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后......
“爹地!爹地!”
一道能让自己瞬间开心的呼唤声传入了林屿的耳朵,甜的像蜜一样地在林屿的脑子里打转。
林屿卧在床上看书,阳光照在林屿的脸上,三年岁月依旧没能抹去他那股让人热血的青春气息。
合上书,林屿起身走到客厅,自己的宝贝正抱着吉他坐在沙发上,兴奋地等着林屿。
当初离别时余生才三岁,不记事,恍惚间,已经三年过去了,余生也长大了。和他爸一样,都喜欢弹吉他,都喜欢在看书时一只手垫着下一页,还长的一对很像的漂亮眼睛。偶尔也和他爸一样喜欢卖个萌,撒个娇,弄得林屿对余生爱不释手。
或许是奶爸技能点被点满,林屿的爱子真的是疯狂似的。但是,也是理智的疯狂。
余生五岁刚满学的吉他,一直学到现在,也快一年了。从一开始弦崩动发出沙哑的声音,到后来时不时林屿耳边能传来清脆的音乐声,林屿一步步看着,余生发挥了自己强大的音乐天赋。
“来来来,我来听听,今天我的宝贝能给我弹一曲什么。”
林屿坐在了余生身边,身体靠在沙发上,一脸期待地看着余生。
余生有一个让林屿喜欢到不得了的习惯,那就是无论什么时候,只有林屿坐在他旁边,他就会黏过来。
余生轻轻地靠在林屿身上,抱着吉他,兴奋地朝林屿说,“爹地!你还记得前几天电视里那个叔叔弹的那首曲子吗?叫鸟滋滋还是什么的?”
林屿听着余生说,突然表情闪过一丝悲伤,不过转瞬即逝,又宠溺地摸了摸余生的头发,“宝贝,是鸟之诗啦。”
余生害羞地嘻嘻笑了一声,撇了眼林屿,“爹地,那我弹啦?”
林屿笑着点了点头。
余生弹了起来,林屿看着那双小手挥动着,虽然笨拙,弹出来也没有电视上的那个人弹的好听,但无论如何,在林屿的心里,这便是最美妙的音乐。
不因什么,只因这是他的宝贝谈给属于他一个人的音乐。
余生弹完了一小段之后,又突然变曲,这是林屿最喜欢的一首歌,也是余生最先学的一首歌,《小幸运》。
余生弹着,林屿搂着余生就唱了起来。
“原来你是我最想留住的幸运
原来我们和爱情曾经靠得那么近
那为我对抗世界的决定
那陪我淋的雨
一幕幕都是你一尘不染的真心
与你相遇好幸运
可我已失去为你泪流满面的权利
但愿在我看不到的天际
你张开了双翼
遇见你的注定
她会有多幸运”
唱完之后,余生放下吉他,开心的鼓起掌来,那眼神里都是崇拜的神情。
“爹地唱歌好好听,好好听。”
林屿笑着抱起余生,放在自己的大腿上,“宝贝,中午想吃什么?爹地帮你做。”
余生听见吃饭,口水都留下来了,自打余生记事以来,余生最喜欢的,就是吃林屿做的饭。
每天都有新意,而且必定合余生的口味,只要余生说一个蔬菜名,林屿就可以帮他做成一道美味的菜肴。
“爹地,那我今天可以吃猪排吗?”余生说着口水都流在嘴边了。
余生和他爸比在吃的方面也特别像,吃什么都要加酱油,喜欢猪肉,不喜欢别的肉。
林屿从口袋摸出一张布,擦了擦余生的嘴角,“当然可以啦,黑椒猪排好不好,上次是咖喱的,这次爹地给你做点新的。你看看你的口水,哎哟,宝贝长这么大还留口水,羞羞噢。”
余生害羞地嘻嘻笑了起来,抱着林屿把头埋在怀抱里。
“宝贝还害羞啦?”
余生害羞地用手在林屿的胸口打了几下,这一下下的,像一颗颗甜蜜的糖果融进林屿的心里。
“宝贝换衣服,爹地带你去买猪排咯。”
数分钟后,两个人穿着粉红色猪猪父子装有爱的出门了。
林屿抱着余生,一只手把衣服的帽子给余生戴上,看起来余生就像一只小猪仔一样,讨人喜欢。
“我的宝贝,你现在变成我的小猪猪了。小猪猪,小猪猪。”
余生开心地笑了起来,环抱住林屿,然后把林屿的帽子也戴了起来,看着林屿的样子捂嘴笑了起来,“爹地,你变成大猪猪了。”
林屿给余生这个可爱模样逗得大笑,“那现在大猪猪要带着小猪猪去买菜咯!出发咯。”
大猪猪把小猪猪扛在肩上,慢跑在大街上,两个人无忧无虑,相亲相爱,不禁惹得路人纷纷羡慕。
回来的时候,因为林屿提着两袋东西,所以没办法抱余生,余生只好踩着小猪猪鞋自己走。
余生看了看林屿的鞋子,再看看自己的,然后又捂嘴笑着对林屿说:“爹地~你现在是踩着大猪猪在走路诶,我踩着小猪猪!”
走着走着路过宠物店,余生突然想起了些什么,向林屿问道,“爹地,那大生去哪啦?”
林屿一想,突然才想起来,“噢,我的乖宝贝,你不说爹地都要忘了,小生被爸爸送去洗澡了,现在我们去接它吧!”
余生往小区跑去,跑着还回头朝林屿说了句,“爹地你真是猪猪了啦!”林屿大笑着追了上去。
小生就是当年的那条哈士奇,陪伴。在余生知道自己交余生的时候,他就提出自己叫小生,而陪伴就叫大生。原本林屿念着这个名字也有感情了,本是不想改,但看着陪伴居然也很同意,而且余生那期待的小眼神,便同意了。
林屿提着东西走在后头,余生带着大生在前面玩,余生还小,所以即使是骑在大生前面也没关系。而且大生和小生关系可是好到林屿嫉妒的,无论余生怎么对大生,大生从来不对余生吼一声。
突然余生停下脚步,然后回头看向林屿。
林屿走到他面前,腾出一只手,摸了摸余生的头发,“宝贝,怎么啦?”
余生沉默了一会,然后伸手拉住袋子,“爹地,对不起。”
林屿一时没想通余生在讲什么,看这余生这伤心的样子,林屿突然有些心痛,林屿蹲了下来,东西放在一旁,手从余生的屁股下面环住,轻声细语的问道“宝贝,怎么啦?为什么要和爹地说对不起呢。”
余生从两个袋子里拿出一个,然后提了起来,“因为我刚刚忘记了要帮爹地提袋子,让爹地辛苦了。”
听着余生这话,林屿的心像化开了一般,眼睛微微发红。“傻宝贝,这有什么的呢,只要宝贝开心,一切都由爹地来扛。不委屈啦,来,给爹地,你和大生去玩吧。”
余生却不肯还给林屿,把袋子放在背后。
最后没能说服余生,只好让余生提一袋。
看着余生那个瘦小的身影,提着袋子走走停停的样子,林屿的视线突然变得模糊。
感谢上帝送给我这么美好的一份礼物,衷心感谢。
回到家,林屿进了厨房开始做菜,余生则是和大生玩了起来。
两个淘气鬼在宽阔的大厅追着跑着,大生追到余生就把余生扑倒在软垫上,然后用舌头舔余生的小脸,痒得余生哈哈大笑。
闹完了,小生便拿着自己的吉他开始撩大生,虽然弹的不太熟悉,但唱的声音带着些许稚嫩倒也是动听。大生坐在余生的腿边,摇着尾巴认真听着,唱完,还叼着那个会发出铃铃响的玩具摇了摇,以表示赞赏。
小孩子总是容易累着,最后没等到林屿做完菜,小生已经抱着大生在软垫上睡着了。
林屿出来时,看见余生睡得正香,没忍心叫醒这可爱的小家伙,只好把做好的才端进去保温。
林屿抱着余生坐在床上,看着他的可爱模样,突然便想起了他。
早上余生口中的电视上的叔叔,便是许浩瑜。现在应该叫,余苏。
三年前他在一次事故中失忆,接着改名为余苏又从大公司的CEO出道成为艺人。虽然不是专业出身,却有着不弱的实力,凭借着一部偶像派红遍全中国,成为家喻户晓的大红人。在去年,又凭借歌手身份红遍全世界,开了一趟世界巡演演唱会,张张门票都是数千人民币。
余苏,男,28岁,未婚,现在英国伦敦,是偌大娱乐圈唯一一个如此大牌还没有女朋友的人。
回想到这,林屿突然想起他曾对余苏说过的一句话,你长这么好看,不当明星可真的是浪费了。
想起电视里余苏那个开心的样子,相比他现在应该很快乐吧,没有我的时光里他还能快乐,真好。或许当初的离开确确实实是对的,你看,现在他很幸福,我也很幸福。整天就和我最爱的宝贝在一块,公司有人打理,自己有事就去处理,没事就陪着余生练练吉他,唱唱歌,偶尔还露两手钢琴给余生看,很快乐,很幸福。
想着想着,余生就醒了,看着睡眼朦胧的余生,林屿忍不住捏了捏余生的脸。
余生揉了揉眼睛,“爹地不好意思,刚刚我一不小心就睡着了,让你饿着肚子了。”
林屿摸了摸余生的头,“傻宝贝,没事,走,吃猪排去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