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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5)

其实,第一种可能和第二种可能都属于他杀,要排除这两种可能,唯一的办法就是用事实来佐证,这个事实必须是在调查研究之后的自然结论,而不是单凭主观的想象和推理。当然,还有一些可能之外的情况,就是张洪利在店里遇上小偷行窃,与窃贼搏斗,失手把贼打死。张洪利发现带了命案心里发虚,又没有其他人能证实他“失手”,怕事情败露,自己说不清楚而冤枉坐牢,于是携款潜逃。结果,小偷命大,张洪利逃走之后又苏醒过来,虽然挨打受了重伤,由于自己做了不光彩的事理亏,所以不敢报案,自认倒霉,偏偏倒倒地回家养伤。要证实这种可能,只能等到张法医和伍从新疆把张洪利姐姐的血样取回来,进行DNA比对。如果那血是张洪利的,这一种可能也不成立。如果那血是别人的,很有可能是张洪利杀了人。

沿着这个思路,罗莎决定把工作重点放在第一种可能和第二种可能。

张法医是一个经验丰富的老法医,并且在法医学上造诣颇深,只要他介人的工作,必然会在最短的工作日程里有结果。

对于他杀的推测,尚需采用大量的调查取证,工作量非常大。眼下首先要解决张洪利老婆作为第一嫌疑人身份的排除工作。如果排除不了,就得拘捕她。张妻作为第一嫌疑人是必然的,首先,她有作案的动机。

说到这动机,事情还需从头说起。

张洪利的老婆姓方,名叫方美红,娘家在湖南省礼陵县城郊。

这方美红生得高挑活泼,皮肤白皙,脸部有棱有角,水蛇腰,丰圆臀,痩竹臂,纤细手,棒棒腿很有西方模特儿那种冷艳美人的体型。方美红赶得上中央电视台天气预报主持人的身材了,你看银屏上那些女主持,“豆芽”似的身体,“火柴棍”似的肢体,看在眼里就让人觉得天气“高温转大雪”浑身发冷。

时下流行“骨感美”,方美红的长相算是赶准了潮流。凭着她这腰身的本钱,绝对招蜂引蝶。

虽然方美红的五官摆得一般,却也有几分姿色,所谓“萝卜白菜,各有所爱”。因此,早早地她就成为男孩们追逐的目标。读初中时她开始耍朋友,读上高中对男朋友更是像身上的衣服,换了一件又一件。男生为什么追逐她,还不是因为长得“潮流”呗!再加上那时农村女孩,读上高中的原本就很少。

我国实行九年义务制教育。义务制教育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对适龄儿童和青少年实施一定年限的强迫教育的制度。义务教育又叫强迫教育和免费义务教育,具有强制性、公益性、统一性的特点,我国义务教育法规定的义务教育年限为九年,就是小学六年,中学三年。强制性就是必须承担,政府必须承担组织责任,个人必须承担学习责任;公益性,就是“不收学费、杂费”,初中以下,读书由国家买单,高中开始由家庭买单;统一性就是惠及全国所有适龄人群,城乡一体。

农村女孩读书迟,年龄较大,七岁起读,享受9年义务教育,初中毕业就16了,16岁可以办居民身份证,有了身份证,就能外出打工挣现钱。许多农村女孩读到初中就辍学,像方美红这样能继续读高中的实属宇见。一方面是学习成绩可以,因为高中是凭分数上线考进去的;另一方面还要家里有点“实力”。因此,在镇乡中学的高中部,女生变得非常“金贵”,她们早已被当地农民划入知识女性的行列了。

方美红主要是天生聪明,成绩较好。

学历是一种知识资本,长相“潮流”更是一种欣赏资本,方美红对学历资本逐渐兴趣不大了,对身材“潮流”却极有兴趣。她想,农村女孩即便读个高中毕业,也没多大出息,因为她家并不是实力很强的那类。换句话说,就是她考上大学,家里也不一定能供得起费用。既然如此,还不如把自己打扮得更加漂亮一些,追求的人不就更多吗?说不定还能引起有钱老板的注意。

农村有句俗话叫做“投个好娘,不如嫁个好郎”。投个好娘,最多有一份好的嫁妆;嫁个好郎,却是终生享不尽的荣华富贵。娘家再有钱,“泼出去的水,嫁出去的女”。女儿一旦出嫁,在农村,娘家就基本不管了,想管都不好意思,如果管,在中国传统中是有悻于常理的。

方美红开始用心打扮自己,没完没了地打扮。先是与同年级的女生相比,比穿着款式,比头发造型。

在一个年级中,有些城里女孩考不上城里的好学校,父母托关系找门子,把子女弄到镇乡中学,混个高中。这些人,家庭都是有“干货”的。城里女孩见多识广,有视野,有气质,穿着打扮上自然高出农村女孩,大有鹤立鸡群之势。这是方美红最早追求的目标。后来,她又跟学校的青年女教师相比,学生是靠家里给钱,穿着打扮的自由裁量权有限。老师不同,拿着工资,怎样打扮是自己的事,所以爱美的青年女教师的穿着、打扮又成了方美红“阶段性”的追求目标。再后来,就跟电视里娱乐节目中的女孩学。

虽然家里条件不好,当父母的却觉得方美红考高中时成绩在年级女生中是名列前茅的,能满足她的一些要求,让她安心学习,再接再厉,将来考个大学,对家庭、家族都是一件好事。所以省吃俭用,从嘴里挤出“零用钱”来满足女儿的要求。

作为父母,愿望是好的。

当今社会干任何事情都讲究投资,并且投人与产出一般是成正比例的。投资大,就大,有投就有。了孩的将,父母什么都能忍,什么苦都能吃。

记得有一次方美红要做一种新潮发型,得花600多元,这笔钱是他们一家三口两个月的生活费呢!在这每月300元的生活费中,方美红一个人在学校要用200元,父母双双在家才用100元。

父母舍不得,也的确拿不出钱来。

方美红不依不饶,先是生气,接下来就旷课,在社会上游晃,不进学校,也不回家。母亲没办法,只好到黑市上抽自己的血卖,才算把“大姐”的事态平息下来。

唉,中国的父母们啊,真可怜,养儿育女可以说是“咸吃萝卜,淡操心”。如果养育出一个高素质有孝心的儿女,操操心还值。摊上一个像方美红这样不能体恤父母甘难的儿女,一点意思都没有。

在这一点上,外国人就看得很透,他们说,“儿孙自有儿孙福,不为儿孙做马牛”。老外们潇洒着呢,不管天,不管地,不担忧明天的生活,非常轻松。

中国驻摩洛哥大使程涛曾经说过,非洲人不富裕,但他们活得潇洒。父亲很少为儿女发愁,更不会为孙辈发愁。今天不愁明天,更不会去愁后天,而是过好每一天。中国人就不一样,中国人不苦,但很累。有钱人为了花钱而累,没钱人为了挣钱而累,当领导累,被领导也累,当父亲累,做儿子也累。

在西方人眼里,中国人的价值观和人生意义是独有的、自我的。中国人十分好面子,攀比心理比魔障还要难以清除,自我信心不足,需要通过其他人的肯定来获得满足感和成就感,以此来证实自己“行”或“不行”。有时甚至可以为了所谓的“体面”,不惜抛弃休息时间、牺牲兴趣爱好和个性化的追求。

当然,我们不能因为这种“累”,就感到不幸。相反,作为有几千年文明传承的一个大国的主人翁,我们的襟怀反而更加坦然。也许价值观不同,出发点不一样,但是,不纠结于今天的错误和明天可能的痛苦,默默地挑起生活的重担,坚持继续前行,这不正是中国人的可贵之处吗?!

家长的一味迁就并没有使方美红坐下来认真读书。俗话说,人看极小,马看蹄爪,小不补,大了一尺五。人心一旦浮躁,就会想入非非。

年轻人一旦心野气盛,再要让他静下来就很难办到。

在以后的几次考试中,方美红成绩单上的分数值好像夏天的冰棍一样,越来越小。到了高二下期,成绩单的数值小到了自己都无颜面对的程度。这个书她读不下去了,借口父母供养不易,要结束学业,外出打工攒钱孝敬父母。她认为,反正到城里打工有无文凭都无所谓,关键是看自己的造化。她振振有词地说,比尔·盖茨、乔布斯都没有大学文凭,照样是世界上最大的富翁。

当然,这些话父母只是听个热闹,根本懂不起。但有一条父母是十分明白的,就是不读书今后出息不会很大。所以,最初他们坚决不同意女儿的要求。

想想看,一家几代都是大字不识几箩筐的纯粹农民,眼看着祖坟就要冒青烟,培养出一个大学生来光宗耀祖了,怎么舍得放弃呢?书念得好好的,突然不去了,这不是煮熟的鸭子又要飞了?父母的希望转眼间变成泡影,这个事实谁受得了?

这对善良的父母承受着多么大的打击啊!

事实上,人的欲望是没有止境的,制订的计划目标要比现实结果高出许多。往往在制订时,把目标定到一个自己想象的极致顶点,根本就没考虑可能出现的不利因素或突发事件。

然后,一厢情愿美滋滋地望着那个顶点,希望能一步一步地实现。一旦出现突发事件就准备不足,第一反应不是认真分析出现问题的原因、条件、环境是否允许继续实现目标,是否可以降低目标或转换目标,而是尽力去维护和推进既定目标,直到搞得精疲力竭,几败倶伤,才回过头来面对残酷现实。

方美红的父母坚持着跟女儿对抗,结果经不起女儿没完没了的折腾,几个回合下来,最终缴械投降了。父母觉得尽力了,天意不可逆转,还暗自安慰:管她呢,方美红好歹也读过高中,比起父母强多了,外出打工也算是一个文化人。这就是鲁迅笔下的“阿Q”精神。

“阿精神是一种自慰精神或者自贱精神,有学者把它概括为:自欺欺人、自轻、自贱、自嘲、自解、自甘屈辱,又妄自尊大、自我陶醉的种种表现。简单地说就是在失败与屈辱面前,不敢正视现实,去突破它,而是使用虚假的胜利,在精神上像吸毒者一样,实行虚无缥渺的自我安慰,自我麻醉。在当今中国农民中,这种精神还相当普遍,小富即乐,小乐即安,小安即康,做天和尚撞天钟,不一定能把钟撞响,能马虎尽量马虎。

就在这个时候,同镇另一人家的宝贝儿子也折腾起来了。他是方美红的同班男生朱勇。

小勇算是出生在一个农民企业家家庭,父母在镇上开饭馆。

最早两张桌子卖小面,通过十年的勤扒苦挣,不但在镇上买了门面,还拔掉木板房,新建了一幢两楼一底的结构房,赫然挂上了“剁椒鱼大酒楼”的牌子,生意做得比较红火。

朱家公子眼下正与方家姑娘热恋着呢,他听说方美红要停止学业,外出务工,怎么舍得呢?于是紧步女友后尘,生死要与女友一起外出“比翼双飞”。

本来,朱家对儿子“耍朋友”一事早有所闻,只是没把这事放在心上。一方面儿子是学生干部,成绩好,在学校威信高。多数男人都有征服欲望,什么事都想自己得大头,但要得大头就要多付出,多奉献,在很多方面要有自己独到的见解,独树一帜,才会超过别人。这需要努力奋斗,把“别人喝咖啡的时间,用在自己的努力上”。朱小勇就是这样的人,交上女朋友以后,似乎各方面比过去成熟了许多,学习成绩非但没降,反而稳中有升。因为他要讨女朋友的欢心,就必须多学些技压群芳的本领。另一方面,父母想,如今的孩子晚熟,想当年他们像小勇这个年龄已经成为夫妻,生儿育女了,现在才“耍朋友”哪是什么稀奇事,纯粹是孩子家玩的一点小把戏。

谁知,如今事情闹大了,闹到要死要活的地步。朱小勇放出话来,如果不答应就自杀!父母这才后悔平时忙于生意,放松了与小勇的沟通,被孩子的表象所迷惑,根本不了解孩子的内心,放松了对孩子的。

钱多是好事,有时也未必全是好事,幸福的家庭都一样,不幸的家庭去卩各有各的不幸。

小勇闹到这步田地,做父母的也傻眼了,不知如何是好。不过,好在朱勇给他父母出的是个多选试题:

其一,不再读书,外出打工,与方美红同心同德;

其二,下聘礼,正式与方美红订婚,可以继续学业;

其二,自杀,让朱家断子绝孙。

三选一,没商量。

朱家父母反复比较,认为第二条缓和一些。朱家父母选择了第二条,因为这条能保住学业,可以接受。

结婚生儿育女是人生的大事,也是人一生早晚要办的事,朱家父母仔细一想,儿子的要求并不过分,答应朱勇正式订婚。但对象不是方美红,理由是门不当户不对,双方条件不匹配。他们要为儿子另外选一个家庭条件相当,更加漂亮贤淑的女孩。朱小勇坚决不答应,他赌气地对父母说,天下女子千千万万,我一个都看不上。这一生一世朱小勇独爱方美红一人,在他心里,只有方美红才是他今生今世真正的“白雪公主”,也只有他配做方美红的“白马王子”。他和父母僵持着,没有商量,要求父母完完全全答应他的条件。既然没得商量,父母只好退让,只要能保证儿子不中止学业这条底线,其他的事都好办。

可怜天下父母心,朱家父母还互相安慰:管他呢,订婚也不是什么坏事,大不了就是花几个钱。比起那些日嫖夜赌的坏儿郎,朱家能养出小勇这样的乖儿子,已经相当不错了,也算是八辈祖宗积了阴德,十辈祖宗暗中保佑了。

朱家备下重礼,正式到方家提亲。

方家认为这是儿女一辈子的大事,一定要做得轰轰烈烈,热热闹闹,提出要大办酒宴,广请三亲六戚、街坊邻居,还要在县电视台点歌祝贺,在镇广播站播发祝辞,请婚庆公司全程录像作纪念。这些条件虽然朱家父母似觉不妥,但也不算十分苛刻,而且也由不得他们,儿子就像喝了迷魂汤似的,要求必须答应,父母想到儿子的学业要紧,只好硬着头皮把它应承下来。

结果,朱家的七大姑八大姨,方家的三爹四爷,双方的左邻右舍,街坊邻居,浩浩荡荡来吃“喜酒”,还请了镇、村两级干部和朱小勇、方美红的同学、好友,在“剁椒鱼酒楼”整整齐齐坐了十几桌,正正规规举行仪式,燃放鞭炮,人们大块吃肉,大碗喝酒,猜拳行令,吆喝五六,结结实实吹吹打打地高兴了一阵子,硬是把订婚整得比结婚还有。

两个孩子订了婚。冷战结束了,吵闹休止了,烦躁的心情平静。

一个继续留在学校读书,一个去沿海打工,两家亲戚相安无事。

去沿海打工的还不时给读书的寄点零花钱,读书的也经常写信给打工的表示安慰,并叮嘱她注意安全,吃好点,穿靓点,不要太节约什么的。

很快,高三一过,朱小勇高中毕业,备战高考,成绩出来,情况良好,考上了一所重点大学,实现了当初的诺言。方美红非常高兴,还有得,沿海了,勇祝。

那天晚上,方美红把小勇请到酒吧,用完了近乎一个月的工资,两人卿卿我我,说说笑笑,恩恩爱爱,喝酒畅想未来的好日子,展望人生的辉煌远景,谈得兴趣盎然,兴奋不已。夜深了,方美红看朱小勇有了些醉意,便主动去旅店开了房,陪着勇洗了澡,侍候他睡下,他红着双眼看着她,她也甜甜美美地看着他,那眼里挤满了挑逗与企盼。他顺手把她揽进怀里。方美红把自己的一切交给了勇。

朱小勇享受了人生中最美好的时刻,真切感受了“骨感”的美意,兴奋之中不忘山盟海言,对天对地对着方美红赌咒发誓:这辈子一定要当负责任的男人,非方美红不娶,海枯石烂,至死不渝。方美红放心了,大胆地回沿海继续打工。

天算不如人算,人算不如环境变。没过多久,事情逐渐发生了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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