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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12)

既然拦车的地点是在十字街前胡同背街一带,那就从十字街街区派出所掌握的户籍查起,然后以十字街为圆心向周边辐射。先查常住人,人,还是,有法的法。

查了一天没有结果,罗莎并不丧气。她早已习惯了不放过每一个环节,不放过可能涉及到案件的一点一滴蛛丝马迹。这种做法,看似“慢”,其实不返工就是“最快”。

工夫不负有心人,罗莎的运气确实很好。

第二天上午,她在电脑上继续查翻户籍时,一个熟悉的面孔跳进眼帘。在常住人口户籍中查到了一个酷似监控录像资料中拦车女孩的头像。

经过细节比对,果然就是那个拦车的女孩,年龄十七岁。

罗莎骑着自行车来到五星东路四巷,这里离十字街很近,一个闹市中的偏僻之处,是老式的步行道,巷子很深,古的石板路均匀地铺设在巷子的中间,两旁的边沟也铺上了石板,水在石板下流淌,发出“哗哗”的声音,给城市早晚的静谱增添了美妙的音乐。

她沿着巷子一直往前走,寻找着从户籍簿上抄下来的门牌号,终于在一个叫“小小书屋”的门前停住了。

这个书屋在门栏上有点木格装饰,使店面还有点文化特色,至于到底是什么文化特色,单凭木格装饰还说不清楚,但让人看一眼就记忆深刻,觉得忘不了。也许是那附近没有书店的缘故,“小小书屋”就显得特别突出,其实那就是一个既卖书又借书的店铺,新书是卖的,旧书是借的。

店铺确实很小,得连顾客都进不了店。

三个书架在店里挤成一个“凹”字形,门口一个横木挡板,里面站着位拦车女孩,横木挡板下方空着,面上摆了一部电话,还经营“公用”话费业务。店门边的墙壁上贴着一张纸,上面写着书屋还兼营着街区拿报纸、寄存物件等收费服务,显然这个书屋主营销售图书的业务并不好,还需要其他业务来支撑。顾客要买书或借书只能在巷子边的街沿隔着书店门前的横木挡板与店员交涉。

罗莎站在巷子一边向书店张望时,一个小姑娘热情地探出头来:“您是买书还是借书?”罗莎心中一喜,对,这就是我要找的人。见小姑娘在招呼她,忙微笑着迎上去说:“小妹妹,我向你打听一件事。”

她没穿警服,这也是刑警办案的习惯,穿便服有利于与人接近。

小姑娘见罗莎既不买书也不借书,而是向她打听事情,心里凉了半截,刚才的热情不知跑到哪里去了,把脸转向一边。罗莎掏出警官证,在她面前晃了晃,严肃地说:“我是警察,希望你能配合。”女孩转过脸来看了一眼警官证,一声不吭地低着头,等着问话。

“三天前,你到十字街拦过一辆出租车吗?”罗莎盯着她问。

“是的。”那女孩毫不隐瞒地回答,这大大出乎罗莎的预料。

“你打车去什么地万?”罗莎又问。

“我本想去舅舅家玩”,女孩不紧不慢地说,“可后来我没去。”

“为啥?”

“不为啥,因为路途远,车费太高,我觉得不合算,就将车退了。”

“后来呢?”罗莎问。

“没有后来。”女孩表现得十分淡定。

这个结果又让罗莎无法预料,她这个90后的女孩与一般的90后孩子不太一样,竟如此深沉,说出话来脸不变色心不跳,滴水不漏。她明明知道女孩在撒谎,可是又拿她没办法,既不能吼,也不能骂,有点老虎吃刺猬,不知从何处下手。便说了声谢谢,翻身骑上自行车离开了。

走不多远,罗莎似乎想起了什么,调过车头,又朝“小小书屋”驶去。刚到拐角处,就听到店里那女孩无所顾忌地打电话,好像在说“骑自行车的女警察”、“刚来过”、“出租车”一类的句子。罗莎全明白了,她寻找案子的方向是正确的,已经进入到案子的线索部分了,但在这种时候她要再回到书屋去已经没有什么实际意义了,还去打听什么呢?秃子头上的虱子明摆着,还用得着去指明虱子摆放的准确位置吗?简直多余。她赶紧刹住车,趁目卩姑娘还不曾发现就迅速调转自行车头,朝十字街方向驶去。

回到分局,罗莎接通了去新疆取张洪利姐姐血样的张法医的电话,询问“第一美”收银台旁边的血迹与张洪利姐姐血液比对DNA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检验室的结果如何,她想把大石板被焚尸体的那人的DNA数据告诉张法医,求得结果。张法医在电话里说张洪利的姐姐住得太偏远,他与伍还没到达目的地,结果一时半会还出不来。她也不能闲着,于是静下心来对前一段案子的工作情况进行一些梳理。

首先,理发店的顾客“瓦尔特”的嫌疑可以排除。虽然他刚刚出狱,有作案前科,那天也很生气,但他没有作案时间。他被人劝解后从“第一美”出来,并没让张洪利请他吃饭。“五官科”医生倒是陪了他,但不是吃饭,而是一直陪他到了长途汽车站,“瓦尔特”要去另外一个城市会见一个事前约好的朋友。案发的那个时段,“瓦尔特”正在长途汽车上,客车司机和坐在他旁边的旅客都给予了证实。同时“瓦尔特”没有明确的杀人动机。尽管他性格偏执,比较冲动,多年的监狱生活也让他有所转变,本分许多了,通过“管教”的帮助,他知道了轻重,对违法犯罪的事情也有所顾忌。那天,失去髯胡与张洪利有过争吵,但一直没有动手的迹象,保持着“君子动口不动手”的风度。并且就那点事也不足以达到让一个人去灭掉另一个人的程度,更何况张老板当场还非常诚恳地向他道了歉,认他作了“前辈”,他出门时,明显地火气已经消了许多。

再梳理方美红与朱勇这一对嫌疑人。其实这对野鸳鸯也是可以排除嫌疑的。

首先是方美红,案发前一个月,她就带着孩子回了湖南老家。

经湖南方面的公安机关协同调查,案发前五天后三天,方美红几乎没有离开过娘家,进出都有邻居作证。唯独案发当天晚上,没人能说清楚她的情况,不过这并不影响排除她的嫌疑,因为湖南离C市有一千多公里的距离,再加上乡下场镇,在一个晚上跑个来回,要做到神不知鬼不觉是非常难的,即便乘飞机你也得先坐汽车,并且还是双向,能不露出马脚?所以她是不可能在有限的时间内往返于省市之间的。

再说,从作案动机上看,方美红的可能性也不大。尽管张洪利可能不是她理想的丈夫,么朱勇明显不可能同她在一起过日子。除掉张洪利另找一个有这么稳定收人的挣钱男人,实际上是比较困难的,再加上她方美红又不是黄花闺女,已经由姑娘变成了妇人。所以维持好与张洪利之间的夫妻关系,和朱小勇之间的情人关系,对她来说是非常有利的,应该是最佳选择。至于张洪利像一只发情的公狗,与其他母狗东扯西拉的事,方美红并不十分在意,她与朱小勇不也是说不清,道不明吗?只不过是“捡柴卖掉买柴烧”罢了。

方美红的嫌疑排除了,朱小勇的嫌疑自然就排除了。

朱小勇明显地知道方美红跟他是不般配的,且不说她带着别人的儿子,就是其他方面谁都看得出不般配。如果说除掉张洪利对方美红还有利可图的话,对朱小勇就非常地不利。想想看,要是方美红没有了张洪利,她不就可以名正言顺地赖上他朱小勇了吗?真到那时甩掉都困难,既然这样他有什么必要去干掉张洪利呢?!

甘劲的嫌疑早就排除了,这个软巴蛋,被带到刑警队就全招了。

他原本就是“三剪刀”的老板符素发花两千元雇去教训张洪利的一根棍子,这个没心没肝的小混混,拿到一千元以后就迫不及待地找了三陪小姐,当夜就在家里过了一夜“夫妻”生活。当甘劲知道张洪利失踪以后,小人之心泛起,想借那难得的时间差,去敲诈一把符老板。结果偷鸡不成反蚀把米,被符素发报了警,钱没搞到摊上个命案,他是一千个不该,一万个后悔,并非常坚决地要让网吧老板、邻居和“三陪女”出来作证。后来,甘劲还一个劲地为警方提供线索,请求警方把符素发抓起来。他坚信,符素发才是真正的凶手。他还分析说,想想看,天下哪有这么巧的事情,雇人当夜去教训仇人,仇人突然失踪了,这分明就是聪明人设下让傻子去钻的圈套,案发后要嫁祸于人,我甘劲还不至于傻到这种程度巴。

甘劲的检举揭发不是没有道理,的确提供了又一条线索。

罗莎也进行过认真的分析和思考,但她对这件事情有她自己的看法。

她认为,符素发因店堂被警察查封确实痛恨张洪利,但对张洪利的检举行为,只是他符素发的猜测,并没有拿到张洪利陷害自己的真凭实据,单凭这点恨,还不至于达到要杀人的地步。按照左邻右舍对符素发这个人的了解,得知他的一贯作风是大仇大报,小仇小报,不管那事儿是不是张洪利举报的,顶多就是教训一顿,敲个警钟,哪用得着去挖空心思设计陷阱?因此,就作案动机而言,符素发并不具备。

作案时间符素发也不具备。

当天夜里,他的一个朋友过生日,在酒吧里闹了个通宵,参加聚会的许多人都给他作了证。甚至提到符素发怎样给寿星敬酒,上过几次卫生间,喝醉了谁陪他到厕所呕吐,回桌后趴在包厢的哪只角落昏睡,时间、地点、人证都比较清楚。

符素发的嫌疑也可以排除。

罗莎不禁倒吸了一口冷气,这样下去怎么能行?如果“小小书屋”也排除嫌疑的话,“第一美”案子这几天的工作不就白忙活了?当然,办案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她不能强加,也不能放弃,只能尊重客观事实。就目前情况看,“小小书屋”的嫌疑还不能排除,罗莎也希望不能排除,她一定要弄出个水落石出,“小小书屋”真有问题的话,案子一定会有重大进展。

罗莎下了班,骑着自行车往家赶,到了一个十字路口,正是绿灯,她用力踩了几下脚踏板,自行车加快速度,紧急通过。这时,一辆轿车突然加速冲过红灯,从侧面急驶过来,罗莎根本没来得及躲闪,连人带车被撞飞出去足有七米远。

那车却不管不顾,加大油门,呼晡而去,全然不把撞人当回事。

罗莎命大,没有死,连重伤都没有,这不能不说是个奇迹。

她从地上爬起来,拍拍身上的尘土,觉得手上和腿上有些隐隐发痛,原来手背上有些刮痕,右侧小腿连二杆有皮肉伤,不过无什么大碍,能走。

她扶起已经变形的自行车,一瘸一跛地朝家走。

本来,她完全可以打个电话,让陈渝开车来接她回去,但她想了想还是没有这么做。

一是已经下班,谁都有家,享个天伦之乐,她不愿给同事添麻烦。

二是她要通过慢慢地走回去,利用这段路程的距离和时间,认认真真地冷静思考一下,把刚才发生的事情理出个头绪。

还好,走不多远街边便有一个诊所,灯箱亮着,医护人员还在上班,她把自行车架在门口,进去把伤口作了些处理,以免感染,然后出门,再次推着自行车继续往家走。

走着,走着,她对刚才发生轿车撞人的事情的目的的思考,逐渐明。

第一,那飞车是蓄意撞人。原因很明白,闯了红灯,又撞人,而且很有针对性,不伤别人,独撞罗莎,撞人后迅速逃逸。

第二,那车与“小小书屋”有关。理由是,尽管罗莎没有看清那车的车牌号,但凭直官感觉,她觉得那车的款型、大小、宽窄和“小小书屋”女孩拦下的那辆车差不了多少。她分明记得在十字街监控录像记录里查到的那辆车,就是这种车。她还想起了拜访“小小书屋”时女孩的情景。先是承认那天拦了车,后来马上又否认用过车,在她走后还悄悄打电话,把她去询问的情况告诉别人。

罗莎感觉到“小小书屋”那女孩背后一定还有其他人,否则,单凭那个黄毛丫头是干不了目卩么多事情的。这么想着,她对案子有了新的希望,虽然受伤的手与4、腿连二杆有些火辣火烧的感觉,但心里却有说不出的高兴,她觉得自己已经接近案子的主要部分了。她再一次回顾了这个案子已经掌握到的一些细节,就这样一路想着,不知不觉到了家门口。

天已经完全黑了,猩红的街灯照耀着路边的林木,洒下一团团阴影。

罗莎把自行车锁在院内的车棚里。

“我回来了!”罗莎推门而入。

“好,马上吃饭。”丈夫已经先回家,晚饭都摆在桌子上了。

“妈妈,你的手怎么了?”儿子逗逗边吃饭,边关切地问。

“没什么,不小心从自行车上摔了下来。”罗莎平静地说,平静得像什么事也没发生一样。

“谁不知道你的自行车技术,能摔得了你吗?”丈夫也不相信。

连续三年区公安分局在义渡健康建设中进行自行车“花样”骑术比赛,罗莎都是女子组冠军,就是在C市公安系统举行的自行车“花样”骑术比赛中,罗莎也从来没有掉过前三名。在今天几乎所有的道路都比较平整洁净的前提下,不管多复杂的情况,对一个普通的自行车骑手者卩不应该是问题。

记得当年谈恋爱的时候,罗莎常常以自行车撒手悬骑的骑术进行表演,让还是男朋友的他担心得要死或吓得满头大汗。的确如此,就罗莎而言,今天对付撞车人,要不是她潜意识里的应急骑术,恐怕真的就不是受点轻伤这么简单了。罗莎白了丈夫一眼,丈夫默契地知道必有隐情,忙知趣地改口道:“我估计一定是道路有毛病。”

这也是一个理由,近年来,大批农民农转非进城,当上农民工,政府为了解决农民工的吃饭问题,城里的道路总是挖了填,填了又挖,虽然解决了农民工的工资,这道路却没几个时候是平展整齐的。

逗逗忍不住一笑,一口饭喷出来。

丈夫生气地说:“你个小屁孩,吃饭都不规矩。”

罗莎忙拿来洗脸毛巾给逗逗擦脸。丈夫用餐巾纸吸拾桌上、地上的残渣。经过这个小插曲之后,大家都不再议论这件事了。于是把话题转向儿子逗逗的学习上。

逗逗放下碗筷,从书包里取出一张纸递给罗莎,是一张学校召开家长会的通知书,她只粗略地瞟了一眼,就顺手递给了逗逗爸说:“还是辛苦你跑一趟吧!”

逗逗的爸爸是义渡区区级机关的一名公务员。

当年追求罗莎的酷爷帅哥的确不少,但她选择对象时有一个起码要求,就是要机关公务员。

原因很明白,她是一名刑事警察,每天有上班无下班,有家难以按时归家。机关公务员朝九晚五,上、下班时间比较固定,能够照顾家,生活有规律。这样的组合,就像她当年设计时企盼的一样,现在越来越体现出优越性了。

“没问题,算我的。”逗逗爸爽快地应答下来。

儿子却有些不大高兴:“我就知道是这样,每次说到开家长会,妈妈总是忙、忙、忙,从来都抽不出时间,上次不是说好这次一定去吗?”

“这次不是又有些特殊情况嘛。”罗莎无奈地望着儿子,心里十分内疚。

“好了,好了,爸爸去,妈妈去,谁去还不是一样?妈妈负了伤,还疼着呢,我相信儿子能够理解。”逗逗爸出来打圆场。

“唉!”逗逗叹了口气说,“我们家要是有辆车就好了,妈妈腿受了伤,我开车送她去学校。”

逗逗爸说:“我们儿子真的长大了,懂事了,晓得孝敬妈妈了。”

罗莎从内心里感动,斜过身子,用左手摸了摸儿子的小脑袋。

吃过饭,丈夫叫儿子去写作业,自己却把用过的碗筷盘子搬到厨房槽里刷洗。罗莎也过来帮忙。趁着儿子不在场,丈夫边刷碗边关切地问:“你今天去哪里了?”

这是他一直憋在心里的话。他知道,妻子今天肯定有事,只是当着儿子的面不便提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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