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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一路走来,我遇到不少姑娘,我仔细回想,我只跟两个姑娘讲过话,第一个是A市餐馆中的服务员,她就是一个想证明两小瓶啤酒比一大瓶啤酒要多一倍的傻*。第二个是老左的女友,她想让我****,我没有****,我也不知道当时我为什么不想****,可能是我年纪还小,总感觉是她想****,还******跟我收费,幸好她没跟我谈论价钱,否则我肯定会大发雷霆的叫她滚。

我被一个狗的叫声吸引住了,它身体被一个婴儿衣服包裹着,看起来还很合适,那狗大摇大摆的走到我前面的草坪上潇洒的完成了它一生中总要重复很多次的大便。我一直盯着那狗看,但它只看了我一眼,然后摇着尾巴随着主人渐行渐远。

这时我听到了一个比狗叫声好听的多的女孩的笑声,我转过头看到了她,她独自一人坐在一个长椅上,我很不喜欢那长椅的风格,在演员“死”在长椅上的镜头的很多电影里,“死”人坐的都是这种长椅。

我看着她,她有些中性的打扮。这种打扮的女孩不会给我带来任何的恐惧感,因为这样的女孩在我的观念里是很容易谈得来的。出于对她的笑声的好奇,我走了过去,我发现她长得眉清目秀。我问:你笑什么。

她害羞的笑着说:我笑那只狗呢。

她笑的时候明明在看着我,而且那只狗此时没准已回到了家里正享受子孙级待遇呢。

我说:那狗早就跑远了。

女孩说:它不是跑远的,它是摇着尾巴离开的。

我问:这有什么好笑的?

女孩说:单一的看,这并不好笑,但是它在你面前大便然后摇着尾巴走的,这就好笑了。

女孩笑着。

我诧异的问:你说我被狗欺负啦?

女孩说:人本来就是被狗欺负的,你能咬的过它们吗?

我回答:不能。

女孩说:这不就对了嘛。

我说:我们干嘛非要承认我们咬不过它们?

女孩说:这是事实啊。

女孩接着说:你看啊。那狗对你摇尾巴了,这已经很不错啦。

我说:那是因为它在我面前大便。

女孩似乎很有同情心的说:它是狗嘛。反正它对你摇尾巴了。

我问:摇尾巴代表什么?

女孩说:它喜欢你啊。

我说:我感觉是在嘲笑我。

女孩说:没准也跟你没关,也许它只是觉得大便之后舒适多多,使自己高兴的呢。

我不想继续有关狗的话题,我是对狗有抵触的人。

小时候,我被邻居家的一只狗恶狠狠的扑倒过。但我不讨厌它,我不讨厌任何一只,当时我被扑到之后,我吓得并没有裤子尿流,我只是从我的眼睛喷出了很多泪水,在我认为我的脸蛋即将被那狗分享之后,我的脸蛋的确被它分享了,它伸出麻麻的舌头舔着我的半个脸蛋,给我的感觉像是刮痧。以后很长一段时间里,我的一些已经懂得初吻是什么的伙伴总是说,一只生过狗仔的狗的初吻给了我啦。当时我还不懂什么是初吻,更不懂初吻的重要意义,所以我当时也没太在意他们说的话。到后来我懂得初吻的时候,我又想起了他们说的,我清晰地记着,当时那只狗舔我的时候,我的嘴也在它的分享范围之内,而且我还记得它的口水渗到了我的嘴里。这使我郁闷了整整一个学年,在他们谈论初吻给了XX女孩之时,我只能默默地告诉自己我的初吻给了一只已经生过三胎的母狗。不过我庆幸,他们并没有传出谣言说是那只母狗夺走了我的初吻。从此以后,每当我看见那只狗的时候,我都不知该如何正眼看它。它主人倒是热情万分,非要让我多去他家见见它,说是培养培养感情,避免将来产生不必要的家庭暴力,他说因为我们都是一个大家子的。当时那狗在我心里已经产生阴影,我觉得它只要在这狗世上一天,我的嘴巴就不敢亲吻女孩。于是乎我策划了一个消灭它的方案。

因为邻居家有很多只狗,大多数为凶猛的公狗,且都曾与那只母狗共育过狗仔,即使是离了婚的,我想也******是带点感情的,所以我要想消灭掉那只母的,我就得先消灭那几只公的。那几只公狗有个共同特点,就是都吃过老鼠药,但是都奇迹般的生还了,所以我首先排除了用药毒死的办法。排除这个办法的时候,我很无奈,我觉得这是偷偷杀狗的最毒办法。当时我只上小学四年级,我特别崇拜孙悟空,我希望我能用一个棍子把它们全部打死,于是那几天一放学我就闷在家里磨木棒,后来我看《天龙八部》里面丐帮帮主握的打狗棒是丫的弯曲的,这电视剧给了我极大地启发,让我明白木棒不圆更容易置对手于死地,于是我停止了磨木棒的工作。接下来我思考着我该怎么潜入邻居家,并且保证一棍子准能打死它们。那个时候我已经懂得电视剧里的轻功是怎么拍摄而成的,并且知道用绳子可以套住动物的脖子,并且将其制服。我酝酿了一个天衣无缝的周密计划。

我的计划是,邻居家每天睡觉很早,我家也是,在他们熟睡之际,我偷偷地溜出房间,爬上挨着邻居家的我家厢房。在这个过程中,我不能惊动任何狗还有一个人。说到那人,他是我家左边的一个邻居,他每天早出晚归去打麻将,每次都是翻墙进他家的,所以在我眼里,他是真实社会中唯一一个能飞檐走壁的人。我记得有一次我晚上出来小便,我正好看到了他,他也看到了我。我仰视了他好一会,等我清醒过来后,他连影子都没留下,我伫立了好久,我觉得我就像看到了一个英雄,像蝙蝠侠之类的夜汉,即使他每天都是偷偷摸摸的去打麻将,不过那也是一种竞技一种斗争,且还是“君子动口不动手”的文明斗法,只需一句“胡啦”或者“我胡啦”就能打败对方。

我得想个办法,不能让他发现我,于是我决定潜伏在我家墙壁下,等到他飞过并且飞下墙壁后我再爬上墙壁。我爬上墙壁后,把可以带我飞的绳子一头拴在厢房旁边的树干上,另一头栓在我腰上(由于钢丝成本太高,小学四年级的我只能买到绳子。)。我确定栓牢之后,这时,我的一只手拎着几个肥硕的骨头,另一只拿着木棒和绳子。由于我对化妆一窍不通,所以我可以乔装自己,没必要模仿孙悟空的模样。我要用东西吸引它们,我选择了骨头。我把骨头扔到他家院子里,当那几只狗被骨头吸引后蜂拥而至,窜成一团,这时我一鼓作气摇起绳子套住它们的脑袋,我纵身一跃,在他们还沉浸在食物带来的美感中时,我腾空抡起木棒,使出半身力气将它们全部消灭掉,如果不出意外我想它们会当场死亡,然后我再使出我另一半身力气去蹬邻居家的墙壁使我再飞回到我家厢房的房顶上,然后神不知鬼不觉的回去睡觉。我想我会睡不着的,因为我要为我这英雄般的能耐兴奋到天亮。

我开始为我的计划准备着,我向伙伴借钱买来了绳子,我没告诉他们原因。我还缺骨头,于是我期待着家里能熬顿排骨肉吃。我期待了整整一个星期,计划遥遥无期,我实在等不及,于是乎我嚎啕大哭的说要吃排骨,后来爸妈买来了五花肉,说排骨肉少,五花肉更香,我很感谢他们买来了肉。为了拿五花肉充当排骨,我每吃完一大口,就跑出屋子然后把肉吐出来放进一个塑料袋里。他们没有发现,我很庆幸,但我也心疼,心想这肉也******不便宜,倒是便宜了那几只狗。不过我觉得很欣慰,我这是舍小取大。

我觉得一切准备妥当之后,在一个沉睡的晚上,我小心翼翼的溜出了屋子,躲在墙壁下,等待着邻居飞檐走壁而过,然后我则终结一群狗的性命。

事情按照我想像的开始发展,大约午夜时分,我看到一个人影飞上墙壁。那是邻居。

他的动作虽说不轻飞如燕,但是走的却是步履轻盈,似乎墙壁对于他来说就是平地。

有一天晚上我坐在屋子里趴在窗户处特意计算了邻居从飞上墙壁到飞下墙壁的时间,五秒四。由于这是不定性的,所以我今天在计算邻居多久能完成这每天的习惯动作时给他设定为大约五秒。于是从邻居飞上墙壁的时候我就默默地开始数秒。等我数到五秒时,我听到啪的一声,邻居硬硬的摔在了我家的石灰地上。

邻居家的噩耗是,家人死了,死在了邻居家。而我家的噩耗是,邻居死了,干嘛不死在自家!

这件事情几度让我哽咽,至今我也不曾忘记那倒霉的一幕。

小镇上的人们对邻居的死持有各种看法,而当时最能说服我的理由就是,邻居当晚豪赢一笔,致使偏向我家方向的腰包沉重不堪,导致失去平衡,然后就造成了人死了钱没花了的悲哀惨事。这理由能说服我的原因就是因为它直接的说明了邻居失去平衡的原因,因为我一直认为邻居是由于失去平衡才拍死在石灰地上的。

当时他们都没刻意追查我当时的一举一动,因为邻居摔下来后使我吓得尿了一裤子,他们以为我只是正好出去小便,所以我在他们眼里是一个相当无辜的孩子。

从这以后,我打消了杀死那些狗的念头,因为邻居的死给了我对黑夜的恐惧感。

过了一阵子,那只母狗就被老鼠药毒死了,死的时候已经怀了两个月的狗胎。我不知道它从哪里吃到了老鼠药,因为那时候小镇上已经禁止使用老鼠药,特别强调我家一直是遵规守纪的门户。

我为它的死感到一点惋惜,但更多的是欢喜。我觉得这样我就可以毫无顾忌的去亲吻女孩的嘴啦。但直到那狗死后很长时间,我都不曾亲过任何一个女孩的嘴,甚至没有牵过手。当时我已经明白,要想亲嘴,先得牵手。

再后来,我家里也养过不少只狗,它们都接二连三的意外死亡,情况不明。它们的死使我当时一段时间对死亡有一种麻木感,忽然觉得死并不算什么,说到底更像是一个滚字,当你活着的时候,别人不把你当根葱,死后他们必会立刻清理你,那还是死在自己家里的,倘若要是死在外面,我想人们都懒得替你收你这不值钱的尸体。这就是我当时对那些狗的死的感慨。

但现在我长到这么大后,我想我当时的那个感慨放到某些人身上也******是可圈可点的,这就好比我,假如我真要死在这半路上,我家人是为我收不了尸的,等到他们得到我死的消息的时候,我想我已经被这世上的任何一个具有摧残能力的东西给整的不是个东西了。这就像刚才在我面前大便的那只宠物狗,如果我当时是死在草坪上的,它绝对会直接将大便盖在我身上,然后腐烂掉我,给这小草做肥料,然后供这帮遛狗的家伙欣赏。

说到这,我想刚才那只狗的命似乎比现在我的要重要的多,至少他可以随地大小便,还******被女孩们看成是可爱,而且还会希望像这样欢乐的事情多发生些。

我把思绪抽回到跟女孩谈话的内容上。我问女孩:你在这干嘛?不回家吗?

女孩:一会就回。然后指着前面说:我家就在那。

我看到那个方向是一个高层住宅区,我想住在这栋楼里的人们每天都是叠起来睡的,醒来后你踩着他脑袋瓜,然后他在踩着你脑袋瓜子,我猜测这女孩是不想生活在这被压抑的房子里,所以才出来透气的。我说:这样一个房子多少钱?

女孩伸出一个手掌。

我问:五十万?

女孩两次伸出手掌。

我不解。

女孩说:一百万。

我语气深长的哦了一声,然后问:你怎么不伸出两个手掌?

女孩又伸出一个手掌,但我看清了另一侧,这是一个独臂的姑娘。

我问:怎么弄的?

女孩回答:小时候被狗咬掉的。

我问:没接上吗?

女孩:给狗吃了。

我说:你真大方。

女孩说:是它强行吃掉的。

我追问:狗呢?

女孩回答:不知道。

我沉默了一会,然后问:你对狗没有阴影吗?

女孩回答:当然有,不过咬我的只有那一个。

我猜测着那只狗曾跟同伴们炫耀过:我咬掉啦人的胳臂,那是人的胳臂啊!

我很同情女孩。

女孩长呼了一口气,然后问我:你呢,你怎么不回家?

我说:我刚从家里出来,我要去远方。

女孩问我:你要去哪里?

我回答:嗯······南方。

女孩说:南方有什么好的?

南方对于我来说更像是一个方向,而不是一个地界,我追求的只是一个方向,一个能让我为此行走的风向标。

我回答:一个自己想去追寻的方向当然好啊。

女孩说:希望你一路顺风。

我说:谢谢你。正当我想问女孩叫什么名字的时候,女孩起身然后对我说:我该回家了,再见。

我说:拜拜。

我回到旅店好好地睡了一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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