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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

我知道你跟温柔从小一起长大,而且还是同班同学。我还知道你们俩原本是一对儿,如果不是出了那件事,你们是大家公认的金童玉女。”

奚风烈偷眼瞅着司南。司南两眼盯着报纸,摸起咖啡杯喝了一口——简直就当她不存在一样!

她气恼地鼓鼓腮,转转眼珠又道:“一开始我以为你是因为在她出事后抛弃她而内疚……”她故意停顿了一下,想看看司南的反应——他没有任何反应——她只好接着又道:“可后来我发现,应该不是这么回事儿。如果单单只是因为这个原因,你应该还不至于一副做贼心虚的模样……”

做贼心虚……这个词终于让司南的目光离开了报纸。

奚风烈赶紧补充道:“当然,你掩饰得很好。”

然而,这个备注并没能减少这个形容词的负面效应,司南皱着眉头瞅了她一眼,视线重新落回报纸上。

“所以我就想,当时到底发生了什么呢?”奚风烈自顾自地往下说去,“……我说过吗?其实我不仅想像力丰富,推理能力也很不错……”

司南的目光越过报纸短暂地瞟了她一眼,那目光里满是讥诮。

奚风烈只当没看到,又道:“我猜,当初你肯定是干过什么亏心事儿,所以现在才没胆子面对她们姐妹俩,对不对?”

司南手中的报纸“哗啦啦”一阵脆响。

“我跟温柔还不熟悉,也不知道当年温家到底是怎么回事,但我想我对你多少还是有点了解的。你这人吧,面冷心热,我觉得当初可能是这么回事……”

报纸再次发出一阵脆响,司南又往回翻过一页。

“当时你多大?”奚风烈嘻笑道,“南松说你跟温柔都是十六岁。唔,你看过《犯罪心理》没?美国的一部电视剧,其中有一集里说到,那个年龄段的孩子都有救世情节,都喜欢当英雄。所以我猜,十有八九你发现了温家老头的暴力倾向,加上温柔又是你的心上人,然后你就想给那老头一个教训,结果却被那老头给教训了一顿,温柔为了保护你,一时失手才杀了她爸……”

“Bones。”看着报纸的司南突然说道。

“什么?”奚风烈一愣。

司南从报纸上抬起眼,“你说的那个情节,是《Bones》里的剧情。如果我没记错,国内好象翻译成《识骨寻踪》。”

呃哦!

奚风烈眨眨眼,向他探过身子。“那我猜对了吗?”

司南横了她一眼,继续装模作样地看报纸。

奚风烈冲他眨了一会儿眼,然后又道:“那么,还有可能是这么回事。你给温柔出了个什么馊点子,可后来不知怎么出了岔子,她失手杀了她爸,还因此坐了那么多年的牢。所以你觉得你欠她什么,所以你才……”

这回司南都懒得瞟她一眼,又“哗啦啦”地翻过一页报纸。

奚风烈盯着报纸看了一会儿,点点头,“好吧,这个也不是。那么这个呢?其实杀人的不是温柔,而是你。”

司南翻报纸的手一顿,抬起眼来。

奚风烈又冲他点点头,一本正经地说道:“她爸不同意你们俩好,为了这事,他把温柔关了起来,你去偷会温柔,结果被他发现了,然后你们俩就打了起来,然后你失手杀了他,然后你害怕了,就跑了,然后温柔就替你顶了罪。”

随着这一连串的“然后”,司南的眉越飞越高。他瞪着奚风烈,奚风烈也瞪着他,半晌,她忍不住问道:“怎么样?这回我说对吗?”

司南点点头,放下报纸站起身来说道:“你说的一点儿都不错。”

奚风烈刚要得意地咧嘴,就只听他又道:“你的想像力果然很丰富。”

他端起那杯冷咖啡,喝掉最后一口,然后转身向地下室走去。“不过,我更宁愿你把精力放在家务上。”他一边走一边说,“我发现洗衣机里的衣服几乎快满了,却没人去洗它。”

其实这不能怪奚风烈。在她们家,她只负责厨房里的事务,打扫卫生和洗衣服之类跟清洁有关的事向来是有洁癖的奚晨月亲力亲为——当然,这是有原因的。

当奚风烈把司南那件有着英伦风格图案的羊毛衫从洗衣机里捞出来,发现它缩得只剩下原来的一半时,只好带着“罪证”来到客厅。

此时司南已经从地下室里出来了,正伏在书桌上写着什么。见她过来,便抬起头来。

奚风烈举起毛衣,冲他眨着一双无辜的大眼睛,“我妹妹从来不让我洗衣服,因为我总是记不清什么面料该怎么洗。”

司南看看那件可怜的羊毛衫,拿掉眼镜揉了揉鼻梁,嘀咕道:“这可是我最喜欢的一件。”

奚风烈歪头看看手里的婴儿衫,点头附和道:“我也很喜欢这一件。”

她的轻快让司南怀疑地眯了眯眼。他盯着她看了一会儿,道:“你不会是故意的吧?”

“故意?!”奚风烈又眨了眨眼,看上去更加无辜了。“你这可是……”她又瞅了瞅那件衣服的商标,“……我不知道这商标叫什么,但我猜一定很贵,我可赔不起。”

司南叹了口气,垂眼看看手里的笔,又抬眼看看她,然后尽量露出他最斯文有礼的笑,道:“没关系,你也不是有意的。”

奚风烈像是早就算计到这个表情一样,冲他嘻嘻一笑,转身向洗衣房方向走去——毫无愧疚之色地走开。

“你去哪儿?”司南问。

“继续洗衣服,”奚风烈头也不回地挥挥手,“别担心,没毛衣了。”

可还有一件他心爱的全棉衬衫!

司南赶紧跳起身拉住她的手臂,“别……”

奚风烈眨眨眼,又低头看看手臂上的手,扭头笑道:“放心,我会小心的,不会再弄坏你的衣服了。”

“呃,不是……”司南并没放手。

“那你是不相信我?”她挑起眉。

当然,司南心说,可嘴上却说道:“不是不是……”

“你怕我再洗坏你的衣服?”

“没有,我只是……”

“我保证不会再弄坏你的衣服了!”

奚风烈像个童子军一样举起手。要不是她手里正抓着那件被她“弄坏”的毛衣,司南几乎就相信了她。他犹豫了一下,说道:“不是这样的,我只是……”

“你还是不相信我!”

奚风烈推开他的手,一脸受到冒犯的模样。

司南烦躁地一撸额发,说:“好吧,我是信不过你。”

这句话刚一出口,他便吃惊地瞪着她——而且还愚蠢地半张着嘴。长这么大,这还是他第一次在清醒状态下以这种毫无顾忌、没有礼貌、直接了当的态度表达他的个人看法呢。维多丽亚——真正的那一位——总说他待人不够真诚,老是透着一股虚假,其实他只不过是不希望因为他而引起任何争执罢了。遇到有异议时,他宁愿学古代君子采取“和而不同”的策略……不过这一策略似乎总在遇奚风烈时自动失灵。如果说认识之初他还能以药物过量来推诿,那么最近,以至于现在……

他冲自己苦笑。其实这几天他一直在努力,想要把她重新推回到跟其他人一样的礼貌线之后,可是收效甚微。似乎他对她已经形成了一种不加掩饰、直率天然的交谈习惯……

奇怪的是,此时奚风烈似乎又不认为自己受到了冒犯,她耸耸肩,冲着手上的衣服做了个鬼脸,道:“看起来你有实足的理由信不过我。”

司南眨眨眼,再次有种一拳打在空气中的无力感。

“好吧,既然是我不擅长的事,那我最好就不要逞强,还是让给擅长的人去做。”奚风烈冲他嘻嘻一笑,把毛衣往他手里一塞,转身向大门走去。走到门口,她又扭身笑道:“在我们家,我只管厨房里的事,所以买菜什么的我倒是能帮得上忙。所以,我去买菜喽,拜拜。”

不知道是因为今儿已经腊月二十了,还是因为除掉了心头的重负,奚风烈一路走来,头一次注意到春节即将到来的迹象。

首先,对面派出所门楣上方拉起了“欢度春节”的红幅标语;其次,温柔面包店的橱窗里也贴出一对银行发的 “福”字卡通牛。等她来到菜场,更是发现菜场门口架起一排长桌,一群老头老太太和几个小孩子正趴在长桌上义务帮大家伙儿写春联。

和所有年轻人一样,奚风烈对春联什么的并不怎么感兴趣,倒是看到旁边卖的竹篾编小篮小篓不错,便买了一只竹篮打算用来装菜。

她刚结完帐,突然发现老板脚边躺着一只像是坏了的浅口小扁筐,那原本规则的长方形边框被人从中间踩了一脚,硬是变成了一个奇怪的不规则船形。

奚风烈好奇地拿起来看了看,问:“这个怎么卖?”

老板很惊讶,道:“这个坏了。”

“我知道。”奚风烈笑道:“这个多少钱?”

她的奇怪行径立马引起旁边人的注意,不久,她的身边便响起一阵窃窃私语声:“那个外国人”、“司南的女朋友”……

那老板也是本镇人士,此时也认出了她,便笑道:“这个坏了,我给你找个好的吧。”

“不用不用,”奚风烈拦住他,“我就看中这个了,这个怎么卖?”

见这“老外”硬要买一个坏筐,周围的人不禁好奇地围了过来。奚风烈不由一阵窘迫,正不自在着,只听老板说:“这个坏的,不要钱,你要就送给你了。”

奚风烈如临大赦,赶紧道了谢走人。可她刚一转身,就只听那边长桌后有人叫她。

“小奚!”

奚风烈一扭头,只见舅妈正站在长桌后面冲她招手。她虽然不懂写春联,却是个爱凑欢热闹的,便嘻笑着挤进人群,挤到长桌后面。

“舅舅、舅妈。”她冲仍然伏案写着春联的舅舅招呼着。

舅舅正全神贯注于笔下,没空理她,便冲着面前的红纸点点头,算是打了招呼。

舅妈拉着她问:“你在那边干什么?怎么围了那么多人?”

“我买了个坏筐,他们大概觉得我疯了吧。”奚风烈嘻笑道。

舅妈低头看看那只坏筐,奇道:“你要这坏筐干嘛?”

奚风烈把坏筐举到眼前,得意洋洋道:“看,洗一洗,再衬上一层餐布,这不就是个面包篮吗?而且形状还挺别致。最主要的是,这东东可是独此一家,别无分号的。”

舅妈笑道:“你想像力真是丰富……”

呃哦……当天第二个同意她想像力不错的人……

“司南呢?没陪你来买菜?”舅妈又问。

奚风烈转了转眼珠,实话实说道:“他在家洗衣服呢。”

舅妈一愣,笑道:“他还会洗衣服?”

奚风烈装出一副腼腆样,答道:“那是因为我不会洗。”

舅舅刚好写完那副春联,抬头笑道:“你会做饭就行了。听说你手艺很好?”

奚风烈赶紧接过话茬,扯谎笑道:“刚才司南还跟我说,晚上要请舅舅舅妈来别墅吃饭呢。”

“那好呀,”舅舅又拿过一张红纸,道:“正好,我给你们也写一副春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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