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见林屿终于签了名,许浩瑜的心中的那口气总算是可以松开了,轻轻吐出一口气。
有了这个合同,许浩瑜的公司至少在5年内都是很顺利的,毕竟和中国第一大公司合作。
许浩瑜起身站了起来,向林屿伸出手。
林屿把许浩瑜的笔放下,看了一眼许浩瑜的手,“若是找不到笔,这张合同,我有办法让它,消失。”说罢,站起身来,和许浩瑜握手。
许浩瑜轻轻一笑,“若是找不到你的笔,我自己把合同双手捧到你面前。”
两只手握在一起,虽然只是一个礼貌的动作,但两个人都有不一样的感触。
对于许浩瑜来说,对方的手触感怎么样他完全不在意,唯一的感觉就是林屿的手很用力,这不仅代表了他重视这次合同,更代表了这支笔对他的重要性。
然而真实情况是,林屿完全不在意这次合同,他在意的,只有那只笔,当然许浩瑜这一辈子都可能不会知道。
相比许浩瑜的感触,林屿则是最直观上的感触了。第一反应就是,这个人的手握起来真舒服,有种软软的感觉,但骨头却一点都不软。皮肤虽说不上光滑,却又不粗糙。握在一起,总有一种莫名舒服的感觉。林屿和各种人握手过,但这种感觉是林屿从来没有感受过得,所以慌张的林屿在下一秒就将这种念头扼杀在自己的脑海中。
我是变态吗?我在想什么啊!
许浩瑜和林屿握了一会发现林屿还没打算松手,有些诧异,抬头看看林屿的表情,一看,许浩瑜真懵了。
那是什么表情啊?享受?不完全是。纠结吗?也不完全是。怎么有一种痛并快乐着的感觉呢?
看着这个表情,许浩瑜实在受不了眼前这个奇怪的人了,一把抽出自己的手。
林屿正在和自己脑子的小恶魔战斗,突然,许浩瑜把手抽走,一下把林屿给吓醒了。
林屿不好意思的笑了笑,想岔开话题,“呃,那个,我们接下来要?”
许浩瑜看了他一眼,然后转头看向已经被两个帅哥弄得腐心泛滥的美女孟娜。
转头看见孟娜的一脸娇羞,许浩瑜还以为她被林屿迷住了。伸手拍了拍孟娜的头,“犯什么花痴,严肃点。”
被许浩瑜这么一拍,孟娜瞬间清醒过来,“嗯,林总许总这边请,我带你们去参观参观公司。”孟娜侧身弯腰手指向门口,眼神还奇怪的望了眼许浩瑜又望望了眼林屿。
林屿向许浩瑜看了一眼,许浩瑜笑着说,“林屿,走吧,参观参观公司。”
一路看下来,竟然也用了不少时间,一下子,晚饭时间到了。
几个人聊着聊着,突然,林屿的电话响了。
铃声是许浩瑜也很喜欢的,纯音乐《鸟之诗》,对于许浩瑜来说,每次听鸟之诗都会让他遇到一个很重要的人或者一件很重要的事,无论好坏。上次听,很久前了,那次,他遇见了自己第一个喜欢的人,虽然,最后没能成功在一起。
林屿拿出手机,看了一眼,皱了皱眉。
“沈秋研”
林屿看了许浩瑜一眼,想问问有没有什么安静的地方,许浩瑜看懂了他的眼神,“直走,我办公室。”
“嗯,谢谢。”林屿向许浩瑜投去一个感激的目光,然后向许浩瑜的办公室走去。
许浩瑜转身向孟娜吩咐到,“孟娜。”
“嗯,老板。”
“吩咐下去,暂时不要去我的办公室打扰到林总,然后去把餐厅预定好,不过可能会出现变数。你和池助理先去会宾区休息会,等等他出来了,我们再过去。”许浩瑜说完,看了一眼自己的办公室,林屿刚推门进去。
“好的,我现在就去办。池先生,这边请。”孟娜和池助理两个人走了。
许浩瑜看见他进去了,自己则坐在离门口很近的一张椅子上,拿起份报纸仔细看了起来。
“喂,小屿吗?”沈秋研的声音从手机那头静静的传来,温和的让林屿心头一颤,眼泪险些留下来。
毕竟生日被惹恼,有家不能归的感觉,让人太委屈了,即使是一个大男人,在找到自己的依靠时,也会变得脆弱。
“嗯是的,妈。”
“妈妈听说你去了深圳,要签一个什么合同是吗?”
“嗯是的,今天已经签好了。”
“签好了就赶紧回来吧,在外面过得很辛苦吧?爸爸妈妈都很想你,你生日没过成,妈妈挺内疚的。”
听着沈秋研的声音,林屿不禁有些心痛,有些后悔,或许那天自己的反应是太激烈了。
“妈,我过几天就回去,在这边我过得挺好的,你和爸要好好照顾自己。”
“嗯,早点回来就好。妈妈告诉你,你还记得小仔吗?”
林屿当然记得,小仔是林屿考上北京大学时林堪送他的一只小狗,算起来,现在应该也有五六岁了。
“前段时间,你不是说小仔怀孕了吗?那时我还说,小仔都过了那个年龄了,生小崽子不太可能了嘛。”
“嗯,对啊,你那时不还和我说没怀孕嘛。”
“是啊是啊,谁知道小仔还真怀孕了,生一堆小崽子......”
林屿和沈秋研聊起天来,就没有了时间观念,挂电话的时候,已经是一个小时之后了。林屿推开办公室门,许浩瑜坐在不远处的椅子上,朝他挥手,林屿走了过去。
“抱歉啊,一下子没注意时间,耽误了吃饭时间,现在还来的急吗?”
“没事,当然来得及,走吧,这附近有一家小餐馆还不错,你来我才带你去的,要是别人,我还不带。”
许浩瑜朝林屿得意的笑了笑。
林屿稍微点了点头,表示很感兴趣,“噢,我还以为许大老板要带我上大酒店吃饭呢,没想到是餐馆啊,那我得看看,许老板的口味怎么样了。”
“保你满意!”
两个人说说笑笑去找了自己的助理,然后四个人一起去了许浩瑜最喜欢的一家餐馆。
“YU餐馆”
原名应该叫愉家餐馆,后来许浩瑜对着家店进行投资,将全部翻了新,除了那个厨师。这个厨师是许浩瑜很喜欢的一个前辈,很聪明,凡是许浩瑜有什么难事,找他,他就会出法子帮忙。
四个人踏进餐馆,一股香香的味道飘入四个人的鼻子里,同时四个人都吞了口口水。
“这是餐馆?装修的比酒店还好......”
许浩瑜没理他,朝柜台走去。
孟娜替许浩瑜回答林屿,“那是,这是许总最喜欢的一个餐馆,没有之一。许总在这注资数百万装修的,每一个东西都是有设计师精心的,每一个东西都是最好的,包括食材。你可以看看菜单,菜都价格没有因为食材的昂贵而贵,都很廉价。所以可以说,物超所价。每年在这个餐馆都得花上个几十万,可许总还是乐此不疲。”
听了孟娜的话,林屿对许浩瑜再次改观,只是一个奇怪的人,但是,却是自己十分喜欢十分欣赏的一种人。
三个人坐在大厅的一张桌子上,让林屿更为奇怪的是,他作为首富的儿子,一起无论去哪里吃饭都会被人围着,而在这吃饭,虽然路过的人会多看自己几眼,却没有想象中的拿出摄像机什么的。
许浩瑜看出林屿所想,几乎每个第一次来YU餐馆的名人都这么想过。
“这是YU餐馆的条约,是顾客们赞成的,在这里,没有明星,没有红人,我们都是吃货。”
林屿听完恍然大悟,伸出手给许浩瑜点了个赞。
许浩瑜点的很简单,两菜两肉一汤,林屿又有疑问了,就这几个菜,自己的胃口可不小,吃的完吗?
然后,许浩瑜又很有默契地为林屿解答了,“这的菜都是分量很足的,四菜一汤,能吃完就不容易了。”
虽然林屿有些半信半疑,但还是选择相信。
然而结果也没让林屿失望,四个人五个菜,吃到撑都还没吃完。
此时因为美食而心情愉悦的林屿已经完全不顾忌形象了,揉着肚子,靠在椅背上,向许浩瑜笑着说“就你今天这一顿,我们交个朋友,以后别那么客气叫我林总了啊,叫我小屿就好。我就叫你...呀不能叫你小瑜,要不然重名了,叫你瑜瑜吧。”
听见瑜瑜这个名字,许浩瑜有些哭笑不得,“不可以叫浩瑜么?”
“浩瑜不好听,不要不要。瑜瑜,想问你,下次我自己来,还是一样的待遇么?”林屿笑嘻嘻的看着许浩瑜,就差脸上写着吃货附体四个字了。
“不可以,还想偷来呢,来必须叫上我啊!”许浩瑜开玩笑的说道。
“好的,一定叫上你!”林屿可没当玩笑,接下来每次来着吃饭都找上了许浩瑜......
吃完饭,助理先后都撤了,剩下林屿和许浩瑜坐在餐馆里。
“你应该说临时决定来北京的吧?”许浩瑜先开口问道。
林屿点了点头,“嗯”了一声。
“找到房子住了么?”
“呃,不知道算有没有。”林屿有些无奈。
许浩瑜向林屿挑了挑眉,示意他说来听听。
“因为没订到我想要的房间,现在的房间,我住不下去,环境太差了。”林屿就像把自己的孩子气讲给自己的好朋友一样,让许浩瑜感觉很亲切。
许浩瑜想了想,似乎做了很大决定似的说:“那这段时间你先住我家吧,反正我家还有几个房间没人住。”
“住你家?”林屿有些诧异,许浩瑜不像是那种会随随便便让别人住自己家的人,可能别说住了,去自己家都不太可能。
“你想的不错。”许浩瑜笑着看向林屿,“你是除我父母和保姆外第一个进我家的人。”
林屿一愣,接着坏笑道:“那我岂不是破了你的规矩?”
许浩瑜点了点头,“是的,所以你到我家,我会想办法弄死你,这样就没人知道你破了我的规矩了。”
“那我倒要试试,瑜瑜要怎么弄死我,反正我笔还在你那,顺便住进去得了。”
“嗯,那现在还早,顺路去买几件家具?要不然你得睡地板。”
“得,走咧。”
家具城......
“嘿,瑜瑜你看看,这个床怎么样?”林屿指着一个大沙发说。
许浩瑜撇了一眼,这货居然把十分当床,用手轻轻拍了下林屿的头,“你猪啊,这明明是沙发,好好挑!这个就不错。”许浩瑜指了指不远处的床,然后看了一眼林屿,林屿并不理会许浩瑜。
屿少爷的脾气开始耍了起来,“不要不要,我就要这个!”
“这个是沙发啊!你要我们买回去放客厅,我们去挑床。”
谁知道屿少爷还真的是小孩子脾气,杠上了,“不要,我就要这个当床!”
于是,两个大男人就在一个沙发钱争了小半个小时,最后,我们的瑜瑜还是没能拧过我们的屿少爷,买了张沙发当床。
买了沙发,有买了桌子,镜子什么的,一大堆家具,大有一种林屿要在这定居下来的感觉。
当然林屿就是这么想的,反正他的公司深圳有分公司,工作不影响,深圳挺好的。
两个人买完家具,又去买电器,接着还去超市东西。
“瑜瑜,瑜瑜,你看这个,这个锅好像挺好用的,我们可以拿来做菜诶!还有这个......”林屿拿着一堆厨具,在许浩瑜的面前龙飞凤舞的说着,许浩瑜看着林屿的样子,突然就笑了。
这种生活,多久没见过了,也只有在大学没毕业前见过吧。
今天的夜色格外让人陶醉,路灯微亮着,照射着月光所顾及不到的地方。两旁种着横七竖八生长的的书,一条蜿蜒的小石子路,路上,走着两个英俊的小伙子。
林屿把手搭在许浩瑜的肩上,另一只提着一袋在超市买的厨具。
许浩瑜着双手下垂,提着两袋林屿要来填充冰箱的食物。
“瑜瑜,你说,我们怎么这么幸运能够相遇呢?”林屿望着天空圆圆的月亮,没头绪的来了一句。
许浩瑜也望了眼月亮,没回答林屿,而是哼起了此时脑海中想起的一首歌。
“原来你是我最想留住的幸运
原来我们和爱情曾经靠得那么近
那为我对抗世界的决定
那陪我淋的雨
一幕幕都是你一尘不染的真心”
听着许浩瑜轻轻哼起了歌,林屿扭头看着许浩瑜的侧颜,与你相遇,好幸运。
或许他们才相识一天,但是两人之间的那种感情,却好像和一个老朋友一般,或许时间和感情真的没有关系,一切都是命中注定的。
林屿拉着许浩瑜的手往家里跑去,笑声洋溢在这片美丽的夜色中,轻轻回荡着,那么的动听。
他们注定要走很久,因为,那是命中注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