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面已述,目前一个统计上的规律是,不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 一是其全部企业的99.5%以上是中小企业;二是微型和中小企业平均就业人数为9-15人。然而,实行市场经济体制的发达国家和地区,每千人口拥有微型和中小企业的数量平均在40-55个左右;全部劳动力在灵活职业、微型和中小企业中就业的比例在65-80%范围。而生产力水平低的发展中国家,特别是行政管制程度较高的国家,每千人微型和中小企业的数量远远低于发达国家和地区的水平,并且在灵活职业、微型企业和中小企业中就业劳动力的比率也要远低于发达国家和地区的比例。
20世纪70-80年代,特别是80年代末和90年代初,一些原来实行计划经济体制、国有经济比重较高、实施进口替代工业化战略的拉美和社会主义发展中国家在资源配置方式方面向市场经济转轨,在所有制结构方面,或者转向私有制,或者转向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也大都采取了出口导向的工业化发展战略,至今,虽然在就业结构转型和扩张就业容量上取得了一些成效,但是,结果并不十分理想,体制转轨国家的失业率居高不下,体制和结构双转型国家的城镇失业压力则更大。中国虽然改革开放以来GDP高速增长,但是,GDP的形成中投资的比率较高,工资等形成的比率较低,即工资分配率较低,增长的内容是大企业的产出和公路、电站等社会性和基础性的内容,这种增长方式对持续就业的贡献较小,形成高增长而低就业的局面,人民生活水平随着经济的增长并不如日本、韩国和中国台湾转型时期提高的快,其根本原因就在于广大劳动者能参与就业和分配的微型和中小企业,与国际同期转型国家和地区相比,数量太少。企业是社会生产经营的组织形式,在国家制度存在的条件下,其诞生和运营往往有政府准入和管理的轨制制度。因此,企业法人的诞生数量,企业在运营中生死多少,除了决定于创业者、资金、市场、经营管理水平等因素以外,很重要的一个方面决定于政府对微型和中小企业的准入和管理等轨制体制。政府轨制程度与就业水平关系的一个规律是,政府对企业诞生准入的门槛高、环节多、时间长,则创业困难,微型和中小企业数量就少,就业水平就低,失业率就高;如果对企业诞生准入的门槛低、环节少、时间短,则创业活跃,微型和中小企业就多,就业水平就高,失业率就低。
而许多拉美国家,还有体制转轨国家,其失业率高的原因是:对企业注册登记的资本金额度等标准门槛设立标准较高,经营范围限制较严,注册登记前置审批和许可环节较多,从申请到批准的时间较长,对运营中的企业检查等干扰较多,而且各个环节的公务员寻租行为较为盛行,结果极大地增加了微型和中小企业投资、创业及运营的风险和成本,微型和中小企业创业和经营的环境恶劣。
特别拉美在国有和私有之间摇摆不定的一些国家,计划经济时期,政府职员住房,子女就学、就业和出国,家庭就医等等个人的利益方面,要么有供给制和福利制的保障,要么出国等这样的个人利益受到限制,与此相关的部门利益也没有基础,意识形态方面强调奉献。因而,虽然所有制方面的限制使微型和中小企业诞生和发展,但是,公务员寻租和部门设置寻租机制的情况却很少。但是,向市场经济体制转轨过程中,公务员住房等利益逐步地被商品化和市场化,审批和许可设置的项目越多,通过权力寻租的机会就越多,寻租获利的收益水平也就越高。也就是说,拉美和一些体制转轨中的国家,虽然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单一所有制向私有制或者多种所有制转轨,但是,政府微观的行政轨制体制和行政行为没有转变,而且还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向寻求更多的权力和利益方面倾斜和强化。这就是为什么许多体制转轨中的国家,虽然体制在转轨,但是投资和创业困难,微型和中小企业诞生和生存环境较差,失业率高居不下的最重要原因。
很明显的一个例子就是巴西的工业化。其特征为贪大求快,盲目发展资本密集型大企业,造成国内很高的失业率。对于后发展国家来说,劳动密集型产品出口阶段对于经济的健康发展十分重要:能吸收大量的劳工,带来广泛的现代化动员与技术普及,较广泛地分配经济增长带来的财富等等。巴西越过劳动密集型产业的发展,不仅未完成出口导向的转变,形成的资本和技术相对密集的产业结构也是畸形的,被称之为“资本密集的进口替代附带出口繁荣”,在这种模式中,出口创汇难以支持进口原料和资本的需求,于是靠国际贷款来维持生产。这样既背上了沉重的外债包袱,又使廉价劳动力的优势得不到发挥,广大人民被排斥在经济发展过程之外,高失业成为巴西一大严重社会经济问题。
世界银行《2005年发展报告》以“改善投资环境,促使人人收益”为题和主要内容,专门研究了政府政策和行为与促进就业及减少贫困的关系。报告认为,政府的政策和行为,在营造投资环境中发挥着关键作用。政府的政策和行为通过对成本、风险以及竞争壁垒的影响,决定企业面临的机会和激励机制。世界银行的调查和研究,总结起来表明,企业的成本表现这样一些方面,一是政府直接的税费多少和高低,影响到企业的预期和现实利润。二是因基础设施不可靠、合同执行方面的困难、犯罪、腐败以及监管等方面造成的成本,可达销售额的 25%,亦即企业通常缴纳税款的三倍以上。在不同的国家,这些成本的水平和结构相差很大。三是成本还体现在行政及服务的时间和效率方面。世界银行对企业的调查凸现出货物在海关清关和安装电话线所需时间,以及企业用于对付官员所需时间方面,存在很大的差异。注册一家新企业所费时间各不相同,澳大利亚只需 2 天,海地则需 200 天以上。四是为了顺利审批、缩短时间用于贿赂部门、机构和官员方面的攻关费用。特别是微型和中小企业,由于其规模较小,不能分摊这方面的成本,很难诞生、发育和发展。因此,失业率、创业和投资活动、微型和中小企业数量、政府轨制和行为四者之间呈高度的相关关系:一个国家,政府准入和管理轨制越严,管理机构和公务员寻租行为越多,失业率越高,贫困人口越多。
从东亚市场经济程度较高的国家看,企业资本金等标准门槛低,注册登记时间短、经营范围方式等限制少,注册登记前置审批和许可环节少,公务员寻租行为受到约束。因此,其每千人企业数量在40-55个范围,除了经济发展阶段外,更重要的是与政府轨制和政府行为有着密切的关系。日本从20世纪50年代开始陆续制定了《中小企业安定法》、《中小企业基本法》、《中小企业协同组合法》等一系列法规。韩国也制定了《中小企业事业调整法》、《中小企业基本法》、《中小企业基准法》、《中小企业振兴法》和《中小企业购买法》。以保护微型和中小企业的发展。日本1960年时,资本不满5000万日元的中小企业53.4万家,占全部企业总数的97.8%,当时中小企业数量少,每千人口拥有企业数量包括大企业为5.8个,劳动力在大型企业中就业比例较高;到了2000年,中小企业共508.9万家,占企业数99.7%,每千人口企业数量为41个,从业人员4168万人,占总就业人员比重72.7%。
韩国和中国台湾中小企业发展的情况。韩国1958年时,中小企业数量只有12128个,每千人中小企业数量为0.5个,1964-1976年间,韩国推行大企业发展战略,中小企业相对萎缩,自1977年后,特别是亚洲金融风暴以后,韩国积极地发展中小企业,到了2004年,人口为4829万人,企业数量为280万个左右,每千人企业数量将近58个,微型和中小企业就业的比率占总就业的80%。20世纪40年代末到50年代初,是台湾中小企业的发育阶段,虽然数量不多,但据统计,1952年台湾形成的私营的中小企业数量已经超过了公营企业。每千人口企业数量不到4个;1986年,98%的企业雇员不足300人,其中48%的企业雇员在5人以下。台湾中小企业生产并出口大量制成品,占制造业增加值的30%。到了2001年,中小企业数量为107. 8万家,占岛内全部企业98.18%,每千人口企业数量48个,就业人数为728万,占全部就业劳动力比率的74%。
可以看出,一个国家或者地区,如果要正常地实现其就业结构的转型和容量的扩张,全部人口每千人平均拥有的企业数量,绝大部分是中小企业,随着经济的发展过程,需要不断从几个上升到几十个,最后处于稳定状态,这是一个规律性的趋势。
五、哪些地区的经济在政府管理下最有活力
东亚和拉美国家或地区不仅在发展战略问题上存在差异,而且在政府管理经济的方法上也存在着一定的差异。不同的做法所产生的结果也不同。比较而言,东亚国家或地区比拉美国家的经济更有活力。这一点可以从东亚国家或地区可以长期地保持比较高的经济增长速度上得到佐证。而拉美国家,包括印度,在发展和现代化中却出现了反复和曲折,经济发展速度相对缓慢。
(一)经济活动的政府管理
对经济活动进行审批和许可,这是很多国家政府对经济采取的管理手段,其目的是设置准入门槛,使符合政府规定的企业和个人进入某个经济领域。获得审批就是要获得有关部门的批准才能进行某项经济活动。经营许可是对某些领域的经济活动给予承认和认可。从东亚、拉美国家或地区对经济活动审批和许可的程度看,东亚中的韩国、中国台湾地区和香港等,为了实施外向型发展战略,早在50-60年代就大力吸引外资,允许私人投资活动,放开了大部分的生产领域,只对关系到国家安全和民众基本生活的领域实行垄断经营,其他则由私人和外资经营。香港采取的是不干预经济的政策,经济活动完全由私人主导,政府不介入、不经营经济活动。正是在宽松的审批和许可制度下,东亚国家或地区获得了经济腾飞,在20世纪中后期连续保持20多年的高速增长,成为中高等收入的国家和地区。
而在拉美一些国家里,对经济活动的干预和介入较多。拉美一些国家在20世纪30年代以后,大力发展进口替代经济,不允许外商直接到本国投资经营,利用较高的关税防止国外的同类产品进入国内,严格保护本国民族工业,结果导致本国的企业不重视经营管理和提高生产技术,同类产品比国外质低价高,缺乏市场竞争力,很快被市场所淘汰。政府只对大型企业十分重视,而对中小企业重视不够,造成企业产生和发展困难,千人拥有的企业数量少,劳动力就业率低,失业率高,贫困人口多,经济缺乏活力。从审批的速度看,拉美国家审批程序复杂,过程严格,十分不利于人们创办企业和发展企业。如前面的研究报告中所述的,一位拉丁美洲问题专家德索托(H.de Soto)在其名著《另辟蹊径》中技术,在秘鲁申办一家小工厂,要走完审批程序,打印出来的清单有30米长。这种状况在拉美国家比较普遍。因此,繁琐的审批程序严重束缚了经济活力。在2008年世界银行公布的全球营商环境调查中,巴西的营商环境排名为第125位。
印度创业和企业遇到的体制问题主要有三:一是教派林立。印度是一个多民族、多种族、多宗教的国家。80%以上的居民为印度教徒,但全世界所有的主要宗教几乎都在印度。在印度数千年的发展历史上,宗教教徒间的流血冲突始终伴随着印度社会的发展过程。此次孟买袭击后有自称“圣战者”组织宣布对它负责,说明这起悲剧背后有着尖锐的宗教矛盾。二是种姓制度。在经济迅猛发展的同时,这个以民主国家自居的国度却依然保留着与之极不相称的社会制度--种姓制度。由于种姓制度人为地把人分成若干等级,彼此仇视,各种纠纷此起彼伏。三是弱但是效率较低的政府。印度长期以来形成了弱势政府的局面,政府没有财力解决国家发展中出现的许多问题,而且缺乏政治上的集中度和权威,导致社会管理松散,往往难以对付藏在暗处的各类恐怖组织。从此次孟买恐怖袭击事件来看,印度的反恐部门在情报收集、预警方面显然存在疏漏,在事件发生后的快速反应、总体应对上也有较大提高空间。
在2008年世界银行公布的全球营商环境调查中,印度的营商环境排名为第122位。一位记者写到,在那些同时在中国和印度设立企业的国际跨国公司当中,几乎没有哪一家企业私下里不对印度政府办事效率的低下有所报怨,并且将其列为“中印间最鲜明的对比之一”。对知名跨国企业的投资审批效率都低,那些名不见经传的小企业就更不敢有什么奢望了,什么时候能够凑齐所有的审批就只能靠自己的运气了。2006年一些中国企业前往印度投资设厂,整个审批手续办完大约都会需要九个月到一年的时间,“市场商机早就时过境迁了”。一位专门从事中印商品贸易的公司经理讲到,每次他在印度与当地政府打交道时,都有一种“时间在印度似乎可有可无”的感觉。“我似乎根本不需要手表,因为在印度,政府部门的答复永远是明天、明天。”然而像西门子投资威协印度有关地方政府如果效率低,将迁往中国这样的做法也许可以给到印度的投资者提供一点诀窍,事实上,根据《印度时报》的报道,像菲亚特汽车、通用动力等企业都在效仿西门子有意无意地提到了“迁址中国”,结果审批手续也都在三个月内便大功告成。由于政治上的集中度低,中央对地方的控制不力,政府对社会干预力也较弱,民主制度的效率很低,一个项目的投资和建设,往往在议会讨论多年而不能决定,建设中的征地拆迁等更是等待慢长的时间。
(二)创业和小企业发展的税收政策比较
创业和小企业发展的活跃程度,是经济有无活力的重要力量,而创业和小企业发展的一个关键在于政府对其税收政策,特别是其税收负担轻,还是重。
1、东亚对创业和小企业的轻税费
东亚日韩台等新兴工业化地区,为了促进小企业的发展,基本上实行了低税负的政策,以刺激创业、投资和企业经营。
韩国为了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制定了《中小企业创业支援法》,其中规定,对以下事项可依据《租税减免规制法》减免税:(1)对集约型中小企业和农村地区中小企业的创业者,减免法人税、所得税、取得税、财产税及注册税;(2)对投资机构的持股份额和转让损失,免除法人税;(3)对投资机构符合规定的投资损失准备金,可计入年度经营亏损;(4)投资机构投资收益和各股东的股权收益可按规定设置所得税特例。对新创立的技术密集型中小企业,分别减免6年和4年的国税部分的所得税以及法人税的50%;并减免2年内取得的事业用资产地方税部分的注册税、取得税的50%;同时减免5年的事业用财产地方税部分的财产税、综合土地税的50%。