句,我不反对。徐申如无奈,又加上胡适、刘海粟等人从中斡旋,他勉强答应了这桩婚事,但提出三个条件:

一、结婚费用自理,家庭概不负担;

二、婚礼必须由胡适作介绍人,梁启超证婚,否则不予承认;

三、结婚后必须南归,安分守己过日子。

三个条件,徐志摩都一一答应。1926年10月3日,农历七月初七,也就是传说中的鹊桥相会之日,这一对“牛郎”“织女”,在北海公园举行了隆重的婚礼,出席婚礼的都是当时北平重量级的人物。让人惊愕不已的是,在这么喜庆热闹的婚典上,梁启超根本不顾及两位新人的面子,在征婚词中,义正辞严地怒斥两人:

徐志摩,你这个人性情浮躁,以至于学无所成,做学问不成,做人更是失败,你离婚再娶就是用情不专的证明!陆小曼,你和徐志摩都是过来人,我希望从今以后你能恪遵妇道,检讨自己的个性和行为,离婚再婚都是你们性格的过失所造成的,希望你们不要一错再错自误误人,不要以自私自利作为行事的准则,不要以荒唐和享乐作为人生追求的目的,不要再把婚姻当作是儿戏……总之,我希望这是你们两个人这一辈子最后一次结婚!

隔日,梁启超给在美国的思成和徽因写信,提及此事,还惋惜痛心不已:

徐志摩这个人其实很聪明,我爱他,不过这次看着他陷于灭顶,还想救他出来,我也有一番苦心,老朋友们对于他这番举动无不深恶痛绝,我想他若从此见摈于社会,固然自作自受,无可怨恨,但觉得这个人太可惜了,或者竟弄到自杀,我又看着他找得这样一个人做伴侣,怕他将来痛苦更无限,所以对于那个人当头一棍,盼望他能有觉悟(但恐很难),免得将来把徐志摩弄死,但恐不过是我极痴的婆心便了。

谁能料到,他的担忧,日后竟成现实。这一场风花雪月,不过是飞蛾扑火。

婚后,徐志摩和陆小曼有过短暂的甜蜜时光,如花美眷,缱绻缠绵。

然过日子到底不是在衣襟上绣花,针针下去,都是鲜艳颜色,而是落到实处,一招一式,都是烟火凡尘。两个人在生活方式上差距太大,矛盾渐生。陆小曼喜玩,成天朋友一堆,打牌,听戏,吸食鸦片,四处游逛,这种奢靡的生活,自是不讨公婆喜。公婆一怒之下,断了经济供给,从此后,这对小夫妻要自己挣钱自己花,徐志摩陷入了为钱所役的困境中。

起初为了讨小妻子欢心,他勉强还陪着她。她登台演戏,他也凑个小角色,在脸上涂脂抹粉,穿滑稽戏服。她去舞厅跳舞,他随侍左右,当她的听差。但这种销骨蚀筋的日子,让徐志摩枯窘不已,诗人的一颗诗心,被这样的生活打磨得瘦小不堪。他想把陆小曼改造成一个全新的人,力劝她戒了鸦片,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画画,写字,从事艺术创作。但陆小曼是个享受惯了的人,字也可以写,画也可以画,但无法把这些当成生活的主流,她照旧喜着她的奢靡,吞云吐雾,挥金如土。两人渐渐不合拍,三天两头吵。

爱情根本不是原有的模样,露出它苍白羸弱的一面,两个人都倍感失望。陆小曼对人大吐苦水,说,照理讲,婚后生活应过得比过去甜蜜而幸福,实则不然,结婚成了爱情的坟墓。徐志摩是浪漫主义诗人,他所憧憬的爱,最好处于可望而不可即的境地,是一种虚无缥缈的爱。一旦与心爱的女友结了婚,幻想泯灭了,热情没有了,生活便变成白开水,淡而无味。

徐志摩也是委屈万分,他写下这样纠结万分的文字:

我想在冬至节独自到一个偏僻的教堂去听几折圣诞的和歌,但我却穿上了臃肿的戏袍登上台去客串不自在的腐戏。我想在霜浓月淡的冬夜独自写几行从性灵暖处来的诗句,但我却跟着人们到涂蜡的舞厅去艳羡仕女们发金光的鞋袜。

裹在他们身上的,那件叫作爱情的华美袍子,已爬满了虱子。曾经的你侬我侬,化作一抹难堪的虱子血。

1930年秋,徐志摩应胡适之邀,辞去上海、南京的职务,只身北上北平,任北京大学教授,兼北京女子师范大学教授,课余写诗作文挣稿费,甚至一度做过房屋买卖的中间人,只为拿提成。曾经的徐家大少爷,现在得一个铜板一个铜板地算计着、积攒着。为了省房租,他住到胡适家里,一身衣袍,久不更换。饶是这样,还是不够陆小曼在上海的花销,十里洋场的风情,全是靠金钱堆砌的。陆小曼又是个喜排场的人,上海所有时髦的场所里,如夜总会、赌场等,必见到徐少奶奶袅娜的身影。每次徐志摩回上海,夫妻俩都不可避免地为钱大吵一场。徐志摩的内心极度挣扎,诗人高傲的灵魂,不得不向现实缴械投降:

我再不想成仙,蓬莱不是我的分;

我只要这地面,情愿安分的做人……

那厢,林徽因和梁思成的婚姻,却美满有加,两人在事业上携手共进,在生活上彼此关照,并很快有了女儿梁再冰,日子过得跟神仙眷侣似的,让徐志摩羡慕得发狂。在暌别四年后,他与林徽因重逢,内心的喜悦无法抑制,他给陆小曼写信,对林徽因极尽赞美,全然忘了陆小曼也是个会吃醋的:

林大小姐则不然,风度无改,涡媚犹圆,谈锋尤健,兴致亦豪。

陆小曼看完信后,果真的不高兴,两人又因此口角。加上之前发现徐志摩的《雪池日记》,那里面记载了1922年徐志摩从欧洲回来,苦追林徽因,不断进出景山西街雪池胡同的事,陆小曼老大不乐意,在心里挽了个死结。她当即就一把火烧掉《雪池日记》,且常拿此说事,与徐志摩怄气。

徐志摩一惊之下,赶紧转移了身边收藏的《康桥日记》等其他文件,其中包括他与林徽因在康桥时的所有往来信件。他出事后,这本《康桥日记》却神秘失踪,导致林徽因和另一个女作家凌叔华交恶,从此老死不相往来。

1931年3月,患了肺病的林徽因,采纳了徐志摩的建议,在梁思成的安排下,去香山养病,从此,开始了她风清月白的好时光。金岳霖、沈从文、张歆海夫妇、张奚若夫妇等文朋诗友,不时上山探望。徐志摩更是三天两头就往山上跑,蹭饭蹭菜,还蹭温暖。

“双清别墅”环境幽美,树木青翠,一方小池子里,有青荷若干。鸟叫声稠密,使得山中愈静。林徽因居住的小院,在绿树的掩映下,更是幽静。傍晚时分,院子一截的矮墙上,攀爬着绿的藤萝。阳光透过树隙,洒下来,斑驳着,闪着琥珀似的光芒。徐志摩不出声地望着那截院墙,绿的藤萝,和藤萝上绣着的夕照。时光小溪一样的,在他的左右流淌,耳畔是徽因的妙语,如玉珠相滚,还有小再冰的咿呀学语声。他有些恍惚,仿佛那是他的日月,飞花般的,纤尘不染。

林徽因笑问,想什么呢志摩?

徐志摩恍恍的,待到徽因再问,他啊一声笑,掩饰道,我正在默默体会,想要描写这墙上向晚的艳阳和刚刚入秋的藤萝。

从山上下来,他的想,他的念,似乎都留在那里了。月升星稀,他在胡适家的院子里,仰望徘徊,久难入眠,心中像是什么都想了,又什么都没想,他写下了《山中》:

庭院是一片静,

听市谣围抱;

织成一地松影

看当头月好!

不知今夜山中,

是何等光景;

想也有月,有松,

有更深的静。

我想攀附月色,

化一阵清风,

吹醒群松春醉,

去山中浮动;

吹下一针新碧,

掉在你窗前;

轻柔如同叹息

不惊你安眠!

纵使爱恋再生,他也只能轻轻地放,不惊不扰。他终明白,所有的一切,都回不去了。

林徽因一眼洞透他的情感,她什么话也没说,她用尺棰的笔名,写下了《那一晚》。别人看不太懂,徐志摩却看得神魂颠倒,那里面每一个字,对他都是最好的安慰:

那一晚我的船推出了河心,澄蓝的天上托着密密的星。

那一晚你的手牵着我的手,迷惘的星夜封锁起重愁。

那一晚你和我分定了方向,两人各认取个生活的模样。

到如今我的船仍然在海面飘,细弱的桅杆常在风涛里摇。

到如今太阳只在我背后徘徊,层层的阴影留守在我的周围。

到如今我还记着那一晚的天,星光,眼泪,白茫茫的江边!

到如今我想念你岸上的耕种:红花儿黄花儿朵朵的生动。

那一天我希望要走到了顶层,蜜一般酿出那记忆的滋润。

那一天我要跨上带羽翼的箭,望着你花园里射一个满弦。

那一天你要听到鸟般的歌唱,那便是我静候着你的赞赏。

那一天你要看到凌乱的花影,那便是我私闯入当年的边境!

山中的宁静,和如诗似画的自然风光,催生了林徽因的创作激情,她开始了她的文学创作,写诗,写小说。短短的日子里,她写下了诗歌《谁爱这不息的变幻》、《仍然》、《激昂》、《一首桃花》、《山中一个夏夜》、《笑》、《深夜里听到乐声》、《情愿》及短篇小说《窘》。徐志摩成了她的第一读者,每看到她有新作,他都会激动不已,吟哦再三,帮她拿去发表,发在刚创刊的《诗刊》上,发在《新月》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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